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意义上的学术论文,应当具有四方面的特点:
1. 学术性
它指研究与探讨的内容具有专门性和系统性,是以科学领域里某一专业性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从内容上看,学术论文的专业性较强;从语言表达上看,学术论文很多是采用专业术语、专业性图表和专门符号表达内容的,它的读者主要是专业上的同行。
因此,为了把学术问题表达得简洁、准确和规范,文中即会涉及较多的专业用语。
2. 科学性
它指研究与探讨的内容要准确、思维要严密、推理要合乎逻辑。要求作者在立论上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不得带有个人好恶与偏见,不得主观臆造,在相关基础上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因此,在论据上,应当尽可能多地占有资料,
以最充分的、确凿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的依据;在论证时,必须经过周密的思考,并进行严谨地论证。
3. 创新性
它要求作者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能提出新的观点和看法。创新性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学术论文的科学价值就表现在其具有创新性上。
创新性表现是填补空白的新发现、新发明和新理论,是在继承基础上发展、完善和创新,是在众说纷纭中提出自己的独立见解,是推翻了前人的某种定论,是对已有资料作出创造性综合等。有时在论文中,所体现出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体系和新因素等,也可视为一种创新。
4. 理论性
它指论文中体现出作者思维的理论性、论文结论的理论性和论文表达的论证性。学术论文与一般议论文不同,它必须有自己的理论论证,不能只是材料与文献的简单罗列,应当是在对大量的事实、材料和文献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之上,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