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实用主义与中国先秦哲学家的真理观的论述
2015-12-23 16:0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实用主义发轫于1871—1874年间在美国哈佛大学建立的“形而上学俱乐部”。俱乐部的主持人就是后来被认为是实用主义创始人的皮尔士。到19世纪末20年世纪初,通过詹姆士以及实用主义的另一个最大的代表人物杜威等人的活动,实用主义在美国土壤上发展成影响最大的哲学流派,在美国哲学中成为“最时髦的东西”。自实用主义形成后,几十年来它在美国哲学中一直占居主导地位,甚至成为美国的国家哲学,其实用主义真理观在实用主义理论中有非比寻常的位置。在中国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实际上也可看到实用主义真理观的魔影显现,而在中国先秦哲学思想的真理观中,也可看到在其中与实用主义真理观的一些异同,讨论这一问题,对于我们发掘传统哲学与实用主义真理观的可资利用成份,避免其劣处,对发展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是有现实意义的。
一、追求真理的立足点
追求实际功效是实用主义真理的基本精神,把立足于现实生活作为其理论的“独特风格”。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实用主义首先要把哲学从对抽象和经验的抽象思辩和传统形而上学中解脱出来。皮尔士就从经验主义的立场出发,对传统的神学与形而上学进行了批判,他的实用主义要求在经验科学的基础上建立哲学体系,寻求真理,要依据经验来判断一切命题,经验和科学手段是验证一种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真正有意义的方法。据此,我们可以看出他是要把真理、对真理的追求生活化。人们求索真理要与日用生活结合起来,而不是总是高高在世的生活,那讨论某崇高的理想还有什么意义呢?由资本控制的社会的不可靠性反映在哲学中就是只把握现实的一切。目前,中国社会理想的现实化,日常生活化也是有实用主义色彩的。
中国先秦哲学中,在追求真理的出发点上也是强调功效的,但它有自身不同于实用主义的特点。先秦时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代是社会矛盾异常复杂的时代,社会发展处在新旧杂陈,方生末死之中,死的要拖住活的,新的要突破旧的,历史发展的这一特点,使哲学论战双方突出研究的是社会运动的辩证法,哲学斗争与政治斗争与紧密结合,很少有远离政治的纯哲学议论。认识中的每一个话题都是为了解决现实生活,尤其政治生活的问题而提出,所谓“圣哲”,都力求“明于治乱之道” “审于是非之实。”这个时期出现的儒、墨、道各家等派,都有明确的政治主张,以其哲学理论来为其政治主张作证,即使是以“隐者”自居的老子,其“道法自然”的抽象哲学命题,也是为他的“无为而治”的政治理想作论证。正如荀况所说:“善言古者必有节于今,善言天者必有征于人。”争论的是古今关系与天人关系问题,而且总是把天国的批判拉回尘世,把神的问题变为人的问题,把面向自然变为面向社会,把历史的问题变为现实的问题。与实用主义不同的是中国哲学家在对真理的追求过程中,并不晦言其形而上的思想,而且非常善于把形而上的抽象思辩与形而下的现实结合起来,通过人的自省和修养,在日常生活中一步步检验,一步步证实,一步步发展自己的认识。
二、追求真理的方法
实用主义强调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利用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皮尔士的实用主义特别强调积极行动、实践的意义。他认为要有效地行动必须以确定坚定的信念为前提,信念是一切行动的必要准备。在皮尔士看来,哲学必须引起一定的实效,而要有实效,首先必须要能直接引起行动。建立信念的方法是“科学的方法”。皮尔士认为这是科学家们才善于使用的最可靠的方法。科学的方法既排除主观偏见,又反对盲目崇拜权威,而只依据不受个人意识影响的“某种外部的永恒性”,来确定信念。皮尔士的态度开始是矛盾的,而最终仍会到他的有实效的经验那里去寻求帮助。其矛盾就在于他一方面强调经验的意义,另一方面又不忘其作为一个科学家所具有的求实态度,既突出主观的作用,又好象把客观性放在第一位。然而,他对实在“客观性”的解释依赖于人的主观感觉,还是回到了实用主义的根本立场上去了。
杜威也特别看重主体、经验的能动性,把它视为人不可缺乏的一种能力,人有了经验、能动性,就有勇气对自然采取攻势,就可以利用环境,征服和支配环境,向环境索取真知。杜威从实践活动发生的角度,把经验看作是有机体和环境的相互作用,实践就是有机体适应环境的行为、行动。但杜威更凸显人类改变环境的独特能力,认为人是有创造性的智慧的,人可以通过试验和探索来能动地改造和改变环境,使之符合自己的需要,而人又是在经验范围内,通过实践、行动创造环境,改造自然,从而得到有意义的结果。现代科技的发展深刻地影响了资本主义上升、发展时期的哲学思想,而科技力量雄厚的美国产生的实用主义当然也不例外。对经验事实的强调,对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过份自信其实源于人类依靠科技力量对外界的征服和生产的丰厚的物质财富,这一切都使得他们过多地依赖于人为的力量,处处都要去占领,处处都要去征服,缺乏对自然的尊重,在能够控制的时候,就有主观主义的气焰,在感觉不能把握的时候又会陷入深深的绝望,这就是实用主义的归宿。
先秦诸子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也突出人的自觉能动性的发挥。孔子认为学习、探讨真理时的心态非常重要,一生中常常不得志的他却告诉人们,“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在追寻真理的进程中自得其乐,他喟叹“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他觉得在探索直理的过程中,要“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才是为文之道。而且还得有吃苦精神,“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以后的“人定胜天”的思想看来是源于孔子这一观点,只要用尽人力,就可把握真精神,他“不耻下问”的态度贯彻就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他强调积累经验的重要性。“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孔子特别推崇对待各种经验的学习,他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也就是说,诗可以使人得到鼓舞,可以使人学会观察,可以使人学会怎样和群众相处,可以使人们学会怎样运用讽刺,从近处说,可以学会怎样侍奉父母,从远处说,可以学会怎么侍奉君主,还可以知道许多鸟兽草木的名称。如果说孔子主要求人们积极学习古代和以往的间接经验的话,墨家先驱墨翟则坚持人们的真知来源于具体的实践活动,他说:“天下之所以察知有与无之道者,必以众之耳目之实,知有与无为仪者,请惑闻之见之,则必以为有,莫见莫闻,则必以为无。”就是说,判断有与无的方法,必须以众人的闻见感觉为依据。大家的耳目所感知到的就存在,反之,就不存在。
这种认识方法,很明确地标榜了人的认识能力。与实用主义不同的是,孔墨都同时也注重理性思维的重要性。孔子提倡学思并重,尤其重视理性自觉,认为懂得一件事,可以由推演而知道十件事,学习一些基本的知识,再由此而领会高深的道理。又说“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要人们在概括和分析已有认识时,发挥能动性。墨翟也不完全是一个狭隘经验论者,他在认识方法上提出了“谋“的概念。他提出:谋而不得,则以往知来,以见知隐:谋若此,可得而知矣。“谋”是思考。“以往知来”,“以见知隐”是进行积极的理性推理。孔子后学孟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在认识中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这一观点,提出:“万物皆备于我”的观点,所有的理性思考,所有理性思考的结果,都源于人的心,只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道德标准,实践目的都可以达到。在认识方法上,老子“静观”“玄览”的方法是显现了中国特色的获取真理的方法,有人说它神秘。不错,它就是后来禅宗中的悟,它也是随着西方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而日益受到重视的直觉,它是人的思维中的“混沌”和“突现”。漫长的几千年之后,西方人开始把这一在真理的认识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方法,同感觉经验和理性思维结合起来,更为有意思的是,把它运用于一向为中国人所擅长的人格修养之中,著名的格式塔疗法就提醒人们多去感觉,提倡直觉思维。(实用主义对直觉的重视初见端倪,把本能列入经验范围,以个人意见来确定事物的存在)。
但是,中国人对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是受到限制的。先秦诸子对待人事,往往受制于“天”,常常要人法自然,要人遵从自然,与实用主义完全从人出发不同,其出发点是无穷的宇宙自然,因而有对自然的敬畏与尊重,从而从根本上使得认识的发生与发展最后站在保护人类的立场上来。孔子看到自然环境运行变化的无穷奥秘,要人们学习自然。他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1](P318)的思想中也传达了类似的观念,他认为,天之意,不可不顺。人的行为不得违背自然法则,“顺天意而得赏”,“反天意而得罚”,这不是宗教迷信,而是中国先哲在总结了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之后得出的中肯的见解和警告,人类如果无所顾忌地为获得短期利益而败坏自然规律,必定要受到自然的惩罚。老子哲学中“道”的提出更是闪耀着遵“道”与“自然”的思想光辉。他要求人们做事要信循这样的规则,“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P619)并告诫人们,天网恢恢,疏而不失。不论是儒,还是墨和道家,其先驱都如此地重视自然规律的至上性,这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它提醒我们,发挥人力固然重要,但其前提必须遵循自然规律。
三、追求真理的目的
首先,按照经典实用主义者皮尔士的观点,追求真理的终极目的是为了美国式的个人自由或个人幸福。确定认识的有效性,取决于个人意见,这种有效性或意义是相对于个人而言的,个人的需要、思想、情感的不同使得认识的效果不同。詹姆士更明确地倡仪,事实的确是好的——给我们多多的事实吧!原则是好的,那就给我们多多的原则吧!从一个角度看,世界无疑是一,而从另一个角度看世界无疑是多,那末我们就采取一种多元的一元论吧!在美国的自由观念中,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所认为是真的东西,这是一种多元化,而为每个人的“真”而追求呐喊则是“一元”,只有保障每个人的“真”才是唯一的真。其次,这种对个人的自由的追求是美国大部分民众所要求的,因而实用主义又主张真理应该是为追求大多数人的幸福或(利益)而奔走呼号的。应该是对公众而言,对普通人有效的,能谋求幸福的,带来自由的概念,理论,才能被认为是真理。胡克对真理的理解大体上与以上杜威的观点一样,把真理看作是各方面都承认的。既然真理只能象实用主义所表述的那样是一个个的意见,那么它们的暂时性和相对性是勿庸置疑的,只有多元是唯一的,只有相对是绝对的。
所以,最后,实用主义主张追求大多数人现世的利益和幸福。以下我们转引美国实用主义研究名家保罗·奈格文章中所用的爱默生的话语来说明,爱默生在其演讲中欢迎穷人的文学,孩子的感受,街道的哲学,日常家居生活的意义。他称之为伟大的前进步伐。当温暖生活的激流冲击着我们的手脚时,我们不寻求伟大,遥远,浪漫的东西。他说 “我拥抱平凡,我探索并坐在日常生活的脚下,请给我洞察力以探知今天吧,那么你将拥有过去和未来的世界。”而后,爱默生问“何者的意义是我们真正要了解的?”他的回答是,我们发现意义就在日常生活中,诸如“小桶里的午餐;盆里的牛奶;街上的民谣;船上的新闻;眼神的闪烁;身体的形态和步态;告诉我这些事件的终极原因,告诉我这种潜伏的最高的精神原因庄严地在场,它一直在大自然的边界和极限处潜伏着”。保罗·奈格认为皮尔士、詹姆士和杜威的实用主义在很大程度上回应了爱默生的呼唤。爱默生的描述,无疑是美国人生活的一副“天堂”图景,其自满与自得溢于言表。渗透在实用主义哲学中的对终极或意义的否定,就是在肯定由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而逐渐有能力去捕捉的一个个偶然或相对,它是对以往认知领域的深化。
孔子是认可人们对个人物质利益的追求的,所以当子贡问他:“有美玉于斯,韫匮而藏诸?求善贾而沽诸?”孔子不假思索地就说:“沽之战,沽之哉!我待贾者也,”他的现实主义的态度和对富足生活的向往是随遇而安式的,因为他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然而对个人物质利益的追求同对精神完美境界的追求来比,是退居于后的。或者也可以说在满足了基本的生活需要之后,就应该注重精神生活的完善。子贡问“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孔子回答说:“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孔子极力主张用礼来约束人们的物质欲限。如果违背了道德律令,宁可舍弃舒适的物质生活。他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他称赞安贫乐道的颜回说:“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战,回也!”保障每个人直至众人的幸福这一目标时,儒家的做法是由内而外,由已及人,而实用主义则是由外至内,依据外在约束而最后解决个人与他人的关系问题。墨子尤其强调以义来节制人们的物质欲望。强调“不义不富,不义不贵,不义不亲,不义不近。”他要求人们舍已爱人,最后达到利已的目标。认为“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恶人者,人必从而恶之,害人者,人必从而害之。”
老子认为对物质的过度追求会妨害人们对道的探索。他说,缤纷的色彩使人眼瞎,动听的音乐,使人耳聋,丰美的食物使人口伤,驰聘打猎使心发狂,难得货物使偷或抢,因此,“圣人”只求吃饱肚子,并不为着好看……对个人,他是主张放任自流,实际上是允许个人自由地追求各自的生活目标。让老百姓完全发自内心地去过自然而然的生活,每个人都心满意足,整个社会也就不治而治了,老子的这一观点,发展到庄子那里,就成了典型的相对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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