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空间的所有物体均需通过一定形式才能表现出来。室内空间的“形”给人直观的视觉和心理感受,是室内空间设计的第一大要素。形式应符合功能需求,然而功能不会自发产生形式,形式来源于人们的形象思维,是人们维满足视觉美感和精神需求而进行的主观创造。其与功能相辅相成,共同达到室内环境物质功能和精神功能的有机融合。
1.“形”的主要内容
(1)空间形态。室内空间由实体构件来限定,空间是无形的,而界面的组合赋予空间以形态。空间形态对空间功能价值的发挥具有决定性作用,同时也影响人们在空间中的心理感受和体验。
(2)界面形状。界面自身的形状对空间的美感和内涵起着重要作用。墙面、地面、顶面、柱子等实体要素在形状、尺度、装饰形式等方面的设计处理,对室内环境的塑造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对空间的界面,即这些实体要素的再创造和设计是极为必要的。
(3)内含物造型及其组合形式。室内的家具、灯具、陈设品、植物绿化等内含物,是室内环境中的又一大实体,它们的造型,是室内“形”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家具、绿化等的组合形式,也会对室内空间的“形”的构成产生影响。另外,家具、灯具、陈设品的造型往往具有一定的视觉美感和风格特征,可以美化室内环境,增加艺术氛围。
(4)装饰图案。这里装饰图案是指以室内各个实体要素为载体的二维图形,如墙面上的壁画、地面铺地的图案、家具上的花纹装饰等等。这些装饰的图案,不仅具有美观性,其形式也或多或少地参与着室内“形”的构成。
2.“形”的基本要素
研究室内环境的“形”,不仅包括实体的造型,还包括它们之间的关系,解析室内实体的造型和关系,都可将其抽象为点、线、面的构成。室内点、线、面的区分是相对而言的,一个“面”在广大的空间中可看成一个“点”,宽度、长度比例的变化可形成“面”和“线”的转换,并没有固定不变的“面”或“线”的规定。只是从视野及其相互关系的角度,感觉为点、线、面,决定其在空间中的构成关系。
3.“形”的表现形式
(1)线条。在室内设计中,线条一词经常被用来阐述一个形状或空间的轮廓,或主要的方向。任何物体都可以找出它的线条组成,以及它所表现的主要倾向。室内的“线”主要由各种物体的线条组成,如天花板的水平线、地面铺装图案的斜线、家具的垂直线、窗帘的弧线,等等。不同形态的线条可以给人不一样的心理感受。通常而言,可以把竖线、水平线、对角线、曲线等几种或全部线条结合应用,体现错落有致、层次分明的形式,形成既多样又协调统一的效果。
(2)长方形。室内空间设计时,长方形主要出现在大的空间和界面上。大部分的室内空间都是围绕长方形展开的,长方形不仅仅体现在空间和界面的设计中,也体现在各种各样的内含物的设计上,如睡床、桌子、储物柜、电视机以及各种沙发、椅子和凳子等多以长方形作为基本形态出现。
(3)三角形。结构上三角形最具稳定性。室内空间和界面处理同样也可以用三角形来表现,比如天花板和有坡顶的山墙等。斜置或变形的三角形还具有动态的特点,可运用在装饰纹样、装饰画和家具上,以表现其带来的动态效果。同时,三角形比长方形拥有更大的灵活性,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角度进行变化,从而使得室内空间、界面和内含物具备更丰富的变化效果。
(4)圆形。圆形是自然界最为保守也最经济的形态。在室内环境中,圆形也是一个传统的、常见的形态,例如古罗马的圆形竞技场、天主教堂高大的圆形穹顶等等。在室内设计中也常出现圆形的空间、圆形的界面处理和圆形的室内内含物。
光
光是室内设计的基本构成要素,其直接影响人们对其他要素的感知。对光的运用和处理,直接关系到室内设计的最终效果,因此设计时就要认真加以考虑。
1.光源类型
室内空间中的光根据光源类型可分为两大类:自然光与人工光。自然光的主要来源是阳光。室内环境中利用自然光,不仅在视觉上更为舒适、习惯,在心理上接近自然,而且在能源紧张的今天更为绿色环保。人工光的主要光源有白炽灯、荧光灯和氖管灯等电灯,在夜晚以及为某些自然采光不理想或必须避免自然采光的室内空间提供照明。人工照明是室内设计对光的处理的主要内容,通过灯具的选择、灯光的亮度、光色、光影、灯光的布置等等,不仅可以满足人们对光照的需求,也可以更好地烘托空间氛围,同时,灯具作为一种陈设品,还可美化和装饰室内环境。
2.照明方式
(1)整体照明。以在水平面上均匀一致的亮度照亮整个空间,通常为固定在天花板上的固定照明,可以是直接照明也可以是间接照明。对于整体照明来说,间接光线可以产生比直接光线更为柔和的
效果。
(2)局部照明。为空间中如进餐、阅读等需重点突出的区域所提供的照明。局部照明的光源可高可低,但照明目标明确。有时能造成有趣的光束以吸引人们的注意,还能将一个大空间分隔成几个“小空间”,使空间在视觉上变大。
(3)强调或装饰性照明。固定发光装置将产生的光线聚集在空间中的某一个点,如艺术陈列品上,这种照明方式称为强调或装饰性照明。强调照明具有刺激作用,重点突出照明对象,使其得以充分展现。
3.照明的艺术效果
(1)营造气氛。光的亮度可以营造某种特定的空间氛围。如办公室中亮度较强的白炽灯,使室内空间简洁明快,现代感强;而餐厅、咖啡馆、娱乐场所等空间的光线则较弱,灯光位置较低,在周围形成较暗的阴影区,私密性强,营造出较为亲切的空间氛围。利用光色更是营造氛围的有效手段。例如如粉红色、浅黄色的暖色灯光,能够给人以温暖、欢乐的感觉,如卧室常用暖色的灯光,增加柔和温馨的气氛。
(2)加强空间感。光的亮度不同,可以塑造不同的空间感。亮度越强,室内空间显得越开敞。亮的房间显得大,暗的房间则显得较小。充满房间的无形的漫射光,可以使空间具有扩大的感觉。直接光可以加强物体的阴影,通过
光影的对比能增加空间的立体感。各种不同的亮度的光的组合,可以突出重点部分,削弱次要部分,从而强化主题,并使空间丰富而有生气。
(3)光影艺术。光和影密切联系,通过各种照明装置和一定的照明布置方式,可以在室内空间的适当部位表现光影的效果,丰富室内空间,增加室内环境的艺术感染力。例如,利用光影形成光圈、光环、光带等不同的造型,表达一定的主题;运用可转动的射灯形成动态的光圈,将人们的视线引导到某个室内物体上。
色
色彩是依附于室内的空间界面、家具、陈设、植物等实体要素,是室内环境中最具活力的因素之一,视觉对空间最直接的印象首先来自色彩,然后才是造型 、形式、风格,这就决定了色彩在室内设计中的重要价值。色彩不仅可以表现美感,还可以通过影响人们的生理和心理感受,加强人们对环境的感知。
1.色彩与室内活动
色彩对于人的生理和心理感受具有明显的影响,同样,室内色彩会直接影响到人们在室内活动时的情绪,因此,通过适当的色彩配置,可以促进或抑制人们在室内的某种行为的发生。如黄、橙、红等暖色具有使人兴奋的作用,明度高的色彩使人开朗,彩度高的色彩具有刺激的效果。
2.色彩和空间性格
色彩是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形态媒体,适当地运用色彩的象征意义可以有效地表达空间的性格。比如明度高的色彩显得活泼而热烈,明度低的色彩深沉而稳重;彩度高的色彩张扬而奢华,彩度低的色彩含蓄而朴实。色彩的性格表现还根据不同的人对色彩的不同解读而不同,应根据不同的国家、地方、民族,不同性别、年龄、职业、文化背景的人对色彩的理解的差异,并根据空间的功能和设计定位,准确利用色彩来表达空间的性格。
3.色彩与空间感受
(1)色彩与空间的大小。
高明度、高彩度和暖色相的色彩,给人视觉上的前进性;相反,低明度、低彩度和冷色相的色彩,则具有后退性。因此,同样大小的房间,采用高明度、高彩度和暖色相的色彩的空间,看起来比使用低明度、低彩度和冷色相的色彩的空间要小一些。因此,如果室内空间较为宽敞,可采用高明度、高色彩和暖色相色彩的家具,使空间显得充实。另外,变化较多的室内色彩,可使空间看起来变小;而单纯统一的室内色彩,则对空间有放大作用。
(2)色彩与空间的高度。色彩具有重量感,轻的色彩有上浮感,重的色彩有下沉感,所以利用不同重量感的色彩可以改变人们对室内空间高度的感受。明度、彩度高的色彩较轻,明度、彩度低的色彩较重。相同明度和彩度的暖色相对冷色较轻。
质
室内环境中的物体所使用的材料的质地,和物体的形、色一样能够传递信息。材料的肌理、纹理等一方面给人以触觉质感,另一方面给人以视觉质感,比单纯的视觉形象更胜一筹。同时,材质还影响室内光的反射、声音的质量以及材料色彩的呈现。因此,室内环境中材料的质感显得格外重要。
1.材料的质感
不同质感的材料给人以不同的视觉和触觉感受,粗糙与光滑的材料,有不同的质感;柔软的材料有触感,硬的材质耐用耐磨,不变形,线条挺拔,有很好的光泽,晶莹明亮;经过加工的材料都具有很好的光泽,透明材料可以制造出开敞的空间感,不透明材料则较为封闭;弹性材料主要用于地面、床和桌面,给人以特别的触感等等。
2.质感与视觉条件
(1)观赏距离。人们对材料质感的感受会因欣赏距离的不同而改变,更考虑近观与远观的不同情况。对于既合适远观又适合近距离观看和抚摸的材料,应满足其观赏距离,也要考虑人们与其接触的可能性;对于只适合近距观赏的材料,应在观赏距离上加以控制。
(2)光线。质感细腻的材料常需要均匀的漫射光来充分展现其质感的变化,而粗犷的材料则常需以侧射光来突出其立体感和粗放感。
(3)空间的大小。较为粗犷的材料有“前进感”,易形成空间的“收缩”,因此,不适合在狭小的空间内使用,而质感细腻的材料则较为适合小型空间。另外,当材料的质感从粗到细逐渐变化时,可以形成一种大于实际空间的视觉感受。
3.材料质感与室内氛围
室内设计中常见的材料按其种类可分为天然材料和人工材料两大类。天然材料由于本身具有自然的光泽、色彩、纹理等品质,常给人朴实、自然的感觉。如木材纯朴而稳重,给人很强的亲和力,以木材为主要材料的室内环境,散发着纯朴而自然的氛围,富有田园风格。
室内空间中的人工材料的数量远大于天然材料。大部分人工材料均具有机械加工的美感,表面比较光滑、细腻,可使室内环境充满理性、现代气息的美感。例如金属材质给人轻盈、光洁的肌理感受,能够营造现代感的室内空间效果;陶瓷的色彩和质地美丽而富于变化,可成为空间环境美感的主要源泉。
总之,研究室内空间设计构成要素对于更好地表达空间设计理念和实现室内空间设计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实际应用过程中应认真研究,通过形、光、色、质的综合运用,体现室内空间功能价值,传递空间情感含义,带给人们以视觉上的和心理上的美好感受。
(作者单位: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作者简介:鲁毅(1973-),男,辽宁辽阳人,副教授,研究方向:室内外装饰设计、装饰施工、陶艺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