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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精神科护理中护理心理学的运用

2015-12-22 17:04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医学的任务是保护人类健康,1948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关于健康的定义为:“健康,不仅没有躯体疾病,还要有完整的生理心理状态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WHO从生物—社会—心理三个方面对人的健康进行了系统的论述,WHO指出,人不仅是生物个体,还是社会群体中的一员,因此,个人的心理、精神状态和生活方式,以及社会因素都会对人的健康造成威胁,并影响人的精神健康。
 
  心理是人脑的机能,脑是心理的器官。心理是客观现实的主观能动反映。正常情况下,大脑能够客观反映现实揭示事物内在规律,以调整自己身心状态适应社会环境,但人在患精神疾病情况下,其认识能力,知情意协同性,主客观统一性,个性相对稳定性等都存在一定问题。因此精神科的护士在护理模式大转变中,在护理体制由功能制护理向责任制护理大改革中能适应需要,就必须要加强学习相关的护理学知识。然而由于精神疾病的特殊性,护理人员不仅需要熟练掌握正常人的心理活动规律,还要加强对精神患者心理活动规律的掌握,只有这样,才能为精神病患者提供有效的心理护理服务。因此,护理人员要转变护理观念,不仅要看到表面的阳性的疾病本身的症状,还要看到心理社会因素对疾病的影响,善于观察患者细微的心理变化,掌握不同情况下患者心理活动,这样才能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精神病患者的护理工作。
 
  1 住院患者心理护理:
 
  对于刚刚入院的患者,护理人员首先要消除患者对医院周围环境、医护人员以及病友的陌生感。由于刚入院患者大多存在焦虑、猜疑和恐惧心理,缺乏自知能力,常常否认自己有病,并在医院治疗期间闹着回家,不安心养病,此时护理人员要热情主动地接待患者,对医院的周围环境、工作人员和病友进行详细、认真地介绍,告知患者医院的规章制度,根据患者的病情安排相应的病房,告诉病房内的其他患者要关心、帮助刚入院患者,对患者的合理要求要尽量满足,不能满足的要合理解释以求谅解,使患者能够感到被重视、被尊重、被理解、被保护,从而使患者能够产生安全感和温馨感,从而有利于患者安心养病。
 
  2 病态行为心理护理:
 
  精神科同综合科不一样,精神科患者受症状支配往往会出现冲动、攻击、破坏、暴力、自杀、外走等意外行为。因此,要求精神科护理人员要充分了解患者症状特点的同时,还要善于观察思考患者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心理状态,善于与患者沟通交流,态度亲切和蔼,关心患者,取得患者信任,走进患者内心,才能了解患者的想法,才能及时有效的采取防范措施,防止意外发生,同时还要向患者讲解法律常识,向精神患者讲明,即使在精神方面存在一些障碍,也要根据自己的责任能力,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进行此类教育的目的是提高患者的自控力,减少发生攻击、冲动以及破坏行为等不良行为几率[1]。若患者有自杀倾向,要详细了解病人的家庭情况,发病因素,有无特殊生活事件,症状特点等,以便了解自杀的原因。针对不同的原因,给与不同的心理疏导,帮助患者善于发现生活中积极、阳光、向上的一面。
 
  树立生活信心和勇气,能主动配合治疗护理,使症状减轻消失。对于外走患者,了解其外走的原因,如果是因为症状的支配,那么我们严密监护,不离视线,症状缓解时外走行为消失,如果是因为不安心住院,那么我们就要做好心理护理,向病人讲解住院的重要性,多关心理解患者,必要时与家人通电话或来探视,以安慰患者,让患者主动接受治疗,从而更好的促进早日康复。
 
  3 康复期心理护理
 
  康复期患者自知力基本恢复,在康复期间内,患者容易产生两种极端反应:第一种表现是患者对于自己的未来很有信心,较少考虑各种不利因素,第二种表现是患者对于自己的未来缺乏信心,认为个人存在的问题非常复杂,担心疾病复发,担心不被家人理解,担心不被社会接受,有病耻感,出现消极悲观情绪,而此时护士应向患者做好健康宣教,讲解精神卫生保健预防知识,讲解出院后坚持吃药的重要性,讲解诱发因素,复发症状,随时复诊等常识。向患者进行人际关系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在家休养的计划,并进行健康教育的宣教,同时,还要向家属宣教,介绍精神病护理的知识和出院后的注意事项,使患者能在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中休养康复,使患者能够以一种正常人的心理与周围人进行相处,从而使患者能够尽快恢复至健康人的心理水平[2]。
 
  总之,在护理精神患者时,要充满耐心、爱心、信心,善于疏导患者的心理,并认真对患者的精神症状进行观察,要学会分散和转移患者的注意力,缓解或消除患者所产生的种种幻觉和妄想,能够根据患者的具体症状选择合适的康复方案,在临床护理工作中,要应用综合语言,从而加快患者的康复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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