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研究特色本研究方向以研究现代国际法理论与实践、国际组织法、联合国法、欧盟法、世界贸易组织法、条约法、国际人权法、国际刑法见长。其研究水平在全国同类学科中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在国际上也有相当影响。主要的代表性研究成果有梁西教授的《国际组织法》(获国家教委优秀教材一等奖)、《国际法》;万鄂湘教授的《国际强行法与国际公共秩序》(获湖北省优秀社科成果二等奖)、《国际人权法》;曾令良教授的《欧洲共同体与现代国际法》(获湖北省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世界贸易组织法》(获教育部第二届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邵沙平教授的《国际刑法》、《跨国洗钱的法律控制》(获湖北省首届优秀博士论文奖);余敏友教授的《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法律与实践》(获湖北省首届优秀博士论文奖)。学术地位本专业是全国法学学科中最先设立硕士点和博士点的单位之一,1988年被国家教委确定为国家级重点学科,1992年被人事部确定为全国文科首批博士后流动站,1993年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996年被国家教委批准为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本专业作为我国重要的国际法教学与科研基地,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高层次的国际法专门人才,出版和发表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形成了独特的学术风格,先后承担了数十项国际合作项目、国家级项目和省部级以上项目,这些研究成果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本专业对外学术交流频繁,已经与国外数十个学术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作用和意义在过去的20年中,国际法学有了长足的发展,造就了一批国际法理论和实践高级人才,出版和发表了大量填补国内空白的成果,形成了显著特色的国际法学体系。随着世界经济、科技的迅猛发展,国家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国际交往越来越广泛,高级格局朝着多极化方向发展,和平和发展成为当今时代的两大主题。在这种形势下,各国都十分注重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手段调整对外关系和处理国际事务,与此同时,各国在贸易、环境保护、海洋开发、科学技术、外层空间、军事和司法等方面的合作日益频繁,因此,武汉大学国际公法专业的发展对中国在21世纪的法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际交往与合作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与意义。 研究特色武汉大学的国际私法研究人员从有利于更好地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目的出发,主张大国际私法观点,认为国际私法既包括冲突规范、实体规范,又包括程序规范,并涵纳了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直接调整方法和间接调整方法。为使国际私法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本学科点非常注重国际私法的本土化,扩大其适应性,加强中国国际私法立法问题的研究。本学科点既注重宏观问题的研究,又强调具体问题的探讨,如在国际私法的法理研究、国际民商新秩序的重构、比较国际私法、国别国际私法、国际民事程序法、国际商事仲裁法、区际冲突法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国内外学术界形成了颇具影响的珞珈学派。为我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司法实践以及国际商贸实务提供了很好的导引性作用。学术地位国际私法的教学和研究在武汉大学经历了较长的发展史,并始终保持着旺盛的研究活力。在人才培养方面,本学科点除了在本科阶段注重国际私法课程以外,自1981年开始招收研究生,至今仍是全国唯一能够培养国际私法方向博士生的博士点,造就了许多优秀人才,他们成为我国国际私法领域从事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的主导力量。在教材建设方面,本学科点主持编著了国家级的国际私法统编教材,并获得过国家级奖励。在理论研究方面,本学科点始终保持着国内领先地位,并和国际上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基本保持同步,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促进了我国国际私法学的发展,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有韩德培教授的《国际私法》、《中国冲突法研究》、《国际私法新论》,李双元教授的《国际私法(冲突法编)》、《国际民商新秩序的理论构建》,黄进教授的《区际冲突法研究》、《国际私法》,肖永平教授的《冲突法专论》、《中国冲突法立法问题研究》等,上述成果代表了我国国际私法研究的最高成就,并在国外产生了广泛影响。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秘书长汉斯·范·鲁访华时曾专程前来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对我所的研究工作作了高度评价,将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成为中国国际私法学家的摇篮。此外,中国国际私法学会自成立以来一直设在武汉大学,本学科点的研究人员分别担任了学会的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在领导和协调全国国际私法研究工作方面发挥了中心作用。作用和意义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中国正在积极地推进现代化进程,这就需要在各国法律歧异和文化冲突的情况下谋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并进一步融入国际社会,而国际私法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为国际私法能够为我国在各种利益冲突的背景下确定保障跨国民商事法律关系正常运转的制度性架构,形成一个与中国社会发展向适应的国际环境。我国国际私法法制的完善有利于促进我国当事人更好地进入国际市场,维护自身利益,为我国当事人在跨国民商事交往中提供引导和保障。而武汉大学的国际私法研究在完善我国国际私法法制方面将起着重要的作用。 研究特色武汉大学的国际经济法学科是我国最早从事国际经济法研究的学科点之一,并以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国际投资法学、国际金融法学为其特色。已故教授姚梅镇先生是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的首任会长,他提出并创建了中国国际经济法的学科体系,其关于国际经济法的理论已为我国国际法学界普遍接受,成为该领域的代表性学说。同时,他又是我国国际投资法的奠基人。在多年的发展建设过程中,本学科点的研究在全国始终处于领先地位,先后出版和发表了一批具有国内和国际影响的优秀教材、专著和论文,还为我国的经济和法制建设输送了一大批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并形成了重点突出、方向明确的学科特色:在国际投资法领域,余劲松教授在姚梅镇教授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予以拓展和深化,其关于跨国公司法的研究更具开拓性而有独到建树;在国际金融法领域,刘丰名教授的研究一直居于国内前沿,他关于国际金融法学的体系富有创见,独树一帜。学术地位本学科点是国家教委确定的国家级重点学科,也是我国最早设置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的学科之一,在国际经济法学的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果,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在教材建设方面,姚梅镇教授的《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投资法》曾获得国家教委优秀教材一等奖;余劲松教授的《国际经济法学》获国家教委中青年优秀教材奖、《国际投资法》获司法部优秀教材一等奖。在科学研究方面,姚梅镇教授主编的《比较外资法》和余劲松教授的《跨国公司法律问题研究》分别获国家教委首届人文社科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这些成果形成了独特的学术风格,堪称我国国际经济法学的一个流派,在我国国际经济法学的教学和研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国内外产生了重要影响,作用与意义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加强对国际经济法的研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重大的意义。1. 可以使我国更好地借鉴和吸收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和通行做法,完善中国的涉外经济立法,扩大对外经济交往,培育和发展符合国际惯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中国更有效地参与国际经济立法,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作出应有的贡献。2. 能够为涉外实务部门的工作提供理论指导。这些部门在对外经济交往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许多法律问题。加强对国际经济法的研究,能更好地为它们正确处理涉外经济事务提供法律依据和可行的对策、建议,从而更好地维护我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国对外经济交往的顺利进行。3. 能够大力促进人才培养。我国的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需要大量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能力强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只有加强国际经济法的研究和教学,才能满足这种客观需要。武汉大学的国际经济法研究和教学已经具备很好的基础,进一步加强本学科点的建设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中国所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