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露丝.本尼迪克特的《菊与剑》是文化心理学派的重要之作,恬淡静美的“菊”是日本皇室家徽,凶狠决绝的“剑”是武士道文化的象征,用“菊”与“剑”来揭示日本人的矛盾性格,即日本文化的双重性。从中分析人类文化与心理或是人格的关系。
关键词:文化;心理;《菊与剑》;矛盾
目前,对于文化学的流派分类,大抵有这么几种:进化学派、传播学派、功能学派、文化心理学派、解释人类学等等。其中,对于文化心理学派比较感兴趣,它又被称为“民族心理学派”或“文化与人格学派”。其代表人物是露丝.本尼迪克特。1934年他的《文化模式》出版,标志着文化心理学派的出现,同时,他的《菊与剑》也同样是文化心理学派的重要之作,恬淡静美的“菊”是日本皇室家徽,凶狠决绝的“剑”是武士道文化的象征,用“菊”与“剑”来揭示日本人的矛盾性格……本书作为研究文化心理学派的作品是值得重视的。
一、对战争的看法
在《菊与剑》第二章战争中的日本人里,本尼迪克特书写了日本对战争原因的看法“在日本战胜的时候,日本的文人政治家、军事指挥部以及军人也一再强调这不是战备的竞争,而是我们对物质的信赖与他们对精神的信赖两者之间的对抗”,这并不是表明日本认为物质力量大于精神力量,恰恰相反,日本的军舰大炮只不过是不灭的“日本精神”的外在表现;就像剑是武士之勇的象征,军舰大炮充其量也只是外在的象征而已。这从他们的作战口号可以一目了然“以我训练有素之寡可敌彼之众,用我肉体之躯以克彼之钢铁。”可以看出狂热的日本军国主义精神,他们认为,精神即一切,而且永恒不朽。在作战过程中,日本人的内心很注重外在形象,认为全世界的人都在注意着他们,他们不能有任何自认为的丑态表现,否则会觉得很耻辱,这也体现在了他们对待天皇的态度,天皇即是一种权威,也是一种高尚的道德。由此,我们明白,最令日本人愤怒的事莫过于对天皇的侮蔑或直率的攻击。在此之中,日本人认为只有视死如归才是一种德行,安全顾虑毫不值得,这样导致在战争的过程中并不注重医疗救护队的建立,有时为了某种状况,而杀光所有的病患,或许那些伤员进行集体自杀,也决不投降,因为他们认为投降是一种耻辱,无法继续生存下去。从日本人对于战争的看法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这个民族的文化在他们的心理体现上是一种耻辱文化,一种精神文化。
二、日本的等级制度
日本的等级制度体现日本民族的国民性一直根深蒂固,虽然近代日本推行西化措施,但它仍然是个贵族社会,他们在使用的“敬语”时,还附加上适当的鞠躬和跪拜。在《菊与剑》这本书里,本尼迪克特用了“各守本位”这个词来诠释日本的等级制度,由此引申到他们对于外交的态度,在1940年日本与德、意所缔结的三国同盟盟书前言包含了下面这段话:“大日本帝国政府、德国政府以及意大利政府确信,唯有在世界各国各守本位的先决条件下,才能实现任何持久的和平……”这一再表明了他们对于等级制度的重视,而且同时他们的东亚共荣圈也体现了他们称霸世界的野心,认为日本是最强大的国家,必须得到所有国家的尊敬。这就不难知道为何日本要频频发动侵略战争,在日本人生活中最固定的不变之处,不平等一直是其社会生活的原理。对他们来说,依据等级制度所做的行为,就像呼吸一样自然。日本的等级制度文化,体现了日本人的狂热骄傲心理,增长了他们的侵略气焰,要想彻底的击败他们的作祟心理,必须先推倒他们根深蒂固的等级封建制度,不过,我想,这需要的不仅是几年,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努力。
三、对“恩”“义理”的观念
在我们中国人看来,恩即是恩惠,受到是别人给予的帮助,我们在心理上肯定是很真诚的感谢,并且心理负担没有那么沉重。但是在日本,对于“恩”则不是向我们这样理解的,他们对于“恩”是包含有债欠的意思,而所谓的“报恩”则是来偿还这些债欠,对于这种“恩”,人们必须尽一切所能,履行这项义务,时间也不能减轻这种债欠,它甚至还经年累月的有增无减,仿佛利息不断增加。因此,对于日本这种特殊的“恩”文化,日本人其实并不是十分乐于接受,因为他们并不喜欢随便承担“恩”的所带来的人情。因而,日本人在街道上碰到意外事件袖手旁观,并不是由于自发性的缺乏,而是由于大家认识到一件事实,即非官方的干预会使对方承受“恩”。由于日本人的负欠伦理信念,他们不可能把这些干预看做是“外来的”,日本人非常害怕卷入“恩”的牵葛之中,有点难堪,这种心理即体现了日本民族的负欠文化,不愿意欠着别人,同时更体现了他们的耻辱文化,因为他们认为在一些小事上受到的“恩”是一种耻辱。诸如在美国一些鸡毛蒜皮小事的敏感,在日本则是一种美德。但对于“天恩”则是至始至终的乐于接受,因此,在战争中,甚至是在战败中,最高的法则仍然是“忠”。
日本有一句谚语说:“义理最难承受。”就像偿报“义务”一样,一个人也必须偿报“义理”,但这是一组不相同的义务。“义理”有两种内容:一种是注重“义理”;一种是洗刷污名。前者包含是对于姻亲的义务;武士与主君及战友的关系。后者则是我想主要描述的,日本人固然称颂誓死效忠的德性,也同样赞扬雪耻复仇的骨气。对名分之“义理”,是维护自己名誉清白的义务。他们有这样一种观念,只要他的所作所为是在维护“义理”及洗刷污名,就不算是犯了侵害之罪,只是旧债的清算而已。这让我联想到了我国法律中的正当防卫,这必须是在侵害发生的进行中所能够做的防卫,而超过了这个时间即便是有再好的机会或是时机也不可对他人进行攻击,否则是犯了侵害之罪。日本则没有这种观念。“甚至在某些情况,我也可以原谅杀人犯。但是对嘲笑,绝无宽宥的余地。”名誉是日本人恒久不变的目标,博得他人的尊敬是不可或缺的条件。至于达到这个目标的手段,却只是可视环境而取舍的工具。
在《菊与剑》这部作品中仍有很多内容值得我们探讨,在此不一一赘述,按照本尼迪克特的观点,美国文化是以罪恶感为基调的文化,而日本文化是以耻辱感为基调的文化,他们的文化即反映了他们的文化。
参考文献:
[1]夏建中主编:《文化人类学理论学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版.
[2]《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版.
作者简介:马萍 (1988.10--),女 ,汉 ,江苏常州 , 江苏师范大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 ,硕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