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媒体具备独一无二的传播优势和广泛的社会影响,一直被当成其他社会组织危机公关的重要对象与目标。但也正因为这种优势,媒体往往容易忽视自身的危机管理。严重影响了危机的有效解决和媒介形象的塑造。
《第一财经日报》在2006年“天价索赔案”中危机公关意识的淡薄及公关策略的缺失值得警鉴。wWw.lw881.com在事件的最初,《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焦点集中于富士康的非法用工现象:工人超时加班、工作条件恶劣等等。而且,种种迹象表明,《第一财经日报》意图深化这一主题,将之作为一个舆论监督的系列报道来进行处理。在记者王佑6月15日撰写了《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一文之后,紧接着的6月22日,又发表了追踪报道《富士康离职女工:连续作业12小时已是家常便饭》,继续对超时加班予以关注。但是,在7月3日,富士康公司提起诉讼之后,这一报道链条断裂了,有效的舆论监督被中止,所有的媒介注意力都转移到了新闻官司上来。自此,《第一财经日报》从主动变成了被动,对危机缺乏应有的防范意识。最终只能疲于应付新闻官司,对富士康公司的超时用工再也难以保持持续关注,不仅错过了树立客观、公正、正义媒体形象的大好时机,而且还使自己陷人了失实报道的泥潭。《第一财经日报》之所以最后只能以和解收场,其总编秦朔做出了解释:“我们报道的最后段落显得夸张,确有瑕疵。”“以一篇有瑕疵的报道即便大获全胜,也不是真的胜利。”从秦朔用瑕疵来代替报道失实这种轻描淡写的说法来看,《第一财经日报》这次公共关系危机的发生和恶化有一定的必然性,缺乏必要的危机公关意识,必然导致危机来临后缺乏有效的危机规避策略。自2010年1月下旬开始,富士康接连发生了多起员工坠楼事件,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富士康员工超时加班、对员工管理方式不当等问题也被媒体一一披露出来。由此可见,《第一财经日报》2006年对富士康用工制度的报道并非完全失实,如果当时能够诚恳勇敢地承认报道用词用语不当和过于片面等问题,及时修正、补充和深化报道,即便输了官司,却一定能赢得公众的信赖,树立起自身公正、诚实和不畏权势的良好形象。
应该说,失实报道和新闻官司是媒介组织最有可能遇到的危机,但是我国媒介在面对这两大危机时往往会陷入被动局面,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危机的不良影响,媒介形象受损,媒介正常工作开展受阻。因此,媒介组织一定要树立良好的危机管理意识和观念。认识到危机难以完全避免,危机时刻都有可能发生,危机管理是否到位决定了危机处理效果的好坏。有了良好的危机管理意识后,媒介组织应该将危机管理小组作为一种常设机构,建立有效的危机预警机制,以积极而不是回避的态度面对危机,与公众进行真诚全面地沟通,把握危机公关操作的最佳时机,从而消除危机的不良影响,并尽可能地化危为机,进一步提升媒介组织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