反腐败问题探析[摘要]在最近的“审计风暴”中查出来的不少案件都牵涉到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腐败现象是相当严重的,它严重地败坏了党风,危及到人民政权和社会主义大业,对此不能掉以轻心,任其泛滥。我们必须认清造成国有企业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原因,并对症下药,搞好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关键词]国有企业;腐败;反腐倡廉改革开放以来,党内不正之风屡禁不止,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并且已经蔓延到各个领域,包括国有企业。在最近的“审计风暴”中查出来的不少案件都牵涉到国有企业,国有企业腐败现象的严重程度是建国以来没有过的。2005年1月25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李毅中在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大查处国有企业腐败案件的力度,坚决惩处腐败,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是我党反腐倡廉工作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加大力度,搞好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一、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国有企业的腐败现象严重地败坏了党风,危及到人民政权和社会主义大业,我们不能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在国有企业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一)在国有企业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是保证党健康发展的需要有什么样的党风就表明党是什么性质的党,廉洁是我们党的性质的要求,任何腐败行为都有悖于党的性质和党章的规定,党内不正之风的存在,就是对党的性质的背离。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在党的全部基层组织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国有企业的党风是全党党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让腐败行为在国有企业内发展和蔓延而不加以纠正,则势必会影响到全党党风,从而影响到党的性质,危及党的生存,使党丧失执政的基础,动摇党的执政地位。而且,国有企业中的腐败现象同党政机关中的腐败现象在一定意义上是有内在联系的,发生在国有企业的腐败现象,往往与党政机关的腐败现象纠缠在一起,相互影响,互为因果,是权钱交易的两个方面。在国有企业中开展反腐倡廉,有助于促进一些党政部门所存在的腐败问题的解决,有助于促进党政机关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二)在国有企业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是保证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和重要支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最重要的物质基础,它把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如果让腐败现象在国有企业蔓延,则势必造成社会主义经济生活的紊乱和低效,削弱、阻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妨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业。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社会才是社会主义社会,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体现,如果让腐败现象肆意侵蚀、瓦解和破坏国有企业,则我国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必将遭到动摇,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社会主义方向就将会改变。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的腐败现象必将导致不正常经营和不正当竞争,使企业很难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现代企业制度很难建立起来,这一切又会加剧企业的腐败行为,造成恶性循环,妨碍规范、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三)在国有企业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是保证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国有企业不单纯是经济组织,它还具有社会主义政治属性。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它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坚持企业利益、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必须服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服从我们党建设社会主义、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任何违法经营、不道德经营行为都是与国有企业性质相悖的。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从内部预防和抵制违法经营及不道德经营行为的发生,防止企业行为偏离社会主义经营方向,保证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另外,我国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在流失的国有资产中因腐败问题而造成的占很大比例。不加强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就难以制止国有资产的“大出血”,就不能保证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在国有企业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是防止国有企业资产流失的有效手段之一。二、当前国有企业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只有认清国有企业产生腐败现象的原因,才能对症下药,采取有效措施反腐倡廉。腐败现象在国有企业中滋生蔓延的主要原因是:(一)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我国是一个封建社会历史很长的国家,封建主义和其他剥削阶级的影响长期存在,并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旧的文化思想和意识观念长期地存在于新社会,并发挥着强大的腐蚀作用。在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借鉴和利用世界各国包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一切现代文明成果的同时,资本主义社会一些腐朽的东西也会随之进入我国,并与我国旧的文化思想、意识观念相互交汇,形成一股腐蚀力量,成为国有企业产生腐败现象的根源。(二)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新旧体制并存,计划行为与市场行为并行,旧的体制已被打破,失去约束力,新的体制还未建立起来或还不完善,这就给腐败现象以可乘之机,从而诱发了化公为私、权力商品化、权钱交易、假公济私等腐败现象的产生、蔓延甚至泛滥。新旧体制的转换,必然有一个过程,只要这个过程没有完成,诱发国有企业腐败现象的因素就会存在。(三)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国有企业是一个从事生产、经营和销售的经济实体,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和“自主钱”,许多部门和个人具有人事、财力和物资的处置权。而国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班子中处于关键地位,在企业领导层中处于统帅地位,在决策中处于主导地位,在实施决策中处于指挥地位,不少国有企业都是法定代表人一个人说了算,这种特殊地位使得党组织、工会、职代会很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而且企业的各级干部大都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提拔任命的,加上企业小团体利益驱动,使得企业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这种局面很容易诱发腐败现象。(四)思想政治工作有所削弱在改革开放、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历史转折时期,有些国有企业错误地把工作重点片面地放在物质文明建设上,而忽略了精神文明建设,造成政工队伍人员严重流失,削弱了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抓得不紧,造成一些错误的腐朽没落的东西得不到及时有力的抵制和批判,一些糊涂认识和陈旧观念得不到疏导和澄清,导致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不正之风在国有企业中滋生蔓延。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腐败现象是社会历史现象,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因此,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应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又要打好阶段性战役。(一)深化体制改革,从体制上铲除国有企业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首先,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现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尽快转换,尽早结束“双轨制”,尽快建立和完善新体制,从经济体制方面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其次,要推行政治体制改革,尽早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从政治体制方面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最后,要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步伐,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使国有企业具有权力相互协作与相互制约的功能,使国有企业具有强大的发展动力,同时又能避免权力的滥用,对腐败行为有较强的免疫力。此外,还要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要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使国有企业中的分配体现报酬,待遇同责任、贡献挂钩,改变目前国有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的收入同其所担负的责任、所付出的劳动不相称的现状,以减少一部分人因心理不平衡而诱发的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的发生。(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从思想上清除国有企业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根源首先,要继承和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对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进行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提高他们的素质,增强防腐能力。其次,要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澄清混乱思想,分清是非,划清界限,清除“腐败难免论”的影响,防止和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最后,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精神,带头清正廉洁,抵制腐败思想的侵蚀。党员要发扬优良作风,勇于抵制不正之风,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此外,思想政治工作要常抓不懈,因为产生腐败现象的根源和因素是很难清除的,我们必须将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持久开展下去。(三)搞好组织建设,从组织上防止国有企业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首先,要建设好一个廉洁的领导班子。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选准配备好领导班子,尤其是法定代表人。因为一个企业的腐败现象往往与企业的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存在着相当密切的关系。如果领导班子有一股廉洁的正气,则腐败现象很难滋生蔓延,更说不上泛滥。反之,则腐败现象很容易在企业里滋生蔓延,甚至泛滥。其次,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建设,优化企业党委班子,把党支部、从事党务工作的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建设好。党组织要积极参与企业的重大问题决策,并做到政策上明确、制度上保证、程序上规范。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企业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最后,要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素质,搞好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下大力气彻底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在企业中的位置和作用这个大问题,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应有权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此外,还要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到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防止某些个人或小团体把国有企业引到邪路上,防止拜金主义、小团体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败现象的出现。(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从监督上预防国有企业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把企业干部的行为置于制度的约束和监督之下,是防止国有企业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有效措施,所以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系统、配套的监督制度体系。一要健全企业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制度。要按制度规定定期召开党的生活会,使民主生活会制度化,使企业干部得到经常性的组织监督。二要健全干部谈话制度和诫勉制度。凡群众反映或发现什么问题时,应由分管领导或组织监察部门的负责同志及时找其进行谈话。对有问题的要认真进行调查;对有问题但又不够纪律处分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问题比较严重或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改正错误的,要及时进行职务调整。三要健全财务审批制度。重大财务开支必须经过科学的决策程序,集体讨论决定,不能个人说了算。对干部批准权限要有明确规定,防止个人滥用财权。四要健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要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布各级干部收入、财产的申报结果,接受职工的监督。五要实行离任审计制度。要在企业干部离任时,对其在任期间的财务账目、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等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及时揭露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参考文献][1]张宇航.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J].岭南学刊, 2004, (1).[2]陈奇明.改制企业如何开展党建工作[J].南方党建, 2004, (11).[3]王君.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学习读本[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2001.[4]黄捷荣.改革开放若干问题探索[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