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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鼓应自由主义思想论析

2015-07-07 09:4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 论文 关键词]自由主义、陈鼓应、老子、庄子、尼采、存在主义
  [论文摘要]陈鼓应在对老子的研究中看到了 自然 无为的自由;在对庄子的研究中看到了逍遥无羁的自由;在对尼采的研究中看到了创造的自由;在对鼓应存在主叉研究中看到了人是被判给自由的,人不得不自由。陈鼓应的学术之路就是追求自由之路。

陈鼓应是 台湾 自由主义先驱殷海光的学生,他的学术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以老子、庄子为代表的道家道教研究;尼采研究、以萨特为代表的存在主义研究。下面分别论述陈鼓应在各方面研究中体现出的自由主义思想。
(一)老子自然无为的自由。陈鼓应认为老子思想中包含了自由主义的重要原则与精神。
首先,陈鼓应认为,老子提出“道”的观念是对自由进行本体的论证。“道”是老子 哲学 的核心,他的整个哲学体系都是围绕“道”展开的,可以说老子的“道”是

第三,陈鼓应指出,庄子塑造了“游于形骸之内”的至人形象,这是精神自由的最高阶段的象征。仅仅摆脱万物的束缚,开放其心灵还是不够的,至人与神人的境界则是一种“乘物游心”的审美自由,随心所欲的创造自由。WWW.133229.cOm庄子笔下的至人,在外表上是“恶骇天下”,但他们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重视整体的生命人格。“游心是一种 艺术 境界的审美心胸。正是这样一种超凡脱俗的高超境界,构成了道家的理想人格。
第四,陈鼓应认为,庄子中亦有“少治无为”的自由主义 政治 哲学 。在(应帝王》篇中,“表达了庄子的无治主义思想,主张为政之道,毋庸干涉,当顺人之 自然 ,以百姓的意志为意志。“应帝王”即顺自然,顺应民性。圣人之治就在于不以己意定法度,明王之治就在于“化贷万物而民弗恃”,如果统治者一定要一意孤行,任自己的意愿及利益治理天下,那么就如同“涉海凿河”,“使蚊负山”,必将导致其失败。只有以无为的态度,顺应自然,让人民自为自主,才能达到天下太平。
(三)尼采的精神自由。陈鼓应在大学时代最早研究的是柏拉图、洛克等人,其学士 论文 写的是《洛克的知识论》,但他自称在心态上与其格格不入。只是读到了尼采之后,“才知道西方哲学另有新天地”、“尼采的作品在我的感性生活上引起了极大的共鸣。并由此莫定了陈鼓应一生的学术研究方向:由尼采到存在主义到老庄及道教。
陈鼓应指出,正是尼采第一个宣告上帝的死亡,从而解脱了基督教伦理对人的自由的束缚,因为上帝死后人类必须自决。“上帝死了,乃意指墓督教最高理想的幻影在人们心中已经幻灭或应破灭。而上帝死了以后,必顺对一切进行价值的重估,特别是对道德的重估。基督教的道德观有害于人的自我创造,是必须加以抛弃的。只有在上帝死亡之后,人的自由才成为可能。上帝之死的意义在于“恢复自我的责任,恢复自我的决定。”门陈鼓应认为,尼采在宜布上帝之死后,提出的冲创意志(w田协详川盯)的实质在于自由。“尼采作品有一种生命涌现感,外溢感,他那诗的语言,激起你内在的生命动力。”生命是一个创造的历程,人应当学会用自己的脚走路,陈鼓应将“w1lllopowci”译成“冲创意志”而非“权力意志”的原因就在于他认为尼采提出的这种意志表现出向外进发和向上冲创的趋势。冲创意志为宇宙的墓本精神,是原始的动力,很显然这种冲创意志的前提与实质都在于精神自由。尼采自称是自由精神者,“不管我们走到哪里,自由与阳光总围绕着我们。”
陈鼓应还认为,尼采提出的“超人精神”是自由的最高境界,超人是新价值的创造者。陈鼓应认为超人有两层含义,一是要超越自身的某种东西,即不断自我塑造,自我 发展 。陈鼓应认为尼采的超人就是自我创造,自我超越的主体。二是“超人就是大地的意义”,肯定现实的生生不息世界的意义。总之超人精神就是人要发挥自己的潜在力量,这正是一种创造的自由,审美的自由。“尼采的伟大之处,在于把人的力量视为一切创造的来源,他歌颂生命、奋进与超越,在经历传统哲学唯理的独断观念重压之下,尼采的精神不音是一种醒觉的讯号。
(四)存在主义—“人是判定给自由的”。陈鼓应对存在主义也颇有研究,他主持翻译的美国学者w·考夫曼的《存在主义》是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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