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在声乐学习过程中要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及娴熟的演唱技巧,这需要学习者通过声乐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来深入学习。本文通过对学习声乐的理解,浅谈声乐学习过程中哲学理论原理的运用。
万事万物的发展是符合自身的发展规律的,无论哪一门学科的研究都与哲学有关。在声乐学习过程中,哲学思想原理也渗透在其中。作者从哲学原理的整体与部分、内因与外因、量变与质变、实践与认识等的辩证关系原理入手,结合自身学习声乐的经历来分析声乐学习过程中哲学原理的运用。
一、声乐处理中整体与部分辩证关系的运用
歌唱者在处理一首声乐作品时,从音乐的层面,要通过读谱,分析旋律调式调性、音乐作品的风格以及作曲家对作品写作的初衷。歌唱者要想完成一首完整的声乐作品,要顾及作品的方方面面,如小的音符、字词的咬字发音、乐句乐段的联系等,这些细节都影响声乐作品的完整性。
在哲学中,整体与部分辩证关系原理在声乐作品处理中同样得到很好的运用。声乐作品的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并且整体功能的完整性离不开部分。然而词、句、段,音符、乐句、乐段这些部分同样制约着整体,甚至在声乐作品技巧性较强的情况下,关键技巧部分的演唱质量会对整体的完整性起决定作用。
所以,歌唱者在演唱声乐作品时,首先要认真地完成谱面工作,拿到一首新的作品读谱,不能错过谱面的每个细节。谱面的细节认真完成后,也就是声乐作品中的部分解决后,才能使声乐作品的整体功能得到最大的发挥。其次,在细节部分解决的情况下,要树立全局观念,从声乐作品的整体着眼,更上层次地完成声乐作品。
二、声乐表演中内因与外因辩证关系的运用
在声乐表演中,有很多因素影响着歌唱者声音的发挥,如生理、心理、环境、文化修养等因素。很多声乐学习者,平时在老师的指导下演唱很好,但是一登上舞台或考试演唱,当场就失态,演唱跑调走音、手脚动作不自如、嗓子沙哑无音色,导致演唱失败。
所以我们不仅要多上舞台,还要克服舞台上类似于失态情况的发生。影响声乐演唱的种种因素,也就是哲学原理中的内因与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哲学中讲到: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
演唱者的生理、心理、文化修养等因素就是内部因素,内因是演唱者是否完整的演唱一首声乐作品的根据;环境因素则是外部因素,是影响演唱者临场发挥的条件。同样,演唱作品的外因条件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因此,演唱者在演唱声乐作品时,既不能不重视内部因的作用,也不能忽视外因的影响,坚持用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来解决声乐演唱中的实际问题。
三、声乐演唱中量变与质变辩证关系的运用
“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历来的歌唱家大多数都是凭借自己百分之一的“灵感”,再加后天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努力而成功的。声乐演唱者在学习声乐作品时,都是通过声乐老师的引导逐句细细推敲的,甚至在个别有技巧的音符处,要来回演唱,力求声音更完美。
声乐演唱者在上台前,在演唱方法正确的前提下,一首作品要练习上百次,一位优秀的歌唱家学习正确的声乐演唱方法至少得十年以上。声乐学习者要通过科学、正确的声乐学习,在演唱者所演唱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声音的质变。声乐学习者演唱声乐作品的数量是影响演唱者水平的前提和必要准备,相反,演唱者声音的质变是演唱量变的必然结果。
四、声乐学习中实践与认识辩证关系的运用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声乐学习者同样在演唱作品后,通过自己对声乐作品的实践,才能更深入地理解声乐演唱的抽象性。声乐学习者在平时的声乐学习中不仅要实践,还应该多看一些大师们经典的声乐理论专著。
声乐演唱中的实践决定声乐理论的认识,然而,声乐理论的认识对声乐实践有反作用。一些大师们经典的声乐理论专著,正确的认识、科学的理论对声乐演唱实践有指导性的作用。
在声乐学习中,始终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重视声乐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坚持声乐学习中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但也不能刻板地把理论中的教条强加于个人,而是要切合自身的条件来选择学习。
综上所述,声乐学习不仅仅是练习歌曲,更需要我们清晰的头脑。用哲学原理的辩证关系去分析声乐演唱中的不足及问题,更有利于我们对声乐作品的诠释。把哲学原理中的整体与部分、内因与外因、量变与质变、实践与认识等的辩证关系原理,贯穿于声乐学习的过程中,声乐理论方法、哲学理论原理结合实践,从而建立一种科学的、适用于自己的发声方法,能使我们的演唱道路越走越远。
作者:李政漩 来源:戏剧之家 2016年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