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科学与医学人文是医学知识的两种不同属性而不应作为两种独立的知识形式,二者共存于医学统一体之中。医学整合的关键在精神理念的整合,而不在于知识层面的融通。在医学科学与医学人文整合中应当对医学知识的整体性、医学科技的价值负载、医学人文理念的养成、医学整合的评价标准等问题给予高度的关注。
一、医学、医学科学与医学人文之辨析
“医学”(Medicine)概念最初源自拉丁文ars medicina,其本义为健康的艺术(the art of healing)[1]。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中,medicine被解释为:“医术”、“医学”,其含义是:“(art and science of the)prevention and cure of disease, esp by drugs, diet, etc, but sometimes including surgery also”[2],即:通过药物和饮食(有时也包括手术)等预防和治疗疾病的艺术和科学;我国学者编撰的《科学技术辞典》说:“医学是旨在保护和加强人类健康、预防和治疗疾病的科学知识体系和实践活动”。《自然科学学科辞典》的解释是:“医学,狭义可视为医学科学的同义语,广义则应理解为医学科学和医疗保健事业的综合称谓。”美国医学家G. H. Roche指出:“医学一方面被看作是一门科学,另一方面被看作是一门技艺。这两种观点都是正确的。就其研究方法而言,医学是一门科学;就其应用而言,它是一门技艺。”
尽管以上界定各不相同,但都涉及到了“科学”这一概念,都试图通过“科学”来描述“医学”。因此,对“科学”概念的理解直接影响着对“医学” 内涵的认识。据学者考证“science”一词,“源于拉丁文Scientia,原为“学问”、“知识”的意思。而中文“科学”一词源自于日文,……意为 “分科之学”。1898年康有为进呈光绪帝的一封奏折中写道:“从此内讲中国文学,以研经义、国闻、掌故、名物,则为有用之才;外求各国科学,以研工艺、物理、政教、法律,以为通方之学。”[3] 1899年王国维为日本人著《东洋史要》中译本(樊炳清译)作“序”中写道:“自近世历史为一科学,故事实之间,不可无系统。抑无论何学,苟无系统之知识者,不可谓之科学。”1900年王国维为译著《欧罗巴通史》作“序”中言:“凡学问之事,其可称科学以上者,必不可无系统。”。由此可见,“科学”一词在我国最初包括了物理、政教、法律、历史等知识,它与一般知识之区别就在于其知识的系统性。
目前,国内不少学者往往从西方文艺复兴运动及近代实验科学的兴起等来分析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分野,其实这并不完全适于我国的情形。由以上史料可知,直到20世纪初,在我国“科学”一词还是包含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但是,由于“科学”在我国的传播正值清朝日趋没落之际,西方的洋枪大炮在打破中国千百年来闭关锁国的大门之时,也使国人看到了另类文明灿烂的世界,领略到了科技文明的力量,直至“五四”时期高高举起“科学、民主”的大旗,科技救国、民主图存的思想深入人心。在此背景下,自然科学、技术的实用功利属性日益受人们的青睐,科学也逐渐沦为自然科学的同义语。为了遵从“传统”,格守习惯,笔者在本文标题所使用的“医学科学”中的“科学”一词就是在当下“自然科学”的意义上而言的。
笔者认为,如果从我国当下“科学”的含义上来理解科学,医学与医学科学之间不是全同关系而是属种关系,即医学是属概念,医学科学是种概念,医学包含医学科学。一方面医学不仅是一门科学,还是一门技术或技艺,也是一种社会建制,“医学科学”仅仅反映了医学作为知识体系层面的属性;另一方面,医学不仅具有自然科学的规定性,同时也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的规定性,“医学科学”仅仅反映了医学所具有的自然科学的属性,它只能囊括生理学、病理学、解剖学等生物医学学科。因此,二者在外延上是完全不同的,将“医学”词条纳入《科学技术辞典》和《自然科学学科辞典》的做法值得商榷。在《自然科学学科辞典》中之所以将医学“视为医学科学的同义语”,就是把医学当作了一门自然科学。同样,医学与医学人文之间也是属种关系,医学人文仅仅表征了医学所具有的人文社会科学的规定性,它只能囊括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学社会学等医学人文学科。而医学科学与医学人文之间是全异关系,二者在外延上没有重合,非此即彼。如:生理学既然隶属于医学学科,就不能再归于医学人文。但是,这仅仅是就概念而言的,如果就其内容来说,医学科学与医学人文又是密不可分、相互渗透的,二者共处于医学知识的统一体之中。
按照后现代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的观点,根本不存在纯粹的自然科学,任何科学理论的提出都是一个社会建构过程,都会受到科学行动者(actors)的主观因素及其所处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环境因素的影响。尽管这种理论有其局限性,但它对科学建构过程中人文社会因素的考量有一定的合理之处。医学作为一门科学,其服务对象是人,在其研究和构建过程中就不可能不考虑人的因素,包括生物因素和社会心理因素,也不可能不受研究者主观因素及其所处环境的影响。因此,医学绝不是一门纯粹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属性应是其内在的规定,医学人文是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不应当作医学的补充。在西方,医学科学与医学人文的分野,只是受近代机械论哲学,以及局部定位思想和特异性病因思想影响的结果,是人为制造的产物,是对医学知识统一体的裂解。
当前,对医学整合的认识也应当从上述视角进行分析。在分析医学整合的问题时,既不能从医学科学的视角去考察,也不能从医学人文的视角去考察,否则,就会得出医学科学缺乏人文性,医学人文缺乏科学性的误读。我们应当从医学本身的目的出发,以医学知识内在的统一性和规定性为依据,分析为什么整合、整合什么、如何整合等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医学科学与医学人文分离的状况,回归医学的本真。
二、医学科学与医学人文整合的核心在于精神理念的整合
医学整合不是简单地把医学科学与医学人文扭在一起,更不是医学科学知识与医学人文知识的汇总和拼凑,而是回归医学本身应有的科学性和人文性。这种回归决不能停留于知识层面的融合,要深化到人们的观念中,在观念中反映医学本身所具有的科学性与人文性,实现两种属性的统一和融通,并用于指导具体的医学实践活动。
在医学科学研究中,应以人道主义的人文理念为指导,要以促进医学的发展,防病治病、增进公众健康、造福人类为目的,不能忽视医学的人文性为医学而医学。否则,就会走向“唯医学论”,甚至陷入非人道的医学目的,将为医学而研究当作非人道医学实验的辩护借口。当然,也不能把从事医学科学研究视为带来荣誉、地位、声望或经济利益的敲门砖,否则就可能导致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的现象。
在医疗技术创制中,要以人道主义关怀引领技术创新,避免片面追求高精尖、仅仅强调疗效和效率而忽视技术的不伤害性和适宜性的极端功利主义行为。技术的发展过程是不断设计和创新的过程,而设计和创新是一种目的性的、有时间和资源限制的活动。在这种活动中,设计什么、如何设计、设计的结果等,不仅受政治制度、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社会因素所影响,而且与设计主体的社会伦理价值观念和文化倾向等因素密切相关。每一项技术都反映了其创设主体及时代的人文精神,体现着明确的创设目的和动机。由于医疗技术所适用的对象是具有社会性的人,这种影响表现的更为突出,因此也需要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注。
在卫生政策制定中,不能企图通过医学科学技术本身、通过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来解决卫生服务中的一切问题。著名的日本学者池田大作指出:“科学包含着这样的性质,即对一切事物都客观地审视,摒弃感情,用理性的‘手术刀’解剖。因此,用科学的眼光看待自然时,自然就成了与自己割裂的客观存在。同样,当科学之光照在人的生命上时,人的生命自身就成了与医生的精神交流断绝的客体。这当然就引起了人类生命的物质化。”这说明,卫生政策的制定必须以医学人文价值理念和医学人文精神为导向,各项措施不仅需要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促进卫生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更需要把社会效益放到首位,反映公众的健康需求,体现公正公平,明晰政府、集体的健康义务,激发公众的健康责任。
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必须摆脱生物医学模式的桎梏,克服科学思维定势的局限,将医学科学精神与医学人文精神统一起来,将病与人统一起来,把病人当人看,将心理、情感因素纳入疾病的诊治过程之中,实现“治病”与“救人”的有机统一,加强医患之间的认知及情感交流。池田大作认为,“医生越是精通科学的思维方法,结果就越有危险使他的心趋向把人看成物质。”把病人看成“不过是一个称作肉体的物质”。“尽管医疗原本应以医生和患者的相互人格交流为基础,现在却已濒临崩溃”。为了克服现代医学的矛盾,他呼吁医学界“要确立人道主义”,医生“要做需要感情交融的病人的朋友”。现代医学问题的出现,是医学科学摒弃医学人文精神的必然结果,是科技功利主义的必然归宿,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复兴医学原有的人文精神。
在医学教育教学中,要顺应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要求,加强医学人精神的培育。近代以来,在医学教育课程设置中,人文学科被大大弱化,仅仅把人文教育作为医学教育的补充,而不是作为医学教育体系中的有机部分。医学教育的目的不是服务于人,尤其是罹患疾病的人,而是把医学教育作为获取医学知识的手段,为获取医学知识而教育,从而背离了医学本身所具有的人道主义精神,忽视了医学生人文价值理念的养成。为了加强对医学生的人文教育,提高其社会服务能力,20世纪80年代哈佛大学校长博克强调:为了增强未来医生为病人服务的能力,必须“对以前被忽视的知识领域,如医学伦理学、心理学、预防医学等,给予较大的关注”,“这些学科能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并能对他们的行为产生影响,因此无论如何也要把他们综合进临床医学”。1984年,在由霍普金斯大学校长缪勒负责完成的《为二十一世纪培养医生》的报告中则指出:医科大学生毕业后必须具备3项素质,即为了增强对病人和整个社会的医学照顾和关怀所需要的价值和态度;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中获得概念和原理的能力;从病人及其周围收集信息、同病人建立和睦关系以有利于诊断和治疗的能力。同时,报告还明确要求:“由于医学教育缺乏人文社会科学基础教育,会使医科大学生在医科大学生涯中丧失应付挑战的智力和能力弱化。发展医学教育中人文社会科学课程的教学应作为医学教育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 医学教育模式的改革,不仅有助培养医学生的人文精神,更好地为患者服务,而且有助规范医学科研工作的价值取向,减少医学实践中潜在的社会伦理问题,促进医学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总之,医学科学与医学人文的整合需要从医学科研、医学教育、技术创新、临床服务、政策制定等方面全方位推进,其中医学教育是关键。因为无论医学科研、技术创新、临床服务、政策制定等都必须由人来实施,而实施者的精神理念直接影响着实施过程的价值取向,并影响着最终的实施结果。
三、医学科学与医学人文整合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对医学知识的肢解
知识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是主观化了的客观存在。医学知识所反映是人体健康与疾病的本质及其发生发展规律,健康与疾病是人的生命运动的整体表现,是自然生物过程与社会心理过程的统一。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对生命现象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并构建不同的知识领域,如医学科学中的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等,医学人文中的医学心理学、社会医学、行为医学等,但却不能主观地割裂或否定生命过程的有机性和整体性,不能脱离自然生物过程而空谈社会心理过程,也不能忽视社会心理过程而片面地强调自然生物过程。因此,从客观上说,医学知识应当是医学科学与医学人文的内在统一体,医学科学与医学人文属于医学的两种不属性,而不应当作为两类独立存在的知识。这正如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仅仅是真理的两种不同属性,而不是两种独立的真理一样,医学科学与医学人文仅仅是人们分别从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审视医学的结果,二者只是概念内涵与外延上的不同,从医学知识的建构过程来说,二者是密不可分、相互包含,共处于医学统一体之中的。在这个统一体中,既不存在纯粹的医学科学知识也不存在纯粹的医学人文知识,二者仅仅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之中,是一种理想化的存在。马克思曾经指出: “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象关于人的科学将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4]事实上,没有医学科学属性支撑的医学必将变成抽象空洞的思辨,脱离了医学人文属性的医学必将走向人性的对立面,失去其“仁术”的光环。我们这样说并不是否认医学科学与医学人文之间内在质的规定性,否认事物之间的差别,相反而是以承认医学内在质的统一性和规定性为前提的,强调了医学的整体性。
(二)对医学科技价值负载的漠视
按照技术中立论者的观点,“技术仅是一种手段,它本身无善恶。一切取决于人从中选出什么,它为什么目的而服务于人,人将其置于什么条件之下。” [5]这种观念把技术看作一种纯粹的工具,认为该工具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完全取决于作为使用者的主体,从而把技术与技术的运用后果割裂开来。由此出发,必然认为在社会实践中需要规范的只是技术使用者的目的和行为,而技术运用后果的善恶与该技术的创制者无涉。
事实上,技术与技术的运用及后果并非绝对无关,技术本身是负载价值的。这一方面源于技术主体有目的地将人类自身的人文因素内化于技术之中,另一方面源于技术本身对人类主观要求的顺应。技术的产生和发展根植于特定的社会制度和文化环境,技术的演进是由群体利益、文化选择、价值取向和权力格局等社会因素决定的,生物学史上“米丘林学说”与“摩尔根学说”的斗争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因此,技术决不仅仅意味着由所谓科学真理决定的正确无误的应用,技术的发展已经使风险成为内在于现代技术中的构成要素,技术本身的负作用是难以克服的。科技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将这种负作用限制到最小的限度之内,尽量避免风险的发生。尤其医学技术,它是直接运用于人体自身的,需要在创制之初就做好风险及代价评估,遵循正确的价值导向。
(三)对医学人文教育的误读
毋庸置疑,医学人文教育离不开医学人文知识的传授,但医学人文教育的目的不在于灌输给学生多少医学人文知识,而在于培养学生的医学人文精神,树立人文关怀的理念。张大庆教授认为,所谓“医学的人文精神是指让患者得到尊重,让生命得到呵护”,笔者认为这只能就临床而言,如果考虑到医学科研、技术创新、政策制定等问题,医学人文精神的内涵应当更加广泛,可以说就是以人为对象、以人为本的精神,它体现在思想观念、价值准则和道德规范等方面,表现为对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护、追求和关切。人文精神的培育需要通过文化知识的传承、人文环境的熏陶、社会实践的锻炼、政策制度的规约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才能实现,课堂教学只能提升医学生的人文知识、沟通技能或风险防范措施,但未必能养成以人为本的精神、人文关怀的理念,甚至可能会出现将所学得的人文知识、技能当作自我保护的手段或推卸责任的借口。当前,部分地区和机构开展的“人文医学执业技能培训”之所以受到部分学者的质疑,正是因为其“‘规避风险’ 的作用太过明显,似乎更倾向于强调‘做一个不违规的医生’,而偏离了‘让医生更加关注患者’的医学人文核心方向”[6],笔者对此深表赞同。因此,医学人文教育并非意味着增设几门医学人文课程、增加人文教学课时、开设几场人文讲座等,这些只是医学人文教育的手段,而关键在于人文精神的养成。
(四)对医学科学精神与医学人文精神的解离
医学科学精神与医学人文精神是完全统一的,不应当把二者对立起来。部分学者认为,“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作为人类认识活动的两种产物和结晶,前者以物为尺度,追求真实,推崇理性至上,探索无禁区,等等;后者以人为中心,追求美好,推崇的不仅仅是甚至主要不是理性,认识有禁区,等等。”[7]从而把二者看作截然不同的东西。事实上,医学求真、求实、怀疑、创新的科学精神,目的在于获得正确反映健康与疾病的本质及规律的知识,指导医学技术创新和临床医疗实践,服务于卫生决策,更好地为患者及公众服务,这本身就体现了以人为对象、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如果为个人名誉、地位、经济利益等而科研,为医学而医学,不考虑研究成果的潜在危害,势必出现弄虚作假、编造数据等不端行为,这不仅违背了医学科学精神,也必然给患者及公众带来不利的后果,背离医学人文精神。因此,医学人文精神要求医学工作者必须具有医学科学精神,医学科学精神也要求医学工作者必须具有医学人文精神,二者是完全一致的。科学也应当有禁区,这个禁区就是人文伦理的限度。
同时,医学科学精神与医学人文精神是不能截然分开、相互包含的。在医学科学精神中包含着人文精神的因素,在医学人文精神中同样也包含着科学精神的因素。二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如:“怀疑精神”通常被作为科学精神的重要内容,但我们不能否认它也同时属于人文精神,体现了人的自主、个性、价值、追求等内涵。而且,在医学实践活动中只有科学精神而与人文精神无涉的医学工作者也是不存在的,不管他从事的是人道的还是反人道的医学工作,都与人文精神有关,要么是符合人文精神的,要么是与人文精神背道而驰的。
四、对医学整合目的的偏离
医学整合是人类健康与疾病、生理与心理发生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其目的并不是为了追求系统、全面的知识,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医学服务于人的最终目标。当前我们之所以呼吁临床医学与预防医学的整合,医学科学与医学人文的整合等,主要是因为各学科分离的局面不能很好地解决诸多健康与疾病问题。因此,评价整合效果的标准不应是整合内容的多少、教学内容的改变、卫生政策的调整,医院管理方式的完善等,这些仅仅是实现医学最终目标的手段和载体,而不是目标本身。笔者认为,评价医学整合效果的标准应当是医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即是否有利于患者心身健康的好转、生命质量的提高。如果通过医学整合,在实践中能够达到这一目标或者能够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就说明整合的方向是正确的、方法是合理的,否则就是失败的、错误的。正确理解医学整合的评判标准,对于我们分析为什么整合、如何整合、整合什么,以及避免为整合而整合等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总之,医学科学与医学人文的整合是生命健康与疾病发生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它反映了医学知识的内在统一性。医学整合的关键在于精神理念的整合,知识整合仅仅是医学整合的手段,其目的在于解除患者的病痛,提高生命的质量。
作者:刘俊荣 来源:学理论·下 2010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