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艺术与现实间,是一种审美关系;文学作品是创作主体对现实审美认识的结果,它体现了创作者对生活独特的审美发现,而创作者对生活的观察,也必须是一种独特的,不同寻常的审美体验。艺术家要想敏锐而准确地发现和摄取到生活的美,就需要用审美眼睛去观察具体的生活形象,把握事物的独特性、个别性。
关键词:艺术;观察;审美;创作
作者如果脱离了生活实践,定会导致创作源泉的枯竭。但是,有些人,虽长期身居基层,并获得了丰厚的生活储备,却常苦于“无材料”。原因何在?
西方著名艺术家马蒂斯的轶事,颇能启人心智。有人问他:“一个西红柿在你吃它的时候和要把它画下来的时候,看上去是不是一样?”“不一样。”他回答说,“当我吃的时候,它看上去就是普通人看到的那个样子。”
清代文艺理论家金圣叹这样说过,艺术家妙手所得纯是妙眼所见。艺术家要想敏锐而准确地发现和摄取到生活的美,就需要用审美眼睛去观察具体的生活形象,把握事物的独特性、个别性。
所谓“观察”,“观”,就是用眼睛看,接收外界信息。“察”,就是审察体察,用脑子想。只“观”不“察”,只用眼睛不用脑,不能称之为观察,“没有思想支配的眼睛,眼睛是盲目的”。所以,在观察生活的同时,必须认真思考生活。杰出的艺术家都具有在平凡事物上发现形象和“性格”的本领。而对一座宏伟壮丽的教堂,贝多芬看见了音响、旋律和节奏,另一位画家看到的是线条、色彩和明暗对比。正因为他们审美视觉中始终活跃着生机勃勃的具体“性格”,所以,在常人看去毫无意义的事物,他们也能迅疾而准确地捕捉到美的形象。WwW.133229.CoM鲁迅说:“如果创作第一要观察。”这便说明了对生活的观察是写作的首要条件,离开活生生的形象,艺术材料往往成为僵死的堆砌。一个先天性盲人不可能成为杰出的艺术家,因为他不可能具有丰富的联想和想象能力。
当然,审美体验中积累的生活形象,还只是“毛坯”,有待于在形象思维过程中进一步取舍、加工、改造、制作,方能成为完美的形象或典型。郑板桥谈其创作时说:“江馆清秋,晨起看竹,烟光、日影、露气皆浮动于疏枝密叶之间。胸中勃勃,遂有画意。其中胸中之竹,并不是眼中之竹也。”很清楚,竹子在不断地“变相”,对三者不可等量齐观。板桥经验,生动地提示了审美观察同形象制造的辩证关系:前者是集结材料的功夫,后者是加工制造的过程。
虽然创作并不神秘,但要闯关,并非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