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保持良好的心态论文发表能力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对于很多同学来说,博士期间第一次发表论文,可能会遭遇四处碰壁的经历。其实我们的很多老师,早年都有类似的经历。要知道现在各个高校对于博士生都有发表的要求,少的2篇,多的有3-4篇的,发表的竞争压力相当大。更何况各大刊物、尤其是CLSCI刊文的主体是各大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教授、副教授、讲师,留给博士生们的版面并不宽裕。有时候你可能会很不服气,我的论文写得这么好,不比已经发表出来的差,编辑怎么就不用。有的时候,幸运地过了初审,经过了几次外审和返修,最后还是没有被录用,难免心浮气躁、愤愤难平。但从旁观者的角度看,这其实是很正常的现象。为什么?任何行业都有它的积淀成本问题,入行久者积淀的成本自然更丰厚。作为刚入行的年轻人,博士生的积淀成本基本为零,学术能力尚未得到认可。发表论文的过程其实就是霍奈特所讲的“为承认而斗争”的过程,要得到刊物和学界的认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以后随着发表越来越多,你就会感觉越来越顺畅,这是因为你的积淀成本越来越多。所以,同一篇差不多的论文,名教授能发《法学研究》,而现在的你只能发《法治研究》,因为他站在了比你更高的起点之上。更何况现在很多刊物也有各种评价指标,其中有一项就是引用率。可以想一想,同一篇文章,你写的和名教授写的,引用率能一样么?所以,在最初开始投稿的时候,一定要有这样的准备,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和面对挫折不气馁的毅力。认真对待每一次投稿和每一次修改,如果在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之后依然没有被录用,那就换一个杂志再投。这个过程并非是一个纯粹浪费时间的过程,因为在上一个杂志的初审、外审和修改过程中,你会发现一些以前没有注意的问题,会进行完善再投给下一个杂志。你的论文质量会越来越高,相应地,“中标率”也会越来越大。二、要对研究和发表作整体规划研究和发表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发表不纯粹是为了完成培养计划的要求,更主要是作为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只有这样才能事半功倍。博士期间所发表的论文都应该是最终的博士毕业论文的组成部分。为此,要尽早确定博士期间的研究主题。我们知道,写博士申请和面试时候的一个重头戏就是关于你在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但我们有一些博士并没有认真对待这个问题,很多博士写的是一个计划,博士期间由于接触到了新的材料,会更换计划,甚至到了临近动笔写博士论文又换了。其实对于真正有创新的研究来说,三四年时间并不长:如果你想要做的主题已经有比较多的资料了,那么你阅读消化这些资料就要花费不短的时间,而要在此基础上形成自己的创新则更难;如果你要做的主题比较新,那么搜集资料本身就比较困难,可能需要你利用联培等机会去国外搜集,有的可能还需要进行调研,这都会花费不少时间。所以,时间是很宝贵的。怎么办?在攻读博士之初,就要非常认真地对待自己的研究计划,结合自己的前期积累、研究兴趣和对自身能力的估计确定研究主题,没有重大原因不要随意更改。研究过程中困难一定会有,任何一个主题——成熟的也好、不成熟的也好——都会在具体写作时遇到各种问题,但不能因此就放弃。另外,如果你是硕士毕业生应届来读博的,那么其实从硕士期间有了读博意愿时起,就应该及早确立读博时的研究主题,最好要使得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的研究主题有连续性,使得硕士和博士期间成为一个整体。说实话,能在6-7年时间里真正对一个主题有深入的研究,且成为这一主题上的专家,就已经很了不起了。三、要事先了解不同刊物的风格和倾向每一个刊物的风格和倾向是不同的,所以“聪明的”投稿应当有一定的针对性,以提高成功率。王人博老师曾在一个著名的演讲中对比过《法学研究》《政法论坛》等刊物的风格,比如《法学研究》会比较倾向于刊发“精耕细作”型的教义学色彩较浓的论文,《政法论坛》则会比较倾向于刊发思辨型和基础研究的论文。但这两个刊物很少刊发对于国外制度和学说纯粹介绍比较的论文,但《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中外法学》则对这类论文比较青睐。再比如说《中外法学》对比篇幅的要求会比较宽松,而像《法学》这样倾向于“短、平、快”风格和实践问题导向的刊物则一般会要求篇幅短些。另外,也要了解不同刊物的分工和栏目设置。例如,《当代法学》和《法制与社会发展》都是吉林大学办的刊物,但有分工:《法制与社会发展》是由法学理论研究中心办的,主要刊发法理学和法史学的论文(偶然也有部门法学的,特别是部门法理学的),而《当代法学》则一般不发法理学的论文。另外,《法制与社会发展》设有专门的西方法哲学栏目(这在国内期刊中十分罕见),《法律科学》设有法律文化栏目,如果博士生们做的是相关的研究,就可以有针对性地投稿。要了解刊物的这些信息,渠道有三个:一个是去看刊物的网站,一个是去查看比较最近几期的刊物,另一个就是向有经验者求教。四、要形成和保持良好的人际沟通了解一个人需要过程,而与编辑的良好沟通也是很重要的。经历了最开始的困顿,如果与编辑建立起了良好的沟通渠道,那么以后就会变得比较顺利。除了在投稿过程中与编辑的沟通外,适当参加专业学术活动也是一个渠道。人民大学的一位知名教授就曾说过,他人生的第一篇《法学研究》就是因为一次会议他做了主题发言,下来后编辑直接向他约的稿。笔者也有过类似的经历。论文是写给人看的,在公开的学术场合发表自己的论文观点,有时也有助于转化为纸质媒介。当然,这不是鼓励博士生们去“混圈子”,不作区分地到处参加各种会议不仅会耗费宝贵的时间和精力,也会因为对不熟悉的主题发表的意见不专业反而会起到反效果。要有所选择,选择自己较为熟悉的主题的会议。除了编辑外,也要与自己的导师保持良好的沟通,随时汇报自己的研究进度和写作状况。导师不仅可以给出专业的指导,而且由于拥有更大的积淀成本,可以给出针对本专业的投稿建议,甚至推荐投稿。法学论文不像自然科学的论文那样有通讯作者,有的期刊甚至不鼓励合作发表,但导师的推荐有时也很重要。不要怕麻烦导师,导师就是用来麻烦的——当然,前提是你的论文质量过关,否则会影响你导师本人的信誉度。即便无法推荐,导师的经验也毕竟比你更丰富。最后,还是要多写多投。写得多,投得多,摸清楚了路径,成功率自然就会上来。尤其是要多写,这个别人没法帮你。目前大多数高校(包括中国政法大学)规定,法学博士毕业发表论文的要求是2篇,我们有很多博士生也都仅以此为目标。但是鉴于很多博士生以后都要去高校或科研机构,而现在教职和科研岗位竞争的激烈程度,多发表肯定有竞争力。更何况有一些高校(特别是理工类为主的高校)直接规定了比较高的起聘条件。有一次,隔壁一家高校法学院领导来我们法学院调研,谈及他们法理学专业缺岗2名教师,但起聘条件是4篇核刊(或者3篇做博士后),问法大有没有人。但遗憾的是,下来一问,所有预计当年毕业的法理学专业博士都只有2篇。Publishorperish(不发表,就死亡),尽管有点危言耸听,但也不乏是当下博士生涯的写照。发表不能决定一切,但却可以决定你能不能找到教职,从而还有机会去继续你作为学者的生活——除非你不想干这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