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美学从高点到调控
1994年播映的8集新闻纪实体电视剧《九一八大案纪实》是中国公安题材影视创作纪实美学的标杆,其纪实特征可以用电视剧开始时接续显示的四句话概括:“本片根据九一八案件事实创作而成”、“剧中警方人员均由侦破此案干警亲自扮演”、“除四名主犯外其余涉案人员姓名均为虚构”、“黑白资料由警方提供”。简言之,以复述的方式,用真人再现真事,辅以新闻录像。
1992年9月18日开封博物馆发生特大文物偷盗案。河南公安运筹帷幄,千里追踪破案,案犯无一漏网,被盗文物完璧归赵。跌宕起伏的侦破过程本身无须任何加工就是一个完整而极具吸引力的故事,而故事背后蕴含着的那种精神张扬更加具有震撼力。导演陈胜利在该剧的《导演阐释》里清晰地表达了他的创作理念和纪实美学:“采用原型出演的方式,让警察从生活的真实走进艺术的真实,用纪实的风格记录‘一段真实的生活’。”
《九一八大案纪实》将中国公安题材影视纪实美学推上新高度:真人演真事。包括一个具有关注效应、同时曲折复杂的案件侦破的真实再现,一群破案民警,包括时任开封市公安局局长武和平的亲自出演,以及大量相关新闻影视资料和现场同期声,让观众耳目一新,惊叹“电视剧还可以这样演”!创造了中国影视创作纪实风格的一个极致。在这以后,因为《九一八大案纪实》的轰动引发涉案剧创作的纪实风,又因若干公安题材影视作品对纪实把握的失度引起媒体的质疑和担忧,以及体制对公安题材影视剧(涉案剧)纪实的调控,90年代中期以后,对中国公安题材影视剧(涉案剧)纪实美学的反思与调控,在体制层面紧锣密鼓地展开。
以2001年1月广电总局、公安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公安题材影视节目制作、播出管理的通知》肇始,影视节目的管理部门提出切实加强公安题材影视节目制作、播出的管理,要从维护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对公安题材电影、电视节目的总量调控和各项管理,坚决杜绝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纪律的节目的制作播出,努力推出正面宣传公安工作和公安民警的精品节目。明确规定:为减少公安题材影视节目特别是纪实类电视剧的负面影响,今后一般不要投拍以记述重大刑事案件为主要内容的纪实类电视剧,对以重大刑事案件基本节为蓝本进行创作的电视剧,一般不要使用真实姓名或由本人参与扮演角色。2004年4月19日国家广电总局印发《关于加强涉案剧审査和播出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涉案剧(包括反腐剧)退出全国各地电视台黄金时段。为把涉案题材的警匪剧的负面作用减少到最低限度,进一步规范对这类题材电视剧的审查和播出工作,所有电视台的所有频道(包括上星频道和非上星频道)正在播出和准备播出的涉案题材的电视剧、电影片、电视电影,以及用真实再现手法表现案件的纪实电视专题节目要严格控制,均安排在每晚23:00以后播放。同时加强对涉案题材电视剧、电影片、电视电影的题材审查,严格控制题材数量。
纪实美学在反思中前行
2005年,以电影《任长霞》和电视剧《任长霞》创作为契机,公安题材影视剧纪实美学因典型宣传再次得以强调和张扬。
一是体制调控层面的反思。2011年1月21日《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涉案剧播出时段和范围的通知》在重申“要从维护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对公安题材电影、电视节日的调控和管理,坚决杜绝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纪律的节目制作和播出,努力推出正面宣传公安工作和公安民警的精品节日。所有涉及公安题材的电影、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都要有利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防范意识,有利于鼓舞士气、激励公安队伍的斗志,树立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有利于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上,将“涉案剧”大致划分为三种类型,典型案件剧“19:00-23:00以外播出”;司法、普法、法制宣传电视剧“按一般题材电视剧播出发行”;一般涉案剧“在地面频道播出可由制播双方协商适当时段,无特殊宣传需要,上星频道黄金时段不得播出”,以更有针对性地加强和规范对涉案剧的审查和播出管理。同时明确2008年9月5日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发布的《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关于涉案剧播出时段范围的说明》(剧审字(2008)38号)废止。从所有退出到分类管理,电视播出黄金档的大门已经对公安题材影视剧,或者称“涉案剧”有选择地打开,显示中国公安题材影视剧(涉案剧)经历调控和反思得到了更为科学地认知、更大程度地接受、更为宽松地创作和管理语境。
二是纪实美学层面的反思。1994年《九一八大案纪实》关机,同年,《西部警察》开机,以这两部公安题材影剧作品为标志,紧扣警察影像的纪实美学完满形成并达到高点。中国警察影像的主创人员不仅在艺术创作中编导了一部又一部纪实性地反映公安工作的影视作品,而且开始从影视美学的高度思考和指导自己的艺术创作,把纪实视为真实,上升到美学的高度。《九一八大案纪实》导演陈胜利将电视剧的风格样式定位为“新闻纪实体”,追求“最大限度接近原态和最大限度地接近心灵”。®《西部警察》“展示的是西北中等城市中一支刑警队所发生的故事,它的主线属于一种生活常态的展示”,导演巴特尔表示:“我们的兴奋点是实实在在地表现剧中的人及他们的命运,尽可能地客观展现他们的生存环境、生存状态、生存意识。”“不要刻意表现苦难,也不必过分渲染欢乐,努力把镜头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客观展示。这样的真实是最深刻,也是最美的,这是本剧的美学观。”®四年以后,《九一八大案纪实》编剧武和平在畅谈公安题材影片时表达了纪实风格应该升华的思考:“《九一八大案纪实》之所以受欢迎,因为它是集报告文学、新闻纪录片、电视剧、电视专题片四合一的一种新的影视创作样式,它突破了旧有的模式,满足了快节奏下人们关心社会生活原生态的艺术审美需求。但有人以为生活实录就是纪实,很容易。其实拍纪实片是最难最难的,这里有很多学问和内在规律。以往这类题材编的多,观众看着假,有返朴归真的愿望。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返朴归真是要把真的做成真的、但不是原本复制,去克隆,这里有艺术加工。这就是这段时期公安题材影视片纪实片比较多的原因,它是一种观众的内心呼唤。目前我们还沿着这条路走,但需要逐步提高完善。我认为纪实风格应该升华,在艺术上提升,在理论上提高。”
2011年10月17日,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的孟建柱在京与电影《冰雪11天》、电视剧《营盘镇警事》的主创人员进行座谈时从真实的角度涉及到纪实美学:“公安文艺作品要打动人,首先要真实,不仅要有真实的故事,更要有真实的情感,真实是一种撼人心魄的力量。”
纪实美学的适度回归
《九一八大案纪实》播映20年后,34集电视剧《湄公河大案》同样在生活真实和艺术真实的美学把握上做了认真探索。
《湄公河大案》取材于举国关注的2011年10月5日发生的湄公河大案。面对湄公河水域两艘中国渔船13名中国船员全部遇害,以中国警方为首的联合专案组跨国缉毒,英勇无畏,克服险阻,最终抓获凶残狡诈的毒贩首领,将其引渡归案。电视剧主创人员以湄公河案件的侦破为创作基础,精心创作,在惊险曲折的影像叙述中生动塑造了富有个性的中国缉毒民警英雄形象,展现他们不畏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敢于担当,捍卫国家尊严和人民利益的英雄风采。艺术传达当下中国的大国力量、家国情怀和警察精神,充盈着“给中国人提气”的时代精神和国家诉求。
电视剧《湄公河大案》创作的关键在于把握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关联。主创人员在前期做了大量的采访和案头工作,得到了最鲜活的一手资料,把案件中很多可歌可泣的故事向观众表现出来。在创作中进行大胆虚构,电视剧人物上用了真实职务,但对角色姓名进行了虚构。剧中主要场景都在云南拍摄,热带树林、服装、道具、化妆等都是按照艺术真实的美学要求来做。主要演员陈宝国、王千源、李修贤、张兆辉等人质朴自然的表演,甚至被人物原型称赞为“比真实的警察还真实”》在全剧的最后一集,剧中人物在机场与真正参与湄公河大案侦破的一级英雄和二级英雄握手告别,等等。34集电视剧《湄公河大案》始终贯穿着贴近真实的艺术匠心,不断地强化这部戏的细节真实和生活真实。其基本创作路径是根据真实事件,深入生活现场,经过采访、提炼、加工和虚构,使生活真实和艺术真实得到很好地结合,使真实的案件得到具有纪实意味的美学呈现。在真实案件基础上的虚实结合、大胆虚构,使其情节线索在故事原型的架构里拓展丰润。
如同当下体制对公安题材影视剧(涉案剧)纪实美学的管理出现回归常态的趋势,公安题材影视剧(涉案剧)创作的纪实美学也在回归常态。同样是以电视剧的形式再现重大刑事案件,2014年《湄公河大案》的纪实美学,从1994年《九一八大案纪实》新闻纪实体的极致纪实,回归到艺术创作常态化的虚实结合、艺术化地展现真实事件。电视剧《九一八大案纪实》,正如其片名冠以“纪实”那样,其纪实美学是尽可能地接近真实,复述真实;而《湄公河大案》是按照艺术性、思想性相观赏性的总体目标,在真实案情的框架里补充,或者叫杂糅了新的故事,使其更加丰满、更加生动、更加鲜亮,因而具有更多容量的观赏。这种补充或杂揉,在《湄公河大案》主创人员那里叫虚实结合,在评论《湄公河大案》的专家那里叫平衡。于是,一个新的思考就提出了:这种结合或平衡的度在哪里?特别是对于依据具有较大影响的真实案件所创作的电视剧,这应该是公安题材影视创作的现实命题。我们现在可以比较的是:正如两剧创作的风格不同,这两剧给观众的感受有同有异,相同的都是对侦破案件的关注,对破案民警的感动和敬佩,都是观赏高品位电视剧的审美体验。不尽相同的是,《九一八大案纪实》的观剧感受主要是对破案真实的震撼,那些在新闻媒体中被多次报道过的事件,通过纪实性电视剧叙事再次赋予其直观生动和细节真实的形象。《湄公河大案》的观剧感受既有对破案的关注,也有观赏情节剧的盎然兴味。如果说《九一八大案纪实》因为对大案的高度纪实致使电视剧新闻性的彰显,满足了观众对事件深度把握的期待视野,同时部分简略了艺术创作典型化;那么,《湄公河大案》则因为虚实结合丰润了故事叙述,赢得电视剧观赏性的丰满,同时部分削弱了侦破大案所特有的新闻感。可以作为参照的是央视紧接其后播出的电视剧《历史转折时期中的邓小平》,该剧宏大叙事,大事不虚,小事不拘,纪实加虚构的原则应该可以为公安题材,特别是以真实大案为素材的影视创作提供借鉴。以这样的尺度衡量:《九一八大案纪实》是大事不虚,小事也不虚;而《湄公河大案》是小事不拘,大事也不拘,都有再反思的必要。
从《九一八大案纪实》到《湄公河大案》,公安题材影视剧创作又经历了20年,公安题材影视剧的纪实美学也在蓬勃,《营盘镇警事》、《警察日记》、《刑警队长》等优秀纪实影视剧接踵而至。从《湄公河大案》回望《九一八大案纪实》,可以使我们更加深入感受这两部纪实风格电视剧的别样艺术创造,从《九一八大案纪实》观察《湄公河大案》,可以使我们更加清晰地看到中国公安题材影视,特别是以侦破重大案件为素材的电视剧创作的发展足迹。正如电视剧《湄公河大案》片尾曲所唱的:“是这条河,留下一路风波;是这条河,守护着爱与尊严……终于到了这一时刻,男儿必须生死,破晓时分,且看归来你我。”电视剧《湄公河大案》精彩地讲述了中国警察在湄公河的故事,而讲述中国警察故事的影视艺术之河还在不息流淌,公安题材影视剧的纪实美学也在讲述中方兴未艾。
作者简介:彭耀春(1954一),男,江苏南京人,汉族,江苏警官学院教授,南京,21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