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关于中国哲学学科“合法性”的问题,已引起学术界的普遍重视。这是一个老问题:自中国哲学作为一门学科诞生之日起,它就遇到这个问题。甚至,每当人们撰写一部新的中国哲学史著作的时候,也会不自觉地叩问这个问题。这说明,这个问题的提出,反映了中国哲学作为一门学科的自觉;而每当这个老问题之被重新提出的时候,它都会被赋予与以往提出时不曾有过的新的意义。依我看来,今天,这个问题“旧事重提”,说明中国哲学界已普遍地感到原来的关于中国哲学研究的学术规范的陈旧与不适当,而迫切希望找到一种新的思路或新的途径,来对中国哲学的特点加以重新研究与重新认识。
然而,在这场讨论中,由于所关注问题的重点不同,同样是谈论中国哲学学科的“合法性”问题,人们却赋予这个问题以不同的理解。就是说,关于中国哲学学科“合法性”与否这个问题,包含着种种的争论与看法;而这些看法之所以产生,有不少是由于人们在谈论不同的问题所致。一旦理解了争论的双方或各方都是在围绕一个具体的问题作讨论,也许人们的思想分歧未必像现在所想象的那么大。因此,为了消解一些题外的问题,或者说使问题的讨论相对集中,这里我试图通过论辩的方式,来将应当重视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中国哲学的思维态势与类型——凸现出来,希望人们能围绕这个问题发表一些看法。当然,所谓将应当重视的问题凸现,正表现了我对中国哲学的一种理解或“成见”,因为在不同人眼里,值得重视的或者说该“凸现”的问题可能是不同的。
一、中国有无哲学?
在关于这场中国哲学学科“合法性”问题的讨论中,人们很关心的一个问题是:中国到底有无“哲学”?这个问题的提出,是有相当道理的:显然,假如连中国到底有无哲学这个问题都没有解决以前,是谈不上有中国哲学学科,也谈不上中国哲学学科的“合法性”问题的。因此,中国到底有无哲学这个问题是中国哲学学科“合法性”问题的“元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争论是激烈的。认为中国没有哲学的人士认为,哲学依其讨论的问题,以及其展开问题的方式,都属于西方学术的范围;中国传统学术中,从来没有与之相当的一门学问。而认为中国有哲学的人士宣称,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哲学,只不过其名称不同,或者关注的问题不同,甚至言说的方式不同而已。从双方展示的论据来看,各有各的道理,并且彼此谁也说服不了谁。为什么呢?因为这个问题涉及的,其实是一个关于“哲学”的定义问题:假如用“哲学”一词指称像西方学术史上那样的一门特殊学科,那么,中国历史上的确没有产生过这样的“哲学”;但是,假如将哲学的边界加以放大,用它来指称不同的民族与文化传统对某些宇宙与人生根本性问题进行探索的学问,那么,很难否认中国传统学术中没有“哲学”。因此,争论双方的焦点,其实是这么一个问题:到底是用“哲学”来指称西方学术传统中一门特殊的学科,还是用它来指称不同民族与文化中对于宇宙与人生普遍性问题进行探究的学问?
这样,这个问题看起来争议极大,一旦弄清楚了问题的实质所在,它却很好解决。这就看我们到底同意或者采用哪种关于哲学的定义了。其实,这样的问题不仅存在于“中国有无哲学”的讨论中,在其他学问中也屡屡碰到:人们过去习惯了采用“白天鹅”的定义,但是,有一天,人们忽然发现了一只羽毛是黑的天鹅,这时候争论发生了:是应该修改“白天鹅”的定义呢,还是认为那只黑鸟不能称之为天鹅,而需另外命名。关于中国有无哲学的问题,也可以作如是观。
二、中国哲学的内容与研究方法
看起来,这场争论中最激烈、并且看法难以统一的,还不是中国有无哲学的问题,而是中国哲学的内容有哪些,以及该如何去处理与研究中国哲学的问题。这个问题的产生,是人们有感于长期以来,从事中国哲学研究的人士,都习惯于用西方哲学的一套方法以及学术范式来整理与研究中国哲学,但发现这种方法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其结果使中国哲学变成西方哲学的简单附庸或图解,而抹杀了中国哲学在内容上的丰富性与思维上的独创性。应当说,中国哲学学科“合法性”问题的提出,主要是由这一诱因引起,即人们试图抛弃那种唯西方哲学研究方法与范式马首是瞻的态度,想要建立起具有中国特点的中国哲学研究的方法与范式;但由于目前人们还没有发现一种能为当前学术界普遍公认或接受的研究中国哲学的学术范式,而旧有的学术范式已日益式微,于是从内心中产生了一种焦虑,才有中国哲学学科“合法性”这一问题的提出。其实,从问题何以产生来看,这些人士谈论的,与其说是中国哲学学科的“合法性”问题,不如说是原来的,或旧有的中国哲学学科研究范式的“合法性”问题更为准确。
这个问题又可以分解为两个:1.像胡适、冯友兰等人建立的中国哲学史学科研究范式的普适性问题;2.运用西方学术范式来整理与研究中国传统哲学的普适性问题。可以看到,在第一个问题上,人们容易达成共识,即认为胡适、冯友兰等人的中国哲学史研究范式代表了他们那一代人的水平,尽管可以从学术史上给予其很高的评价,但无疑谈不上是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研究中国哲学的范式。困难或争论的焦点在:采取西方的学术范式与研究方法,’具有普遍意义吗?在这个问题上,今天,认为可以完全照搬西方学术范式的“极端西化论者”已不多见,有代表性的是两种意见:一种看法认为应该而且必须采纳或参照西方学术的范式与方法,否则即使承认中国哲学有其自身的特点,这种特点也无从彰显。这就是著名的“他者论”。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中国哲学有自身的学术传统,包括其看待与研究宇宙人生根本问题的一整套独特运思方式,以及其思想观念与学术范式,这些是西方哲学观念与学术范式所无法代替的,只有从
中国哲学自身的传统出发,才能建立起中国自有的学术研究范式;更有人言之,假如采取西方的学术框架与研究范式,只会给中国哲学学科的学术范式带来干扰。
如何看待这种争论呢?本人认为,抛开极端的“西化论”观点不论,初看起来,以上两种观点似乎相差极大,仔细考察一下,可以看出,它们其实在思想上有一致之处,即强调需要建立起中国自身的关于中国哲学学科的研究方式与范式。而只要对这个大前提加以肯定,那么,这两派的意见在实践过程中必然是会趋于一致的。何以言之?首先,因为所谓要“建立”起中国自身的中国哲学学科研究范式,它意味着这种新建立的研究范式肯定不能是中国古代哲学范式的复活与照搬,它必然是一种创新;否则,就无所谓“建立”中国的哲学范式这一提法。其次,即使想要照搬或者完全按照中国古代原来的中国哲学研究方法与范式来研究中国哲学,这既做不到,也不可能。
因为任何对中国传统哲学的研究,都必须从研究者本人先定的学术视野或“前见”出发,与传统哲学进行对话,通过“视界融合”,才会产生出一种新的中国哲学研究的范式;这点,对于中国古人来说也是如此:从历史上看,大凡有创获的中国哲学家或哲学史家,都是从他所处的时代以及他本人的学术境遇出发,以此为据点,在与历史上的哲学家对话中形成其哲学思想,乃至于发展出其新的学术规范。因此,从这点上看,任何当代的中国哲学研究者,他的视界学术与“前见”都不可能是古人的,而只能来源与受制于现代学术传统。而这种现代学术传统,从目前情况看,又只能是西方学术传统(尽管它们传人中土以后,已经过很大变形)。所以,按照i全释学的观点,任何中国哲学学科范式的建立,都离不开当代的西方学术视野与中国传统学术的视野,是它们两者的视界交融。所谓从传统学术出发,就可以建立起中国哲学自身的学术范式,从道理上看,并不可能。反过来,所谓采用西方哲学范式与方法作为参照系,既然是参照系,它必然还要落脚于中国本土的学术方法与范式,并与之进行交流与对话。
这样看来,无论是主张采纳西方学术范式与方法者也罢,还是主张从中国传统学术出发来建立中国自身的哲学研究范式与方法也罢,都只有肯定研究者的现时视界与中国传统哲学的历史视界进行“视界融合”才有可能。这意味着,这两种看法其实并无本质上的对立,不同的地方在于:采取西法者自觉意识到研究者本人的西方学术范式作为“前见”之不可避免,而主张采用传统学术范式者对此尚无理念上的自觉。但从实践上看,无论是传统论者也罢,采纳西法者也罢,只要其能在中国哲学研究上取得学术规范之突破者,必然是较好地掌握与把握了中西两种学术传统及其规范者;否则,他在中国哲学研究领域中不会有真正的突破。这里,关键的是不要将一种理论上的主张与其本人学术实践之间画一等号。我们知道,从事学术研究的人,其学术实践与其学术主张之脱离,甚至背道而驰,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