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中期考核,一般在博士二年级。
不是中期考核,也就是在就读博士的几年中的中期阶段,对博士的现有成果和读书情况进行考核,判断该名博士生能否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如果该名博士生没有完成预期任务,不能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则会进行退学处理。
考核程序:
1、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各学院应先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方案,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提前向博士研究生公布;
2、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考核小组至少由三位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负责该学科的考核工作;
3、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由专业综合考试和研究能力评估两部分组成(两者所占权重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其中,专业综合考试以专业核心课程为主,研究能力评估则根据学科特点,可结合采用研究综述报告、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综合面试等多种形式;
4、博士研究生需提交《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见附件),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等级所占比例由各学院确定;
5、学院将考核结果排序报研究生院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