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条件对生产活动和生产力的制约表现在,不同的自然条件为物质生产活动提供的水土资源,动植物资源,矿产资源以及能源资源的种类和数量各不相同,从而使不同地区的人们的生产活动和生产力发展状况出现差异。这是因为自然资源作为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本来就是生产力的构成要素,当然要对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和速度产生一定的影响,而且还会对劳动生产方式的变化产生一定的影响。如马克思所说,在人类历史初期,“不同的共同体在各自的自然环境中,找到不同的生产资料和不同的生活资料。因此他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产品,也就各不相同。”实际情况正是如此,人类从事物质生产活动以求得生存和发展,但人们不是随心所欲地去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特别是在人类文明初期,人们只能因其所生存的地理环境所提供的条件,形成自己的物质生产类型和具体的内容和方式,固有农耕世界,游牧世界之区别,而生活在地中海沿岸的古希腊人,腓尼基人,则因其自然环境,在主要从事农业的同时,商业,航海,殖民则较为发达。马克思的以上论述表明,在人类文明初期,地理环境对于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和社会生产活动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是地理因素通过作为人类物质生产活动要素之一的劳动对象而实现的。作为劳动对象,地理环境因素决定这物质生产活动的类型,方式等。并通过决定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进而影响到人类的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如此,世界葛地区不同的地理环境就使不同地区的人类文明产生许多差异,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形成了不同的类型。这些不同类型的文明,在具体的,特定的社会内部矛盾运动的推动下,基本上是“各自循着自己独特的道路发展”。这就不能不带有其文明初期在不同的地理环境影响下形成的,具有各自特征的社会生活所打上的深刻烙印。由此,马克思,恩格斯唯物史观的地理环境学说就与孟德斯鸠的“地理环境决定论”形成了较大区别。孟德斯鸠认为,地理环境与人类社会的关系是这样的:地理环境决定人的气质性格,人的气质和性格决定法律及政治制度。马克思,恩格斯唯物史观关于地理环境与人类社会的关系则是这样的:地理环境决定人的物质生产活动方式,人的物质生产活动方式决定社会,政治及精神生活。由此可见,两者的区别不在于地理环境是否决定着人类的生活,而在于前者怎样决定后者。孟德斯鸠认识不到物质生产对于人类社会生活的极端重要性,而不适当地强调人的气质性格及心理状态的作用,使其“地理环境决定论”带有浓厚的唯心主义色彩。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史观科学的揭示了物质生产活动在人类社会中的地位,从而正确地说明了地理环境与人类社会的关系。那么,地理环境对于人们的心理状态、气质性格就没有任何影响吗?回答应该是否定的。在人类文明起源时期,某个人类共同体从事于何种物质生产活动,主要是由其生存的自然环境决定的。如生活在草原地带的人们主要从事畜牧业,生活在平原地带的人们多过着农耕生活。而当人们在从事某种具体的物质生产活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造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着自身,形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形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正是这种由某种特定的地理环境的制约而形成的物质生产实践中,某个民族才形成具体的,具有某种特点的气质性格和心理状态。此外,一个民族的气质性格的形成,还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受到社会、政治及精神生活的影响。但是,这些社会、政治及精神生活也是建立在物质生活的基础上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及精神生活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史观特别强调,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正是在物质生产活动中,在于自然界进行物质交换的过程中,人类社会与地理环境发生了最直接、最主要的联系。地理环境作为生产过程之一的劳动对象,在人类文明初期,对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产生着直接的、决定性的影响,并通过对物质生产活动的影响,进而间接地影响到人类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以及整个社会的发展进程。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一学说是符合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实际情况的,是唯物史观在地理环境与人类社会关系问题上的科学表述,这也为我们解释为什么不同地区的人类文明呈现出不同的特点,走着不同的发展道路,提供了重要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