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在回顾新闻报料人产生背景的基础上,从主动失实和被动失实两方面分析了新闻报料失实的原因,并提出通过过滤、核实和制度保障三方面对新闻报料的真实性进行检定。
关键词 新闻报料人新闻真实性新闻线索
abstractthe paper reviewes the origin of news informants, analyzes the initiative and passive cause of the inconsistence with the facts of news informings, and suggests to examine the truth ofwhat the news informants offered through three aspects: filtration, proof and regulation.
key words news informantthe truth of the newsnews source
所谓“报料”,即非专职新闻工作者将无意发现的新闻线索或自行采制的新闻半成品(或成品)提供给新闻媒体的行为,提供这些新闻线索、新闻半成品或成品的人被称为“新闻报料人”或“新闻线人”。新闻报料人报料的目的大多是为了获取报酬,也有少数人的目的是想借助新闻媒体解决所关心的问题。新闻报料现象最早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传媒业市场化进程的深入 发展 ,报料已逐渐成为新闻媒体传统信息获取渠道必要的、有益的补充。WWw.133229.cOM
一、新闻报料人产生的背景
新闻媒体获取新闻线索的传统渠道往往大同小异,独家新闻 自然 成了新闻媒体突破同质化竞争,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然而媒体记者的数量和力量毕竟有限,大部分精力用于自己所负责条口的报道,以确保在同质化竞争中不漏报新闻,很少有精力和时间去寻找和挖掘独家新闻。新闻报料人的出现正是适应了媒体对独家新闻的需求,新闻媒体可以在不增加人员配备的情况下,廉价获得独家新闻线索或半成品,提高媒体的市场竞争力。本世纪初以来,报料新闻已经成为新闻媒体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
受众在新闻信息传受关系中主体意识的觉醒,也是新闻线人产生的原因之一。受众已经不再满足于被动接受信息,他们中很多人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或成品不是为了获得报酬,而是希望通过媒体发布自己的声音,促使所关心的问题得到广泛重视或解决。
二、新闻报料失实的原因分析
新闻报料人向媒体提供的信息包括新闻线索、新闻半成品或成品。有些地方的宣传管理部门为避免新闻失实,已明令禁止媒体直接采用报料人提供的文字稿。目前,报料人提供给新闻媒体的大多是新闻线索,或者是他们自己摄制的图像资料,需要媒体进一步加工成新闻成品。虽然大多数新闻报料人不直接向媒体提供新闻成品,但新闻报料失实仍屡屡发生。
新闻报料失实的原因归纳为两类:主动失实和被动失实。所谓主动失实,即新闻报料人出于主观故意向媒体提供虚假的新闻线索或半成品。主动失实的动机大致有下列两种:①新闻报料人为了获取更多的报酬而估计歪曲事实。媒体为了获得独家新闻线索,不惜花费重金悬赏征集,这就给了少数人以可乘之机。一些报料子虚乌有,报道后造成了严重的失实。②新闻报料人企图借助媒体解决自己所面临的棘手问题。有些新闻报料人所遭遇的一些问题通过正常的渠道暂时没法解决,因此想通过新闻媒体的影响力进行干预。因此有人就通过夸大新闻事实以吸引媒体报道,还有人甚至虚构新闻线索吸引记者前来采访,最终向记者反映的情况却与当初所提供的新闻线索无关。
被动失实是指新闻报料人因缺乏基本的新闻素养和职业道德意识而造成的失实,这类失实并不是出于报料人的主观故意。在新闻报料人向媒体提供的大量新闻线索中,被采用的比例是相当低的,因为许多报料人所提供的线索根本不具有新闻价值,有些新闻线索是报料人道听途说来的,基本不可信。对于真正具有新闻价值的事件,报料人也可能被事件的表象所蒙蔽、或对新闻事实的取舍发生偏差,向媒体提供失实的新闻线索。
尽管新闻报料失实的原因有以上两个方面,但新闻报料本身并不能直接导致新闻失实,因为新闻报料人所提供的新闻线索或半成品必须经过媒体选择、加工和报道之后,才可能导致新闻失实。因此新闻媒体有必要对新闻报料人所提供的新闻线索或半成品进行严格把关。
三、检定新闻报料真实性的方法
线人所提供的新闻线索良莠不齐,因此新闻媒体首先要对报料人所提供的新闻线索进行初步的过滤,以找出具有新闻价值、可能为真的线索,然后对这些线索进一步加以核实,如果核实为真,则最后加工成新闻作品加以报道。通过这样的程序,基本上可以避免新闻报料可能带来的新闻失实。媒体还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来加强对新闻线人的管理,从宏观上保障新闻报料的真实性。因此,检定新闻报料真实性的方法可以归纳为过滤、核实和制度保障三个方面。
1.过滤
过滤的任务是要在报料人所提供的线索中,找出具有新闻价值、适合本媒体报道的新闻线索。不同新闻媒体的编辑方针和报道手法可能有很大的差异,但对线索进行过滤的标准大同小异。对报料人提供的线索进行过滤的标准,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符合 法律 和普遍接受的道德规范。新闻报料人首先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媒体提供新闻线索,任何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线索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许多报料人向媒体提供新闻线索是为了获取报酬,但也必须出于善意,不得宣传损人利己、封建迷信等内容。新闻媒体对此类新闻线索要严格过滤,坚决摒弃。
(2)是否可能为真。这一步是根据报料人所提供的情况,对线索的真实性进行初步预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①报料人是否亲眼所见?如果新闻事件是报料人亲眼目睹,则报料人提供的新闻线索为真的可能性较大;相反,如果新闻线索是报料人道听途说来的,则真实性程度可能较低。所以媒体在接到报料人报料电话时,有必要询问报料人是否亲眼看到所报料的新闻事件。②报料人是合格的观察者吗?报料人的身份有时也会影响对新闻线索真实性的判断。③报料人能否提供新闻事件的精确细节?如果新闻媒体与报料人有双向交流的机会,媒体应该在获取新闻事件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向报料人进一步了解事件的精确细节,通过对相关细节以及细节之间的逻辑推理,对线索的真实性进行判断。④是否有其他相同的消息来源?如果有多个报料人向媒体提供相同的新闻线索,则线索为真的可能性较大。如果线索由唯一的报料人提供,也不代表一定虚假,只是需要进一步验证。如果验证为真的化,可能因独家性更强而具有更高的新闻价值。
(3)是否具有时效性。新闻媒体对报料人所提供的线索进行过滤时,时效性也是重要的衡量标准。如果报料的新闻事件已经时过境迁,大都已不具新闻价值,则必须将这些线索过滤掉。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有这样的情况,新闻报料人没有提供新闻事件发生的时间信息,记者根据报料人所提供的新闻线索到现场采访之后才发现,此事件已经是过去很久的旧闻,根本没有报道价值。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媒体在接受报料时,要主动询问新闻事件发生的时间信息,而不能一味关注报料内容而忽略对新闻线索时效性的考察。
(4)是否具有重要性。重要性标准要求新闻媒体过滤掉哪些格调低下、哗众取宠的新闻线索。新闻媒体应该选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或具有典型意义的新闻线索加以报道。诸如“长两个头的牛”、“三只脚的鸡”之类的奇闻异事,没有多少新闻价值,有些还是人为编造的。媒体对此类奇闻应当非常谨慎,力避为迎合受众的猎奇心理而报道假新闻。
(5)匿名线索问题。有些新闻报料人向媒体提供新闻线索时,出于某种考虑而采用匿名的方式。新闻媒体无从知道报料人的真实身份,也无法追究报料人报料失实的责任。有些媒体对匿名线索未加甄别就加以报道,往往会造成严重的新闻失实。
对于新闻媒体是否要采用匿名线索的问题,目前尚有争议。有一种意见认为,新闻媒体应拒绝一切匿名线索,以保证新闻的真实性。美国的《今日美国》报编辑方针备忘录中就声称“不接受身份不确定的消息来源”。而另一种意见认为,匿名线索也是新闻线索的重要来源之一,《华盛顿邮报》如果没有匿名消息来源,就无法完成揭露水门事件的报道,所以关键在于如何去甄别匿名线索的真伪,而不必因噎废食,拒绝所有的匿名线索。
2.核实
新闻媒体对报料人所提供的新闻线索进行过滤之后,需要对初步选定的新闻线索进一步加以核实才能报道。由于新闻事件已经发生,新闻报料人所提供的新闻线索往往难以核实。尽管如此,媒体记者应该尽量携同报料人深入新闻事件发生的第一现场,采访相关当事人,以取得第一手资料,而不能仅凭报料人提供的信息进行报道。媒体报道过这样的案例,某报料人向某新闻媒体谎称某下岗女工拾到百万美金归还失主的事件,媒体记者去采访这位下岗女工时,报料人也在现场,记者的问题基本上由报料人代为回答,记者对此未加注意,报道若干天后,真相被揭穿,媒体有苦难言。因此对新闻线索的核实工作要非常细致,尽量采访到事件的当事人,并要切实地掌握当事人所提供的第一手资料。深圳《晶报》自创刊之日起,就明确规定对于报料人提供的新闻线索,记者必须第一时间亲临现场访问核实,获取当事人及利益无关方等多方的证实。未到现场的报料新闻不能发稿,更不能用材料改写。①报料人提供的新闻线索只有在多方旁证之下,才能保证真实性。
如果新闻事件发生的第一现场已经不存在,记者应尽量找到新闻事件的当事人进行采访。如果当事人也无法找到,可以尽量寻找事件发生时的旁观人员进行采访,将采访所得与新闻报料人提供的信息进行比较核对,以验证真实性。对于一些很难核实的新闻线索,可以通过逻辑推理的方式,来推断线索的真实性。记者可以随着对事件了解的逐步深入,根据相关的经验,通过简单的逻辑推理来判定新闻线索的真实性。
如果某条新闻线索只来自于新闻报料人一方,无法得到其他方面的印证,则对之报道应慎之又慎。对于新闻媒体来说,某些无法得到相关验证的独家性新闻线索,具有很大的诱惑力,然而恰恰是这些新闻线索,往往会带来严重的新闻失实,因此媒体应不报道未经任何验证的新闻。
3.制度保障
上文所述的过滤和核实环节,都是从微观上检验新闻报料的真实性,新闻媒体还可以通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等方式,从宏观上加强对报料真实性的保障。
新闻媒体要获得源源不断的报料新闻线索,有必要建立和健全新闻报料人 网络 ,并加强对新闻报料人的组织管理。新闻媒体可以有意识地在一些容易出新闻或获得新闻线索的行业和部门建立联系人,让他们提供独家新闻线索。但新闻报料人网络的健全,并不能百分之百的保证新闻线索的真实性。新闻媒体有必要以现有的新闻报料人网络为基础,建立新闻报料人档案资料库,对每个线人报料的真实性进行跟踪分析,如有人屡次提供虚假线索,则将清除出线人队伍。这样既可以保护称职的新闻线人,又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避免虚假线索的干扰。
新闻媒体还应加强对骨干新闻报料人的定期培训。新闻线人通过相关培训,可以学习新闻专业知识,提高新闻素养,增强新闻敏感性,培养正确的新闻价值观,有效地避免新闻报料的被动失实现象。
注释
①陈寅, 黎勇:《媒体竞争时代我们如何堵截假新闻》[j],《新闻战线》, 200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