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或许有人一生下来就有良好的家庭环境,从小就受着非凡的待遇;或许有人,由睁开眼睛的瞬间就注定吃苦,挨饿……不论如何都不比怨恨,因为上帝是公平的。 出生在繁荣的都市当然能受到优越的教育,但是出生在山村的你不要哭泣。因为你能保存一颗完美的,纯洁的心,这不是每个城市人能够拥有的。你知道什么叫做满足,不需千吨黄金,只要有一支新的笔、一本新的书就能让你露出笑容,这是我们所做不到的。 上帝是公平的,繁华的市中心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好不热闹。它多了高耸着的建筑,但却没有了原来的成阴绿树,清澈小溪。学生们低头认真做作业、复习的情景到处可见却不见了孩子们与鱼儿、虾儿嬉戏的身影。添了各种式样的新车子,却被废气掩盖了清爽的空气…… 有时候你总说你躲在村里不会有所成,当不上上市公司总裁。上帝是公平的。他不给予你总裁的位置,要你从低级职员做起,不是他吝啬,是因为他要锻炼你,要你用自己的实力坐上这位置,他不想你想一些子承父业却一事无成的纨弟子,只有真正经过风雨花儿才能结成甘甜、硕大的果实。 生在都市的你,抑或落在山村的你,都不必埋怨任何东西,因为“上帝永远是公平的……” 2: 《廉洁修身》读后感 上学期以来,我读了《廉洁修身》这本书,从这本书里,我获取许多道理:我知道做人要诚实守信,我懂得做事要公平公正,而且,我觉得还要有一颗善良的心…… 书里的一个个小故事外婆都非常喜欢。如“曾子杀猪”——诚实守信;“闯祸的男孩”——认真负责;“奥德赛船长”——自律自省……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使我更加喜欢这本书。 我还喜欢里面的名言,有《弟子规》里的;有《三字经》里一的等等。还有一些诗人、作家的,让我更加深一步了解书里的内容。我更喜欢“诚实守信”这一单元,它里面讲述了要如何做人;例如成功“通行证”这个故事,里面讲述了一位外国留学生在德攻读博士学位,毕业后到公司求职,却屡屡“撞壁”没有被聘上,原因却只是因为两次看起来很小的逃票记录造成的。看上去区区一件小事,却毁了他的大好前程。我更明白了这一句名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还有“遵纪守法”这一单元——“铁面包公”,包拯是北宋时期的一位有名的清官,故事讲述了包拯公平公正,不管是谁甚至自己的亲人都不偏私,都是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去对待,该罚就罚、该打就打,帮理不帮亲,永远公平公正,从而赢得大家的赞赏。 这本书很有益,对我的帮助也很大,是一本真正的好书,我要好好的品读,好好的领会里边更多的人生道理,让我的人生更加精彩、更有意义。 遵法维权公正公平 遵法、维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些文明社会的行为准则已经越来越成为当今人们的生活信条。法律是维系社会关系的理性纽带,也是个体生存的依赖。健全法制,依法办事,是每个公民 的期望;遵守法律,是对每个人的要求。没有法律作后盾,公正就不可能实现。现在,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依照国际统一的规则来看待、处理各方面的问题,必须强化法律意识、公平准则。 1.树立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观点看待问题。 2.以公正之心看待事物。 题目1:长春市八旬老人李成宪,根据长春市政府的文件规定,持自己的老年证免费坐公交车被拒,状告公交公司。请求公交公司依照政府规定为持有老年证的老人乘车提供免费待遇,并索赔一元钱。经过两年多坚持不懈的奔波,老人终于赢了官司,而反映出的问题让人们深思…… 你是怎样看待“一元钱”官司的?请你就此问题写一篇作文。 题目时下,经常有某人为“一元钱”甚至“几毛钱”而诉诸法庭的报道,从而引发当事人此举是否合乎“投入产出”原则以及是否造成国家审判资源浪费的争论。我认为对此类问题应有另外观点的视角: 第一,法治的建构依据之一,就是个人是自己利益的最好判断者,制度的安排应以人的需求为中心。当个人感觉权利受到损害以后,他有权自主地选择救济权利的手段,他人不应在旁边指手划脚。 第二,权利原本是无价的,正如我们不可说某人的面子值多少钱,某女的贞操权可折算多少钱(荒唐如麻旦旦案),但我们无法找到更有效的救济被损害权利的手段之前,金钱补偿就成为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之一。人在社会的角色是多方面的,人的需求也当然有许多种。一个事事做起来都要进行功利算计的人,其人生未免显得太乏味。因此,当那些觉得金钱诚可贵,尊严价更高的人,愤而拿起维权的武器时,我们应毫不吝惜地送去鼓励的掌声。 第三,法律是用来定纷止争的,道德是用来教化人类、培育情操的,这两者对于一个社会来说,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因此,当牺牲众人的生命去抢救一个落水儿童,当一个大学生为一个残疾人挡住车轮,当一个女研究生毅然嫁给一个农民,当一个富翁散尽家产去做慈善事业时,我们只会在心中油然升起一股敬意,而断不会有他们的做法划不来的想法。为“一元钱”而打官司者,或许其行为没有上述良好的动机,但其结果或许有相同的意义。甚至可以说,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一个人的行为只要对他人无害,其行为是否有意义也是一个不必追问的问题。 第四,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里,权利观念和权利意识是极度缺乏的。因此即便那些为“一元钱”而打官司者,是喜欢“缠诉、滥诉”的刁民,但为了培育人们的权利意识,社会也需要适度容忍他们的行为,这应该是一个社会为了实现正义和公平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第五,维权的手段是多途径的,“打官司”是追求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门槛,也是成本最高的一道门槛。如果有更便利、更迅捷的途径,维权者有必要理性地选择其他途径。另外,有些打官司者似乎为了表白自己只是“讨一说法”、“争一口气”,而故意表示对金钱赔偿的不屑,笔者以为此举也大可不必。 本文针对“一元钱”官司全方位地进行分析,利弊得失,一览无余。 2:7月4日,南京明孝陵被收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有关方面负责人即放出“风声”:明孝陵门票可能要涨价。有人随即对涨价表示担心,认为涨价损害了社会公正,同时也并不必然有利于遗产的保护。也有人认为门票涨不涨价与维护社会公正无关,优质优价本来就是经济社会的不二法则。你是怎样认识的?请你就此问题,写一篇作文,谈谈自己的看法。 题目3:请以“平等”或“公正”为话题写一篇文章。 题目1:“一元钱”官司是社会热点,头些天,姚明也和“可口可乐”公司打起了一元钱官司。这里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争理,不为利;一是该得的补偿应当得。但有一点必须涉及,那就是“一元钱”官司体现了公民法律意识的觉醒。 题目2:门票涉及的核心是经济问题,应从这里打开突破口。 正方:门票涨价无可厚非 首先,门票涨不涨价与维护社会公正无关。世界遗产是属于全人类的,保护好它们,是为了更长久地保存,也是为了有更多的人能享有。但这并不等于说,参观世界遗产的人越多,就越能显 示、发挥其价值。再说,涨价面前人人平等,富人、穷者均须付出同等面额的钞票,才能游览世界遗产,实际上就是一种公平,更遑论“优质优价”本来就是经济社会的不二法则了。因此,认为明孝陵门票涨价会“损害社会公正”,实在过于牵强,有失偏颇。 其次,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物,必须承担更重大的保护责任,管理当局必须付出更多的人力物力。门票适当涨价,既是补贴世界遗产保护经费严重不足的迫切需要,也是限制游客数量的有效措施。 再说,我国目前已有29处世界遗产,此前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著名风景名胜或历史文物,门票价格不知涨了多少次了。假如别的世界遗产门票可以涨价,而南京明孝陵“申遗”成功后却不准涨价,岂不是存心歧视?对世界遗产的保护,理应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而适当提高世界遗产的门票价格,并不必然破坏这种“和谐”,相反还会起促进作用,关键是如何管理的问题。所以,“申遗”成功后的明孝陵,适当提高门票价格实在无可厚非。 反方:“申遗”成功不该涨价 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作为涨价的理由,我认为是个伪理由:涨价除了有时能让某些人获取暴利外,还损害了社会的公正,同时也并不有利于遗产的保护。 首先,涨价不利于维护社会公正。我们知道世界遗产是属于全人类的,我们保护它也是为了所有的人能够很好地享有这些文明。而涨价,将门票价格抬得很高,其结果是在遗产面前并不是人人平等,富者自然不在乎一点门票钱,而对于贫者来说,涨价意味着失去与世界遗产密切接触的机会。如果门票涨价使得世界文化遗产变成了只有富人才能享有的奢侈品,显然有悖于保护遗产的目的。 其次,游客增加其实与遗产保护没有必然的联系。当前对于这些遗产最大的破坏其实并不是来自于游客,而是来自于有关部门的野蛮开发,比如张家界风景区就曾经因为乱建而差点被摘帽。目前,一些地方风景区遭开发性破坏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正是这种行为,使得遗产处于危险中。保护遗产,首先应该规范的是政府的开发行为,开发性的破坏是文化古迹最大的不幸。 总之,在申遗成功之时,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必须牢记:文物是有着特殊社会意义的物品,保护世界遗产要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和谐,不能只顾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损害社会的公正。 公正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对民众来讲,由于自身的情况千差万别,公正也变得难调众口。但只要人们坚持公正的原则,世间就会减少许多不公正的现象。 3: 高三优秀作文 【材料】开封相国寺里的门槛,对香客膜拜、香火不断的千手观音说:“你我同是木头,来自同一座山,为什么你能高高在上,受千人朝拜,万人供奉,而我却受万人踩,千人踏?这太不公平了!”千手观音略一沉思后微笑道:“兄弟,世界是十分公平的,你我虽来自同一座山,材料也的确相同,但出山时,师傅在你身上费过多少工夫?我却经历了师傅五十八年的耐心琢磨、雕刻。今天你我的际遇不同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请你以“公平”为话题写一篇文章。 【注意】①立意自定;②文体自选;③题目自拟;④不少于800字。 端稳并镇守生命的天平(56分) 曾经凝视海的众浪托起成就的巨轮;曾经惊羡风的双臂承载振翅的鸿雁;曾经有山的沉稳镇住勃发的大地;还有时间的韶光雕刻不屈的灵魂。然而所有的辉煌都出自生命的天平,只是付出了不同质量的砝码。 ——题记 贫瘠而苦涩的峭壁上,瘦瘦的筋骨,凭一腔热血把生命的灯火一盏盏挑亮,这是劲松的家居。经历了风霜洗礼,饱尝雷电慰问之后,它更加自信地站在生命的天平上,聆听大地歌手拨响雄浑的竖琴,那渺缭的弦音动荡着棵棵信念之苗。于是,当所有的绿色凋零在肆虐手掌之下时,劲松仍然以一幅崭新的姿态笑看日升月落,静坐在峭壁上,生命的天平一方镇守了根的信念,一方沉淀下了奋斗的血雨。因此,“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的时刻,劲松依然阵守大地,如慈母用乳汁喂养幼婴一样喂着自己的伤口,因为她知道,如果在生活中没有与恶魔摔过跤,自己的生命天平不会稳重,更不会称出心满意足的理想结果。 当风啸林莽,当龙吟大地,当鹤鸣九天之际,崖壁上一次又一次挺直的柔草,变得遒劲而且有风姿,顷刻,风失去了肆虐的威力,拜倒在生命顽强的抗争之下。矮矮的生命用自己对生命的虔诚和热爱强烈的奋斗,不论是莺歌还是艳阳,镇守生命的厚实,跨越生命公正的天平是她执着的信念。 用比岩石更坚硬的毅力去开拓生命之路,用比生命更厚重的激情去镇守生命的天希望能帮到你,满意望采纳哦。
吃力啊,我也在杜撰。。。天大校友泪奔路过。。。
任何人都是自私的。所谓自私,是指把自己放到第一位,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和感受。自私是中性的,光是自私,是不能够决定善与恶的。善与恶还需要用理性来区分。理性的自私,为善。非理性的自私,为恶。理性,是基于事实和逻辑的决策。非理性,则要么违反事实,要么违反逻辑。理性的自私,其目的是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做让自己快乐的事情,花更少的时间处理带给自己痛苦的事情。只顾自己,完全不顾他人,通常这就是一种非理性的自私。因为完全不顾他人,有可能带给自己痛苦。是否要顾及他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遵循理性的决策,做对于自己更加有利的事情。自私与助人不矛盾。帮助别人给自己带来快乐,同样的帮助别人也可能带给自己痛苦。帮还是不帮,依据是自己的利益和感受以及理性的分析。那种不顾一切,完全的利他的人是非理性的。人性自私论,是衡量一切制度的基本前提。制度的建立,制度的修改,制度的完善,制度的执行,制度的废除,无不涉及到人。而人是自私的,并且这样的自私有理性与非理性之分。当制度是建立非理性的基础上的,那么这个制度就是邪恶的。当制度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的,那么这个制度就是正义的。邪恶的制度,其基本的特征就是非理性。非理性就意味着抹杀事实,违反逻辑。人性是自私的,这个是普遍的事实。那种极力否定人性自私,并且把非理性的自私作为自私的唯一含义的论点,是极其狭隘的。因为自私本身是中性的。非理性的自私是不好的,但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自私,却是善的,是实现个体幸福的前提条件。当我们用人性自私论去衡量任何制度的时候,我们就有了一个可靠的事实依据。那就是任何人都是自私的。因为任何人都是自私的,所以任何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都要抱着挑剔和怀疑的态度,首先要把自己放在第一位,承认自己自私,也承认对方自私。在彼此都自私的前提下,依据理性的决策,获得一个满意的决策方案。人性自私论,是政治社会学的最根本的前提。也是个人谋求幸福的基本出发点。没有建立这个观点的人,虽然常常都是按照自私的立场处理事情的,但不保证他能够作到理性。现实是人们常常自私而常常非理性。只有那些自私而自觉理性的人,才能够幸福快乐,对自己也对他人有好处,并且对所处的社会有益处,从而为社会减少负担。当我们认识到彼此都自私,我们就开始为自己负责了。别人没有义务帮助你,除非别人帮助你是别人处于实现他自己的目的和心理感受。你为你自己负责。于是人性自私论导致人自立精神的产生。。。象上面一样,可以说人性自私论所引发的结论,是极其理性的,从而任何建立在人性自私论基础上面的理论,才可能有科学的意义。对于我们所处的文化,人性自私论反映的是事实的真相,但某些人是要极力掩饰和歪曲的。对于那些以非理性的方式来否定人性自私论的人,我不想理会;对于以理性的态度和方法讨论和反驳我说的这个看法的人,我表示欢迎。人性自私论,一个简单而又根本的出发点。对于社会性的理论来说,是具有根本意义的前提,否定人性自私论,一切社会理论的探讨都完了
〈我国社会公平问题的解决出路〉小论文我国目前的社会不公平问题是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必须用发展的方式予以解决。就此而言,我认为,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事情: 第一,确立起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理念。否则,其他一切应对思路和措施将无从谈起。 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既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同时也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客观需要。邓小平极为重视这一问题。当我们引用邓小平同志“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名言时,不能忘记邓小平同志在其著名的南方谈话中所说的另一个与之相辅相成的、极为重要的战略构想,否则就会陷入以偏概全的误区。邓小平同志就可预计的贫富差距问题指出:“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 第二,大力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发展中解决社会不公平问题。 只有以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完善的市场经济为基础,一个社会才能具备相应的社会经济资源,才能保持社会的活力,才能为社会的长期稳定提供必要的条件和途径。发达的物质基础和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是现代社会的支撑构架。在我国,如果处理不当,平均主义很容易抬头,因为平均主义在我国有着深厚的历史根源和群众基础。平均主义一旦抬头,将会使我国社会丧失发展活力,并同样可以形成一系列严重的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第三,保证人民基本生活需求的满足和基本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 应当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结合点。我国现阶段的大量社会问题非常明显地集中在与人民基本生计有直接关联的部位。任何使人民生活水准有所下降的举动均会带来抵触情绪。因此,要想从总体上解决社会不公平问题,就必须保证社会成员对于日常生活消费品的满足。如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水平能够得到保证并能够得到持续提高,我国现阶段的社会安定局面就能得以维护,从而确保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 第四,尽可能地实现充分就业。 充分就业应当成为社会的优先发展目标。实现充分就业,对于实现广泛意义上的公正、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从而确保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获得一种职业,对于劳动者来说,就意味着拥有了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意味着能够进行一些必要的平等的社会活动,意味着能够积极地融入社会。 第五,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构筑“社会安全网”。 社会保障的目标,是要立足于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全的角度,通过社会救助、社会养老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社会优抚等多个方面的措施来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全,确保每个人有一个合理的基本生活水平。社会保障最为重要的意义在于对社会成员基本生存底线的确保。一个社会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平等和不确定的因素,如社会经济资源分配体制的不合理和不完善、市场经济的风险、家庭的遗传影响等等。这就使得社会成员在生存与发展的具体处境方面有着较大的差别,处境不利的社会成员有可能由于工作的丧失或是其他的原因而陷入“生存危机”的状态之中。从某种意义上讲,保障程度的高低同社会的公平程度、稳定程度是成正比关系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着手建立,但离目前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全的要求相距还远。现在,我国的社会保障问题已经到了必须予以全面、系统、深入解决的时候了,不能以任何理由延缓下去,否则将会因此而付出更为巨大的代价
问题一:如何实现司法公正 一、树立司法公正的追求意识 “心不清则无以见道,志不确则无以立功。” 作为法官,树立司法公正的意识不难,难的是把司法公正作为毕生的追求。为此,法官要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把司法公正作为信仰来追求,内化于心,化外于行。(1)法官要以奉法为魂。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线,也是法官最高的价值追求。对法官来说,司法不仅是一种职业,而是为之献身的事业,只有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对法律始终保持忠诚敬畏之心,才能做到恪守公平,秉持正义。(2)法官要以担当为荣。法官承载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使命,不可避免成为利益冲突的焦点,这就要求法官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只有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才能做到信念坚定、执法为民、勇于担当、清正廉洁。(3)法官要以守正为本。“君子独处守正,不桡众枉。”法官只有坚守职业良知,才能在实现司法公正的追求中,不役于外物,不困于心。公平正义的形象需要优良作风来支撑,这要求法官把树立司法公正的追求意识与司法作风建设统一起来,自觉加强司法职业精神的锻造、司法礼仪的培训、道德操守的养成和日常行为的规范。 二、了解社会公众的司法需求 “公正自在人心。”衡量司法公正的标准,既要看裁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更要看裁判是否符合公众的司法需求。司法权的人民性源自马克思主义的人民 *** 观,司法只有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需求才是公正的,法官要在司法为民的实践中实现司法公正。(1)贯彻为民宗旨。在社会主义中国,忠诚于法律与忠诚于人民具有高度一致性。公正司法必须以体现为民要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法院要开门纳谏,深入群众搞好调查研究,积极回应群众的期望和需求。司法工作要反映群众声音,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2)服务社会民生。“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服务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司法工作的重要职责。随着改革深入和社会发展,对民生领域的司法需求,法院要及时跟进,保障到位。(3)关注特定群体。增强裁判的社会可接受性,很重要的是契合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每起案件背后都反映了特定群体的司法需求,如农民工讨薪纠纷、房屋拆迁纠纷等。司法尤其要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实现实质公平正义。 三、把握法律公正的精神内核 公平正义是人类永恒的价值追求,也是法律的精神内核和立法的伦理基础。法律不可能为所有社会关系量身定做,不可能预见可能发生的所有情形,这就要求法官要深刻把握法律公正的精神内核,正确适用法律。(1)准确理解法律精神。在马克思看来,法是“人的行为本身的内在的生命规律,是人的生活的自觉反映”,人们服从法律“也就是服从他自己的理性即人类理性的自然规律”。法律精神是本质的、鲜活的、抽象的、前瞻的,但法条是表面的、刻板的、具体的、滞后的。法官要善于抓住本质,领悟立法本意,将法律精神活用到个案中,使裁判富有生命力。(2)体现主流道德观念。法律的公平正义精神与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一定意义上讲,广泛的民意体现了社会主流价值观念,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普遍道德诉求。司法裁判要坚持法律评价和道德评价相结合,尊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普遍认知和共同感受。(3)自觉融入社会生活。法律规则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法官要从社会生活中探究法律规则的本源,了解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的主要方式与规则习惯,善于总结和运用群众公认的常识与经验,努力使司法过程和处理结果在法定范围内贴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 四、具备卓越的司法操作能力 司法的本质是经验,正如美国法学家霍姆斯所说:“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司法作为重要的社......>> 问题二:浅谈如何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在二十一世纪的工作主题。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是新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作为新世纪的人民法官,应当把锲而不舍地追求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作为最崇高、最光荣的职责。如何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不仅是各级人民法院着重考虑的,也是每位法官应当思考的问题。下面笔者就如何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一、在思想上必须对司法公正与效率引起高度重视最高法院肖扬院长在新世纪来临之际,提出人民法院在二十一世纪的主题就是公正与效率。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永恒的追求。提高司法效率是适应新世纪形势发展的要求。维护司法公正,是每一位法官的神圣职责,它体现在每一位法官审理的每一个案件之中,体现在每一次裁判之中,体现在每一项诉讼活动中。它要求人民法院始终把审判工作置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之中,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此,必须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全面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在确保公正裁判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司法效率,追求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每位法官对此必须有清醒认识,牢固树立公正意识、效率意识。要始终把政治合格放在首位,明确政治方向,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牢记服务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用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确保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自觉运用 *** 理论指导审判工作,使审判工作服务和服从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每位法官都应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确保司法公正,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要以“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和“爱党、爱国、爱院、爱岗”为基本要求,在思想上划清正确与错误的界线,增强抵御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要以李增亮、陈印田、蒋庆等先进模范为榜样,想事业甘于奉献,为人民不计功利,多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切实为群众做好排扰解纷工作。二、必须努力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法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司法的公正性和诉讼效率。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审判工作面临越来越多的新情况和新类型案件,一个业务素质不高的法官是很难适应的,更别说体现司法公正与效率。因此,每位法官都应熟悉和掌握国家制定和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还要掌握与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其他知识,认真钻研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提高业务素质,首先应积极参加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有系统的规划、完整的学习内容和明确的要求,通过培训,可以使某一方面的技能得到迅速提高,同时还可加强交流,获取更多的信息和经验,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其次,还可通过不断自学,来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最新司法解释都必须通过自学来弄懂、弄通,并在审判实践中熟练运用。对一些常用的重要法律,通过自学,可以达到温故而知新。在审判实践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也需要通过自学来了解相关知识。再次,有意识、有选择地参加庭审观摩,也有利于提高业务水平。法官作为一名旁听人员观摩庭审,不仅可以学习优秀法官的庭审技巧和对法律的运用,还可以从中发现不足,提出完善的方法,以提高自己的庭审能力。另外,多向有经验的老法官请教,平时注意积累、总结,也都有利于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三、要积极推行审判方式改革审判方式改革,要求办案活动必须依法公开、民主、透明,以公开促公正,从而改变过去诉权与审判权不分,由法官大包大揽为诉审分离,法官居中裁判;由先定后审转变为先审后定,从过去的“暗箱操作”、“不透明”,开庭走过场,走向“公开审理查真相......>> 问题三:如何保证司法公正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 *** 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这一重要讲话,对于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为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准确理解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 *** 总书记明确指出,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要求政法战线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求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人民法院只有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才能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责使命。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目标,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价值选择上的导向。我们党始终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重要使命,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进行了不懈探索。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要求,强调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追求的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为我们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理论指引。 司法权是重要的国家权力,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人民法院来讲,实现公平正义,就是要让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参与诉讼、平等地受到尊重;就是要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 人民法院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一切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必须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坚决落实“四个决不允许”的要求,确保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会受到制裁和惩罚。必须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公开审判等司法理念和原则,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维护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必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决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牢牢坚持党的领导 *** 总书记强调,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调要从理论和实践上解决好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两个重大问题。这对于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推进......>> 问题四:实现司法公正的意义是什么 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权运作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前者是司法公正的根本目标,后者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意义:1、平衡个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当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根据价值观念做出取舍,实现利益的保护。 2、实现保护人权和打击犯罪。保护人权的重点当然是保护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过分强调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利保护,会影响到刑事司法系统的效率,会影响到打击犯罪工作的效率。 总之,我们一方面要确立司法独立和正当程序等保证司法公正的制度,另一方面要提高法官等司法活动主体的专业素质和办案能力。 问题五:如何体现司法公正 1草拟合同 2带上相关证件 3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问题六:求1500字关于司法公正的论文,最少1500谢谢 10分 司法公正的论文,稍等 ,我现在发你。 问题七:从人民的名义论司法公正的论文 顺叙指记叙的时候按照事情发 生、发展、和结局的顺序来写,前因后果、 条理很清楚。如《一面》;倒叙,指记叙的时候把后发生的事情写在前面,把先发生的事情写在后面。先把结局说出来,吸引读者了解其起因和过程 问题八:什么是司法公正?又应如何保证司法公正 1)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权运作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它是法律的自身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其基本内涵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其主体是以法官为主的司法人员。司法公正的对象包括各类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前者是司法公正的根本目标,后者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整体公正与个体公正的关系反映了司法公正的价值定位和取向。 2)司法公正既要求法院的审判过程坚持正当平等的原则,也要求法院的审判结果体现公平正义的精神。前者可以称为程序公正,后者可以称为实体公正。它们共同构成了司法公正的基本内容。 问题九:如何理解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坚持司法公正,树立法律权威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灵魂。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实现法律所追求的社会正义。“法不仅仅是思想,而且是活的力量。正义女神一手持有衡量权利的天平,另一只手握有为权利而准备的宝剑。无天平的宝剑是 *** 裸的暴力,无宝剑的天平则意味着法的软弱可欺。”①天平与宝剑共同构筑了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律理想和信仰,也是法治社会的崇高目标。公正是司法的最高价值,司法公正是实现法治的保证,也是司法独立的基础和原因。② 问题十:如何才能更好的实现公正司法的目标 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最高理念。通常意义上,“公正”( impartiality)一词含有平、正义、平等之义, 20世纪英国著名的法官和享有世界声誉的法学家―――阿尔弗雷德・汤普森・丹宁(Alfred Thompson Denning)(1899-1999年)以自己的亲身实践和著作理对“公正”作了经典的诠释。他从1923年当律师,到1982年在上诉法院院长(Master oRolls)岗位退休,一共从事法律职业60年。令人感动的是,他在80岁以后通过著书说〔1〕继续思考英国的法律事业,阐发自己对法律职业的追求及感悟。在这些著作中,宁勋爵以他亲身经历的案件的辩护和审判的实践为内容,结合法学理论阐发了他对英法律及司法制度的观点和看法。通览这些著作,不难发现,丹宁勋爵是司法公正思想的极倡导者和践行者。在几十年的法律职业生涯中,丹宁勋爵面对时代的挑战,始终以追文明和进步,实现公平和正义为目的,在当代世界司法制度史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他的司法公正思想值得追思,更值得当下的法律职业者学习和借鉴。 一、成长阅历―――公正思想的源泉 一个人的某种思想的形成通常与他的成长经历有着密切的关系,丹宁勋爵的公正想之所以形成,正是由他的家庭背景和成长经历所决定的。1899年丹宁出生于维多利时期受人尊敬的富裕之家,他的祖先是丹麦人,而丹麦人与法律有着天然的关联,据考证,“法律”(law)这个词本身就是丹麦语中的一个词。平时,丹麦人喜爱争论,他们喜欢聚在一起进行法律辩论。这种传统对丹宁产生了较大影响,他在自传《家庭故事》里曾写到:“也许这就是我现在在判决之前为什么喜欢听法律辩论,而不愿意将它们都写下来的原因吧。”〔2〕丹宁出生后,父母给他取教名为阿尔弗雷德,也与法律有关系。因为1899年正好是英国盎格鲁-撒克逊时期著名的统治者阿尔弗雷德去世后一千年。阿尔弗雷德在位期间非常重视法律,关注法律的良善和公正,当时的百姓都很尊敬他。正好一千年以后,丹宁出生,因此,他的父母取“阿尔弗雷德”为他作教名,希望丹宁长大以后也能像那位国王一样关注法律,富有公正思想。 丹宁的父母都是非常正派的人,“父亲善良,有思想,受到大家的热爱。妈妈坚强,做事有决心,从不讲废话。”〔3〕这些品格对幼小的丹宁思想品格的形成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特别是他的父亲担任陪审员的经历对丹宁的影响更大。丹宁的父亲主要职业是经营绸布店,但是曾被 *** *** 在巡回法庭当陪审员,几乎每天都去法院。陪审制度是英国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之一,它原本为法国的制度, 1066年随着诺曼入侵被带入英国,给英国的法律打上了深深的印记。丹宁的父亲在担任陪审员期间,工作认真,为人公正,据说当时的红衣法官约翰・劳伦斯对他印象很好。丹宁也深感受父亲思想熏陶较多,他说:“早在我参加陪审团时,我就知道有关陪审团的一些事情。他是户主,而且完全有资格担任陪审员。陪审是这样一种工作,它为一般人上了有关公民权的最有用的一课。它是一门在以前八百年间代代相传的课程。被任命为陪审员的英国人在主持正义方面确实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4〕因为当时的陪审员必须具备这样的品质:他们必须能将自己一般的判断力用在需要作出判断的工作上;必须具有关于世界和人的知识;具有个人从属于社会这种概念,做到公平合理这种愿望是他们行动的动力;尤为重要的是,他们都愿意努力争取对他们要解决的争端作出公平的决断。〔5〕因此,英国民众将陪审团参与法庭审判作为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的重要手段。那么,生活于这种社会环境和家庭氛围当中的丹宁,其思想自然也受到这种公正价值观念的影响,以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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