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独立从事舞蹈史论研究、舞蹈表演研究、教学研究、创编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二、招生名额:40名(暂定)三、报考条件我院只招收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3)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的人员(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且符合我院对考生提出的业务要求的人员;(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历资格报考)。3.年龄不超过40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放宽。4.其它注意事项(1)报 考舞蹈心理学(见附表一13研究方向)、舞蹈教育学(见附表一12研究方向)、舞蹈人体科学(见附表一08、09、10研究方向)、艺术管理学(见附表一11研究方向)的考生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2)报考编导研究方向的考生报名拍照时须交材料:本人或与人合作(需注明第几编导)的参加省部级以上获奖作品的光盘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一并带来并核查)。无获奖作品也可交本人编创习作光盘。(3)以同等学历资格报考的考生,报名拍照时须交学术论文一篇,通过初试后,复试须另加试两门相关专业的本科专业基础课(笔试)。5.考生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应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考前应登录“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信息查询系统”主页(),阅读《北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每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查阅“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四 专业研究方向及专业考试科目考试科目有全国统考科目和专业考试科目,统考为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政治和外语考试,专业考试如下表:附表1:专业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001 舞蹈学 01舞蹈学基础理论 711中外舞蹈史 811舞蹈理论与作品分析02中国民间舞蹈文化研究03中国古代舞蹈史04中国舞蹈美学05舞蹈文献研究06舞蹈身体语言研究07舞蹈与宗教关系研究08舞蹈训练的人体科学理论与应用 712舞蹈人体科学 812艺术概论09舞蹈科学训练的理论与应用10舞蹈科学训练研究11艺术管理与创意产业研究 713中外管理思想与创意产业12舞蹈教育学 714舞蹈教育学13舞蹈心理学 715舞蹈心理学专业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002 中国古典舞 14中国古代舞蹈史研究 716中国古代舞蹈史与艺术概论813 古典舞教学法与 专业技能表演15中国古典舞创建与发展史研究16中国古典舞理论研究17中国古典舞艺术流派研究18中国古典舞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专业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003 中国民间舞 19中国民族民间舞学与表演研究 717中国民间舞蹈文化与艺术概论814中国民族民间舞教材与教学法及专业技能表演20中国鼓舞文化研究21中国民族民间舞艺人风格流派研究22中国民族民间舞教学与编创研究23中国民族民间舞职业化研究24印度舞蹈与中国舞蹈关系研究25中国民族民间舞技术训练研究具体的到北舞官网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