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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释义研究

2015-12-12 12:1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孙子兵法》版本繁多,因此它就有相对纷杂的译本。本文针对《孙子兵法》古今各版本的译文,提出了五种导致译文差异的原因:一是一词多义,而只能取其一;二是一词多义几种意思都可取;三是整个句子的透明度不同,造成歧义;四,释义不就字论字,虽释义文字不同,但思想相同;五,翻译时马虎或没有仔细考证而导致的错误。在研究之后,笔者针对其句,对孙子的一些哲学以及军事思想进行了阐述,并对一些释句提出自己的新观点或赞同点。

关键词:《孙子兵法》;释义;一词多义;透明度
  《孙子兵法》是人类文化的经典,是东方谋略的宝库。从古到今,对《孙子兵法》的研究不乏专著,见仁见智。古本中究其大者不外四途:一是“十一家注”系统,二是“武经七书”系统,三是银雀山汉简,四是以《通典》、《御览》为代表的各种引文、佚文。当代更是层出不穷,有的如松如柏,似竹如兰,波波的影响就像层层的涟漪。也有枯枝叶瘦的,像湖岸边晃着的浮物。这些版本各有所长,对于传播《孙子兵法》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因此,人们在研究过程中,大都不是专主一书,而是在相互比较中择善而从。我读过较多版本的《孙子兵法》,几本对照下来,却感慨颇丰。笔者将针对《孙子兵法》的释义加以研究,对几个版本所出现的分歧加以分析。

    古汉语中,一词多义的现象随处可见。因此,对一个词的多种意思,把握的好,则释义深透见底,若相互混用,不仔细推敲,则会使原义扭曲。古文中常有的现象:一词多义,但在某个特定的条件下,两种意思按进去都好象说的通,或是原义,或是它的引申义,对于这种现象,我们则必须通过仔细的论证,了解作者的创作思想,这样才能还文章以本义。举例如下:
    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第一篇,始计篇)
    对这一句的翻译有两种,一是“将领听从我的决策,用他必然取胜,就留用他。将领不听从我的决策,用他必然失败,就不用他。”[1](P5)第二种解释是:“若能听从我的计谋,用兵打仗我一定胜利,我就留下。假如不听从我的计谋,用兵打仗就必败无疑,我就离去。”[2](P268)两种解释的差异在于“将”与“之”的理解不同。“将”确有两种解释,一认为是“将领”,二认为是作助动词使用,“将”就是“如果”的意思。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理论来自实践,经过实践检验了的正确的理论反过来又能指导实践,发挥出巨大的能动作用。在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时代,孙子能够提出如此杰出的认识论思想,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哲学思想,在人类认识论的发展史上无疑起到了里程碑的作用。
二、
  一词多义,在有的情况下,几种意义按进去,所表达的意思相同,因此有多种意义解释皆可的现象。它们可以是从正反或平行两方面来解释。举例如下:
  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是谓乱军引胜。(第三篇,谋攻篇)
    此句“乱军引胜”释义不同,有“自乱军心,导致敌人的胜利。”[1](P32)有“自乱军心,自去灭亡”[2](P302)之义。前者,“引”是导致,引致之义,后者则是失去之义的意思。而施之华则认为“‘引’有两种解释。其一,失却。‘乱军引胜’意义:搞乱军队,丢失胜利。其二,导致。意义为:扰乱自己的军队而导致敌人的胜利。这两种解释都讲的通因其表述虽不一,但内涵一致。”[3](P105)此外,在《曹操注集注》中还有一种解释是:引,夺也。[4](P121)笔者认为,最后一种解释不妥,既然句子前面已经说了三军,则后面的“乱军”的主语应是三军,再把“引”解释成“夺取”就说不通了。而第三种解释是对其它类似于前两者释义的总结、概括,指出它们是从正反两方面来加以论述的,但意义是完全相似的,因此,前面两者解释都算正确。
三、
  同一句话,几个版本的释文可以完全不同。这时不能简单的说谁对谁错。我们要在了解作者主要思想的条件下去看待两者,它们可能都是正确的。有的释句可能就是从句子本身出发,而有的从句子的主要思想出发,不就字译字,而是意译。它们都是正确的翻译。举例如:
  故迂其途,而诱之以利,后人发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计也 。(第七篇,军争篇)
  此句中“迂其途”,含义深刻,很值得推敲。对“故迂其途,而诱之以利”,释义一为:“选择迂远的进攻路线,而以小利引诱敌人”。[1](P92)释义二:“要使敌人的近宜之利变为迂远之患,并用小利引诱敌人”。[2](P351)释义三为:“用迂回绕道的佯动,并用小利引诱敌人”。[3](P221)第一种和第三种很相近,而第二种则更为具体化了。笔者认为,孙子“以迂为直”思想包含两层意思。第一,使敌“直”变“迂”。我方则可乘机“后人发,先人至”,争取到主动和有利的态势。其二,使我“直”变“迂”。我方本有进攻敌人的直捷的途径,但敌人在此途径上部署重兵,严加防范,这种态势仍然不是一种我方完全主动的态势。
  最后,笔者通过全文的阅读研究,对一些释文提出一些新的观点,希望能对《孙子兵法》研究有所帮助。
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第四篇,形篇)
    传世本皆如此,汉简本为“能为胜败正”[4]。“胜败”,在这里是偏义词,只有“胜”义,而无“败”义。以两个词义相反的字组成的新词,其中一个词素的原义消失,只起陪衬作用,这种语言现象在古今汉语中并不少见,如缓急、好歹、长短、生死等都属此类。这种词语的作用有二:一是补足音节:二是缓和语气,因其能修明政治,确保法度,所以就能掌握胜利的主动权。
参考文献:
[1]留修铁.孙子兵法与三国精髓.新疆人民出版社。2002.4
[2]公孙瑞成.孙武.三十六计.中国内蒙古出版社
[3]施芝华.孙子兵法新解.学术出版社.2000.10
[4]李零.《孙子》古本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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