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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世界”理论下的老子哲学论析“

2016-03-13 16:1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生活世界”是西方现代哲学的重要概念,诸多现代哲学家都对其进行过论述,甚至可以说,回归生活世界成为西方哲学现代转向的一个重要标志。上世纪80年代之后,“生活世界”也逐渐成为国内学术界讨论的热点。很多学者开始对这一概念展开探讨,不仅理清了不同理论中的“生活世界”概念,还对其进行了有益的意义扩充,极大地丰富了国内哲学理论研究。其实,抛去“生活世界”概念被赋予的诸多玄深意义,就其本质而言,“生活世界”就是人的世界,是人生活其中,并与之息息相关的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传统哲学自始便是处于生活世界中的哲学,是生发于生活世界并以其为归旨的理论。由此,我们可以称其为生活哲学。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之前探讨最多的可能是孔子及儒家思想,但不容忽视地是,老子也同样属于此列。老子及其哲学同样是关于生活世界的哲学,更确切地说,是一种生活哲学。

  

  一、生活的哲学与哲学的生活

  

  严格地说,生活哲学并不是一种哲学形态,而是一种以生活世界为着眼点的哲学观。因此,称某种哲学为生活哲学,并不是对其的定性,而是以生活哲学为视阈,探寻此种哲学与生活世界的关系。在生活哲学视阈观照下,哲学理论形态不再是完全抽象的形上求索,而逐渐显露出其与生活世界不可分割的关联。依据李文阁先生的阐述,生活哲学即是一种对“人应该过什么样的生活”问题的探讨,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同时又成为生活的指导,由此生活哲学也就属于一种生活方式。所以,从本质上讲,生活哲学既是一种关于“生活的哲学”,也是一种“哲学的生活”。在这一视阈的观照下,我们考察老子及其所处时代,便会发现老子哲学便是这样一种“生活的哲学”,而老子所拥有的即是这种“哲学的生活”。

  

  司马迁在《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对老子的历史做了简略的记录,但也正是因为这数百字的传记,为后世带来了纷繁不休的争论。对于这种关于老子其人其时的论争,本文并未做好充足的准备介入其中,也不打算涉及这一复杂的问题。其实,就其根源而言,这一问题对本文主旨并无影响,因为本文只在此涉及老子所处时代,而这一时代是有其共性的,所以无需为此确定具体时间点。关于老子其人,司马迁认为“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姓李氏,名耳,字聃,周守藏室之史也”,口碑且孔子曾问礼于他,另外又记“自孔子死之后百二十九年”有周太史儋,“或曰儋即老子,或曰非也,世莫知其然否”,当然还有据说与孔子同时的老莱子。现在,拥有出土简帛的直接证据,我们可基本确定司马迁第一种说法可能性最大。


    但即使有另外两种观点的干扰,老子所处时代也可大致确定,即春秋后期至战国初期。而这一时期无疑属于整个先秦社会变动最为激烈的阶段。在这一时期,周代封建制度逐渐崩解,新的专制王权制度开始显露出雏形,而伴随这一过程的则是连绵的战争。《老子》①一书中对此多有描述,如“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第三十章),“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第四十六章)等,都是有关战争巨大破坏性的论述。在这种环境中,世事凶险,人人自危,连孔子都生出了“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论语•泰伯篇》)的感叹。老子哲学便诞生于这一生存环境下,由此其思想也就具有了鲜明的时代特征,这也就是先秦诸子在谈论老子时经常说到的“贵柔《吕氏春秋•不二篇》)。只有坚守柔弱之道,才不会在纷乱的世界中自处危地。除了时代背景之外,老子哲学中还有个人经验与体悟融于其中。不管是司马迁所说的作为周守藏室之史的老聃,还是周太史儋,他们的共同点都是具有“史”的身份。“史”,《说文》解为“记事者也”,因此司马迁所说“史”即是古代史官。而史官与道家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关系,班固对此论述最为明确,他在《汉书•艺文志》中说:“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MPm2在此,班固明确指出了史官从历代成败存亡的历史经验中获取自守自持之道,由此归结为以清虚、卑弱为要的道家思想。这就再一次强调了老子哲学思想的来源,即历史成败、王朝兴亡的经验。由此看来,无论是现实社会,还是历史经验,这都在说明老子哲学属于一种来源于生活的哲学。

  

   老子哲学是一种生活的哲学,而老子本人也过着这种哲学的生活。也就是说,老子是以其哲学作为切实的生活之道,并拥有着与其哲学思想同质的生活。历史上对老子事迹的记述并不多,这无疑增加了我们考察老子生活的难度。不过,单就司马迁简略的记载来看,我们已经可以对老子生活做出一个大致的概括。司马迁提到老子的事迹时说到:“老子修道德,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居周久之,见周之衰,乃遂去。……莫知其所终。”[1阴141同时,还记孔子之言“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另外司马迁还在所谓周太史儋后称“老子,隐君子也”.而《庄子•天道篇》也有“周之徵藏史有老聃者,免而归居”的记载,这与《史记》是相同的。这些关于老子的记述,无疑都是有关其行为事迹的。而从这些事迹中,我们可以知道,在后人的记述中,老子最大的特点便是“隐”。老子见周之衰落,便隐去而不知所终,司马迁甚至直接称其为“隐君子”,至于《庄子•天道篇》的“免而归居”也是指其去位而隐居。最为形象的是孔子关于龙的比喻,孔子说:“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为罔,游者可以为纶,飞者可以为矰。至于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孔子将老子比为龙,一方面是说其思想高深莫测,另一方面大概也许就是因为龙隐无踪迹的特点。通过这些事迹,我们可发现老子本人即是以其哲学作为生活指导的。老子哲学讲“自然无为'“清静不争'“柔弱处下”,也就是司马迁所说的“自隐无名”,而其本人便是以上述哲学思想为生活归旨,体现在其自身之上便是“隐”,便是“功遂身退'“无执无为”。由此看来,尽管司马迁记述老子事迹非常简略,但是只从这寥寥数笔中便可知道老子确实是遵从其哲学思想生活的。这种生活无疑就是一种哲学的生活,从这一角度来看,老子哲学就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指导人如何过其所认为的好生活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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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自然无为之道

  

  在老子的哲学思想中,“道”无疑是最为核心的概念。但是,在西方哲学研究范式的影响下,老子之“道”在很多时候都是从本体意义上被理解和诠释的。对于老子哲学体系的现代构建和整理来说,这种理解和诠释无疑有着不可忽视的价值和意义。但是,另一方面,完全依照西方本体论的理解又显得有些过于形式化,而对于老子之“道”的本质理解有所阻碍。其实,老子对“道”的提出和塑造,同样是来源于生活世界,并以生活世界为旨归的。

  

  老子在论述“道”时,对其进行了直接描述。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第二十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第二十五章)在老子的叙述中,“道”先天地而生,却无声无形,没有具体形象,但同时又是“其中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精”、“其中有信”。老子之所以对“道”作出上述描述,本意即是强调“道”的不可名状。尽管“道”是“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I第十四章),不为人的感官所感知,但“道”所表现出的一些规律性特征却是我们可以把握的。对此,老子在讲完“道”的无形无象之后即说到: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第十四章)

  

  在此,老子明白无误地指出,对“道”是可以掌握的,而且由此可驾驭今之具体事物。人们可掌握之“道”,具体而言,即是“道”表现出的诸种规律或特征。其中,“自然”无疑处于最为核心的地位。老子说: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此处“道法自然”即是指“道”以自然为最高法则,所谓“自然”则是自然而然。王弼注:“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也就是说,“道”是以自然无违为主要特征的。在这个意义上,“自然”可谓是老子思想体系的中心价值。[17]P91)不过,对于“道”来说,除“自然”之夕卜,还有另一个重要维度,即“无为”。老子说:“道常无为”(第三十七章),“无为”也属于“道”的重要属性。其实,“自然”与“无为”实则是一体之两面,所以王弼在“道常无为”下注曰:“顺自然也”。[18]IP0)虽然在很多情况下,“自然”与“无为”表意相同,但二者也有区别。一般而言,“无为”针对人类社会,而“自然”则不限于此;“自然”更多指顺应,而“无为”还包含着对过多欲望的限制。

  

  “道”具有“自然无为”的规律性特征,但是这一特征并非“道”的原有设定,而是来源于对生活世界的体悟和总结。对于这一点来说,《老子》_书中可以找到很多例证,都是老子从所处世界中直接体悟的道理。诸如“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於道1第八章),“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第十一章),以及“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1第七十六章)等等都是如此。而对于“自然无为”来说,更多的则是从人类社会,特别是为政者的乱政中得出的经验和教训。在老子的时代,传统社会正经历着从封建制度到集权制度转变的过程,诸侯国君都在加强自身国力,增加国家可支配的财力、物力及人力,而这就需要更多的干涉民众日常生活。由此,反观当时的乱世景象,老子便发出“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第五十七章)的感叹。在老子看来,“民弥贫'“盗贼多有”的世相是因为“天下多忌讳法令滋彰”,也就是乱为、有为。因此,与此相反,老子主张“无为”。老子更进一步提出:“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曰”(第二十三章),也就是说,少发布法令、教令便是符合自然之道,正如经验世界中的“飘风骤雨”一样,不合自然之道便不会长久。因此,老子认为圣人就应“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第六十四章),也就是“自然而无为”。这一切都表明,老子是通过对生活世界中的经验现象作出理论归结,而体悟“道”之特性的。

  

  三、清静不争之德

  

  从老子对“道”的表述来看,“道”无疑不属于经验层面。但是,如果以西方哲学意义上的“形上”来表述,也并不十分妥贴。因为此“道”与生活世界联系紧密,而“道”与生活世界的关联是通过“德”来体现的。《老子•第五十一章》中有:“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王弼注:“道者,物之所由也;德者,物之所得也。”[21](P137)换而言之,“德”即是“道”之特性和作用的具体体现和落实,也就是在生活世界中的呈现。在这个意义上,“德”便体现为生活世界中的法则,指导人们选择一种生活方式,也由此使人们过一种“哲学的生活”。

  

  老子之“道”的最大特性即在于“自然无为”,而其也成为指导人们生活世界的首要法则,这在《老子》中有着多种表述: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第十七章)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第五十七章)对于民众而言,其生活状态的改善与延续都被认为是自然如此的,这其中有老子所谓圣人无为之治的因素,但是二者都是以“自然”为生活归旨的。同样,所谓圣人之言“无为而民自化”,“无为”即是圣人为治之道,同时也是民众“自化”的同义表述。无论是“自然”,还是“无为”,都成为一种好生活必须遵循的法则。

  

  “自然无为”之下,老子相应提出“清静”、“无欲”:躁胜寒,静胜热,清静为天下正。(第四十五章)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第十九章)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聘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第十二章)

  

  就其实质而言,“清静”是“自然无为”的必然结果,尽管此处“清静”多是从为政角度出发,但其也是一种生活状态。这种“清静”的生活状态也就是“无欲”的状态,是需要限制人类诸种欲望泛滥的状态。所以,老子又进一步提出“少私寡欲”,指出“五色'“五音”、“五味”以及“畋猎”对人感官的扰动,认为不应该纵情声娱,贪恋外物,而应当过一种清静简单的生活,老子所谓“为腹不为目”、“去彼取此”即是。

  

  在老子看来,“清静无欲”的生活状态又自然表现为“柔弱'“不争”。如果说前者是生活状态的呈现形式,那么后者则是一种生活中的处世原则。老子指出:柔弱胜刚强。(第三十六章)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第七十六章)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第七十八章)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夫唯不争,故无尤。(第八章)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第二十二章)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第九章)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第十章)在此,老子又通过对外在世界中的经验观察,指出水的一系列特性,其中最重要的即是“柔弱'“不争”。天下柔弱者莫过于水,但是对于坚强者,水却能无往不胜。同时,水又具有“不争”的特性,所以接近于“道”。除了对水的观察之外,老子还通过对世间柔弱与坚强之物的比较,得出二者所代表的生死之别。其实,无论是“柔弱”,还是“不争”,老子在此讲述的都是一种生活态度,也就是“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这与孔子“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有着同趣之妙。由此可见,这种谦卑处下的态度,无疑属于传统生活中普遍的处世之道。

  

  总之,通过对老子及其哲学思想的梳理,我们可以知道,老子在对生活世界的体悟中,归结出“道”之特性。而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赞成陈鼓应先生对老子之“道”的判定,即老子之“道”是“人的内在生命的一种真实感的抒发”,—这指出了“道”与人的生命、生活之间的密切关系,无疑属于对老子之“道”的本真体悟。与此同时,此种“道”又落实于生活世界之中,成为探寻人们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的指导理论,从而使老子哲学成为一种生活哲学。同样,又因为“道”与“德”的联通,使得一种“哲学的生活”成为可能,而人的存在又在这一过程中得到完美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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