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浅析苏格拉底道德哲学
在具体考察苏格拉底关于“美德”与“知识”的关系问题的观点之前,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解释一下在古希腊时期“善”这个概念的具体涵义。“善”就是“好”,古希腊人经常将其用作对应得赞赏予以赞美的最高词汇,“善”这个词本身具有价值上的属性。在古希腊人的用语中,“善”是层级非常高的属概念,当人们从其语义方面使用“善”这个词时,它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用作谓词,例如说“苏格拉底是善的”,“勇敢是善的”,或“有美德的人是善的”等。“善”这个词对最高的价值性的指涉是被规定的,其他一切事物所具有的价值属性是通过“善”得到描述而被给与的。我们不会追问“善”为什么是好的,当我们说“苏格拉底是善的”,“勇敢是善的”和“有美德的人是善的”时,苏格拉底、勇敢和有美德人的价值属性是通过“善”而被描述、赋予的。
一、理念即知识
知识观念是苏格拉底哲学的中心。在苏格拉底看来,人之为人的原因在于人的灵魂,因此,人的最大的任务便是照顾好自己的灵魂,使灵魂最大程度的改善,而净化灵魂的手段就是理性,即对于知识的追求,对于真理的探索。而这种知识是只能通过理性才能得到的、普遍的、绝对的知识,也就是理念。
在苏格拉底的道德哲学中,真正的知识是永远也不会发生变化的、永恒的“美”、“勇敢”、“节制”等的绝对存在——善。他说:“如果一切事物都处在变动之中,那么我们也不能合理地说有知识。因为这样一来知识就不能继续是知识,除非它能始终常住和存在。但是若知识的性质发生变化,在变化发生时它们就不是知识,如果变迁一直在进行,那么就一直没有知识,按照这个说法,不会有任何人知道,也就不会有任何东西被感知。”[1]
以上这段话说明知识作为知识应该有一个绝对的、永恒的本质——知识的型(理念),知识应该有其能知的主体和被知的对象,这种知识的能动的认知主体也就是人的灵魂中的理性,而被感知的对象就是所谓的善。
二、知识即美德,无人有意作恶
苏格拉底从知识即理念的基础出发继续发展其理论:如果一个人在与人类有关的社会事物和善的理念上获得了知识,那么他便对于社会和人具有了一定的功能和作用,这就是他说的“德性”,所以苏格拉底给知识充实以社会的人的内容,强调知识即美德。
既然,知识即美德,按照这样的逻辑推演下去我们不难得出没有人在有意去为恶的结论,“没有人自愿犯错误”,这几个字体现了苏格拉底主义的核心——真知必行,有知而去刻意为恶是不可能的。[2]与知识即美德对应的一个命题是:无知即恶。在他看来,某人知道某一行为是错误的,也就是知道实施这一行为会损害他的灵魂。因为没有人会希望伤害自己的灵魂,所以苏格拉底认为没有人会有意地去做那些会产生这种结果的事,即没有人会有意为恶,那些做出错误行为的人,是因为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行为对自己灵魂所产生的伤害性后果,他们是无知的。
他在《普罗泰戈拉篇》中说:“我本人确信无疑,没有一个聪明人会相信有人自愿犯罪,或自愿作恶,或实施任何邪恶的行为。他们非常明白,一切恶行都是不自愿地犯下的。”他在《美诺篇》中也讲到没有人会有意地欲望恶,欲望恶也就是希望自己具有恶的特征,完全意识到这会给恶的拥有者带来痛苦与不幸,但是没有人会希望自己不幸,因此也就没有人欲望恶。[3]
这些表述从表面上看起来似乎与我们的常识相违背,我们发现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人明知做某件事是恶的,但依然会去做它,例如,明知吸烟有害于身体,但依旧吸烟。苏格拉底将这种情况看成是一种无知,吸烟者是为吸烟所产生的快乐所推动而作出这一行为的,其实这只是他对吸烟所产生的快乐和痛苦做了错误的计算,如果他能做出正确、合理的计算,他就会选择正当的行为。苏格拉底说:“那些不知道什么是恶的人并不想得到恶,而是想得到他们认为是善的事物,尽管他们是恶的;而那些由于无知而误将坏事物当作好事物的人想要得到的显然是善。”[4]
三、善---哲学的最高存在
知识之所以为知识的原因在于对于善的认识,美德之所以为美德的原因在于对于山的追求,这两者最终都统一与最高的对象——善。“善”是苏格拉底哲学的核心概念,是其哲学的最高范畴。然而,“善”是什么意思,在这一问题上苏格拉底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根据其弟子的论述,我们可以做如下理解:
首先,善是有秩序的安排。苏格拉底一再强调,快乐和善是不同的,善是快乐的目的而不是相反。当快乐出现时我们就快乐了,当善出现时我们就是善的。但是不是还有其他美德出现时我们也会成为善的呢?苏格拉底认为是有的。苏格拉底关于善是有秩序的安排同他的“合目的性”美的原则是完全一致的。其次,善是自由、自制、自主。在苏格拉底看来,善不仅指事物的有秩序安排,也指个人的自由和自制以及由此决定的个人的自主。他指出,自由对于个人和城邦都是高贵而且美好的财产,能够做最好的事情即从事善就是自由;反之,受到阻碍不能从事善也就是没有自由。苏格拉底认为,善就是一个人自主地自制而获得从事善的自由,而能够自主就是智慧,就是健全的理智。再次,善是使事物有益的原因。苏格拉底认为,善是有益的有用的,比如他说,神正是为了有益的目的将眼、耳、鼻以至理性、智慧灵魂给予人,苏格拉底说善是有益的时,绝不是把一切有益有用的东西都当作善的纯功利主义的;相反,他认为善之所以为善,是使事物成为有益和有利的原因,并不是事物的有益和有利就是它们成为善的原因。因而在苏格拉底这里,善又是一种和知识、真理、美相一致的功利。最后,善是真善美的统一。苏格拉底强调人别于他物者,在于人有理性,人的理性和宇宙理性相比只是很小的www.yulu.cc,只有神是无所不在的。但是,苏格拉底的神却只能根据理性,以善为目的行事。在他看来只有理性和善才是最高的绝对的标准,苏格拉底的神是理性的神而非宗教意义的神,它以善为目的,而这个善不仅有伦理、功利意义,而且是最高的绝对价值,实际上就是我们常说的“真善美的统一”。因此,我们可以在一定意义上把苏格拉底的哲学称为“善的目的论”。[5]
结语
苏格拉底以其伟大的人格谱写出的哲学思想是哲学史上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苏格拉底死后这种哲学理论也深深影响了一批又一批的哲学家(甚至普通人也会从苏格拉底的哲学中悟出道理来指导自己的生活):像后期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学派以及近现代的康德、黑格尔等等。苏格拉底的道德哲学以其人文化的特点在西方哲学史上呈现了独特的一面,千百年来为后世学者研究,虽然对于“道德是不是知识”的问题众说纷纭,但是丝毫不影响它在哲学史上的地位。苏格拉底的一生是传奇的一生,他用自己的行动和语言诠释着什么是幸福,什么是美,我们应当怎样度过自己的一生,读懂了苏格拉底就读懂了拥有幸福人生的书。
作者:扎西翁加
第2篇:浅谈苏格拉底及其哲学思想对当代青年人的启示
一、苏格拉底生平
苏格拉底(公元前469——公元前399),古希腊最卓越的哲学家、教育家,他和他的学生柏拉图及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并称为“希腊三贤”,他被后人广泛认为是西方哲学的奠基者。他的父亲是石匠和雕刻匠,母亲是助产婆。青少年时代,苏格拉底曾跟父亲学过手艺,熟读《荷马史诗》,靠自学成为一名很有学问的人。他以传授知识为生,30多岁时做了一名不取报酬也不设馆的社会道德教师,许多有钱人家和穷人家的子弟常常聚集在他周围,跟他学习,向他请教,苏格拉底却常说:“我只知道自己一无所知”。他的一生大部分是在室外度过的,他喜欢在市场、运动场、街头等公共场所与各方面的人交谈,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诸如讨论战争、忠诚、友谊、伦理道德等等话题。他喜欢在雅典大街上向人们提出问题,例如什么是虔诚?什么是民主?什么是美德?什么是勇?什么是善?什么是真理?你是干什么的?你有什么知识和技能?你是政治家吗?如果是,关于统治你学会了什么?你是不是教师?在教育无知的人之前,你怎样征服自己的无知?他曾三次参军,不止一次在战争中救助战友,是一个勇敢的战士。40岁左右,他成了雅典远近闻名的人。他一生过着艰苦的生活,无论严寒酷暑他都穿着一件单衣,经常不穿鞋,对吃饭也不讲究,但他似乎没有注意到这些,只是专心致志的做学问。他生活在伯利克里盛世时代,曾在雅典公民大会中担任过陪审官。在雅典恢复民主之后,晚年的苏格拉底被控,以藐视传统宗教、引进新神、败坏青年和反对民主等罪名被处以死刑。他拒绝了朋友和学生要他乞求赦免和外出逃亡的建议,饮下毒酒而死。在欧洲文化史上,他一直被看作是为追求真理而死的圣人。有人说,苏格拉底的学说具有神秘主义色彩,因为他曾说过,天上和地上各种事物的生存发展都是神安排的,神是世界的主宰。说他反对研究自然界,认为那是亵渎神灵的。以此推论,苏格拉底的学说是唯心的。其实这是对苏格拉底哲学思想的一种误解。因为,这里笔者要强调的是,苏格拉底所说的神,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神灵,也不是古希腊城邦信奉的神,而是指他一生为之奋斗的真理,与其说他反对研究自然界,莫不如说他希望哲学的研究,应由关注人的外在即自然环境而转向研究关注人的内在即心灵的净化。他提倡人们认识做人的道理,从而过有道德的生活。他强调,人应该懂得自己的无知,无知即罪恶,知识即美德。他的至理名言就是认识你自己。他的哲学主要研究探讨的是伦理道德问题,他一生无数次的提问,就是为了引导人们认识真正的善,从而发现真理,体验真理,追求真理。苏格拉底无论生前还是死后,都有一大批热烈的崇拜者和激烈的反对者,他一生致力于口头教诲,没留下任何著作。他的思想主要是由他的弟子色诺芬和柏拉图整理成文章,分别记述在《对话录》和《追思录》等著作中,其影响是巨大的。
二、苏格拉底的哲学思想
其哲学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心灵的转向。从智者开始,古希腊哲学由注重对自然界本身的研究,转变到注重对社会伦理和人的研究,但他们只停留在感性的阶段,只能得出相对主义的结论。到苏格拉底时,才根本改变了这种状况,苏格拉底要求做心灵的转向,把哲学从研究自然界转向研究自我,即后来人们常说的,将哲学从天上拉回到人间,他认为对于自然界的追求是无穷无尽的;感觉世界常变,因而得来的知识也是不确定的。苏格拉底要追求一种不变的确定的永恒的真理,这就不能求诸自然外界而要反求于已,从苏格拉底开始,自我和自然明显的区别开来。
2.灵魂的不灭。苏格拉底关于灵魂的学说,进一步使精神和物质的分化更加明朗起来。苏格拉底以前的哲学家,早已有灵魂不灭的说法,但还比较模糊,有的还将灵魂看成是最精细的物质,因而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界限还不明确,到苏格拉底才明确的将灵魂看成是与物质有本质区别的精神实体,在苏格拉底看来,事物的生灭不过是某种东西的聚散。
3.寻求事物的普遍定义。据亚里士多德记载,苏格拉底放弃了对自然界的研究,想在伦理问题上求得普遍真理,开始为事物寻求定义。他反对智者的相对主义,认为意见可以有各种各样,真理却只能有一个;前者可以随个人及其他条件而变化,真理却是永恒不变的。在柏拉图早期对话中,谈论的主题几乎都是如何为伦理道德下定义的问题。苏格拉底所追求的,是认识美自身,正义自身,这是美和正义的普遍定义是真正的知识。也就是柏拉图所说的,美的理念和正义的理念。这是西方哲学史上理念论最初形成,苏格拉底还进一步指出,自然界的因果系列是无穷无尽的,如果哲学只去追求这种因果,就不可能认识事物的终极本源,他认为,让现实世界天地万物井然有序的力量是善,反之即是恶。在这一点上,柏拉图也曾指出,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是现象世界,它是不完美的;而真正完美的世界则是理念世界,它是永恒的,纯善的。现象世界不过是理念世界的影子而已,它是不真实的。从而启发了青年人对真理的不断追求与探索,从古到今,不曾间断过。
三、高尚的人格
苏格拉底作为真理的殉道者,他死得其所。他那神圣的超越的思想与他高尚的人格相得宜彰,处处闪耀着真理的光芒和智慧的火花。在苏格拉底一案中,一方是追求真理舍生取义的伟大的哲人,另一方则是以民主自由为标榜、被视为民主政治源头的雅典城邦,孰是孰非,自有公道。苏格拉底热爱雅典城邦,他更不容许神圣的思想丝毫被亵渎,因此,他毅然选择死亡,他并非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但他更注重自己的灵魂,他相信神无处不在,无所不能,万事万物都是神有意识有目的的巧妙安排,既然他不能背叛神,既然如此,死亡也就是神对他的召唤,他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也许人们笑他天真,笑他顽愚,但是唯有那些真正洞察了他内心世界的人,才会为他的智慧与忠诚所折服,智慧使他看到并一直紧紧关注着的众人未曾觉察的美德,忠诚的是他自己热爱的城邦以及他一生遵从的法律,更是他永恒不变的对真理的追求。
四、点燃火焰式的教育理念
苏格拉底终生从事教育工作,具有丰富的教育实践经验和理论,他没有创办自己的学校,却处处都是他施教的场所,青年人、老年人、有钱人、穷人、贵族、手艺人,都是他施教的对象,不论是谁,只要向他求教,他都热情传授,他是为拯救城邦而教化同胞,是一位义务的传教者。关于教育的内容,他主张首先要培养人认识美德的能力,教人学会懂得认识真知,从而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他认为有价值的人生是那些了解了真理的人所从事的人生,一个不懂得真理、更不懂得运用真知的人生,是糊里糊涂的,不值得称道的。他主张教育的方式,应该不是灌输,而是点燃火焰,正如他所说的,每个人都是最优秀的,每个人的身上都有太阳,问题是如何让它发光;思想存在于人们的心里,教师仅仅应该像助产士那样,帮助人们新思想的诞生。他常说:“我的母亲是助产士,我要追随她的脚步,我是个精神上的助产士,帮助别人产生他们自己的思想。”这种教育影响了当时雅典无数的有志青年为追求理想而奋斗,认识真理、发现真理、求证真理,从而获得人生最大的快乐,直至今日,物欲横流的当今世界,对于真理的探索显得尤为重要,苏格拉底的思想,亦成为当代青年人的座右铭。
作者:荣敏
第3篇:试析前苏格拉底政治哲学萌芽思想
苏格拉底之前的古希腊就有了政治哲学的萌芽思想,政治哲学的主题关注公共政治生活方式,回答了正义如何实现、德性如何可能等相关问题。这一思想萌芽是从神话政治观念中孕育而生的,与城邦政治的早期发展、城邦政治观念的产生和早期自然哲学家对政治的哲学思考密切相关。
一、前苏格拉底政治哲学萌芽产生的条件
(一)神话政治观念的孕育
哲学产生之前,人们对于周围事物的认识和解释大多采用形象思维的方式进行,也就是从对神话的解释中解释现实世界。哲学是从神话中产生发展起来的,人们运用拟人化的想象对周围种种事物做出朴素的猜测。朴素的哲学思想和政治观念也就在神话阶段孕育而生了。
荷马史诗将宇宙内部分成了神、英雄和普通人等几个等级,体现了正义、平等的思想,赫西俄德的神话诗对平等的认识也对古典政治哲学家有所启发。在他们的神话故事中,就有了这样的描述,神把火、智慧、自尊和正义给予人间的每个人,这体现了平等的价值追求,有了火、智慧、自尊和正义的人的生活才能称得上是一种公共生活,这体现了公共政治生活的方式,然而这样的表述却是对现实的批判。他们试图通过神话故事观照现实,认为城邦生活应当追求自然正义,人类的社会政治生活要以自然正义为向度。
(二)城邦政治生活的发展
公元前八到五世纪,雅典为代表的希腊城邦的民主政治达到高峰,城邦政治生活已经显现出了政治哲学的萌芽。人区别于动物的地方在于其有所信仰,在古希腊,拥有共同信仰的人们的共同体就是城邦,城邦有公共的政治空间,广场位于城邦的中心,广场中祭坛的圣火永不熄灭,人们在广场中祭祀、讨论共同关注的政治问题,进行公共的政治生活,他们信仰城邦公共生活中的精神、规则和制度,以正义、智慧、德性、尊严为共同的信仰。亚里士多德说“离开城邦的人,非神即兽”,人与城邦是连为一体的,城邦利益也是高于个人利益的,这体现了整体主义国家观的萌芽。
雅典城邦经历了几次重大的改革之后,迎来了民主政治时代的辉煌,公民崇尚民主、自由、平等的政治理念,对城邦的治理方式有了不同的探索。他们也开始追问城邦中的人在什么意义上才有人的价值和意义,如何过城邦的政治共同体的生活,城邦作为信仰的共同体,如何实现人的德性,在人类生活中如何实现自然正义等问题。
二、前苏格拉底政治哲学萌芽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毕达哥拉斯的政治哲学萌芽思想
毕达哥拉斯对古希腊哲学思想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毕达哥拉斯学派主张数是万物的始基,是一切事物的原则。他认为,整个宇宙和一切事务都是按照数的和谐关系有序的建立起来的。在此哲学思想的基础之上,毕达哥拉斯提出了他的正义思想。
他认为正义是数的和谐关系、正义就是平等。毕达哥拉斯说,“美德乃是一种和谐,正如健康、全善和神一样。所以一切都是和谐”。每个城邦公民在城邦中应该有他自己的特殊地位,被统治者应该尊敬德识,也应该把统治和爱结合起来,在公共生活中,被统治者也要注意个人的节制。毕达哥拉斯还认为,城邦正义的实现、城邦实现和谐和秩序的必要条件是建立法制,只有恪守法律才能实现和谐,进而达到正义,这些都反映了他对理想的共同体生活的追求。
(二)赫拉克利特的政治哲学萌芽思想
赫拉克利特认为,“世界是一团永恒的活火”,火是自我生成的,它既不是任何神也不是任何人创造的。火的运动和转化不是毫无秩序的,要遵循一定的规则,这种规则就是“逻各斯”。赫拉克利特所说的“逻各斯”是宇宙和自然的规律,它不仅是对自然的本质和秩序思考的结果,也包含着对社会生活秩序的思考。
在他本体论思想的基础上,赫拉克利特将“逻各斯”应用于政治生活,城邦是按照“逻各斯”的规则制定法律并按这种法律治理的,法律、城邦、逻各斯是三位一体的。“逻各斯”成为了人类正义和法的本原,人类只有依照自然理性的法则,才能拥有“逻各斯”。
赫拉克利特认为只有统治者才能懂得“逻各斯”的真谛,主张贤人政治,反对民主政治,他认为正义就是事物间的对立和斗争,在于服从法律的统治,城邦正义是以自然正义为向度而建立的法律正义,是城邦政治生活方式的核心价值追求。在城邦中,每个公民都应当以城邦正义为追求,这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最高要求。
(三)德谟克利特的政治哲学萌芽思想
德谟克利特认为万物的本原是原子与虚空,宇宙的一切事物都是由在虚空中运动着的原子构成。根据原子理论和一切产生出于必然的观点,德谟克利特认为人类社会的形成也是自然发展的必然现象,城邦的发展符合人类的需要,建立城邦实行法治的目的,使人们过更好的生活。
对于在城邦中如何处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问题,德谟克利特认为,人要过群体的生活,要学会帮助他人,与他人合作,“遵照良心行事并且能知其所以然的人同时也是一个坚定而且正义的人”,城邦中的公民只有维护公共利益才能保全个人的利益。
德谟克利特对城邦和人类社会到底是自然产生的还是约定的,城邦采用的法律制度是自然的还是约定的做出了区分,他主张适中和节制的思想,在他看来社会政治、法律和道德问题大都是在符合自然发展的规律又满足人类自身的需要的基础上形成的,是自然和约定之间的中和,这一思想对后来的政治法律思想产生了重大影响。
毕达哥拉斯、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等人的自然哲学思想中,都蕴含了政治哲学的萌芽思想。前苏格拉底政治哲学有着明显的特征,它探讨的主题是从完善人的社会性、实现公共伦理、公共德性角度来解决公共政治生活方式问题,同时也讨论了怎么完善人的伦理德性的问题,认为只有少数人可以拥有德性,倡导贤人政治。前苏格拉底政治哲学萌芽思想是古典政治哲学的源头,实现了神性正义到自然正义的转向,对整个古典政治哲学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启蒙意义。
作者:高凤仪
第4篇:苏格拉底的道德哲学
苏格拉底是古希腊哲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的哲学主题就是确认人的主体性,建构基于普遍理性的知识与生活,以道德的确立为核心。苏格拉底把他的伦理学建立在一种知识论上,就是将道德和知识合二为一。道德行为必须奠基于知识,这就把知识也就是一般概念放在了道德的首位,以理性作为判断道德行为的标准,这就是他的理性主义的道德哲学。也因为他强调的道德(善),知识和理性主义深刻的推动了希腊哲学的人文转向。
苏格拉底的哲学核心是由“自然”转向“自我”,对于“自我”的思考是他哲学的首要任务,他哲学的内容也由思辨性的反思转变为实践性的批判,道德、伦理是他哲学的核心部分。也就是说,“自我”、“伦理”、“道德”是苏格拉底哲学的“本原”。苏格拉底的伦理学不是一般具体研究“自我”应如何适应环境谋求幸福的哲学,而是一种道德哲学,研究“自我”伦理的本质——即“自我”的理念。苏格拉底所说的人不是古希腊智者们所说的“人”,而是理性的、道德性的实体。“理性”是人们共同制定出来人人必须遵守的规则,因而一切“理念”(概念、范畴以及推理规则),即使是有关“自然”的,在它的根底里都蕴含一种道德的命令即一种人人必须遵守的强制性。在苏格拉底心中,自然的必然性、规律性、普遍性的最后根源不在自然本身,而在于人,在社会的人,在人的理性,在人人必须遵守的一种理性的强制,在人的本质——德性;“理念”的最后根据,不在自然,而在理性的“自我”,在人,在社会的人,而不像智者主张的那样在感性的人,生物的人。苏格拉底提出了关于伦理道德哲学的一个命题:道德与知识的同一性。[1]
一、苏格拉底哲学的“美德论”
在苏格拉底以前的哲学家不是把人类的认识和道德问题作为哲学研究的主要对象的,而是将自然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的。苏格拉底强调,哲学不能单纯研究自然,而不去研究有用处的人事问题,比如正义、明智、勇敢、挚诚等德性问题,治国的道理,统治者的品质问题。
苏格拉底认为,“德性”是指过好的生活或做善事的艺术,是一切技艺中最高的技艺。是一种每个人都能学会或可以确定知道的内在与心灵的原则。在苏格拉底看来,一般的或共同的美德就是“知识”,在这个意义上,他把德性等同于知识,而不道德就等同于无知。最高的知识就是对于“善”这个永恒的、普遍的、不变的概念的认识。因此,美德在苏格拉底看来也是不变的、永恒的、绝对的。苏格拉底认为,一个人如果没有知识,就不会懂得善的概念是什么,也就不可能为善;而一个人有了知识,就决不会作恶。“无人有意作恶”没有人自愿追求恶或他认为是恶的东西。避恶向善是人的本性。如果一个人自称知道一件事是善的,但又不去实现这件事的话,那就说明他并不知道这件事的好处,这件事的善。相反,一个人知道什么是善,就会行善,知道善而又不行善是自相矛盾甚至是不可能的。苏格拉底相信,一切恶行都是在不知道善的情况下做出的。所以,这也是他做出人生的最后选择的原因。他甚至为了他的“德性就是知识”、“无人自愿作恶”[1]理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美德论”即德性即知识的提出,既是把伦理学置于知识论的基础上,也是对“人应该怎样生活”[2]这个根本的实践性问题的回答,而理性则被视为知行合一的基础。在苏格拉底看来,人是理性的存在,理性不仅能认识德性,而且能实现德性。在理性的反思中,人们会发现,德性的生活并不外在于自我,而是自我之必然而合理的追求目标。德性开始于对自我的正确理解,而展开于道德自我之确立及实现。这既是一个实践性的知识问题,也是一个知识的实践问题,因为要正当地生活,就必须知道何为“正当”[3]以及如何实现“正当”。但无论知识还是实践,都贯穿着理性主义的逻辑:理性的思考、理性的实践。德行乃是符合于理性的行为,而德性的生活则是具有反思性的理性的实践。因此,有必要确认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德性的存在,并使其具有一种明晰可解的形式,这不仅可以提供一种衡量一切德行的根本标准,而且有助于强化道德实践的自我批判性。
二、苏格拉底的“知”、“行”合一论
苏格拉底的历史功绩之一就是实现了伦理学的科学化。[3]苏格拉底的所谓的“知识”不同于感受、不同于意见,而是一种理性的、必然的真理。而在他看来,这种知识,是不可能从自然中得来的,因而不是自然的知识这一点,在他看来,是整个早期“自然哲学”发展的历史以及他自己的哲学经历已经向他确定无疑的表明了。苏格拉底所关心的,也是他那个时代所要求的,不是自然而是人事。据此,他通过理性原则对科学进行了规定,强调“科学的基本性质是概念的思维”,“就形式而言,科学是概念结构,就其内容而言,科学是伦理学”。因为科学“只有在实践生活领域中”才能完成它的任务。[4]
自然界有质和量两个方面,在广义的“自然哲学”中也有两个学派:从质方面把握自然界的伊奥尼亚学派和从量的方面把握自然界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巴门尼德的“存在”,统一了质和量的关系,在“无规定”的存在中出现了“规定性”的“一”,而这种朴素的“存在”、“一”概念又导向多元论,以原子为例。到了智者学派的相对主义、个体主义,使古代朴素的哲学走向自己的方面,苏格拉底不仅对强调事物质的关系的伊奥尼亚学派持否定态度,而且对强调事物量的关系的南意大利学派也同样有所改造。在苏格拉底前面的既不是质的世界,也不是量的世界,既不是物理世界,也不是数学世界,而是目的功能的世界,伦理的世界,即人的世界,善的世界,理念的世界。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苏格拉底所谓的“美德即知识”的“知识”就既不是自然的物理知识,也不是自然的数量的知识,而是整个世界的理念的知识,善的知识,“自我”的知识。[5]
苏格拉底的哲学研究由自然转向人事,这样的哲学转向无疑是对传统哲学的挑战,也是对当时现存的伦理法律制度的挑战。“因为这个民族的伦理正如一般古代民族的伦理一样,就在于把伦理当作伦理的本性,作为现存的共同体,并没有取得在个别意识中的个人确信这一形式,而只是采取确信直接的形式。这就是通行有效的、现存的法律,并没有经过检验和考究,这种伦理就是至高无上的东西,而这种伦理意识也是自身满足的。”但是,启蒙运动的原则是不承认任何未经检验的权威。觉醒的自我意识“要求对这种法律也要从真理来设定和理解。也就是说,要求法律之中必须有自觉意识”。[6]普遍的精神在实际生活中失去了其绝对性,人们便只能到自己的意识中去寻找。苏格拉底正是带着这种感情去唤醒别人的伦理意识,使人意识到在自己的思想中便拥有真和善,亦即拥有认识真理和产生道德行为的潜在能力。
苏格拉底强调,人的灵魂已先在地拥有事物的理念和善的理念,人对事物的认识和对美德的追求,就是对事物的理念和善的理念的认识,而这种认识在本质上是回忆。由此,苏格拉底便把知识和行为(德行)统一在善的理念之下了:知识就是对善的理念的认识,而德行则是对善的理念的追求,认识和追求是统一的。由于这种统一,苏格拉底一方面把自在的道德提高到知识的水平,使伦理学科学化(不再是自在的而是注入了自觉意识的自为的伦理);另一方面,又把知识推广到社会的范围,使知识人化、社会化(知识不再是自然哲学家们那里的由于对自然的惊异为知识而知识,而必须为人的生活实践、社会实践服务)。知和行,认识和行动,知识和德行,不再是自在的、分裂的,而是自为的、有机统一的。这就是苏格拉底科学化的伦理学的含义和根本内容。
三、苏格拉底的“善”
苏格拉底强调的知识和德性的统一,其目的在于引导人们得到“善”,引导人们的生活走向幸福。
古希腊的道德哲学都是从人的追求与行为出发的,提出什么是最终目的的及其现实的问题,所有的讨论都是围绕“何为善”而展开的。但是苏格拉底的重要贡献在于把知识即德性统一起来,以理性为道德的基础。正是这种理性主义,确立了西方哲学思维的主流传统。
苏格拉底不是一个二元论者,他的“自然”从属于“自我”,“自然”的最后本质在于它的“善”,即合目的的发挥其功能、目的的尺度,当然在“自我”之中,只是这个“自我”不是智者的感性的人,而是理性的人。因此,要探求“自然”的“善”的根据,不在“自然”本身。在苏格拉底看来,我们对于“自我”的知识,可以归于一点:对于人的各种道德于品质德性、善的知识。[7]
苏格拉底揭示出人的一切品德——包括勇敢、公正(正义)、友谊、慎思,……如果没有真知识,都可能是“恶”的,通俗地说来,一切“能吗”都可以用来做坏事,这一基本的事实后来为康德纳入他的实践理性批判之中,成为一条重要的基本原则,即一切好的品德、能力都不是“绝对的善”,而只有好的“意志”,才是绝对的善。
苏格拉底的善的原则是“知识与德行相统一”。[8]苏格拉底哲学关于善的两个基本命题是:“知识即美德”与“美德即知识”,并引申出其道德学说的两个结论:“无知即恶”与“无人有意作恶”。[9]他这样将知识的真与道德的善统一起来。
第一,无知即恶。苏格拉底认为德性首先基于对与行为有关的事物的确切知识。一个人应该理解他的职责,工匠当然得懂得自己的业务,农民理应知道如何种庄稼,只有这样,他才能成为有德行的人。正如我们发现在每个行业中有才干的人就是那些彻底熟悉业务并懂得他的工作对象的人。因此,在公民生活和政治生活中也应如此。所以,苏格拉底劝领导者要知人善任:“当一个好的领导人最重要的是怎样用人,要善于指派每个人去做最适当的工作。”“在所有事情上,凡受尊敬和赞扬的人都是知识最广博的人,而那些受谴责和轻视的人都是最无知的人。”[10]
另外,苏格拉底认为,德行还基于对善的认识。在苏格拉底看来,现实的、具体的道德行为都是矛盾的,具有相对性,而德行作为知识,则是绝对的、永恒的。而这种绝对和永恒就是基于对绝对的、永恒的善的理念的认识。人们只有认识了道德的含义,才可以做出符合道德的行为(德行)。不过,这种对善的认识绝不是求诸己外,而是求诸自己的内心,因为善作为理念早已存在于人的灵魂之中。人可以在别人的启发下,通过回忆认识到善,由此便可以有德行。
第二,无人有意作恶。知识即德行,苏格拉底认为,无人有意为恶,知识必然导致德行,有知识而去为恶者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你真知道是不道德的,你就绝不会去做,如果你去做了,只能证明你是无知的(无知即恶),说明你并无真正的知识。有知不可能为恶,而无知又不会为恶,故无人有意为恶。
苏格拉底之所以强调无人有意为恶,出于两个方面。一方面他强调道德的知识化,用他的理性原则推出善的原则,既然在理论知识领域没有故意要“失败”的情形(即使有,那也是因为更高的目的),那么,借助于逻辑形式表达的善的原则也表明,如果对“德性”有了真正知识,则没有理由去做相反的恶事。在这里,“善”与“恶”、“真”与“假”以及“成”与“败”是同一个层次的范畴。另一方面,是基于他对人的本性的强调。由于灵魂是不朽的,在人的灵魂中又先在地存在着善的理念,因而人的本性是善的。既然如此,人不可能为恶,除非他还没有认识到自己灵魂中的“善”的理念。真正认识到了“善”,他就不会去做与“善”相对立的“恶”事。这一点苏格拉底也用自己的实践来说明了这一点。
在历史上的苏格拉底虽然没有留下任何可读的著作,他的思想都是他的弟子描述出来的,但他不仅提出了伦理学中的关键性哲学问题,而且通过研究知识与德性,确立了人作为认识主体和道德主体的地位,并把知识与德性统一起来,强调知识论、伦理学与存在论在理性基础上的合一。正是这种理性精神和道德的哲学,深刻改变了希腊哲学的思维方式,推动了希腊哲学的人文转向。这一转向在西方思想发展史上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作者:李星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