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黑格尔思辨的概念论在当代被人们重新认识,且显示出网络表达的趋势。这一趋势最初以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说”为标志,随后在认知心理学、认知语言学和人工智能科学中经历了从“概念原型”到“语义网络”的实证性扩展,又在科学历史认知的层面形成基于网络的科学概念变化研究。这个不断深化的研究过程,反映出人类语言和科学思想交往的扩大,以及不同学科间在全面求解概念问题上的相互渗透。当然,对网络化也不可作过度的阐释,对概念的研究不能止于概念本身,还必须站在客观知识的高度,寻求跨文化心理类型和认知类型的说明。
关键词:网络;概念;结构与变化;认知
中图分类号:b811.2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10)12-0075-06
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曾经以十分思辨的方式指出,一切事物都是概念,科学赖以存在的东西就是概念自身的运动,并且,概念或纯概念(客观精神)是“范畴之网”。虽然后来黑格尔庞大哲学体系中的概念论一度沉寂下来,但自上世纪初以来,他的哲学概念论似乎又重现光芒。当代科学认知哲学特别是概念变化(conceptual change)理论研究可以说是重新找寻并印证了黑格尔哲学概念论的主要精神实质 ①。这些研究表明,人类思维中的概念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一些新概念、新隐喻的产生和变化,常常意味着科学理论的重大突破和科学革命的爆发;概念间的关系并非线性的、原子式的,而是相互作用和网络化的,或者说,概念的产生和变化只能是在作为整体的概念网络内发生。WWW.133229.Com当然,新的研究是在多层面上展开的,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从历史上逻辑“共相论”到语言哲学层面的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从认知心理学和认知语言学的“概念原型”到人工智能中联结主义的“语义网络”,从科学理论层面的“迪昂—奎因论题”(duhem-quine thesis)再到科学历史认知的“本体网络”和“树干转换”等,都显示出超越黑格尔思辨体系而寻求实证说明的努力。笔者认为,当前有关概念结构与概念变化的研究呈现出一种网络化的趋势,这一趋势反映出人类语言和科学思想交往的扩大,以及不同学科间的相互渗透。但是,对网络化不可作过度的阐释,不能矫枉过正,也不能就概念论概念,还必须站在客观知识的高度,为概念论寻求跨文化的心理类型和认知类型的说明。
一、从逻辑“共相”到概念的“家族相似”
关于概念到底是什么的问题,其最初的讨论是同逻辑学中关于“共相”或本质的探寻联系在一起的。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最早在其“论辩术”中通过对最概括的概念进行对分以寻找下定义的方法。例如,他曾用一个钓鱼人的定义来说明这种方法 ②。这种依靠增加“限定词”进行划分的方法是后来亚里士多德“属加种差”定义方法的前身。
有研究表明,虽然在亚里士多德著作中不可能找到一个与“概念”这一术语相当的名词,但是通观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他大致上在两种意义上表述“概念”:第一种是将概念理解为关于对象本质属性的完整思想,即回答“这是什么”的问题。例如,把概念理解为本质知识的表达,或关于存在实质的言辞的定义;第二种是将概念理解为“被思考的东西”,或者,如果所指的是三段论前提的要素,就称为界限、规定性、前提的名词等 ③。这里,不管是在逻辑学还是语言学的意义上,亚里士多德的概念都是作为一种思维抽象,即用肯定或否定的形式把握对象的属性及其种属关系,以确定言辞表达的本质内容。
在中世纪,经院哲学关于“共相”或一般与个别关系的激烈争论,构成了中世纪逻辑学研究的最初的方法论基础。按照中世纪大逻辑学家阿伯拉尔的观点,逻辑的基本问题是关于共相的问题。他认为,共相并不只是无意义的声音,而是具有一定思想内容的所指,它是用来表达从个别事物中抽象出来的相似性和共同性的“概念”。但是,一般性的概念只存在于思维中,它与客观现实并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他甚至说:“通过命题表述的近乎是事物自身具有的方式,而事物并没有被指称出来。”④ 唯名论者奥卡姆虽然用他的“奥卡姆剃刀”摒弃了加诸概念之上的“实体形式”、“本质”、“隐秘的质”等,但他仍然认为共相是有关许多事物的记号,例如声音;并且它只存在于意念和理智当中。他赞同阿维森纳的观点,说:“在理智面前,一个形式关系到众多性,根据这种关系才说共相,因为共相是理智中的意念。”⑤
19世纪末,著名逻辑学家弗雷格在“意义与指称”一文中将语言学中的意义和指称作了划时代的区分。例如,“启明星”和“长庚星”同指金星,但两者的意义不同,因而不是同一个概念。他强调指出,概念或意义并不是简单地等同于语言与对象的指称关系,意义是大于指称的;意义正是概念的意义,人们借助于概念来理解所指称的对象,从而使所指称的对象有了意义。现代语言学之父索绪尔于1916年提出了语言学上一个著名的观点:一个符号或一个词项是音响形象和概念的结合体;音响形象是所谓“能指”(signifier),概念则是所谓“所指”(signified)。他说:“被称为概念的意识事实是跟用来表达它们的语言符号的表象或音响形象联结在一起的。”⑥他认为,概念的作用正如音响的音节划分一样,是对浑然的经验之物进行划分。
从以上简要的勾勒不难看出,西方概念论的发展史中占主导地位的是所谓“共相论”(“本质论”)和“观念论”。即通过对对象一般属性、固有属性和本质属性(即共相)的思维抽象来构造概念的内涵,或以定义的方式寻求充分而必要的条件来满足“对一般概括的渴求”,其结果通常是观念形态的,即把概念看作是存在于理智中的东西。我称这种概念构成为原子论的和线性式的:它主要着眼于单个实体可以分割的属性和特征,并限制和固化这些属性和特征,再用一般名词(声音符号)加以指称;概念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蕴涵式的种属关系或线性递推关系;就单个概念边界来说,它是精确和固定的。然而,这种概念构成实际上存在不可克服的困难。例如,一些词语或概念所指称的诸事物(成员)之间并没有所谓共同的属性或特征,或者说,其成员所具有的属性和特征并不完全相等,它们之间许多时候仅存在着相似性,并组成一定的结构。对于这样的概念又该如何定义呢?
为解决这些问题,奥地利著名语言哲学和逻辑学家维特根斯坦试图以概念网络论取代概念本质论。维特根斯坦在他早期的思想中,通过对语言的哲学分析形成了自己的概念网络说的雏形。在《逻辑哲学论》一书中,维特根斯坦把语言看作是与世界相对应的映射关系;语句或命题只是提供了原子事实的“逻辑图象”或“逻辑形象”。而逻辑图象的共同的部分则构成所谓“逻辑形式”;它与现实或事态的关系仿佛几何学与现实及事态的关系。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力学理论对物理世界的描画,与视网膜对现实的感知一样,是通过“网眼”的方式实现的。“描画世界的不同体系是与不同的网眼相对应的”,但“种种规律,象因果律等,所处理的是网,而不是网所描画的东西”⑦。也即是说,“网”是像纯粹几何学那样的概念化了的东西。我认为,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图像说及概念网络说对他后期思想的形成是有影响的。他后期提出的“家族相似”理论正是基于概念的网络说之上的。因为他在后期代表作《哲学研究》中说得很清楚。他写道,在“语言游戏”活动中,“我们看到一种错综复杂的相互重叠、交叉的相似关系的网络:有时是总体上的相似,有时是细节上的相似”。这里,他以家庭成员具有某些家庭的相似特性来比喻概念之间的相似性,以及由这些相似性所构成的概念之间的网络关系。即所谓“家族相似概念”⑧。
需要指出的是,《逻辑哲学论》一书中德文原文是sachverhalt,照原义应译为“事态”(state of affair)。“事态”这个词的内涵不同于传统上一个个的、基本的“原子”或“属性”⑨,有些类似于后来学者所说的“样例”或“范式”;当人们说到事态的时候,已经是指经验世界中由某些原子事实组成的实体结构或状态,这种结构和状态不仅已经具有了一定的概括性,而且具有了整体性和关联性。显然,“事态”一词与“网眼”、“家族相似”概念是有关联的。当然,维特根斯坦的概念论仍然有着原子论的痕迹。正如学者陈嘉映指出的,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论仍然是从“是否具有共同性质”来探讨概念的,而且在他那里,有些概念是家族相似概念抑或所有概念都是家族相似概念,这一点并不太清楚。这些使得他的概念论不足以说明概念自身的结构。倒是日常语言学派的代表人物奥斯汀的工作比维特根斯坦的工作更近了一步。它表明概念的结构和表征可以是多种多样的 ⑩。
二、从语言的“概念原型”到“语义网络”
对于认知心理学和认知语言学来说,概念的构成是一个认知过程。通过认知,人们很容易清晰地刻画出概念的内部结构。也就是说,概念的形成不只是逻辑学上共同属性的思维抽象,它还是具有相似属性的成员间的概括、归纳和识别的过程。
心理学家e.rosch于1973年在其《概念的内部结构与语义范畴》一文中指出,概念所包括的成员在典型性的程度上是有差别的,其中某些成员的典型性程度高,而另一些成员的典型性程度较低;典型性的水平依赖于该成员与其他成员共有属性的多少。通常,概念形成的刺激维度既不是孤立的又不是单一的,它主要以它的最具有典型性的实例(“原型”)来表征 {11}。这样,原型形成过程也就包括了概括、归纳和识别等认知环节。
可以看出,概念的认知边界是模糊和变动的,概念的形成不是以“全或无”的方式进行的,而且,概念所依据的原型和特征只能发生于认知主体与对象的直接的互动认知活动中。这一点,当代认知语言学的研究成果已经证明,语言起源于人们的互动性的感知体验,它由人们的感知体验,经过范畴化的过程,逐步形成了有关对象的范畴和概念,最后再用语言符号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可以说,只有感知才能有原型;没有感知的原型只能是抽象的属性,或者只是以离析的方式对属性元素的组装。
应当说,认知心理学家和认知语言学家关于概念的原型和特征的研究是对维特根斯坦家族相似说的证明。他们的假设前提是,概念的不同成员间的相似度存在着差异。但是,概念的原型说(还有特征说)同维特根斯坦家族相似说一样仍然没有彻底摆脱原子论的影响。这不仅因为(尤其是)原型说立足于寻找孤立的最佳实例,而且因为其依据原型所作的定义性特征通常被看作是绝对的属性,而事实上没有任何一种单一属性是在定义某项事物中必不可少的 {12}。与之相反,一种基于网络的概念模型和知识表征模型却可以避免这一不足。
早期网络模型中最著名的是a. collins和r.quillian(1969)的“语义网络模型”。(如图1所示)该模型将语义知识表征为一种由相互连接的概念组成的网络。其中,每个节点代表一个概念,概念间的关系用连线符号连接起来。通过这种复杂的语义和概念网络可以看出,各个概念之间有两类不同的关系:一是子集关系,一是属性关系。重要的是,在网络中一个概念意义是用其他概念来表示的(即不用一集语义基元来描述这些词或概念的意义),而且概念的意义并不局限于它的所谓本质特征 {13}。在此基础上,a. collins和e. r. loftus于1975年进一步提出新的语义网络模型——激活扩散模型。该模型最大的特点在于概念间的关联度是以概念间的连线距离来表示的,而概念的关联度又是依据经验来确定的;在不同的概念组群内部,概念更易于激活与扩散。这表明,新的语义网络模型具有很强的适应性。
随着人工智能中联接主义的复兴,概念的网络化表征得以强化。一个经过训练后对刺激作出准确反应的网络可以获得对应于该刺激的概念。例如,如果一个网络的输入单元用来检测动物的特征,而输出单元用以确定动物的种类,如狗、猫等,那么该网络就能获取关于狗或猫的概念。这一概念不是由某个特定结点来代表,而是由当给出一组典型特征作为输入时出现的一个典型的单元激励模式来表征的。显然,在一个分布式网络上作为结点激励模式的概念表征同传统的概念表征是很不一样的 {14}。认知科学哲学家a·屈森斯在《概念的联结论构造》一文中指出,为了解释概念的显现,需要有一个基于经验的非概念的心理内容的观念;这一观念并不必然涉及概念间的句法关系。所谓“内容”,是指世界的某个方面呈现于主体时所采用的方式;客体、特性和事物以这种方式在经验中给出。而概念的真值恰恰是依据这一“内容”而不是概念间的句法关系构成。同时,概念的内容又依赖于视角的转换,这一转换超越了“任务域”的客观性和普遍性的制约。可以说,正是经验内容的视角转换为人类提供了完整的“认知地图”,这个认知地图是概念联结论的基础 {15}。
与概念的网络结构相联系的是概念的变化取向。因为网络系统本身对信息的处理是并行的和交互式的,它具有非线性、自组织、自适应的动力系统特征。就概念网络来说,概念的形成依赖于网络系统的输入与输出,依赖于概念结点的分布式交互作用。这样,概念与概念之间不仅有着类属关系,而且具有包含关系、占有关系、位置关系、时间关系、因果关系、相近关系等,其动力机制类似于人类神经网络的激活与抑制关系,并具有网络系统的一般特征。因此,当我们用网络来表征概念时,它本身已经蕴含了概念变化的机制。
那么,概念的网络化表征以及与之相近的“框架”、“程式”、“脚本”等表征形式的形成,是否意味着传统有关概念的“定义”表征被完全取代了呢?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中有一种忽视或完全否定概念的“定义”表征倾向。那种试图取消定义的必要而充分条件的观点,似乎成为一种时髦。但我认为这是一种十分偏颇的观点,有矫枉过正之嫌。因为,就其本质来说,概念无非是根据某种共同的属性和特征将部分对象归入某个范畴当中,并用符号形式或名称来指称它们。而要概括对象的属性和特征自然离不开思维的抽象;虽然思维的抽象也不能保证所概括对象之间在属性和特征方面的完全一致性,但至少可以做到大致上相同或相近,这正是概念定义和概念原型得以形成的前提。从联结主义的角度看,局部化(localized)联结图式表明,每一单元都代表某种对象或属性,例如单词识别系统中,每一单元代表了可能在场的特征、字母或单词的一种假定,单元的激活程度表示的是对于相应项目是部分输入的信任程度。离开了局部化的联结图式,那种不依赖于任何加工单元的系统联结很容易被看作是神秘的黑箱状态。事实上,基于联结主义的概念表征和基于规则和形式主义的概念表征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相容的 {16}。
三、从科学理论“整体论”到科学革命的“树干转换”
科学中的网络观最初是与一种科学理论的整体论相联系的。这个整体论即所谓“迪昂—奎因论题(duhem-quine thesis)”。在法国著名物理学家、科学史家皮埃尔·迪昂的论述中,物理学理论始终占据着中心的位置。他的核心观点是,物理学理论是一个整体,其理论中的单个命题或假设不能单独地交付实验检验。他说:“物理科学是一个整体,必须看做一个整体;它是一个有机体,其中单独一个部分不能发挥作用”{17},“物理理论乃是一个由逻辑上有联系的命题组成的体系,而不是一系列不连贯的力学模型或代数模型。这个体系的目的不是要对实验定律提供一种解释,而是要对它作出描写和自然分类,因而它是整个被接受下来的”{18}。虽然在迪昂的“整体论”中,我们没有看到有关概念与理论的明晰区分,也没有关于概念网络的直接表述,但是他的论述由理论的整体性进入到意义的整体性层面,进而引导人们把理论作为一个整体的意义世界加以理解,并将这个意义世界与经验世界作整体性的对应,而意义世界本身则可以构成一个相互融贯的命题系统或概念系统。这便是不少学者认为迪昂的整体论已经具有了意义或概念网络观的端倪的原因 {19}。
与迪昂的整体论相近,美国著名逻辑学家奎因在《从逻辑的观点看》一书中虽然也承认,“从整体上看,科学既依赖于语言,又依赖于经验”,但他否认在任何场合都可以做出这种区分,也否认任何陈述可以孤立地由某些特定范围内的经验事实来检验。因为,“我们关于外在世界的陈述不是个别地而是仅仅作为一个整体来面对感觉经验的法庭的”{20}。我们所谓的知识或信念的整体,从地理和历史的最偶然的事件到原子物理学甚至纯数学和逻辑的最深刻的规律,是一个人工的织造物。它只是沿着边缘同经验紧密接触。或者换个比喻说,整个科学是一个力场,它的边界条件就是经验 {21}。“我曾极力主张可以通过对整个系统的各个可供选择的部分作任何可供选择的修改来适应一个顽强的经验……人们觉得这些陈述较之物理学、逻辑学或本体论的高度理论性的陈述具有更明确的经验所指。后一类陈述可以被看作在整个网络内部比较中心的位置。”{22} 相比较而言,奎因的整体论由迪昂的物理学扩展到所有的自然科学学科,甚至包括人文科学在内。他对作为整体的意义理论的阐述,使他的整体论成为“语义学的整体论”{23}。
另一方面,维特根斯坦“家族相似”说对科学史中的历史主义和新历史主义学派发挥着影响作用。著名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指出,对于常规科学来说,其内部所产生的各种问题和技巧类似于维特根斯坦的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不是通过规则和假定而是通过相似和模拟科学的这一部分或那一部分联系起来。换句话说,“各种承诺——概念的、理论的、工具的和方法论的——所形成的牢固网络的存在,是把常规科学与解谜联系起来的隐喻的主要源泉”{24}。可以说,“科学革命就是科学家据以观察世界的概念网络的变更”{25}。美国科学哲学家达德利·夏佩尔用“推理链”或“理由链”的术语直接触及到科学理论中的概念变化问题。他指出:“意义本身并不是一种固定不变的、精确的东西。我们用以理解我们周围世界的概念具有开放性。意义的固定性是科学的障碍,而开放性则是科学动态发展的关键。”{26}从这种开放性的、变动不居的视点,夏佩尔发现科学史上的一些重要概念,其前后变化之间都有一条清晰可鉴的“推理链”。例如,电子这一概念不过是这一术语诸种用法的家族,这些用法是通过推理链联结成“世系—血统(或表亲)”关系的 {27}。
显然,科学哲学家们在谈到科学概念网状化时必然要涉及科学概念变化问题。近二十多年来,许多学者把目光转移到概念变化(亦称“概念转变”)的研究上来 {28}。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库恩在后期思想中认为,范式之间并不是不能跨越的;跨越的前提是所谓类术语或概念的分类系统的转变,即所谓“范式转移”(paradigm shift)。认知心理学家m. t. h. chi(1992)提出一种“本体网络论”来解释概念结构与变化。chi等从本体论(ontology)的角度来分析概念结构,指出所有的实体(entity)可分为三个类别:物质(matter)、过程(process)和心智状态(mental state)。分类在本体上的不同是基于下层的概念是否来自相同的属类别归属。(如图2所示)在这里,所有的概念都有它所归属的类别,类别之间是不相容的;概念改变就是改变概念所归属的本体论类别,即跨越本体类别间的概念改变 {29}。当代著名认知科学家萨伽德在《概念革命》一书中探讨了历史上七大科学革命中表现出的实质性的概念变化 {30}。他认为,概念变化涉及实质上概念系统的改变与部分关系的改变。其中最根本的变化类型是主干转换(tree switching)。
我们看到,科学概念变化研究不论是认识论的还是本体论的,都触及到这样的问题:即同样是科学概念,何以相互间有着巨大的差异?为什么一种概念能够向另一种概念转变或跨越?其变化的依据和动力机制是什么?等等。许多学者试图解决这些问题。学者邱美虹指出,chi的本体概念论比较清晰地揭示出概念变化的具体脉络,且能很好地说明概念变化的动力机制,而萨伽德的概念变化说基本上都还停留在现象的描述阶段。例如,萨伽德的概念变化只是停留于同一本体范畴中,其树干转换虽然有某些经验事实依据,但始终无法上升到本体类别的高度。其“特创论”到“进化论”的树干转换显然不如从本体概念的角度,将这种转换看作是从“物质”(实体)的概念本体树(特创论)向“过程”的本体概念树(进化论)的转换,更有说服力 {31}。
笔者认为,对于概念变化问题的研究应当从人类客观知识的高度,把人类科学看作是一个网络化的概念体系,即将本体论概念类型的划分与跨文化认知和心理类型联系起来,特别是与东西方不同的自然观及认识论联系起来。只有这样,本体论概念类型的划分才不会只是在相对狭窄的“概念域”内进行,也才能实现最大限度的跨越本体的“树干”或“树与树”之间的类的转变。
注释:
① [加]保罗·萨伽德:《病因何在》,刘学礼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年版,第185页。
②④⑤ [英]威廉·涅尔、玛莎·涅尔:《逻辑学的发展》,张家龙、洪汉鼎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4、266-267、343页。
③ [苏]阿·谢·阿赫曼诺夫:《亚里士多德逻辑学说》,马兵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版,第169-170页。
⑥ [瑞士]费尔迪南·德·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高名凯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2页。
⑦ [奥]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郭英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91-92页。
⑧ 以上几段引文均见[奥]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李步楼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48页。
⑨ 此观点参见《逻辑哲学论》一书中文版郭英写的“译者后记”。
⑩ 陈嘉映:《语言哲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17-218页。
{11} roch, e.h.(1973). on the internal structure of perceptual and semantic categories. in t. e. moore(ed.), cognitive development and the acquisition of language(pp. 111-114).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12}{13} [美]罗伯特·l·索尔所等:《认知心理学》,邵志芳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41、241页。
{14} [加]p·萨伽德:《认知科学导论》,朱菁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