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社会文化的传播者、舆论环境的监督者,新闻记者被定义为时代发展的见证者和记录者。而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带来,新闻工作环境的改变以及新闻工作方式的变化都促使着新闻记者开始重新审视自身的角色定位。本文在对新闻记者角色定位误区以及角色冲突进行简要分析的基础上,从新闻记者的职业性质、专业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这三个方面对新闻记者角色定位给出了相关的建议,以期对新闻工作者有所帮助。
0 引言
美国著名作者马克·吐温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舆论虽有令人生畏的力量,但它是由一群无知的自鸣得意的傻瓜营造出来的。我认识几百个记者,其中大多数的个人见解并不值钱,但当他们报纸上说话时,那就成了报纸的意见,于是,他们的话也就成了震憾社会的雷鸣般的预言。。作文整个新闻采访活动的主体,新闻记者不仅是采访活动的发起者,采访内容和采访节奏的掌控者,他们还是社会文化的传播者、舆论环境的监督者,由此可知,新闻记者对于社会的发展乃至是国家的前景都是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的,一旦他们对于新闻记者自身的义务和权利认知把握不够精准时,就会导致角色产生偏差。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和电子产品的不断发展,微博、微信、QQ等网络平台的快速普及,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5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0.3%;手机网民规模达6.2亿,占比提升至90.1%,无线网络覆盖明显提升,网民Wi-Fi使用率达到91.8%。现如今,半数中国人已经接入互联网,网民规模增速提升,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给新闻记者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环境都产生的巨大的变化,也促使新闻记者重新审视和考虑自身的角色定位。
一、新闻记者角色定位相关概述
在这源远流长的新闻事业历史的进程中,我国新闻记者的角色定位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发生在五四运动时期,以李大钊、陈独秀为代表的进步知识分子为宣传新思想、新文化开始办报办刊,新闻记者首次以思想启蒙者的身份登上历史的舞台为社会民众所推崇;第二阶段发生在新中国改革开发之前,由于时代的特殊性,新闻记者角色定义为政治的宣传者;第三阶段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初传媒市场化时期,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新闻记者的政治色彩逐渐淡去,这一时期新闻记者更多是以信息文化产业的生产者进行活动。
另外,对于新闻记者的角色定位,国内学者对其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大量的学术研究。其中,在角色定位方面,《记者在新闻报道中的角色定位》中程菲在对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和个人素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记者的角色定位,提出在新闻报道中记者应扮演何种角色并如何扮演好的问题。李福林在《浅谈网络环境下新闻记者角色定位》一文中就网络环境下新闻记者的角色定位和存在的问题给出了合理的建议;在角色意识方面,欧阳霞在《新闻记者的社会角色定位及偏差分析》中探究了新闻记者角色与角色之间的义务和权力的矛盾之处,对新闻记者精确界定并进行角色定位,让角色回归记者职业本身给出了自己的理解和想法:在新闻记者功能角色研究方面,《互联网使用对中国记者媒介角色认知的影响》周裕琼以问卷调查的方式,提出了新闻记者由传播信息、宣传为主到舆论监督、社会导向的角色转变;在特定岗位记者的角色定位方面,王刚和郭芙萱分别在《突发事件中新闻记者的角色定位》以及《电视新闻记者的角色定位与转换》中对不同岗位新闻记者的特殊性进行了探析,并对其角色定位进行了相关研究。
二、新闻记者角色定位误区与角色冲突
新闻记者的角色“越位”和“错位”现象。在新闻采访活动中,新闻记者常常会因为无法精确把握自身角色定位,做出超越自身权利和义务的行动举止,从而影响新闻活动。而这种角色认知偏差的行为通常被称作角色“越位”和“错位”。在现今的新闻报道中,新闻记者的角色“越位”和“错位”现象十分普遍。新闻报道讲究的是客观性和公正性,然而在实际采访活动中,很多新闻记者由于没有摆正自己与采访者之间的关系,其在语言措辞、态度以及行为等各方面都超越了一个中立客观的旁观者的身份,直接的以“干涉者”以及“当事人”的角色带入到整个新闻报道活动中,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闻的报道效果和影响力。以新闻记者角色“越位”现象为例,最为典型的就是“媒体审判”。它是一种将新闻媒体凌驾于司法之上,以社会舆论作为武器,对权威司法进行干涉和影响的现象。曾经轰动一时的“药家鑫”案件定性其实非常简单,就是一个故意杀人罪,刑法上对其有着明确无歧义的处罚规定,然而在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由于新闻媒体的介入却是跌宕起伏、一波叁折。新闻记者在没有进行实地调查取证的情况下报道、转载药家鑫是“富二代”、“军二代”的猜测,对民众力主要求处死药家鑫的言论进行报道,这就在媒体和民众之间造成了一个恶性的循环:媒体的报道在无意识之中催化着民意的愤怒,而民意的愤怒又进一步为媒体提供了报道的素材。从而导致媒体营造的“拟态环境”更加深刻的影响着受众,影响着司法的正常审判。甚至在西安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时,现场的旁听人员都收到一份“旁听人员旁听案件反馈意见表”,问卷上除了庭审的合议庭成员名单,还有两个问题:“您认为对药家鑫应处以何种刑罚?您对旁听案件庭审情况的具体做法和建议?”司法的独立和公正竟然需要参考民意?这不能不说是媒介审判对司法的正常审判产生的影响和阻碍。
新闻记者的角色冲突。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同时担当着各种不同角色,新闻记者也不例外,他们既是新闻记者,也同时承担着家长、儿女的角色。对于新闻记者而言来说,当他们所担当的各种角色之间的义务和权利等无法保持一致时,服从某个角色的要求就会给别的角色的利益造成损失,这时候往往会使角色主体本身产生内心冲突,而这种现象就被称作为角色冲突。其中,新闻记者角色冲突最为典型的案例就是记者卡特于1993年刊登在纽约时报上且获得普利策新闻摄影奖的照片《饥饿的小女孩》,这张照片在发布之后迅速吸引了众人的眼光。然而人们在认识到非洲大陆绝望的现状的同时更多的开始谴责卡特在人道主义上的冷血和无情。在这铺天盖地的指责中,卡特不堪舆论压力最终选择了自杀。凯文-卡特之死是记者追求“好的”的新闻、“精彩的”的镜头,与社会公德之间尖锐冲突的结果。事实上,凯文·卡特本人几乎从一开始便处于冲突的痛苦之中,他曾对人说:“当我把镜头对准这一切时,我心里在说‘上帝啊!’可我必须先工作。如果我不能照常工作的话,我就不该来这里。”
三、新闻记者的角色定位
(1)新闻记者需明确自身职业性质。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有着自身所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个体的职业角色决定了他所遵循的行业规范。因此,在对自身角色进行精准定位之前,个体需先对自身所从事的职业性质、职业背景以及职业规则都要有清晰的了解和把握,新闻记者也正是如此。从新闻行业规范出发,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新闻记者具有以下几个所需遵循的原则。一是作为社会生活和文化的传播者,新闻记者一篇小小的报道可能会改变某个人的一生。因此,在实际新闻报道过程中,新闻记者要始终保持客观性,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不将个人情绪带人到工作中从而影响整个新闻活动的报道;二是在行使新闻记者应有的权利的同时,要保证其不触碰法律的底线,不做违反国家法律的事情;三是作为社会舆论的监督者,新闻记者要充分发挥其社会监督作用,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不要忘记所承担的社会责任。
(2)重塑新闻记者的专业精神。在对新闻记者职业性质有了精准认知之后,笔者认为要想成为一名好的新闻记者,还需重塑新闻记者的专业精神。其一是新闻记者要笃行不倦,世上没有白吃的晚餐,而功夫也从不会负有心人。实践证明,只要新闻记者功夫下的深,他们就会有取之不竭的好的新闻素材。其二是新闻记者要立足时代。互联网时代的带来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都促使着新闻记者的角色定位、新闻的传播方式等发生着改变。在互联网时代,新闻记者要不畏艰辛、勇敢接受互联网时代带来的挑战。正所谓有挑战就会有机遇,传统的新闻工作局限于信息的时效性,而借助互联网时代各种网络平台的信息交互,新闻记者能够足不出户获取第一手的新闻资源,再通过深入的实地考察确定新闻的价值之后向社会进行报道,引起社会的关注。
(3)完善新闻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在我国,新闻记者角色科学定位尚还未有—套完善的法律法规。而且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发展,以往《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时代的要求。而且,在实际的新闻采访、报道活动中,因为法律法规界定的不明确,很多新闻记者开始打起擦边球,在法律边缘游走。因此,为净化新闻工作环境,相关政府和部门应尽快出台新闻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对于新闻记者角色定位进行界定方面,要对新闻记者的角色定位进行引导和限制,使他们明确自身职责所在,在法律安全范围内更好的从事相关的新闻活动。
四、结束语
随着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和互联网时代的带来,在网络平台的借助下,人人都是记者,新闻记者的角色定位发生了很大的转变。而作为时代信息传播的“喉舌”、社会舆论的“耳朵”,新闻作者要肩负起传播民意的社会职责。因此,新闻记者要认清自身的历史使命,顺应时代发展的步伐,在尊重新闻事件客观性的基础上,公平公正的对事件进行报道,同时还要不断的在实际中锻炼实践能力,提高自身职责素养和社会荣辱感,对自身进行冷静的审视、重新界定新闻记者的角色定位,使其回归记者本身。
作者:陈晓彬 来源:青年时代 2016年1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