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等级分为四级,即: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二级注册税务师、三级注册税务师。
第一,三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经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年检和考核合格的注册税务师。
第二,二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三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两年以上者;
2、个人上年度业绩达到全国注税行业执业注册税务师人均贡献度2倍以上的;
3、经地方税协年检合格;
4、经中税协培训考试合格,地方税协考核合格的注册税务师。
第三,一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两年以上者;
2、个人年度业绩达到上年度全国注税行业执业注册税务师人均贡献度6倍以上的;
3、具有担任过大型企业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和一定的注税学术研究成果;
4、经地方税协年检合格;
5、经中税协培训考试和考核合格的注册税务师。
第四,特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一级注册税务师等级;
2、提交一篇关于行业发展的学术论文(不少于5000字),并通过论文答辩;
3、通过一门外语考试。
此外,税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营收入达到全国所均贡献度50倍、10倍以上的,其所长可分别申报一级注册税务师、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不需参加培训和考试,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等级。
省级分所、子所上年度经营收入达到全国所均贡献度15倍、6倍以上的,其所长可分别申报一级注册税务师、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不需参加培训和考试,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