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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性视域中的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理念

2015-07-31 11:0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中图分类号]B0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744(2012)02-0084-06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不仅是一种有自然力、生命力的自然存在物;而且还是从事实际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现实的社会个人。作为自然存在物,人们首先要吃、喝、住、穿,要生存,就必然和自然界发生关系。因为只有“自然界才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1]所以“人在肉体上只有靠自然产品才能生活,不管这些产品是以食物、燃料、衣着的形式还是以住房的形式”,[2]人都把整个自然界作为直接的生活资料以及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和工具。因此,可以说人的发展史也是人与自然关系的演变史。
    一、人的主体性及其发展
    马克思关于主体性的明确的论述,应该可以追溯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提纲》第一条讲到:“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陷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3]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理解事物、感性、现实时,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的实践活动,是从主体的方面去理解。也就是说,人类现存的包括生产力在内的一切事物、现实,都是人的感性实践活动的产物,是作为主体的人在对象性活动中对客体的认识和改造的结果。那么,主体总是相对于客体存在的,在主客体尚未分化时期,一直是“万物有灵论”处于主导地位,在人类意识中,自然界及其万物和人类一样,都是具有灵性的。因此也就没有主体性这一说法。直至实践和科学的发展,人类经历了一个“自然的祛魅”过程,此时,也就否认了自然具有任何经验和灵性,主客体才实现了真正的分化,人的主体性地位才得以确证,相应地,自然界则被视为客体世界,是人类实践和科学认识的对象。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生产能力和与之相应的社会关系的状况,制约着人的主体性的发展状况。与一定的社会生产能力和社会关系相适应,马克思认为,人的主体性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是古代社会建立在以人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以人依赖性为特征的发展阶段;其次是现代社会建立物的依赖性关系基础上的以人的独立性为特征的发展阶段;再次就是未来社会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其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基础上的以人的自由个性为特征的高级阶段。
    古代社会是人的主体性发生和发展的最初阶段,处在人的依赖关系中的主体还不具有人的独立性。由于当时生产能力极端低下,人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点上发展,受着血缘关系、宗法关系和阶级关系等的束缚,因此人主要是生活在由这些关系所形成的人群共同体之中,可以说古代社会的人的主体性,实质上是一种群体的主体性。
    在现代社会,一切产品和活动都转化为交换价值,社会生活“既要以生产中人的(历史的)一切固定的依赖关系的解体为前提,又要以生产者相互的全面的依赖为前提”,“这种互相依赖,表现在不断交换的必要性上和作为全面媒介的交换价值上。”[4]也就是说在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是以交换价值或货币为全面媒介的互相依赖,更直接地说,就是人对具有交换价值的活动、产品、商品、货币等等的依赖。马克思将现代社会人的主体性表述为“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
    实际上,不论是古代社会的“人的依赖关系”,还是现代社会的“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人的主体性更多的是通过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表现出来的,但我们知道,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是受制于人改造自然的生产能力和改造生产力活动中所确立的生产关系的,所以说,探讨不同主体性发展程度中的人与自然关系是更为基础性的。
    二、“人的依赖关系”:人从属于、受制于自然
    人的主体性发展的最初阶段,即“人的依赖关系”阶段,在这一阶段,从历史形态看,一般处于前资本主义时期,但不包含“万物有灵论”阶段。因为在“万物有灵论”阶段,人和大自然的所有物都是具有灵性的,人实际上不具有任何意义上的主体性。从“自然的祛魅”开始,到资本主义之前,人的主体性都表现为群体的主体性。
    从奴隶社会开始,人类就进入了文明时代,在文明时代首先发展起来的是农业文明,农业文明时期人对自然的控制能力依然有限,劳动仍以人的体力支出为主,但由于单个人在生理上的有限性决定了必须把劳动者大规模地集结在一起并以一定的集合方式进行劳动。马克思说过:“生产越是以单纯的体力劳动,以使用肌肉等为基础,简言之,越是以单个人的肉体紧张和体力劳动为基础,生产力的增长就越是依赖于单个人的共同劳动。”[5]土地就是这种共同劳动的基础,“土地是一个大试验场,是一个武库,既提供劳动资料,又提供劳动材料,还提供共同居住的地方,即共同的基础。人类素朴天真地把土地看做共同体的财产,而且是在活劳动中生产并再生产自身的共同体的财产。每一个单个的人,只有作为这一共同体的肢体,作为这个共同体的成员,才能把自己看成所有者或占有者。”[6]这种以土地为基础的共同劳动,并且伴随着铁质工具的广泛使用使得社会的整体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古希腊时期,人类社会的生产力有了巨大的发展,不但农业、畜牧业、手工业有了很大的进步,而且在冶金、航海等方面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古代中国在酿造、青铜器和铁的铸造、纺织、水利、建筑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发展。虽然说相比较于原始社会时期,进入文明社会之后,人类社会生产能力有了巨大的发展。但是,就历史的长河来说,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水平仍然是相当低下的,因此个体只有从属于一个共同体才能存在,即“各个人通过某种联系——家庭、部落甚至是土地本身,等等——结合在一起,”[7]个人才能真正得以生存和生活下来。
    但是在西方的古希腊时期,由于神化自然力而来的超自然的神力思想,使得人仍然是匍匐在神的脚下的奴隶。古代中国的自然从一开始就体现在天这个概念之中,天有无限的权威(“成事在天”),祖先的灵魂也有“天”的意志,成了天的意志传达 者和体现者,所以祖先崇拜观念在中国几千年文明中根深蒂固(如“法先王”意识)。因为人认为,只有顺从天意,崇拜祖先,才能得到自然的恩赐。西方中世纪和中国秦汉以来的封建专制社会,人受着双重自然力的压迫。在西方,一方面,人依然膜拜自然的威力,另一方面,人受着由统治阶级编织的“神意”基督教“第二自然力”的压迫;在中国,人受着“君权神授”思想的束缚。当然,这一阶段,中国朴素的“天人合一”理论浑然一体,也曾闪烁着智慧的光芒,预示着以后人与自然关系的丰富发展。
    总的来说,处于群体主体性下的人,对自然有所认识和征服,人不断向自然的主人地位迈进。人依然受他人支配和统治,听命于神谕、迷信和命运,受制于自然或其他外力和外在权威,缺乏自觉性、只讲共性(普遍性)而不讲个性(特殊性),以人的出身血统为依据来衡量人、评价人,婚姻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此等等,所有这些都是缺乏“主体性”的表现。
    三、“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人类中心主义困惑
    欧洲自文艺复兴以来,“人类通过生产实践和科学实践,加速了对自然的改造和认识的过程。从而逐步恢复了人对自己力量的认识和信心,进而重新提出了要驾驭自然,成为自然的主人积极进取的思想”。[8]培根和笛卡尔都强调人能认识和控制自然,康德讲“人为自然立法”、“人是目的,不是手段”。黑格尔用“绝对精神”创造了自然界,将人的理性提高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与此同时,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继成为工业革命的中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加速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和财富增长,仅仅几百年时间,资本主义社会所创造的财富比以往任何社会创造的财富加起来还要多得多,实现了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
    这一时期,“人的行为对地球环境的影响相对于地球的空间和时间范围而言总是局部的。但是自20世纪中叶以来,人类同支持它的环境——地球之间经历深刻的质的变化”,“人类突然发现按照人类狭隘的、短期的目标改造了的地球似乎不再适合人类居住”。[9]大气污染、水体污染、森林锐减、气候变暖、物种灭绝加剧、土地荒漠化、自然资源枯竭等环境问题最为突出。专家指出,自工业革命以来,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增加了25%;世界水资源和矿产资源不断枯竭,世界60%的地区面临着淡水不足的困境;森林惨遭毁灭,导致沙漠化趋势日趋严重,植被破坏;海洋被污染,生物物种不断减少,至20世纪末,地球上的物种已经灭绝了1/5等等;就连人类的生存也受到了威胁。如同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中的作用》所指出的:“我们不要过分的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10]恩格斯预测到,今天人类因为对自然肆无忌惮的掠夺,导致了自然对人类的报复。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些关注人与自然关系的先行者开始反思人类的行为,20世纪60年代,美国学者卡逊发表的《寂静的春天》开始反思人类的行为,70年代罗马俱乐部发表了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1987年布兰特林夫人发表了研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这三部著作都是对地方的或全球的环境现实状况的关切和研究,反映了人与环境、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
    强调后现代观念的美国哲学价值学者大卫·雷·格里芬指出,这是一种激进的人类中心主义,它在决定对待自然的方式时,人类的欲望及其满足是唯一值得考虑的东西。其实,“激进的人类中心主义”是极度膨胀的、没有节制的、不计后果的人类中心观念和行为。“在这种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下,人类征服和掠夺自然界,破坏了自然生态系统,实际上是从根本上摧毁了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前提。这是一种狭隘和短视的人类中心主义,是人类整体失去理智的近乎自杀的行为,其实,这种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是对真正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背叛,因为真正的人类中心主义的核心价值理念是人类世世代代的生存和发展。正是人类这种核心价值遭受到了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的威胁。”[11]
    人与自然关系的恶化,其根源在于人的主体性的增长突破了人与自然关系平衡、稳定、共生的质变的范围,正如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自然是辩证统一的历史过程,他们各自是对方的一部分,既相互规定,又相互作用。也就是说,一方面,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的生存与发展要依赖自然,要依赖自然给人类提供直接的生活资料和生命活动的材料、工具等;另一方面,自然对社会与人也有依赖,自然依赖人与社会对它的认识和开发,依赖人对它的尊重,自然史只有依赖人类史才能成为历史的组成部分。但是,由于人的主体性的无限增强,使得人类的思维方式、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只看到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导致人无限制地开发、攫取自然资源,却忽视了自然也是人的一部分。
    四、“生态人类中心主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生态人类中心主义”实际上是一种理智的、适度的、有节制的、有远见的、负责任的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人类中心主义”只是要做到合理地保护和利用自然界,是要做到真正的人类中心主义,并不是一概而论地反对或取消人类中心主义。因为,自然界和人相比,它永远是处于客体的地位,永远是为人服务的,人永远是这个世界的主体,是这个世界一切成果的享有者。
    实际上中国传统文化中丰富的人与自然和谐理念,是值得今人学习借鉴的。中国古人在处理天与人的关系时倡导“天人合一”,认为天地万物是人类生存的母体,人类只有依赖自然才能生存下来,同时认为自然和人都有其内在的价值,天人应该形成和谐、统一的价值关系,只有天人之间的这种和谐统一的关系,才符合人类生存、发展的要求,也符合自然的发展规律。孔子从人本学的角度出发,向人提出“知天”、“则天”的要求,《中庸》用“诚”确立了人的主体价值,同时强调了人的主体性必须是和客体协调和谐地处于统一体中。张载说:“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程颢也认为:“人与天地一物也”、“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道家崇尚“道法自然”。“自然”既指自然 界,又意味着顺从自然法则,“道法自然”是说自然法则不可违,人道必须顺应天道,人只能是“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马克思明确指出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密切。马克思说:“人把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存。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中的人的身体,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即就是说人首先是自然存在物,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自然界是人赖以生存的唯一对象,离开了自然,人类就无法生存。同时,马克思还说:“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进行构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把内在的尺度应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尺度来构造。”[12]即人类优越于动物的地方就在于,人既按照自己的尺度,又按照客体的尺度进行实践活动。人在处理与自然的关系上,必须平衡人在自然面前的无限主导性,必须真诚与之进行交流,要充分尊重自然的发展规律和承受能力,杜绝滥用、过度性开发自然、破坏自然。坚持走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实践活动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实现目的性与和规律性的统一,达到双赢。
    当我们把中外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运用到实践之中时,我们首先要从观念上确立人对自然的环境伦理。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上,伦理学给我们提供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理论:环境伦理。环境伦理是指人与自然的伦理,即人类在处理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时,何者为正当、合理的行为,以及人类对于自然界负有什么样的义务等问题。提倡环境伦理,源于人类对以往人类文明的反省,以及当代全球性环境问题产生的危机意识。环境伦理是对人类中心主义反思的理论成果,人类应当把环境伦理观念内化为人们行为的规范,使得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其次,要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华文明有着悠久的“环境文化”意识。四千年前的夏朝,就规定春天不准砍伐树木,夏天不准捕鱼,不准捕杀幼兽和获取鸟蛋;二千年前的秦朝,禁止春天采集刚刚发芽的植物,禁止捕捉幼小的野兽,禁止毒杀鱼鳖。面对今天环境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我们应当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与自然的和谐精神,改善人与环境的紧张关系。基于人对自然的环境伦理以及中国悠久的“环境文化”意识,在环境保护的基础上,中国政府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张。生态文明是“绿色文明”,是对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重塑,是对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超越。生态文明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的文明形态,它与我们长期提倡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概念相比,具有更深刻、更丰富的内涵。再次要建立节约型社会。西方工业文明引发了消费主义价值的强盛,引发了“传统断裂、资源浪费、环境恶化、社区解体、主体性丧失、人的单向度化”等社会和文化问题,西方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此展开了批判,例如凡勃伦的“炫耀性消费”、马尔库塞的“虚假需求”、弗洛姆的“消费异化”、鲍德里亚的“符号宰制”等不同理论。节约是对资源的充分利用,倡导节约有助于和谐人与自然关系的建立。我国目前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在相当程度上主要是依赖资源的高投入来实现的,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因此,要以科技创新为手段,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在生活方式选择上,我们要以有益于自然的生活方式回应节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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