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于流行云云,在兴致和常识上,当然不能与少年儿郎比,要说,只一项谬见:流行音乐似乎非关“音乐”,也不在“流行”,端看听到某一曲流行歌,您几岁?
美国战后“婴儿潮”一代说起“猫王”,60年代嬉皮士说起“披头四”(一说“披头士”),眼神就不对了:这拨人,都是五十来岁的老油条了。你现在同高中生讲“猫王”或列农,他们不是嗤之以鼻,就是茫然不知所对。在列农故居“塔科它”公寓左近,我曾两次瞥见他的遗孀小野和另一男子携手同行,戴着墨镜,看过去是个小老太婆了。
又是暑期来临。林肯中心一年一度的“莫扎特音乐节”开场了。照例闹三个月,不下百场。这节目,纽约人办了三十七八年,近于列农的寿数,他死在1980年,去今不算太远,莫扎特,则死了有两百多年了。再过两百年,但愿列农的歌还有人听,目下,他已经被他的晚辈们淹没了。今年我还去唱片行觅过他的唱片,用北京话说,是“愣没找着”。
这事不该这么比……列农生前私产上亿,莫扎特呢,电影里是他写完《安魂曲》,瘫在床上,!'位黑衣人拎个拳头大小的钱袋朝他病榻扔过去,他一把接住,拢在胸口,很感激的样子。那片名叫《阿玛多伊斯》,取莫扎特中间的名字,国中大概早已放映过了吧
摇滚乐究竟算不算流行音乐,我至今不确知。由欧洲滚石乐队和一部分实验音乐的情形看,仿佛是以艺术青年与文化人为对象,如大卫•宝依这类在摇滚乐、影视、文化名流间两柄三柄的人物,才具教养,绝非等闲之辈。下城区许多艺术家群集的酒吧、夜总会和小音乐厅,每年有许多美国各地和欧亚各国的小型摇滚乐队轮番上阵,唱者听者加起来,有时不到百人,似属小众文化,但那走马换将的阵势,又像极了中国各省地方戏班子走码头闯江湖的意思。
爵士乐,则早已属于古雅一路,30年代以降,即广为白人知识阶层和文化精英所沉溺把玩,一班教授博士者流,家中常见半壁爵士乐唱片收藏,在互赠的礼物中这类唱片也属精品。哈佛、耶鲁等名校所在街区,有专售古董爵士乐唱片的小铺子。影坛怪杰伍迪•艾伦,前年为与其养女私通的丑闻焦头烂额,不过诉讼甫毕,仍按时钻进他身为会员的老牌爵士乐俱乐部,神情凝重地吹他的萨克斯风。说是“神情凝重”,自然并不是给我亲眼瞧见,只因我喜欢伍迪,读到这一节报道,眼前就是他那副聪明透顶的苦脸。
这流行音乐的欣赏,说来也离不开场合。酒吧角落,一
杯在手,爵士乐真非常地都市、男性,非常地今夜、此时。至于可容上千人的迪斯科舞厅,但见那沸水般满池子涌动翻滚的身体,石破天惊的摇滚乐即浑如教堂轰鸣回旋的管风琴,声效彰著,只是流行乐的意图适与宗教音乐相反,是仿佛存心要在当下摘除所有舞者的灵魂——这也只当是人有灵魂这一说。
比较历久而常青的流行歌星有没有呢?要说有,大概是芭芭拉•史翠珊,是坎尼•罗杰斯,是丹佛、陶莉这些乡村歌手?他(她)们,比较地“美国”,比较地“民间”,“美国民间”在纽约是感受不到的,“美国”,在纽约之外。
但也看场合,也看唱给谁听,谁在听。
从飞机上看下去,美国大地,尤其是中西部,简直像是月亮地表,黑沉沉旷野里,乡村酒吧一灯如豆,总是一面台球桌,总是角落里放一架自动放送并翻转唱片的老机器,马靴、醉汉、啤酒、乡村音乐:“人民”在哪国都差不多。踱到后院撒泡尿,草虫的浅唱也是世界性的。
要么在车中疾驰荒原,烈日当空,一条笔直伸到天边的高速公路,车中人扭开收音机,要的就是这份懒洋洋、兴冲冲的音乐絮叨,这时,音乐是可以救命的,连续几小时在同一视景中开车,睡着了,车翻人亡。我就曾在西藏搭便车时,瞪着司机闭眼向前开,中国那时的卡车里,哪有什么音响装置。
而当中产阶级衣香鬓影冠盖云集,在赌城,在选美会上,在奥斯卡颁奖典礼时,芭芭拉或坎尼等一流人物华服闪烁,翩然出台,只要那么一声“哈咳!”全场即由“不胜屏营待命之致”而顷刻骚动,受宠若惊。
于是开唱。“非常好听,非常了不起”么?
坎尼的《破晓时分》,动人的,舒伯特大概也会识赏。然而他的另一首保留曲目,却总是无端引我厌恶,首句是:“Lady……”如叹气一般,坎尼每次必以喑哑的喉音吐出,随即稍停:万无一失,每次,他都知道这一声必能颠倒台下美
国中产阶级众生片喧哗,掌声,这时坎尼环顾台下,
对着那些脖子上筋筋吊吊的浓妆富婆们,他微笑了。
流行,流行。流行的意思非指无远弗届,而在其有限。一群人自有一群人的哭笑、来历、痛痒、嗜癖。所谓不同种族、阶级、文化云云,即便语涉纯粹纯洁如音乐者,也多少道出这些字眼的几分真意思。要听流行音乐吗?我听崔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