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造词法和构词法是语言学中两个重要术语,要讲造词法首先要搞清楚二者的区别与联系。本文重点引用了孙常叙、任学良和葛本仪三位大家的造词法观点,并对他们的造词法体系进行了简单的评价。
关键词:造词;构词;造词法;构词法
造词、构词是语言学中两个重要术语。邢公畹先生是第一个同时提及“造词法”和“构词法”,但是他所说的“造词法”实际上是指古代的六书,而非汉语造词方法。在早期的汉语研究里,造词与构词只是用词上的区别,本质上并无很大不同。直到20世纪50年代,很多学者才开始对造词法和构词法进行区分。对于造词与构词的区别与联系,汉语词汇学界的看法不尽相同。所以我们要谈构词法,首先要明确地分清这两个重要概念。
一“造词”与“构词”的区别
最初提到二者关系的是孙常叙先生的《汉语词汇》,指出造词方法和造词结构的不同,“结构就是造词的素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来说的……造词方法是使用具体词素组织成词的方式和方法……造词的素材和方法可以决定词的结构,可是词的结构却不能完全反映造词方法。”虽然孙氏从理论上明确提出了造词方法跟造词结构的关系和区别,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对二者并没有做到详细的区分。
2、任学良的构词法体系
任学良的《汉语造词法》是专门以造词法为研究对象的,对构词法与造词法进行了严格的区分,认为造词法可以统率构词法,构词法却不能统率造词法。汉语词汇中所有的问题都是造词法的问题,并不是所有的词都有构词法的问题(如上面提到的象
声词)。造词法是纲,构词法是目。他把造词法体系分为五大类:词法学造词法、句法学造词法、修辞学造词法、语音学造词法、综合式造词法。因为文字学造词法现在很少用,所以任学良先生没把它列入造词法系列当中。对于综合式造词法也有些学者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不能有这种综合式造词法。
相对于孙氏单一的比拟造词,任先生首次提出了“修辞学造词法”,并进一步丰富了语音学造词法,但是他认为这两种造词法没有构词法问题。任氏的这五大类的区分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同时用不同的准则来一次分类,必然导致各类互相交叉叠合,分不出界限”[9]。因而就不可避免的出现尴尬的境地,如“狐疑”,是句法类造词法呢还是修辞类造词法?
3、葛本仪的造词法体系
任氏之后,研究汉语造词法的代表人物就是葛本仪先生了。她在《汉语词汇研究》系统了研究了汉语的构词法与造词法,提出了自己的造词法体系。与前人不同的是她的体系比较简明,没有太多层次。如:音义任意结合法、摹声法、音变法、说明法、比拟引申法、双音法和简缩法。其中,“音义任意结合法”弥补了任先生对某些单音节单纯词分析的不足。此外,葛先生还独抒己把“简缩法”列为造词法。
葛式造词法体系与前两位的造词法体系最大的不同之处她把结构问题放到了构词法当中自成体系。葛先生对造词法和构词法进行了严格的区分,并认为造词法和构词法二者并重,这是公允和科学的看法。但是葛式词法体系也有缺憾,总体感觉庞杂冗繁。比如,这八种造词法从语音角度说就有四种,何不精简为一大类?再比如该系中的“说明法”,概念较模糊,从事物的情状、性质、领属等十个小方面进行分析,灵活性不好掌握,主观意性大。
以上内容让我们看到,造词法体系在创立初期阶段还是不够完善的,如上述所说的孙常叙的造词法,但是作为造词法体系的首创已经相当不错了。所以我们不能苛求每个造词法体系的尽善尽美,而更要看重它在构词法体系中的历史性地位。
参考文献:
[1][4][6]孙常叙:汉语词汇,商务印书馆,2006年7月,P82、P77、P83。
[2][7][8]任学良:汉语造词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2月,P3、P4、P238。
[3]葛本仪:汉语词汇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年,P34-P48。
[5]卢英顺:现代汉语语汇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4月,P72。
[9]周荐:20世纪中国词汇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