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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新闻教育理念初探

2015-11-07 10:5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新闻教育改革要在科学的理念指导下进行。在培养学生政治意识、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精神的同时,提高学生参与国家和民族事业发展的能力,是新时期新闻教育的主要目标。

  因此,新时期新闻教育理念应“以认知理论为中心、以语言实践为中心”,科学组织与设计教育内容,从而切实提高新闻教育效果,满足社会需求。

  关键词:新闻教育;教育理念。

  传统意义上,接受新闻教育是个体从事新闻职业的一个重要途径。近年来,新闻专业学生的毕业人数与媒体的用人人数间差距加大,媒体对新闻专业学生的职业技能要求更高。有学者提出,新闻教育改革的重点应针对长期以来陈旧、保守、不适应时代需要的教学内容,要以提高受教育者的新闻技术性能力为核心教育内容;还有学者重拾上世纪已被否定的“新闻无学论”,提出新闻教育改革的关键是减少在校理论学习的时数,加大技术性能力训练的力度;更有甚者,认为当前四年制的本科教学可以二二分段,即两年完成所有课程的教学,两年时间进入到各类新闻媒体工作,以媒体教育替代学校教育。笔者认为,这些看法有失偏颇。

  一、新闻教育目标的设定。

  美国著名报人普利策提倡新闻教育的专业性,他认为通过新闻专业训练,国家可以“拥有训练有素、是非分明、有勇气为正义献身的智能型报人,有能力、公正、具有民众精神的媒体,就能够维护那种公众品德”。[1]普利策的意图良好,然而在具体教育实践过程中,为适应传媒业发展需求,新闻专业教育受制于传媒业的“人才”标准状况日益严重,新闻教育在“引导”与“迎合”传媒业标准上游移不定。在就业的工具性目的下,新闻专业训练初衷被扭曲,从一定意义上讲,新闻教育成为失去独立品格的主体。

  在维护新闻业的专业性过程中,新闻教育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对新闻教育本质的认识,应是学术性与应用性的统一:新闻教育是一种新闻素质、素养和专业理念的全面教育,决不仅仅是一种实践技能、方法和应用知识的技能教育。新闻教育不仅仅“需要最好的通才教育”,还应培养学生的自主性、约束性、参与性与责任性。新闻教育的效果,主要表现为两个维度:在学校,要求学生完成认知型和技术型知识的掌握后,学思有悟,通过思考整理出符合特定情境需要的知识,创造性地解决问题;进入社会后,学生能够“一方面发挥高效率的生产作用,另一方面,这些人由于具备了新经济社会所需要的知识结构和素质,从而也改变了过去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他们的思想和行为成为引导社会活动观念和方式变迁的主要因素”。[2]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新时期新闻教育的目标可以确立如下: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及意识形态,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精神,提高学生参与国家和民族事业发展的能力。

  二、“两个中心”的新闻教育理念的提出。

  在新闻职业高度专业化的社会背景下,新闻教育要履行社会功能,就必须满足新闻职业的需要,获得新闻职业的支持。当前社会对新闻教育的不满,主要集中在受过专业训练的学生不能适应职业的技能需要,这一问题固然需要正视并积极解决,但若以职业技能需要作为衡量新闻教育成功与否的惟一标准,并不妥当。

  首先,新闻教育与新闻职业不是简单的对应关系,教育有其自身的独立品格。“2009年我国大学生在学人数总规模为2979万人,居世界第一,毛入学率增至24.2%,可以说进入了国际上公认的大众化阶段。”[3]对于新闻教育而言,“大众”主要表现在受教育人数增多,并非指教育理念的“大众性职业训练”,更不是“大众性的劳动力生产”。全球化背景下,新闻教育首先传承社会的文化遗产和价值观念,其次承担新闻职业的期望。

  其次,教育主体将已经定型的知识传递给学生,并且引导学生认识、理解新闻职业,学生主动获取新闻职业所要求的成绩与文凭,在这个过程中,定型的知识无论是认知性的理论还是技能性的技术,当它以教科书的面貌出现在学生面前时,多少都有些滞后于实际的职业需求。而作为知识的传授主体,教师在具体的新闻技能操纵上,与专业新闻职业人士相比只能算是“业余人士”。因此,无论在新闻教育理念中如何强调“技术中心论”,其结果都无法充分满足新闻职业的需求。

  鉴于此,我们提出“两个中心”的新闻教育理念,即新闻教育主体在确定教育目标、缔构教育内容时,根据自身的素养及对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等形势的总体把握,形成以“认知理论为中心、语言实践为中心”的教育认识。

  三、新闻教育中心内容的解读。

  (一)新闻教育以认知理论教育为中心的必要性。

  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改变大学教育重成绩轻能力的现状。对于高校工科类专业,延长实践学习、强化技能掌握是必须与必要的。

  但是,新闻学是一门独特的社会实践学科,新闻学教育从根本上说是一个人文过程,而非一个技术过程,理论与实践是新闻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忽视任一方面都不利于学生素质的整体提升。

  我们必须承认,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当前的新闻理论课教育效果,主要表现在学生对知识的记忆上,并未着力作用于学生情感、思想和行动的改变。压缩理论课特别是伦理道德课时,让学生更早、更多地参与新闻实践和创新,的确能最大程度地满足媒体的职业技能要求,降低媒体的人员培训成本。但是新闻媒体是“‘社会的镜子’,而且在多数情况下媒体的政治属性、社会功能和运行方式是与该媒体所在国家的政治体制、经济模式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平行’的”,[4]新闻媒体的这一特殊性,决定新闻教育必须以意识形态领域的教育为核心,以社会学、社会史的教育为脉络,以新闻、传播理论的学习为基础,努力提高学生的政治觉悟,增强其深入社会时的思辨能力。

  因此,以牺牲理论教育来扩充实践,无异于饮鸠止渴。新闻教育要关注人文精神的养成,使学生成为更完善的人。新闻专业的学生在离开学校时,是作为一个和谐的人、一个有责任的人,而不是作为一个写手、一个技术工人。无道德的新闻实践,不仅不会对社会建设有些许贡献,而且会形成许多潜在的负功能,新闻教育主体应正视这一点。

  (二)新闻教育以语言实践为中心的必要性。

  理论的学习,旨在提高实践的即时能力与延时能力。前者指学生在具体的新闻业务中,能够完成新闻的采访、写作与基本的文字编辑、版面设计等工作;后者则指学生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以学校理论学习的积淀,勃发出可持续的新闻发现与再现能力。这一任务的完成,需要以新闻教育内容的丰富与科学为基础。长期以来,新闻教育内容偏重新闻采、写、编、评等业务类课程的教育价值,以其作为学生实践能力表现与提高之根本,这一观念应当转变。新闻实践课程的教育内容设计,不仅仅是一种技能的掌握,还是社会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以语言类教学内容作为新闻业务类课程的核心,是新时期新闻教育的重要工作之一。

  传统上,新闻教育主体多将语言课程定位于学科基础课,并未将其纳入业务类课程的设计视野中。语言是一个民族重要的文化组成部分,语言的学习是文明传承和历史接续的活动,轻视语言类课程,将大大降低新闻实践课程的教育价值。

  现代汉语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5]报纸上所刊发的新闻稿件应成为“典范的现代白话文”,但是,受外语及新兴网络语言的影响,更重要的是新闻从业者自身运用现代汉语能力的减弱,“典范的现代白话文”数量在急剧下降,甚至还出现了由于语言运用失当而形成的稿件失实,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语言运用行为是一种过程性行为,新闻报道的语用行为,一方面要遵守语言方面的规则,另一方面要考虑词语安排时,受众在接受过程中可能形成的误解以及所带来的负面效果。如“8月4日到8月12日,短短9天内,新疆自治区连续发生3起严重暴力事件———‘8·4’喀什暴力袭警案、‘8·10’库车连环爆炸案、‘8·12’疏勒暴力袭击案。其中前两个案件,已被国家公安机关定性为暴力恐怖事件。至8月14日,上述3案已造成21人死亡、22人受伤(均不包括犯罪嫌疑人)。

  同时,警方共击毙犯罪嫌疑人8人,逮捕4人, 2人自爆身亡,另有多名犯罪嫌疑人在逃。”[6]这篇新闻稿件以《新疆暴力恐怖连环案追踪》为题,报道了2008年8月发生在新疆的新闻事实。稿件的标题中,将“连环”安排在标题峰中,起定性作用。“连环”作形容词时,其解为“属性词,比喻”。[7]新疆发生的三个新闻事实,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官方新闻发布中,并未认定三者是“一个接着一个互相关联的”,因此,报道标题中使用“连环”一词为事实定性是不恰当的。同时,该报道在词语安排时,在稿件的起首焦点处,突出强调“9天”时间之短,“连续”发生的“3起”“严重”

  “暴力”事件之密集,很容易引起受众对于新疆社会形势的恐慌性解读。

  新闻报道是一种语言表达性行为,一端连着语言系统,一端连着话语篇章,对语言的认知程度与表达行为质量有着密切关系,表达行为质量与话语篇章质量也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话语篇章是语言及其文字符号系统的具体体现者,在反映符号系统面貌的同时,透露出表达主体的标准意识与规范意识。如果新闻工作者在缔构话语篇章时,不能成为语言运用的典范,就可能成为反面教材。语言类课程的教学,对于新闻报道的标准与规范,对于民族语言文字的标准与规范,具有重要的意义。语言类实践内容作为新闻教育的中心,所起到的是一种潜在的、持续的作用,是以“新闻之道”执以“新闻之术”的基本物质保证。
参考文献:
[1]陈昌凤.美国新闻与传播教育的认证指标:设定价值取向和教育目标[J].国际新闻界, 2006, (12)·
[2]钱民辉.教育社会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3]教育部解读教改纲要取消高校行政级别是大势所趋[EB/OL].www. xinhuanet. com, 2010-03-03.
[4]鲁曙明,洪浚浩.传播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7.
[5]吴启主.现代汉语教程[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6.
[6]李微敖.新疆暴力恐怖连环案追踪[EB/OL].www. qingdaonews. com, 2008-09-17.
[7]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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