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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流行音乐美学论文范例鉴赏(共4篇)

2023-12-11 13:24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在新时代背景下中国流行音乐的发展又具有一定的价值。流行音乐改变了以往的音乐审美立场,淡化了音乐的教育功能,流行音乐也因此开创了独特、个性具有创造性意义的音乐审美空间,拓展了中国音乐发展形式以及中国音乐的内容。下面是学术参考网的小编整理的关于现代流行音乐美学论文范例,欢迎大家阅读欣赏。


  第1篇:浅谈流行音乐美学价值对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作用


  中国流行音乐经过西方的传播,以及中国港台和内地的吸收和发展,已经形成了拥有大量欣赏群体的流行音乐文化思潮。这种音乐文化思潮虽然具有非主流社会意识形态的倾向,然而它通过多样的娱乐性、流行性、时尚性以及传播手段的科技性和成熟的商业化运作机制成为中国典型的艺术文化传播。中国流行音乐文化的迅速发展不仅仅代表中国流行艺术文化的传播,也是社会现实、社会整体的素质和文化的反映,如何引导以及借鉴中国流行音乐文化的艺术特征及其美学价值,是中国传统艺术文化尤其是中国民族音乐文化得以传承发展得一个途径。中国流行音乐的文化理论已经发展的相当充分,受商业化的影响,流行音乐的理论整体质量并不如中国民族音乐理论,然而中国流行音乐在中国的发展,开始塑造着青少年的人生意识。相对而言,中国民族音乐自改革开放以后呈现出衰落的趋势。某种艺术文化的发展和衰落反映出社会的发展趋势和整体文化状态。中国流行音乐与中国民族音乐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效果上、表现方式上都有明显的差别,这种差别所表现出来的是艺术文化的美学价值和美学内涵的内在差异。中国民族音乐在美学上的艺术价值和社会效益是借鉴中国流行音乐的特点,并且中国流行音乐对中国文化、对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因此,吸取中国流行音乐的时代特色是很有必要的。中国流行音乐在借鉴中国民族音乐理论和实践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比如流行音乐中的“中国风”风格音乐的出现。艺术的发展是通过借鉴、继承、创新三个步骤发展而来的,民族音乐的发展也不例外。通过借鉴中国流行音乐的美学价值和现代流行音乐的艺术特色促进了中国民族音乐的现代化发展,在运用流行音乐特色发展民族音乐这方面的实践虽然很少,但是是一个值得研究和发展的领域。


  一中国流行音乐对民族音乐的借鉴及其发展


  中国民族音乐借鉴中国流行音乐的理论和实践的内容虽然比较少,但是中国流行音乐对中国传统民族音乐理论、乐器实践的借鉴成果比较突出。中国流行音乐从大众文化审美趋向的角度发展,形成了自身的流行音乐文化系统,其中的典型代表是中国流行音乐的“中国风”风格。比如许嵩的《庐州月》、《清明雨上》、《城府》,王力宏的《西厢》,陶的《苏三说》等中国风流行音乐作品不仅仅是中国流行音乐寻找自身发展渠道的表现,更代表着中国流行音乐开始注重大众内心体验的民族性回归,也是借鉴中国民族音乐理论和实践的重要表现,对我国流行音乐未来的发展具有指导意义。通过从形式上丰富中国流行音乐的内容和内涵,在审美上体现中国流行音乐的民族情结。一方面,中国流行音乐通过创新性的对中国古代文化及其乐器的全面运用使得中国流行音乐文化内涵增加,对中国民族音乐理论和乐器的演奏充分吸收,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中国流行音乐,使之成为中国艺术史上的一朵奇葩。另一方面,中国流行音乐符合现代音乐的发展趋势和大众的心理特征。比如周杰伦的《娘子》、《千山万水》、《霍元甲》,后弦的《唐宋元明清》等对中国古代戏剧、民乐旋律的融入,并且结合现代中国流行音乐的曲调,实现了中国流行音乐曲调与中国古代传统音乐戏剧文化的融合,编曲体现出的“中国风”流行歌曲的现代性,从“中国风”流行歌曲的节奏上看,其流行的节奏,能够把古老的旋律变得更加现代化。对中国乐器作为主旋律在歌曲中运用,并且跟西方乐器融合在一起,形成了现代与古代的融合。中国流行音乐与中国民族音乐在新时代背景下的相互交融、相互借鉴的运用,有助于促进艺术文化的融合、创新和发展。


  二中国流行音乐的美学价值


  中国流行音乐不同于严肃音乐文艺体裁的艺术文化,它具有自己独特的美学价值和艺术内涵。首先,中国流行音乐蕴含着一种先天性的“平民意识”,即其受众具有平民性,这也是中国流行音乐审美价值取向发展方向之一。这种取向并不意味着迎合,而是更接近于表达群众对艺术、现实的呼声。中国流行音乐表现更多的是普通大众的精神世界和内心的真实情感。这种平民性朴素地表达了劳动人民内心对生活的感触、对爱情的理解、对友情亲情的呼吁,具有很深刻的社会意义和社会价值。比如范玮琪的《最初的梦想》,表达出人们对梦想、对生活的积极态度、乐观精神。其次,中国流行音乐通过改变音乐的形式、风格表达出个性的“叛逆性格”,促进了叛逆文化的发展。这种反叛性文化是大众反省自我存在价值和对社会现实的一种理解、一种抗争,同时又是中国流行音乐一种特殊形式的展现。表现出现代都市生活的深刻认识,形成一种独特的都市音乐文化。这些对社会、个人内心情感体验的音乐表现形成了中国流行音乐的社会价值,它们是新世纪中国大众文化的发展,具有较强的社会效益。再次,中国流行音乐在表现手法和表现风格上还具有非同一般、别具一格的“前卫”“时尚”意识,即现代社会所说的“新潮意识”。新潮意识通过对都市生活、商业生活和现代生活的方式和艺术性表达,通过流行音乐独特的表现形式构成了中国流行音乐的审美精神与审美追求。


  二中国民族音乐对中国流行音乐文化的吸收


  与民族音乐和民间音乐相比,中国流行音乐的欣赏群体最广,社会需求量最大,参与群体最多。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呢?如果从美学意义上来认识中国流行音乐,那么对音乐存在的方式正确理解就显得十分必要。美学意义上的差异性是中国流行音乐和中国民族音乐的本质区别所在,通过借鉴中国流行音乐的美学意义和价值是促进中国民族音乐发展的途径之一。长期以来,音乐存在方式这一反映音乐特殊性的问题,一直是音乐学界争论较多的基础理论课题,自律论和他律论一直是问题的焦点。西方美学的自律论和他律论,源自德国哲学家康德的一种哲学理论,德国音乐学家菲力克斯·卡茨将其引用到音乐学中。所谓“他律论”,即是说制约着音乐的法则和规律来自音乐之外,音乐本身体现了某种外在音乐的客观实在,主要是人类的情感,这就是音乐的内容。而自律论则认为音乐的法则和规律源于音乐本身,它不能反映任何外在的客观实在,也包括人类的情感,音乐的内容就是音响的结构。在我国众多富有成果的讨论中,修海林先生的音乐存在“三要素”说是特别富有启发性的观点,他提出构成音乐存在的三要素为:行为、形态、观念。行为是从事音乐的行为方式,形态是外化了的乐音音响形态,观念是人的审美意识、思想和情感,音乐的存在方式正是由这三点构成。这三点观念在中国民族音乐借鉴中国流行音乐美学价值上具有非常大的价值,我们首先从行为和观念两方面对现代中国流行音乐与中国民族音乐上的不同特点以及这些特点在审美上的影响作出具体的比较分析,从而使中国民族音乐在借鉴中国流行音乐理论上有更强的方向性。


  1行为方面


  现代意义上的音乐行为不仅仅包括关于音乐艺术的表演和欣赏,而且还包含了所有与音乐紧密相关的人类音乐活动,比如对乐器的使用、对音乐风格的创新、音乐的社会效益等等,既包括创作者,也包括接受者。现代中国流行音乐的表演和参与在数量上已经超过中国民族音乐。传统的民族音乐、民间音乐行为方式是建立在传统社会观念、社会思潮、社会生产力、政治的基础上的,而在现代社会生产力水平高度发展的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无论是传统的音乐行为还是现代中国流行音乐行为已不再局限于过去狭小、封闭的社会环境之中,其创作目的更是反映了大众审美的需求和对社会公平现实情感的反映。在现代生产力水平高度发展的新的历史条件下,特别是在近现代电子技术大发展的状态下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丰富内容。中国民族音乐首先应该在技术上实行硬件的转变和强化,对高科技的充分运用,可以使中国民族音乐艺术价值更加能够浅显地为大众所吸收。事实上,从高科技在音乐制作和演出过程中的应用等环节上看,各种传统音乐行为也落在了流行音乐的后面。例如,为加强一个声部的厚度,传统乐器只能采取乐器数量叠加的办法,使乐器演奏人员所占物理空间增大,而在MIDI音乐中只要进行一下数据的时间处理就可以了,无须扩大发音体的数量,这体现了现代“音乐生产力”的日益丰富。这种行为方式的不同决定了在审美特点上流行音乐本体具有较大的运动性和灵敏性,在审美活动过程上的简捷性和便利性;而传统音乐本体则相对表现出了更多的保守性和迟滞性,以及审美活动过程的复杂性和难解性。


  2观念方面


  有一种观点认为:只有严肃音乐才能表达严谨和高尚的审美感情,而流行音乐则只是具有非主流社会意识形态、亚文化特征和具有商品性通过商业化运作机制活动的低俗文化。流行音乐作为社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直观地反映社会文化的文化构成,“听”的选择即喜好的选择以及供其选择的系统便在一定层面上展现了文化与社会生活的面貌。例如女子十八乐坊充分结合了现代流行音乐的乐器、中国民族音乐的曲调深得大众的喜爱。因此中国流行音乐与中国民族音乐的差异主要体现在音乐本体内形态和行为元素构成比例的消长。通过协调这种音乐本体内形态和行为元素的构成比例,可以促进中国民族音乐在风格上的转变和发展。在生产和生活节奏快速的现代社会,流行音乐往往因其韵律、风格的“简单”而展示了强大的社会适应性。李岚清同志曾说:“我不懂音乐,不过我感到通俗音乐之所以流行总有它的优点,好像通俗音乐比较容易学,容易上口,另外它有现代生活节奏的一些特点,等等。”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只有不同特点的文艺体裁,没有不同等级的文艺体裁,而且文艺本体的不同特点对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适应力是不同的。诚如有的论者所言:“如果看不到这种雅俗定性的相对性、变异性,雅俗转化的绝对性,就不能客观地把握雅俗文化展衍的整体脉络。”因此,在观念方面我们不仅仅要转变过去对中国流行音乐的看法,而且要辩证地看待中国流行音乐的美学价值。如今中国流行音乐的欣赏范围已经不仅仅局限于青少年,我们应当以全面而客观的角度来看待中国流行音乐的审美趋向、美学价值以及艺术特点,充分运用中国流行音乐表现出的创造性、独特性以及其关注社会深度、对人类内心情感的深刻表现、艺术特色等优点,实现在音乐观念上的转变,促进中国民族音乐的新思想、新思潮的出现。


  当然,中国流行音乐审美意象独特性的美学意义是两面性的,其在美学价值、艺术价值上的缺憾也是明显存在的。由于中国流行音乐创作的过于商业化、肤浅性、自由化,又使得中国流行音乐形象存在缺陷,因此我们需要客观、辩证地去借鉴其理论和实践成果,虽然我们无法预测这样的发展事态最终会怎样,但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用音乐审美的眼光去看待并给予评价,让中国民族音乐驾着流行音乐的翅膀腾飞。


  作者:陈曦

  第2篇:关于中国流行音乐的美学思考


  流行音乐有着独特的美学主张、美学品质、独特的艺术魅力和审美价值,它不仅给传统音乐、传统的音乐理念等带来巨大的冲击,而且还改变着人们的道德观念、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它不仅使中国的音乐格局发生了变化,而且还使中国的文化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显现出中国音乐自我更新的活力和张力,当然,作为一种最具实验性、争议性的先锋音乐,流行音乐的确有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与缺陷,但这并不妨碍它从整体上给中国音乐、中国文化及中国人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带来各种各样的影响和改变,其潜移默化的渗透作用所产生的效果远远超过我们的想象。


  但是,音乐理论界和音乐评论界却没有给以充分的关注,有所涉及者也多停留在某一作品、或某一类作品、或某一倾向性的、某一层面问题的评论与分析上。有些文章或著作对中国流行音乐的发展轨迹做了较为完整的描述,但也只是从“史”的角度勾勒,而对流行音乐的社会影响、其在中国音乐史上的地位和作用、流行音乐在当代社会文化中的价值与意义等问题,缺少深刻的探讨与剖析。


  针对这一现状,本文运用音乐美学和音乐社会学的观点和方法,把流行音乐放在音乐与人和音乐与社会的关系中、放在不同形式音乐的对比中,进行较为系统的论述与分析,为研究流行音乐提供更多的思考角度和更大的话语空间,以改变对流行音乐的研究大大落后流行音乐实践的局面。


  一、中国流行音乐的美学特质


  中国新时期流行音乐已走过30年的坎坷风雨路。在这个时段中,它以大众娱乐文化的姿态和极为张扬的个性颠覆了“文革”中概念化、符号化的畸形的音乐创作理念和表演理念,淡化了意识形态和权利意志,消解了严肃命题的音乐审美文化的价值取向,瓦解和摧毁了以往的音乐流派的界限及创作与表演的原则,改变了人们的音乐审美理念和审美习惯,从而成为一种具有的新的美学品质及形式的音乐流派。


  1.审美形式的多样化


  同其他音乐流派相比,流行音乐最为显著的标志之一就是它的多样性。在它的领域内,各种风格、各种流派、各种式样的音乐并存,既有原创音乐又有改创音乐,既有传统音乐与现代音乐的融合,又有外来音乐与本土音乐的融合,既有高雅音乐与通俗音乐的融合,又有不同门类音乐的融合,使得以往相对单调的音乐变得丰富多样。关于这些,我们从歌唱家杨鸿基用美声唱法演绎通俗歌曲《再回首》、成方圆用通俗唱法诠释美声经典作品《月亮颂》、刘欢用京剧的韵味去演唱《情怨》以及崔健的摇滚中便能感受到。此外,诸如“唐朝”、“花儿”等风格各异的摇滚乐队和音乐组合,“港台风”、“校园民谣”等的此起彼落,藏族的“高原红”、朝鲜族的“阿里郎”等少数民族的音乐组合及腾格尔、容中尔甲等少数民族歌手,也从不同侧面展示了流行音乐的多元与多样。


  2.审美内容的人性化


  流行音乐改变了以往的音乐立美和审美的立场,淡化了形而上的教育功能,走上一条人性化的路线。从平民百姓的内心焦虑、信仰困惑到对生存状态的反思和对自我的重新审视等,它的触角几乎延伸到人性的每一个层面,尤其是那些多如牛毛的爱情歌曲,虽说有些泛滥,但却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流行音乐的确在贴近人性。


  流行音乐在许多时候表现的是更重大的人性问题,显现出它对音乐的崇高性和神圣性的理解与实践:从对世界和平的呼吁到对人类生存环境的关注等,都在流行音乐中得到不同程度的体现。这不仅体现了现代人对传统的价值观、道德观及意识形态的重新审视和思考,而且还体现了对自身生存状态及生存环境的审视与思考,使得流行音乐有了更宽泛的人性色彩和文化价值。


  可以说,流行音乐的人性化带有强烈的意识型态转型的时代特性,它音乐化地表达出商业社会中的人们不再关注那些形而上的伟大的命题和终极探求的倾向,不再以集体的目标或信仰来选择自己的行动方向,转而关注当前的自我价值和自我生存,代之以更多的自我判断、自我选择、自我行动及自我实现。


  3.审美对象的大众化


  随着电台、电视、网络等传播媒介的迅速发展,流行音乐覆盖了所有年龄段的人。流行音乐的这种空前的大众化,既是其存在的基础也是其生存的方式,它最终的结果之一就是摧毁了由文化地域不同、文化内容不同及音乐审美观念不同所造成的障碍,使其最为大众化的音乐形式,进而使大众成为真正的音乐审美主体。


  流行音乐的大众化还体现在:由纯粹的“听觉音乐审美”变为某种程度上的“行动审美”。关于这一点,在大众钟情的卡拉OK热中便可形象地领略到,而由湖南卫视举办的“超级女生”大赛,则更是由明星娱乐走向平民娱乐、大众娱乐大众的经典版本。


  在大众成为音乐审美主体这一事实面前,各种形式的音乐尽可能地流行音乐化,甚至表现出某种时尚或时髦来满足大众音乐审美的多样性和多变性,在这过程中,将经典世俗化、将高雅通俗化、将传统现代化,而使音乐具备了雅俗共赏的美学品质,成为大众化的平民音乐。


  二、中国流行音乐的审美意义


  流行音乐作为一种具有商业色彩的大众文化,虽然有时与主流意识形态的指向相一致,但它最主要的价值定位是更多地强调娱乐功能而不是教化功能,以满足个体的情感要求和音乐审美需求,本质上属于一种非主流的社会意识形态,但是,这并不影响从其他层面实现它的音乐价值、社会价值及对审美对象的塑造作用。


  1.为音乐的发展打开更为宽阔的艺术通道


  流行音乐不固守某种成型音乐流派的风格或原则,也不固守某种权威的理论和主张,而是藐视一切旧有的、现有的规范,将古典的、现代的、本土的、外来的音乐招到自己的麾下,用新的创意、新的手法、新的形式进行艺术的搅拌,以构筑自己的鲜活音乐:用沙哑的嗓音打破了圆润甜美嗓音的一统天下,强调节奏打破了以旋律为主的创作理念,震耳甚至是刺耳打破音乐必须悦耳的原则……在流行音乐面前,音乐的不同流派、不同风格、不同门类间的界限不存在了,任何新形式的音乐的出现都变为可能。对流行音乐来说,所有的音乐都是构筑自己的音乐个性、音乐逻辑的参照。


  流行音乐这种“大法无法”的大胆创新,既是对传统音乐反叛与颠覆,又是对传统音乐的反哺与重构,不仅为当今的音乐带来蓬勃的活力,也为未来的音乐创作与表演的多样性打开了更为宽阔的艺术通道,让人感到音乐艺术创造空间无穷无尽。


  2.改变了人们的音乐审美观念和审美习惯


  由于流行音乐格外的标新立异,所以它总能用新鲜的音乐让人不断地惊讶:原来嘶哑沙哑的歌声也如此有魅力,原来势不两立的美声唱法和通俗唱法竟可以融合得天衣无缝……正是在这种不断的“原来如此”的惊讶中,传统音乐文化遭到全方位的消解,旧的音乐审美习惯和审美观念发生断裂乃至崩溃,使人们在新旧音乐的对比中不得不重新审视音乐,重新调整自己的音乐审美系统,从而提升了人们的音乐审美能力。


  在以往的音乐审美活动中,大众在音乐活动中总是规规矩矩地当听客,如今随着流行音乐的广场化、互动化,人们在音乐审美活动中不仅仅要获取听觉和视觉的欣赏与享受,而且还要通过各种方式的行动来抒发和表达他们的情感,由单纯的被动的音乐接受者变为主动的参与者和某种意义上的音乐表现者,并由此对音乐有了更直接、更个人化的感受和理解,进而对音乐的审美形式、判断与选择,在音乐审美领域由一个“自在”的人变为一个“自我”的人。


  3.大面积地改变了人们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


  从一般意义上讲,以审美价值为最根本价值的音乐,是以审美的方式进入人们的精神世界的,它对人的改变作用是人们在对它的主动的审美体验中而不是靠外力强制实现的。流行音乐作为一种音乐形式,它对人的作用当然具有以上特点,再加上它的大众化是空前的,因此相对其他形式的音乐而言,它对人的影响更为广泛。比如,《好人一生平安》等一些流行歌曲的歌词已成为流行的时髦语汇;那些追星族不仅模仿歌星的行为举止,甚至还要整形整容成为歌星的模样;许多手机、电话的铃声也变成流行音乐的某段旋律或某段歌唱……这些在今天看来习以为常的事,其实就是流行音乐改变了人们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一个缩影。从这个角度看,流行音乐使音乐大众化了,也使大众不同程度地音乐化了,而这个音乐化的过程就是大众在改变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的过程。


  二、中国流行音乐所存在的问题


  的确,流行音乐在多个层面改变了我们的文化和生活以及音乐本身,其产生积极的深远作用已远远超过目前的理论阐述,但是作为最具实验性和时尚性的流行音乐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不尽人意之处,甚至是反审美、反文化、反人类的东西。因此,我们既要看到流行音乐的主流具有积极的实践意义和美学意义,又要看到它的不足或缺憾。


  1.商业与艺术的失衡


  在社会市场化的今天,流行音乐已成为最具商业价值的文化产业和文化消费,有着其他任何一种音乐形式所没有的巨大的商业市场,因此流行音乐离不开商业的运作与合作。从央视“同一首歌”已与中国人寿保险、百事可乐等大型企业组成的战略伙伴关系中、从共有两千多万的进账的“超女”活动中,我们便可以得到充分的佐证。在这个背景下,一些人不愿错过挣钱的黄金时代而放弃了对艺术的精雕细刻,丢失了艺术应有的社会责任感,比如,靠“身体艺术”和低俗的挑逗寻找票房价值、用过度的商业包装和一些花边新闻炒作卖点、那些被商业游戏规则操纵的“收费打榜”、“因人设奖”的音乐排行榜……这不仅使音乐丧失了起码的艺术尊严和独立性,也给流行音乐蒙上厚厚的阴影,给社会带来负面的示范效应。


  2.通俗与庸俗错位


  的确,流行音乐通过通俗的手法和技法打击了古典音乐和所谓的高雅音乐高高在上的傲慢与孤芳自赏,使音乐最大限度地通俗化和大众化。但作为流行音乐审美主体的大众,其审美需求不一定都是积极的,有些甚至是阴暗和颓废的,我们应该去满足积极的审美需求,而不是去迎合大众的某些庸俗甚至是低俗的东西。但某些流行音乐却与此背道而驰。比如,红极一时的“囚歌”,一些嗲声嗲气的“爱情歌曲”,一些粗制滥造的网络歌曲等,它们都将通俗演变为庸俗、媚俗,甚至是低俗。结果是讨好了大众却践踏了音乐,满足了大众的某些肤浅需求而缺失了对大众的精神世界及生存状态和生存环境的深层关怀。


  3.娱乐与教化的断裂


  流行音乐走着大众娱乐文化的路线,满足着大众的娱乐需求,这既是音乐的属性使然,也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但是,这不等于说它为了娱乐可以放弃对人的精神塑造的艺术使命。然而,一些流行音乐恰恰在这个原则问题上出现了偏差。比如《人民币》中的拜金主义、《垃圾场》的颓废堕落、《东北人不是黑社会》中的低级下流等。尤其是那些与主流社会及人类的审美指向是否定关系的“死亡金属”、“朋克”等,其狂放不羁的演唱,丧失理性的反叛精神,毁灭他人也毁灭自己的音乐姿态,用“荡妇”、“弑杀”等命名的乐队名称等。这些由人性和审美的双重变态制造出的亵渎人类尊严和神圣的东西却成功地锁定了为数不少的年轻人,使他们的道德观、价值观发生不同程度的偏离与扭曲。


  结束语


  无论是作为生命和生活的需要,还是作为审美活动的需要;无论作为一种娱乐形式还是一种表达自我、认知世界的方式;无论作为一种批判的武器还是一种武器的批判,我们需要的流行音乐应该是:注重原创性和本土化及个性化,注重娱乐功能也注重教化功能,既与商业联姻又能保持艺术的尊严,更好地表达和诠释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民族气质、民族文化、民族性格及审美需求和审美理念,成为具有中华民族特质、具有中华民族音乐文化审美特点的音乐艺术,在世界文化趋同、音乐多元的背景下,以其独特的审美品质和文化内涵更大面积地走向世界,并成为世界音乐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让世界了解中华民族的文化和音乐,了解中华民族。


  作者:王磊等

  第3篇:再论流行音乐的美学价值


  “流行音乐(PopularMusic)”一词来自于西方,广义上的流行音乐包括古典音乐中的通俗音乐、民间音乐、民间歌曲和现代流行音乐等,狭义上的流行音乐仅包括现代流行音乐。作为一种大众文化现象,流行音乐从一开始就和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联系密切,更与唱片工业的繁荣互相促进,尽管时至今日,网络媒体、新媒体的影响力如日中天,唱片工业日薄西山,大众娱乐方式也更加多样化,流行音乐的影响力却从未下降过,甚至成为大众娱乐消费的主要对象之一。与在大众文化生活中的一唱百和正好相反,学术界关于流行音乐的价值判断历来不高。


  一、流行音乐价值较低的结论从何而来


  雷蒙·威廉斯认为:“1.‘流行’意味着为多数人所喜闻乐见;2.‘流行’处在高级文化与通俗文化的比较之中;3.‘流行’用于描述一种‘人们为自身而制造’的文化;4.‘流行’意味着大众媒介通过商业利益对人们的强加。”[1]怀特·本杰明和西奥多·阿多诺认为流行音乐作为一种大众文化,是美学上被破坏的文化产品,是商业化的、机械化的再生产。[2]阿多诺在比较贝多芬的音乐后认为,流行音乐有机械化、标准化的特征。[3]


  有趣的是,无论是雷蒙·威廉斯、怀特·本杰明还是西奥多·阿多诺,这些西方学者对流行音乐的美学价值的判断的出发点都是(大众)文化,且比照对象都是古典(高雅)音乐。国内学者亦不能免俗,刘晓飞(2011)也是从社会文化出发探讨其价值[4],周海宏(2005)则将“通俗音乐”与“高雅音乐”进行比照探究其审美价值。[5]


  二、流行音乐价值较低的判断方式是否合理


  将大众文化作为出发点,能够比较深刻地探索流行音乐的价值,但是同时也必须意识到的是:流行音乐作为一种音乐类型,其本体仍然是音乐,音乐艺术的价值首先是审美价值,然后才是社会、文化、教育等工具价值。因此,从大众文化、社会文化出发,并没有涉及到流行音乐作为音乐本体的美学价值。


  那么单纯讨论审美价值,通过比较高雅音乐或古典音乐进行价值判断的方法是否合理?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作为相对的概念,无论是“高雅音乐-通俗音乐”,还是“古典音乐-流行音乐”,都是有极高比较可行性的,它们都属于音乐,主要依靠音乐的音响产生作用。但如果單纯因为这个原因进行直接比较,则是不科学的。


  在将两种音乐进行比较时,有一个被忽略的前提,那就是——两种音乐都是还能听到,还存在着的音乐,但是二者的时间属性却是完全不同的。高雅音乐或古典音乐是历时性的,经过了数百年甚至千年的淘汰洗礼,披沙拣金,还能存在着的绝大多数属于精品,与它们同时代产生的大部分不那么突出的作品早已被时间淘汰。流行音乐则与我们处于同一时间,是共时性的,它们数量庞大,质量参差,即使有精品,也因为庞大的基数,拉低了平均质量,而造成整体价值偏低的印象。所以从这个意义上看,即使要比较,也应该比较同时期的流行音乐与高雅音乐、“古典音乐”,而不是拿今天的流行音乐与贝多芬、莫扎特比较。


  另一个不科学之处则是高雅音乐或古典音乐是相对静止并不断丰富和完善的,而流行音乐则是相对运动的并不断更迭的。前者在十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单位内,较少发生消亡、灭失现象,甚至因为不同音乐家的二度创作,使得内涵不断丰富,更为贴近今天人们的审美要求。后者则往往出现红极一时却寿不满年的作品,且即使是经典作品,二度创作的参与者数量也远远少于高雅音乐与古典音乐。


  当然,即使我们注意到以上问题,小心谨慎地比较高雅音乐、古典音乐与流行音乐的价值,甚至避开比较,单独从流行音乐本身出发,就能推翻流行音乐美学价值相对较低的事实么?


  三、能否使用比较的方法判定流行音乐的美学价值


  答案是可以,至少可以从音乐实践活动的参与者——人的方面进行侧面比较,去考察一度创作、二度创作和音乐欣赏的参与者——即创作者、表演者和欣赏者。而比较之后,我们的结果依然是流行音乐整体美学价值相对较低。


  首先是创作者的音乐素养。在欧洲,“作曲家(composer)”和“歌乐作家(songwriter)”是两个不同的职业,前者主要侧重于器乐创作,后者则侧重于歌曲曲调创作。评价“作曲家”的更多地是以其创作的交响乐、室内乐和歌剧等“艺术音乐(artmusic)”的数量和质量为依据,而评价“歌乐作家”则主要以其创作的歌曲,尤其是流行音乐的数量和质量为依据。甚至更多的时候,“歌乐作家”被唱片公司雇佣后,以集体协作而非独立作曲的形式完成歌乐的写作。因此从职业分工上看,主要创作“艺术音乐”的作曲家和主要创作流行音乐的歌乐作家在音乐素养上是有区别的:尽管不一定是高下之别,但至少侧重点是不同的。此外,随着全民音乐素养的提高,流行音乐创作的参与度越来越高,很多非音乐专业的人士也参与进来。悟性、天分和努力对音乐创作而言固然重要,但是少儿期开始的、长期训练培养出来的绝对音高感、乐感是前者发挥作用的基础,将决定悟性、天分和努力的成就高度。


  然后是表演者的音乐素养。在各自专业方向上,顶尖的音乐表演者的音乐素养是难分伯仲的,比如我们很难将吉米·亨德里克斯的电吉他与约翰·威廉斯的古典吉他去进行高下判定,更不用说还存在着像莎拉·布莱曼这样的跨界歌手了。但是从整体上看,流行音乐表演者的音乐素养要低于高雅音乐或古典音乐。这首先与表演者们的音乐学习经历有关,绝大多数古典音乐或高雅音乐的表演者将毕生精力专注于音乐,将之视为自己毕生的追求,而流行音乐表演者无论是学习的广度还是深度都不如前者,更不用说为数众多的流行音乐表演者仅仅将表演行为视为一种职业。其次与音乐组织的组织形式有关,古典音乐或高雅音乐往往是乐团在先,已经形成了一定的风格,并具有一定的水准,单个的表演者经历层层筛选才能进入,这无形中保证了其音乐表演者的素养;流行音乐组织的组建则更为随意一些,往往是相同的兴趣爱好而不是音乐素养使表演者们走到一起。


  最后是欣赏者的音乐素养。在进行讨论之前我们必须意识到,人的审美趣味是非常复杂的,同一个人,可能只喜欢古典音乐或流行音乐,也可能二者皆否或二者兼而好之,因此,我们不能粗暴地依据音乐的类型对欣赏者进行类型划分。但在分析人们音乐欣赏行为时,有两个现象非常值得关注:第一,流行音乐中,最受欢迎、也是受众最多的类型是流行歌曲,而不是纯音乐作品,其原因是流行歌曲有歌词,更容易理解。甚至有的流行歌曲歌词的艺术成就远远高于音乐成就,比如崔健的《一无所有》以诗歌形式入选了谢冕、钱理群主编的《百年中国文学经典》,再比如2016年10月13日鲍勃·迪伦因“在美国歌曲传统形式之上开创了以诗歌传情达意的新表现手法”而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第二,同样是有歌词的作品,人们在欣赏艺术歌曲时,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于声乐艺术,歌词只是次要的关注点。而欣赏流行歌曲时,演唱技巧固然重要,歌词与欣赏者能否共鸣更为重要。因此,尽管我们不能粗暴的说,古典音乐欣赏者的音乐素养比流行音乐的高,但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欣赏流行音乐时,人们关注音乐,但是更关注音乐之外的东西,比如歌词;而欣赏古典音乐时,人们更关注音乐艺术本身。而后者,需要更高的音乐素养。


  四、就流行音乐本身进行审美价值判断


  要评判流行音乐的审美价值,最后还应回到其本身来。我们先看看流行音乐的价值体现在哪些方面:


  首先是材料层面。音乐的材料是音响,流行音乐亦不例外。流行音乐的材料组成与古典音乐大体相同但自有特色。首先是旋律优美,音程变化不大,易记易学易传唱;其次是节奏分明,以80拍每分钟为主,接近人的75次每分鐘的平均心率,容易产生共鸣;其三是配器简单,小乐队伴奏与人声浑融一体,更容易接受。


  其次是形式层面。流行音乐作品时间较短,以四分钟左右为主,且以流行歌曲为主,歌词加音乐的形式对大众来说容易理解。而从演出形式看,流行音乐的演出参与感极强,集体性的狂欢越发增强了流行音乐的感染力。再加上偶像崇拜或偶像养成的成就感,使人更容易接受,非常容易让受众感受到音乐的魅力,即产生音乐审美的内在价值。


  最后是内容层面。流行音乐情感主题单一,欣赏一首作品不必进行复杂的情感情绪转换。反映的思想、情感、情绪贴近生活且无所不包,潜意识里能满足人的生本能(性爱、母爱)和死本能(战争、死亡)的需要,尤其是生本能中关于爱情的主题最为常见,从而对受众产生工具性的价值。


  五、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流行音乐从材料、形式到内容三个层面都有其价值,但是有价值是否意味着价值高?恰恰相反,进行价值分析时的依据告诉我们,流行音乐的审美价值不高:简单的旋律、较小的音程区间、单一的节奏、简单的配器都是对音乐艺术的妥协而不是极致追求;过分突出的现场参与感、偶像崇拜淡化了音乐本身在审美价值中的比重;而直追人本能的、以爱情为主的主题对艺术追求而言是远远不够的。尤其是当我们再次回到比较法,从这些方面去比较,流行音乐审美价值较低的结论便无比自然和合理了。


  作者:章芩

  第4篇:流行音乐选修课程对于培养音乐学专业应用型人才的价值研究


  一、流行音乐的发展历程简述


  “流行音乐”是一种音乐体裁的名称。《简明牛津音乐词典》上说:流行音乐最初的意思是指那些面向社会大众的音乐会。自1950年以后,这个词专指那些非古典的,通常是歌曲形式的,由“披头士”、“滚石”之类的艺人表演的音乐。还有诸如“流行音乐小组”(由歌手、吉他手、鼓手组成,经常使用电声效果)和“流行音乐节”等。苏联《音乐百科词典》(1990年版)上说:流行音乐是商业性的音乐消遣娱乐。


  流行音乐源自西方,它是19世纪末的产物,在20世纪的前几十年得到迅速发展。西方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的流行音乐在世界上占有重要地位。美国是世界上流行音乐最发达的国家,也是流行音乐的主要发源地。如今,世界各国的流行音乐形态基本上都是在美国流行音乐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早期的流行音乐是一种产生于劳工阶层、中下层市民中的新兴文化形式。来自于黑人音乐的早期流行音乐,通过他们的口传心授逐渐形成了一种特有的音乐形式,即当时的流行音乐。在当时,反映怀恋家乡、眷恋乡村生活的音乐题材,恰好表达了那些远离家乡来到陌生城市谋生的人们的心理状态和淳朴的思想感情。从音乐体系看,流行音乐是在布鲁斯、爵士乐、摇滚乐、索尔音乐等美国本土音乐架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音乐。


  二、流行音乐课程对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


  (一)个体内部发展方面


  1.丰富感知体验。听音乐就是感知音乐的过程。音乐感知分为音乐感觉和音乐知觉。音乐感觉是音乐及其相关事物直接作用于人的各种感觉器官,在人脑中产生对音乐及其相关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映。音乐知觉能力的形成有赖于音乐实践,只有多听多体验音乐作品,才能够形成和提高个体音乐的知觉能力。


  在大学生日常生活的音乐体验中,流行音乐占有很大比重。流行音乐为学生们感知音乐提供了大量的素材,在与流行音乐的频繁接触中,个体潜移默化的形成对音乐的感知能力。即便个体的基本音乐技能还不够,但是他们却能较准确地唱不少流行歌曲,节奏把握得也不错。这是因为在日常的生活中流行音乐成为大学生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音乐的感知能力不断提高,继而激发个体学习音乐的热情。


  2.教化作用。流行音乐的教化作用是指流行音乐对人的内心世界、思想情操、道德品质、人格魅力等精神素质方面产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和作用。自古以来,音乐被视为教化的有力工具。《乐记》记载:“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孔子提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则认为音乐有潜移默化和美化心灵的作用。流行音乐是一种现代文明的产物,内容简单通俗、节奏轻松活泼、旋律优美流畅,既贴近生活又具有浓厚的时代气息。作品中所蕴含的思想观念、道德精神等为人们所接受并逐渐转化为精神追求的一部分。


  (二)个体外部发展方面


  1.丰富个体已有的知识系统。流行音乐赏析课程可以全面系统的学习有关流行音乐及其相关领域的知识。如,流行音乐创作的政治、经济、历史和文化背景,流行音乐自身的美学特点、艺术风格等。这些知识与个体已有的知识体系相融合,继而丰富个体的知识系统。


  2.培养个体音乐技能。培养学生的音乐基本技能是音乐教育的教学目标之一。要普及音乐基础知识,培养音乐基本技能,首先就要激发学生对学习音乐的兴趣。流行音乐被广大的学生群体接受,其受欢迎的程度可见一斑。因此,从流行音乐入手,培养学生对学习音乐技能的兴趣,只要有兴趣,学生就会乐此不疲地学习音乐基本技能。


  3.提高对流行音乐优劣的鉴别能力。好的流行音乐和其它音乐一样可以产生积极的心理效应,那些内容消极的作品则会对中学生心理产生负面影响。所以,欣赏流行音乐,培养鉴赏能力是关键。同其他音乐类型一样,流行音乐欣赏的心理过程也可分为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开设流行音乐选修课可以使大学生在听流行音乐时由自发接受变为自觉鉴赏,以培养他们识别流行音乐好坏的能力。在了解流行音乐背景知识的同时,采用讨论与比较的教学方法来丰富鉴赏内容,促进大学生真正实现艺术欣赏,提高他们的音乐文化修养、人文素质。


  4.增强个体音乐审美能力。第一,同其他音乐流派相比,流行音乐最为显著的标志之一就是它的多样性。在它的领域内,各种风格、各种流派、各种式样的音乐并存,既有原创音乐又有改造音乐,既有传统音乐与现代音乐的融合,又有外来音乐与本土音乐的融合,既有高雅音乐与通俗音乐的融合,又有不同门类音乐的融合,使得以往相对单调的音乐变得丰富多样。


  第二,有些流行音乐表现的主题升华到反思人类价值观、道德观及意识形态的高度。其创作主题从对世界和平的呼吁到对人类生存环境的关注,都有不同程度的體现。


  5.激发对古典和民族音乐的热情


  大学生处在一个浪漫、萌动,容易吸收新鲜事物的时期,我们前卫,强调个性,追寻时尚,讨厌与别人重复。当内地与港台歌星的纷至沓来时,无数大学生热情追捧,但是一提到古典乐,他们则认为是“过去时”的音乐,和现在无联系。流行音乐中加入古典、民族音乐的演绎方式,让学生感受融于流行音乐中的民族音乐、古典音乐的魅力,从而激发接纳学习古典音乐、民族音乐的热情。


  在当今社会文化多元的冲击下,流行音乐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和传播。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有必要在音乐教育中,有选择有目的地将流行音乐引入课堂,以正确地引导学生对优秀的流行音乐作品的理解与认识,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使他们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审美观念。利用流行音乐的多元化和多样性,点燃学生对古典音乐和民族音乐的学习欲望,从而使高等教育领域中艺术素质教育更为专业化、系统化和完善化。


  三、社会对流行音乐相关人才的需求分析


  当前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形态正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信息社会大步迈进,精神文明建设也放在了重要位置,人们在茶余饭后、休闲娱乐的时候更多的是出没练歌房、歌舞厅、咖啡厅、酒吧等等一些娱乐场所,交道打的最多的还是流行音乐。因为流行音乐的通俗化能够让人们参与到这种文化形式中来,流行音乐的自娱自乐已成为人们放松身心的一剂良药,为广大音乐爱好者提供了展示自我的舞台。因而成为社会各阶层文化生活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正因为如此,当前社会对流行音乐人才的需求是巨大的,各种层次的演出场所首先需要的就是流行音乐人才,比如:酒吧驻唱、歌厅走穴、各种公司年会、DJ人才、专业录音师、流行演唱教师、吉他教师、架子鼓教师等等。这一系列的需求主要体现在流行音乐演唱及演奏人才以及经纪人管理等领域,这是一个广阔的就业路径,普通高校音乐学专业学生应该将流行音乐作为突破口进一步扩展就业途径和就业面。


  作者:胡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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