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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 豐 卦

2015-07-09 10:34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此卦上博簡僅存後四爻之爻辭,今依《周易本義》及上博竹書體例與字例,補足卦畫與卦辭及初九、六二爻辭①(補足的部分以[ ]標示),並据整理者释读的九晶、九四、六五、上六四爻之爻辞,抄录如下:

[ 豐:亨,王假之;勿憂,宜日中。wwW.133229.cOm

初九 遇丌配宔,雖旬亡咎,往有尚。

六二 豐丌坿,日中見斗,往得疑疾,有孚發若,吉。]

九晶 豐丌芾。日中見 ,折丌右 ,亡咎。

九四 豐丌坿,日中見斗,遇丌 宔,吉。

六五 來#章,又慶懙,吉。

上六 豐丌芾,坿丌 ,閨丌 丌亡人,晶 不覿,凶。

豐,上博竹書作 ,《易·彖》:“豐,大也。”以大訓豐,當爲豐之引申義而非其本義。裘錫圭云:“甲骨文豐字作 等形(《甲骨文編》222—223頁),……它所從的 跟‘鼓’的初文‘壴’十分相似。結合卜辭所反映的豐與庸的密切關係來考察,可以斷定‘豐’本是一種鼓的名稱。周代金文有‘ ’字(金文編174頁),構造與‘鼓’字相類,象以手持物擊鼓。這也是豐之本義,當爲鼓名的一個佐證。‘豐’字古多訓‘大’。據此推測,豐應該是大鼓。……至於‘豐’字爲什麽從‘玨’,還有待研究。也許這表示豐是用玉裝飾的貴重大鼓吧。”②裘錫圭爲證“豐”爲一種鼓的名稱,舉甲骨文二十餘例,並發現豐(大鼓)與樂器庸(大鍾)關係密切。因爲豐與庸都是大型祭祀活動中常用的樂器,所以在甲骨文中常常同時出現。裘氏之前曾有學者指出“豐”字象鼓,但論據不及裘氏充分。

裘氏推測“豐”是一種用玉裝飾的貴重大鼓,也是十分可信的。《周禮·地官司徒》:“救日月,則詔王鼓。”王鼓,或即是豐。“詔王鼓”,目的是要“救日月”。日食、月蝕,或日中出現黑斑,在古代都被看作是對人事有重大災亂性影響的天象,所以王者必須親臨現場舉行救助活動,而豐則是救助時使用的樂器。此卦以豐爲卦名,爻辭又有多次對太陽黑斑的描述,可見此卦的主要內容是對一次用豐救日活動的真實記載。《雜卦》:“豐,多故也”,可謂獨得其義。

卦辭云:“亨,王假之;勿憂,宜日中。”假,馬王堆帛書(以下簡稱“帛書”)作“ ”,至也。太陽出現黑斑,天象異常,國人爲此憂恐不已。王者爲此親至救助現場,從而使人心得以安穩。“宜日中”,謂舉行救助活動的最佳時間是在太陽正當空的時候,在此之前,人們沒有必要憂心忡忡。太陽得救以後,可能性的災亂就不會發生,人事依然會如以前一樣亨通順利。

“初九 遇丌配宔,雖旬亡咎,往有尚。”此爻有兩個字需要著重詮釋,這兩個字就是“配”與“旬”。

《經典釋文》:“配,如字。鄭作妃,云嘉耦曰妃。”又《集解》引虞翻、《漢上易傳》引孟喜,“配”皆作“妃”,與鄭玄同。帛書“配”作“肥”。根據以上釋讀,則配爲妃嬪,配主則爲後宮妃嬪之主管。通行本及帛書“配”或“妃”下皆爲“主”字,而上博竹書《易》“主”作“宔”。《說文》:“宔,宗廟宔祏。”又“祏,宗廟主也。”這說明“主”指主管在宗廟中主持祭祀的官員,而非後宮妃嬪之主管。由於王者親臨主祭,主管祭祀之官員自然成爲配角,配爲匹配之配,故稱其爲“配宔”。由此可見,“配”是本字,而“妃”與“肥”皆爲“配”之假借字。鄭、虞之失,皆在於把假借字當作本字。

《經典釋文》:“旬,如字,均也。……荀作均,劉昺作鈞。”因爲有的版本如荀爽本、劉昺本“旬”字作“均”或“鈞”,故注家多以“均”爲本字,而以“旬”爲假借字,紛紛以“均”釋“旬”。如王弼注云:“處豐之初,其配在四。以陽適陽,以明之動,能相光大者也。旬,均也。雖均無咎,往有尚也。初、四俱陽爻,故曰均也。”以初九爻與九四爻都是陽爻,故釋“旬”爲“均”。孔穎達《周易正義》與朱熹《周易本義》釋此爻之義大致與王弼同。但通行本“旬”字是本字而並非假借字,故“旬”當取其本字之義。《說文》:“旬,徧也,十日爲旬。”李光地《周易折中》取“十日爲旬”之義爲解,說甚牽強,不可取。若以旬爲徧,則爲普遍、周遍之義,說的是憂恐之情在國人中的波及面。

綜上所述,初九爻辭之義當爲:儘管天象異常,引起國人的普遍憂恐,但由於王者親臨救助現場,並與主持宗廟祭祀的官員相遇,足以起到安定民衆情緒的作用。以王者爲主持,以宗廟宔祏爲輔助,前往開展救助活動,一定會有好結果,這是國人信心之所在。

“六二 豐丌坿,日中見斗,往得疑疾,有孚發若,吉。”此爻可分兩層語意解讀。

第一層語意是“豐丌坿,日中見斗”。坿,《釋文》:“鄭、薛作菩。”帛書作剖,通行本作蔀。坿、剖、菩、蔀通。《集解》引虞翻:“日蔽雲中稱蔀。”王弼注:“蔀,覆曖,鄣光明之物。” 朱熹注:“蔀,障蔽也。大其障蔽,故日中而昏也。”見斗,《釋文》云“孟作‘見主’”。孟喜本“斗”作“主”,究竟是假借還是手抄失誤,難以定論。斗、主是否通假,尚無佐證,似爲誤抄的可能性較大。見,現也;斗,即北斗七星。孔穎達《周易正義》云:“日中見斗者,二居離卦之中,如日正中,則至極盛者也。處日中盛明之時,而斗星顯見,是二之至暗使斗星見明者也。處光大之世,而爲極暗之行,譬日中而斗星見,故曰日中見斗也。”這個解讀是以天象喻人事,大致與原義相合。豐卦上體爲離,離卦三爻內外兩爻爲陽爻,中間一爻爲陰。陰爲暗,故此爻之爻辭言蔀,即太陽爲雲或爲沙塵暴所障,顯現出如同北斗星一樣的黑斑。豐,在此處作動詞解,即當因蔽障而使太陽顯現出如同北斗星一樣的黑斑之時,當趕緊敲擊王鼓以救日,故曰“豐丌坿”。坿,谓太阳被蔽障之时也。

第二層語意是“往得疑疾,有孚發若,吉”。往,謂前往參加救日活動之國人。疑疾,謂這些人猶疑不定與急促不安之心態。帛書“孚”作“復”,“發”作“洫”。孚通復,信也。發與洫,各如其字,二者既非通假字,亦非古今字。若,順也。依通行本解,則爲王者以誠信之心開展救日活動,順應民意,足以祛除猶疑,安定其焦慮急促之心,其結果一定得吉。

“九晶 豐丌芾。日中見 ,折丌右01,亡咎。”此爻亦有兩個字需要著重詮釋,這兩個字就是“芾”與“ ”。

上博竹书爻题,凡“三”字均作“晶”。

芾,帛书作薠,通行本作沛。《释文》:“本或作斾,谓幡幔也。……子夏作芾,传云‘小也’。郑干作韦,云祭祀之蔽膝也。” 芾,古代官服外之蔽膝,字亦作韨。《诗·小雅·采菽》“赤芾在股”,笺:“芾,太古蔽膝之象也。”子夏本此字与上博楚竹书本同,郑干本作韦,与韨通。“豐丌芾”,谓王者与配宔带领国人举行祭祀时敲击王鼓。因此,芾是本字,而沛、斾为假借字,薠为手误所致。

,帛书作茉,通行本做沫。《释文》:“《字林》作昧,亡太反,云斗杓后星。王肃云:音妹。郑作昧。服虔云:日中而昬也。《子夏传》云:昧,星之小者。马同。薛云:辅星也。”通行本作沫,与《字林》、《子夏传》以及马融之释同。帛书本作茉,当为沫之假借字。 ,上博楚竹书整理者引《字汇补》:“帀#,音瞒。”《集韵》:“瞒,暗也。”并认为: ,“一作昧,闇昧,微昧之光。”此释与服虔“日中而昬”之义同。但作昧,并非一定为闇昧,如《子夏传》、马融均作昧,却释为“星之小者”。故郑玄亦作昧,未敢定其一定取闇昧之义。

“折丌右 ”, ,帛书本作弓,同行本作肱,《释文》:“姚作股。”此字当以通行本之肱为本字,余皆为假借字。肱,泛指手臂;股,指大腿。股肱,常用以比喻辅佐国君之大臣。“折丌右 ”,谓当折损其一位大臣以当太阳出现黑斑这场灾乱。《左传》昭公七年,“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晋侯问于士文伯曰:谁将当日食?对曰:鲁卫恶之,卫大鲁小。公曰:何故?对曰:去卫地,如鲁地,于是有灾,鲁实受之。其大咎,其卫君乎!鲁将上卿。公曰:《诗》所谓‘彼日而食,于何不臧’者,何也?对曰:不善政之谓也。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灾。”日食,一直被看作是上天对人间政事不善所发出的严重警告,相关的大臣或诸侯国当为此承担责任。昭公七年,日食起于卫而终于鲁,卫将遭受大的灾祸,当由卫国的国君承担;鲁国将受其余殃,则由其国之上卿承担。郑康成云:“犹大臣用事于君,君能诛之,故无咎。”(转引自孙星衍《周易集解》卷七)

综上所释,九三爻辞之义当为:日中之时,太阳进一步暗昧,王者与配宔带领国人举行祭祀,敲击王鼓,并决定废黜一位股肱大臣以当灾祸,这样就不会有灾祸发生了。

“九四 豐丌坿,日中見斗,遇丌 宔,吉。”此爻中值得着重诠释的字是。

,帛书本与通行本均作夷。阮元《经籍籑诂》卷四:“ ,读与夷同。” 《礼记·丧大记》陈皓注:“夷,犹尸也。”可见,此爻所言之,即尸字,夷为之假借字。此爻所言之 宔,当为九三爻所折损的股肱大臣之尸体,而这位大臣或许正是主持宗庙祭祀的大臣。《尚书·胤征》记胤侯奉仲康之命讨伐主管天象的大臣羲和,即起因于失报日食的渎职之事。九三、九四两爻所谓“折其右肱”“遇丌 宔”,其事与《尚书·胤征》相类。

故此爻之义为,当太阳被蔽障之时,日中再次出现了如同北斗星一样的黑斑,所折损的当灾的主持宗庙祭祀的大臣已执法,其尸体正好与此天象相遇,故云“遇丌 宔”。这说明相应的救灾措施落到了实处,此时再次敲击王鼓,结果一定吉利。

“六五 章,又慶, 。吉。”帛書本作“來章,有慶,舉。吉。”通行本作“來章,有慶,譽。吉。” ,来,古今字。章,显也。又,有也。 即懙,安適之貌。《说文》“趣步懙懙也,从心與声。”帛書作舉,蓋或形近而誤。通行本坤六四“括囊,無咎無譽”,又蠱六五“幹父之蠱,用譽”,大過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無咎無譽”,上博竹書皆闕文,不知此數處“譽”字是否皆作“ ”。朱駿聲《六十四卦經解》卷七:“章,顯也,明也。即坤之含章。含章則隱,來章則顯。《詩》‘維其有章’矣。來與九二之往對言。二以明發志,五以動來章。來章者,以群賢之明,助一人之明,故明照天下也。”朱氏釋“來章”之義,合於經旨,可取。此爻之義當爲救日措施实行之後,群賢皆以其明輔佐王者,以成就王者一人之明,以此則必然國泰民安,有喜慶之事。王者因此而安適無憂( ,依其本字解),或王者得到萬民之稱譽( ,作譽之假借字解)。帛書 作舉,因形近而誤。

“上六 豐丌芾,坿丌 ,閨丌 丌亡人,晶 不覿,凶。”

芾,帛书本、通行本均作屋。芾与屋,不存在通假关系,当各存其义。朱熹《周易本义》沿袭《说文》,训丰为大,“为丰大其屋而反以自蔽之象”。按芾字解,“豐丌芾”之义,则为当王者与配宔举行祭祀时,身着祭祀所服之蔽膝,敲击王鼓。

坿,帛书本作剖,通行本作蔀,坿、剖、蔀通,障蔽也。 ,帛书本、通行本均作家, 、家为古今字,大夫之采邑。联系九四之爻辞,此爻所谓“坿丌 ”,其义当为大夫之家(采邑),在祭祀举行之时,其上空之日光已被乌云完全障蔽了。

閨,帛书本同,通行本作闚,《周易本义》作窥,閨、闚、窥通,皆为小视之义。 ,帛书本、通行本均作户, 、户为古今字。上博竹书整理者引《玉篇》:“户,所以出入也。一扉曰户,两扉曰门。 ,古文。”此说可取。,帛书本作明#,通行本作阒。 ,上博竹书整理者释为:“ ,从 ,快声,读为 。《广雅·释诂三》:‘ ,空也。’”此说可取。 ,从明从犬,为犬吠日月之象。阒,《释文》引《字林》云“静也”,《集解》引虞翻曰“空也”,为空虚寂静之义。故“閨丌 丌亡人”,应为配宔在祭祀完毕之后当罪被折,其采邑自然破败,窥视其户内,空寂无人。帛书用明#,以犬吠日月之动,更映衬出空无一人之静。

,即岁。覿,见也。大夫之家破败之后,三岁不见其复兴,凶。

由上述释读,可知丰卦所记述的是西周早、中期出现的一次太阳黑斑天象以及当时官方的祭祀风俗。由于这是关于太阳黑斑天象的最早文献记载,因此丰卦在古代天文学史上具有不可忽略的史料价值,理应引起天文学史界的高度重视。

注:

①朱熹《周易本义》所用本,是宋代致力於《周易》古經復舊的产物,其中不少成果值得尊重。故本文凡涉上博竹書阙文部分,均采用《周易本义》与上博竹書體例與字例補足,下不另注。

②裘錫圭:《甲骨文中的幾種樂器》,《中華文史論叢》(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二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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