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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师音乐类毕业论文写作为何陷入尴尬之境

2016-11-18 16:0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学生科研能力与论文写作技能的缺乏,加上没有严格有效的论文监管制度,使得高师音乐毕业论文写作质量不高甚至抄袭现象严重。高师音乐院系应站在人才培养的高度对办学思路、教学理念等方面做出综合调整,从而保证毕业论文能够远离抄袭、提升质量。

 

  近年来,有关本科毕业论文抄袭成风、质量低劣的报道屡屡见诸于媒体。鉴于这种不良之风愈演愈烈的趋势,有些专业人士甚至提出“既然名存实亡,索性一废了之”的建议,毕业论文的存与废一度成为媒体上激辩的话题。

 

  显然,毕业论文作为本科生获取学士学位的重要凭证,以及它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能力与培养服务社会意识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短期内是不会被轻易取消的。教育主管部门的态度则十分明朗,多次出台文件就毕业论文的组织管理、质量保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毕业论文写作中的不良之风犹如一场瘟疫在整个本科教育中蔓延,作为培养人民音乐教师摇篮的高师音乐院系同样未能幸免。在与其他专业的学生相比,音乐专业的学生入大学时对于文化课的要求就要明显低出很多,这先天的“营养不良”进一步降低了他们抵御不良之风的免疫力。

 

  每每想到这些即将以美育树人为己任、以为人师表为准则的准音乐教师,竟与抄袭、造假等挂起钩来,就觉得汗颜、痛心。痛定思痛,是什么造成了论文写作的不良之风盛行?为什么经过了多年的努力,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除了浮躁的学界风气的侵袭以外,还有哪些问题值得我们反思?

 

  1 缺乏基本的科研能力与论文写作技能

 

  毕业论文是一种特定的文体,是学生在近四年的专业学习中对于某个学术问题有所研究,然后通过特定的形式与规范把研究成果记录下来的一种书面表达样式。由此,毕业论文也就具有了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的属性,前者是研究成果,后者是记录成果的方式。这就要求学生一方面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与必需的科研能力,在学习与研究中的确有所发现、用心研究,取得了货真价实的学术成果;另一方面还要具有把成果通过论文这种特定文体准确表述的写作能力,这就要求学生要掌握必需的论文写作知识与技能。如此来说,要想让学生胜任论文写作的任务,其前提只可能是:其一,要教给学生基本的研究方法与研究技巧,让他们逐步获得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二,要教给学生基本的论文写作知识与技巧,掌握如何搜集资料、布局、论证、行文、注释、修改、润色等技巧。

 

  遗憾的是,迄今为止高师音乐院系开设论文写作课的依然是凤毛麟角,有的至今都没有开设。究其原因,有院系的不重视等主观原因,也的确存在缺少师资、缺少符合专业特点的教材、缺少课程评价标准等客观原因。以教材为例,在2004年以前,全国甚至找不到一本系统的、专门讲解音乐毕业论文写作的教材。这些因素都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论文写作课在高师的长期缺位。在缺少课程平台的情况下,很多院系只能临时抱佛脚,仅在论文写作前由学院临时指派一名写作能力较强的教师或由学生本人的指导教师零散地向学生介绍一些论文写作方面的知识,其效果也就可想而知。继而,抄袭、拼凑、造假对于学生们来讲也只能是无奈之举了!所以,就此来看,论文抄袭之风确有高师院系理应分摊的责任!

 

  论文写作课的长期缺失所引发的不良后果恐怕还不限于此,从人才培养的角度看,一个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科研训练、不具备基本研究能力的学生是不符合人才培养规格的,不是高师音乐教师“工厂”的合格“产品”。教育部2004年下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中,对音乐教师的培养目标作了明确定位——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所以,在本科教育阶段让学生获得必要的科研能力,理应是高师音乐院系的责任与义务,是音乐教师教育培养中的题中应有之义。尤其在当下中小学正大力施行课程标准的大背景下,音乐教师的科研、教研能力被寄予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在本科阶段连科研、论文写作的一般技能都不能掌握,恐怕不能称之为合格的音乐教师吧?这不能不说是高师音乐学专业办学的一大失误,值得深思!

 

  当然,有些学院在课程开设上做得比较到位,由专门老师向学生系统地讲解相关的知识与技巧,开课时长常为八周或一学期。论文写作课为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让学生“有法可依”。但同时还须意识到,课程讲授还无力承担起毕业论文写作的全部内容,不能保证学过此课就能让学生远离抄袭,写出符合质量要求的毕业论文。毕竟,学生科研能力的获得远非一朝一夕之功,任何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都是不现实的,它依赖于整个教学系统的集体发力。一方面,要有相当资质的老师挑起论文写作课的重任,开足时数,保证质量。另一方面,或者说是更为重要的方面,就是“功夫在诗外”,要在日常的学习中注重平时的积累,养成独立思考、勤于思考、乐于思考的习惯。这就要求在高师的教学体系中,要改变传统的教学理念与模式,少灌输、多讨论、多启发,多鼓励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培养问题意识,培养与鼓励学生进行自主学习、研究性学习的能力。在各门课程的考核方式上,教师完全可以在学生们的能力范围内布置一些实践性较强的作业,锻炼他们自己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相信在两方面的合力之下,学生完全可以在撰写毕业论文前具备必需的科研能力。

 

  2 缺乏严格有效的论文监管制度

 

  上述两点其实都可以看作是导致毕业论文乱象丛生的内因,那么,作为外因的管理制度又是如何呢?它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有效保障着论文的原创性与高质量?

 

  本科毕业论文也叫学士论文,在整个学位教育中,学士属于最底端,也可能是由于这个原因,学士论文(毕业论文)的监管制度丝毫不能与硕、博士论文同日而语。后者的写作与答辩通常有着严格的工作程序与监督机制。论文从选题、开题,到审查、预答辩、答辩等每一个环节都有着严格的要求。为提高对论文质量的监管所实行的论文“盲审”制度、抽检制度等早已成为众多培养单位的通行做法。学生论文如果不能通过审查则会被推迟答辩、重新开题、甚至取消学位授予资格,导师则担负相应的指导责任,也会受到一些相应的处罚。有的省(市)在学生毕业后,还要再次对论文进行匿名评议,如发现有抄袭造假、质量低下的还要追回已经颁发给个人的毕业证与学位证。所以,在这样严格的制度约束之下,学生自然会有一个严肃的态度来对待论文写作,毕竟,抄袭的风险系数太大,不会轻易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而指导教师也会因承担连带责任等原因自然不敢放松,会认真地去对待自己学生论文写作与答辩中的每一个环节。事实早已证明,严格的制度监控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硕、博士论文的写作质量。虽然也不时有媒体曝光抄袭事件,但与本科毕业论文的抄袭成风相比,肯定是小巫见大巫了。

 

  相比之下,学士论文的监管力度则愈发显得“力不从心”。论文从选题到答辩、从指导到鉴定大多是院系自己做主,这种教练员与裁判员角色的合二为一,导致难以形成行之有效的论文质量监管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导师还是学生,极易有意无意地放松对论文质量的要求。尤其对于学生而言,本来对论文的重要性就缺乏认识,如果在论文审查与答辩方面又没有严格的制度约束,再加上老师们碍于师生情面而不能完全做到“秉公执法”,只会让学生变得对论文写作更加缺乏应有的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审查与答辩环节心存侥幸,在低成本、低风险、高收益的诱惑之下,抄袭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所以,有好的制度作保障,才能在外部环境上对论文的质量给予一定的保障,才能对学生的抄袭、造假行为构成有效的约束力。

 

  当然,由于本科教育的大众化根本有别于精英化的研究生教育,所以,完全照搬研究生论文的管理模式也不见得合适与现实。本科毕业论文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特点来制定办法,并适当的借鉴一些硕、博士论文工作制度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从而形成完善的、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与质量监控体系。其实,有的省(市)早就开始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抽检,并把抽检与评优相结合取得了初步成效。以江苏省为例,在2006年江苏省教育厅就出台了《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办法》,每年对全省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抽检,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论文质量优秀的可被评为优秀论文,另外还设有优秀毕业设计团队奖,旨在鼓励学生们进行团队分工协作的研究,以形成研究合力。

 

  为了让制度的设计更具有针对性,以体现音乐学专业的特点,完全可以形成“教育主管部门——高师院校——音乐学院”三级管理模式,分别在宏观、中观、微观层面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作为音乐学院来讲,应该对毕业论文的整个过程做出详细的规定,并制定出奖惩分明的措施,以形成有效的质量监控体系。

 

  如何能让高师音乐学毕业论文远离抄袭、提升质量是每个高师音乐教育工作者都应该思考的问题。当然,抄袭之风的形成非一日之功,其背后的原因也颇为复杂。高师音乐学的毕业论文质量的提升需要做综合考虑,需要探索更加有效的改革方式。另外,有的学校已经着手在进行论文改革试点,比如多元化的考核方式来代替单一的毕业论文考核,采用总结、作品的方式来替代传统意义上的毕业论文等等。当然,改革的效果如何我们还要拭目以待。作为以培养人民教师为己任的高师音乐院系,理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写作并探讨更加合理科学的方式,确保毕业论文写作起到应有的作用。

 

  作者简介: 张涛(1978—),男,硕士,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师,研究方向:作曲技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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