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文献著录项目:
1、主要责任者(专著作者、论文集主编、学位申报人、专利申请人、报告撰写人、期刊文章作者、析出文章作者)。
多个责任者之间以“,”分隔,不得出现缩写点“.”(英文作者请将作者名写全)。主要责任者只列姓名,其后不加“著”、“编”、“主编”、“合编”等责任说明。
2、文献题名和版本(初版省略)。
3、文献类型和载体类型标识。
4、出版项(出版地、出版年、出版者)。
5、文献的出处或电子文献的可获得地址。
6、文献的起止页码。
7、文献的标准编号(标准号、专利号……)。
参考文献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列表于文后,表上以“[参考文献]”(居中)作为标识;参考文献的序号左顶格,并用数字加方括号表示,如[1]、[2]、…,以与正文中的指示序号格式一致。参照ISO 690及ISO 690-2,每一参考文献条目的最后均以“.”结束。
例:
[序号] 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任选).
[1] 刘国钧,陈绍业,王凤翥.图书馆目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对于非纸张型载体的电子文献,当被引用为参考文献时需在参考文献类型标识中同时标明其载体类型。
根据GB3469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
1、参考文献类型 专著 论文集 报纸文章 期刊文章 学位论文 报告 标准 专利 文献类型标识 M C N J D R S P
2、对于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其文献类型标识建议采用单字母“A”;对于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建议采用单字母“Z”。
3、对于数据库(database)、计算机程序(computer program)及电子公告(electronic bulletin board)等电子文献类型的参考文献,建议以下列双字母作为标识:
4、电子参考文献类型 数据库 计算机程序 电子公告 电子文献类型标识 DB CP EB
扩展资料:
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论著时所参考的文献书目,一般集中列表于文末,注释是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一般排印在该页地脚。参考文献序号用方括号标注,而注释用数字加圆圈标注(如①、②…)。
知网查重系统成功检测到了是引用的,格式正确而不是抄袭的。拷贝别人的文字并且做了引用标识,同时文章结尾附上参考文献。如果拷贝别人的文字但完全没有标识,就等同于赤裸裸的抄袭。
参考资料:CNCNKI-知网查重引用格式是什么?论文如何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