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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青少年心理与行为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2016-11-08 14:2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已越来越突出,并且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无论从犯罪动机、犯罪形式、犯罪手段等等都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因此,为了落实和贯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力度的同时,要研究青少年偏常心理产生的原因,积极探究预防未成年人不良心理与行为产生的措施,探索偏常心理矫正的对策,真正实施教育保护。挽救一个孩子,同造就一个人才同等重要,挽救一个孩子能拯救一个家庭、稳定一个社会区域,能为社会减少一份消极因素,消除一份隐患。实践证明,越来越多的违法青少年把他们的违法行为延续到成人以后,从而真正成为对社会危害极大的犯罪分子。


工读学校是对青少年品德行为偏常甚至出现违法行为而进行早期预防、干预的主要阵地,能有效矫正他们的不良行为习惯,将他们培养成为合格公民,在社会发展和犯罪控制过程中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对于全面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维护普通中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既有现实意义更有长远意义。


从心理学角度分析,青少年时期正处在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形成时期,生理上的快速发展与心理发展表现为不平衡的状态。他们正处在高度社会化阶段,正处在自我认同、自我确认阶段,尚未完全定型,可塑性强;自我意识能力差,易受外在条件影响;自立和结伴要求强;感情易冲动,易走极端。而问题少年的心理偏差常常表现在:厌学贪玩型、物欲型、轻度的性欲型、哥们义气型。经过对工读学校96名学生的调査分析,提出心理偏常青少年产生心理与行为问题的原因及对策。


一、家庭是预防问题少年心理行为偏常和违法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


无数事实证明,家庭是预防问题少年心理行为偏常和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对孩子的教育,家庭是起点也是重点,同时也是难点。调査后资料都表明,自觉用正确方法教育孩子的家庭只占少数,相当多的家庭存在着误区和失误。


(一)家长认知水平的局限


通过调査发现,问题学生的的家长从文化程度上看有95%是高中学历及以下。从职业看,工人、个体的占75%。研究表明:家长受教育的程度对学生的影响比较大。95%以上的家长最关心的是孩子的学习,足以看出家长对德育的忽视是很普遍的。


(二)家长教育方式不当


调査发现,仅有35%的家长偶尔和子女沟通,有3%家长根本不和孩子沟通,12%的家长采取的教育方式是打骂和训斥。在家庭教育上突出的问题表现在放任漠视、一味溺爱、强硬专横等漠视型、溺爱型、专制型等不当的教育方式。


(三)特殊家庭的影响


调査发现,问题学生中单亲家庭的占78%,与其他亲属共同生活的占8%。


总之,家长素质不高,家庭教育不当,复杂的家庭环境,都是家庭教育失败的重要原因,所以,预防青少年犯罪应从创设一个好的家庭环境这一基础性工作抓起。工读学校通过开办家长学校,提高家长教育素质,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切实走出家教误区,纠正错误的教育方法,适时进行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讲究教子艺术,提高家教效果,调动家长教育孩子的积极性,切实担当起教育孩子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家长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素质,为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温馨的家庭,这是减少青少年行为偏常最有效的基本对策。


二、学校是青少年成长的前沿阵地


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应试教育的影响依然存在,旧的思维定势根深蒂固。学校教育、教师的思想还没有从根本上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情况很普遍。为使自己学校的学生进重点校、重点班,导致一些学校和教师重智轻德,忽视了对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培养,重视少数尖子生的培养,而忽视对广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尤其是对那些学习比较差的学生,采取了忽视的态度,导致师生关系疏远,甚至敌对情绪严重,对学生的心理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学习好的学生越来越好,学习差的学生越来越差,产生了所谓的“马太效应”,最终使这些学生在课堂与学校的生存空间狭小,进而泛化为厌学、逃课,甚至逃学走向社会,成为问题少年。


(一)厌学旷课。对工读学校学生的调査过程中发现。100%的学生厌学,95%的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旷课。70%的学生开始逃学旷课的年龄段为13~15岁,这时期的学生正处于青春期,是一个充满危机的时期,这个时期与违法少年初次不良行为,初次违法的高发年龄段是一致的。从中可以看出,旷课现象是大部分问题少年初期一个带有共性的表现形式。旷课学生逃避学校的正面教育约束,是厌学逃避行为,学校如果处理不当,指导不力会造成消极后果。某种意义上,有效地杜绝学生的旷课问题,也就是根治问题少年的基本对策之一,所以我们认为旷课是导致青少年品德行为偏常,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一条重要原因,是一个危险的信号。


(二)不良交往的危害。旷课所产生的不良因素之中不良交往危害是最大的。旷课学生逃离学校生活后必然去寻找新的伙伴,很容易受不良交往不良习气的感染,不良交往指与打架、偷窃、抢劫等其它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或成年人相交往,这是构成问题少年问题的关键,他们因脱离原有群体的失落感和自卑感,所以渴望被理解、被接纳的心情更强烈,渴望尊重理解和惧怕轻视排斥的心理往往使他们交往活动更具有盲目性,因此问题少年在接受不良交往后而与“街头少年”一拍即合。他们更容易受趋众心理支配,从而参与群体中的不良活动,所以问题少年的成因一般归纳为“厌学-逃学-綴学-参加不良团伙”,从而沾染不良习气,久而久之便偏离正常轨道。


(三)教育方法滞后。调査显示,愿意向老师讲心里话的学生只占2%,这主要和老师的教育手段有关。对大多数学生来说,教育不当、未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是逃学旷课的主要原因。叶圣陶曾说:“教育是什么,简单地说,只须一句话,就是培养良好的习惯。”在目前考试制度、升学制度所形成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下,学校的德育工作在实际运作中缺乏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所以总是显得软弱无力。特别是部分教师师德水平不高,缺乏责任心,对学生的各种问题不加管教,对工作敷衍塞责,有的教师教书不育人,方法简单生硬,动不动训斥体罚学生,甚至将学生赶出教室,激起学生的逆反心理,伤害学生的自尊心,造成师生关系对立远离,易使学生无心学习,感到学校无吸引力,从厌学到逃学,甚至辍学流失。因此学校作为青少年成长的重要课堂,应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引起足够的重视。加强对青少年的养成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和细节抓起,从根本上解决重智轻德的问题。


三、社会是青少年心理发展的客观基础


人的发展与社会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问题少年的形成同样离不开社会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的思想和言行是社会存在负面影响的产物。社会不良风气的浸染对青少年成长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很多青少年犯罪就是对成年人行为的一种模仿。


(一)青少年活动场所缺少


当前,学生的日常生活普遍是学校——家庭的两点一线,而少之又少的课余时间又被各种课外班所挤占,一些适合学生们的青年宫、游乐园、体育馆等场所成为学生们的奢望。而充斥街头的网吧、棋牌社、娱乐场所成了问题少年经常出人的地方,成了他们逃学、逃夜的栖息场所,这些地方使自制力差的青少年很容易沾染上大量的不良行为,他们一方面掏空学生的钱包,又成为诱惑学生失足的一大陷阱。


(二)宣传媒介的负面影响


社会随处可见的淫秽凶杀的书刊录像等都在毒害青少年的灵魂,通过书刊录像接受的刺激太多,而以科学态度对青少年进行长期教育太少。看到的犯罪情节、手段太毒太多,而通过宣传阵地使他们懂得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抵制有害教育的东西又太少。通过书刊录像看到的假恶丑的东西太多,而歌颂真善美的作品影视又太少,这些给广大青少年特别是问题少年的身心健康带来极为有害的影响。


(三)社会风气的影响


目前,社会上的各种不正之风已经吹进校园,社会上的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网络上的陷阱欺诈、暴力色情等不良作风和思想严重地污染了青少年的心灵。在调査中在被问到个人理想时,问题少年的普遍答案是:挣大钱、当老板、当明星、有房、有车等等。这反映了问题少年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扭曲。


不良环境、不当教育和不良影响是当前影响青少年身心正常发展的主要客观因素,青少年心理行为的偏常,也正是青少年心理矛盾在这些客观因素作用下的畸变。


文学大师鲁迅先生对希望给予极精辟的论述:“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面对问题学生的成长之路,我们相信只有家长、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一定会寻找到一条问题学生的回归之路,寻找到一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之路。


所以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由各方面因素综合影响和相互作用的系统工程,要全社会都要来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发生。在重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同时,要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有利于他们成长的外部环境,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研究,探索寻求矫治的新方法,不仅可以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更重要的是为社会多培养一些具有健全人格的接班人。


作者:关明军(抚顺市工读学校,辽宁抚顺 11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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