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独立战争中颁布的两个重要文献是《独立宣言》、《巴黎和约》;美国独立战争,(英语:American Revolutionary War,1775年—1783年),或称美国革命战争,是大英帝国和其北美十三州殖民地的革命者,以及几个欧洲强国之间的一场战争。经过北美人民的艰苦抗争,终于在1783年9月3日英美签订《巴黎和约》,英国承认美国独立。美国独立战争结束了英国的殖民统治,实现了国家的独立,确立了比较民主的资产阶级政治体制,有利于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对以后欧洲和拉丁美洲的革命起到了推动作用。《美国独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为北美洲十三个英属殖民地宣告自大不列颠王国独立,并宣明此举正当性之文告。1776年7月4日,本宣言由第二次大陆会议(Second Continental Congress)于费城批准,这一天后成为美国独立纪念日。宣言之原件由大陆会议出席代表共同签署,并永久展示于美国华盛顿特区之国家档案与文件署当中。此独立宣言为美国最重要的立国文书之一。《巴黎和约》指美国和英国为结束美国独立战争而缔结的和平条约。又称《美英凡尔赛和约》。1783年9月3日签订于巴黎附近的凡尔赛。和约共10条,主要内容有:(1)英国正式承认美国为自由、自主和独立国家,放弃对美国的统治和领土主权的一切要求;(2)确认美国疆界东起大西洋沿岸,西止密西西比河,北接加拿大五大湖区,南至佛罗里达北界;(3)两国人民从此永久和平,停止在海上、陆上的一切敌对行动并互释战俘;(4)英从美境内所有港口、地区、港湾撤出全部军队和舰艇,该和约的签订使美国获得完全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