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文学论文>美学论文

当下流行音乐翻唱的审美浅析

2015-11-17 10:0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当下,流行音乐的翻唱蔚然成风,对于这种大众审美现象的关注,不仅可以更加的了解大众日常审美的文化心理,透视人们内心历史变化的轨迹;同时,这种审美出现的价值与意义,也是大众文化走向何方的一种窥见。本文从流行音乐翻唱的改编、翻唱中的大众审美心理及其翻唱的意义三个方面,以美学作为出发点,对于流行音乐翻唱的审美现象给予关注,旨在探寻人们内心关乎美的痕迹。

关键词:流行音乐翻唱;改编;审美;意义

      流行音乐的翻唱已然成为当下一个流行、时尚的审美现象。一方面,它表现为众多的歌手对于大量的流行歌曲的重新翻唱。像华语歌坛传奇人物邓丽君的《月亮代表我的心》就被齐秦、方大同等数十人翻唱过;乐坛天后王菲就翻唱过《但愿人长久》《南海姑娘》、《天空》等耳熟能详的曲目;张惠妹的《解脱》翻唱了black sabbath黑色安息日的she's gone;在网络上受到追捧的筷子兄弟,他们创作的《老男孩》,也是日文歌曲《谢谢》的翻唱版••••••翻唱歌曲的数量之多,范围之广,都反映着当下这种审美现象的社会影响力。另一方面,流行音乐的重新翻唱也成为了各种晚会类节目不吃力又讨好的做法,类似于春节联欢晚会这样的大型节目,流行音乐的翻唱成为了最受观众喜欢的内容之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又推动了歌曲翻唱现象的审美接受。

      流行音乐翻唱的改编
      当下流行音乐的翻唱依靠改编来实现它的审美。流行音乐之所以被如此广泛的翻唱,就流行音乐本身来讲,是因为:它不仅是听觉的艺术,更是表演的艺术。一首流行歌曲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歌手对于它的理解而呈现出来的演绎。其中,流淌的情感才真正成为了流行音乐的灵魂。歌曲动人的旋律从表面看似乎是声音激起的感情。实际上,它是感情与感情碰撞而激起的波澜。歌者在演唱的过程中将自己对歌曲的理解化为感情流淌为音乐,当流入听者的心田时,听者又将其自己的感情灌注其中,从而产生了情感上的共鸣。所以不同的歌者,将不同的感情注入演绎的音乐时,便产生了不尽相同的效果。另一方面,流行音乐的欣赏超越了音乐本身所带来的审美功能,它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日常行为方式在音乐上的象征性符号,连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从流行音乐中可以感受到最新的生活方式和气息,和人们日常的生活息息相关。所谓“背靠大树好凉”,一方面,原来基本的词或曲调成为大众接受的可能;另一方面,歌曲的重新演绎则成了大众审美接受新的选择。所以说,流行音乐的翻唱并不是对原唱版本的“机械的复制”,而是具有了创新精神的“有意味的形式”。它是在音色、速度、力度等方面都进行改变处理,并对伴奏的配器也进行更换,让与原唱有着不同的艺术素养以及人生经历的歌者进行别样的演绎。
      流行音乐翻唱中的大众审美
      流行音乐作为艺术存在的一种表现方式,有着自身区别于其他艺术类别的审美特征。被翻唱的流行音乐除了这些自身的流动性、时间性等审美特征之外。还具有着时光以及存在方式赐予它的别样的审美。流行音乐作为一种文化的样式,亦如其他各种文化的形式,运用自己的方式在不断地来完成文化记忆的功能和任务。不难发现,承载社会群体的文化记忆成为了流行音乐翻唱最具价值的审美特征。流行音乐的翻唱之所以能够得到大众审美的接受,也说明了它确在反映绝大多数的受众群体共同需要记载的东西,共同需要表现的东西。而这些东西都和人们的灵魂有所碰触。
      布洛在《作为艺术的一个要素与美学原理的“心理距离”》一文中提出“心理距离说”,认为美感取决于主体心灵与客观对象之间的距离。经过时间的冲刷,我们渐渐在淡去关于过去和记忆。这种熟悉感对于逝去的情绪的重温,使得大众对它的接受更加容易、更加乐意。另一方面,这些被翻唱的歌曲被不同的歌者重新演绎时,在这其中,又注入了新的编曲、新的器乐、以及新的情绪,从而对于我们所熟悉的流行音乐进行了“陌生化”的审美处理。这些流行歌曲经过翻唱,使其以一种新的形态呈现给听众,而使我们有了耳目一新的感觉。所谓同一首歌有不同的唱法;相同的音乐有多种演绎;相同的心情却有多种听觉,聆听相同之间的异同,分享不同中的相似,都成为了翻唱的审美特征。
      在消费文化的时代背景下,当流行音乐成为了利益制造者的商品时,它就需要更加敏锐的发现大众消费的取向。这就要求及时的透析到大众审美心理的变化。从而不断的去大肆的包装、渲染、炒作,让它以更醒目的方式出现在了了大众日常审美的视野之内,从而去左右或影响大众的审美,以此来获取商业利益。事实上,这种炒作也成就了流行音乐翻唱的社会审美现象。而流行音乐的重新翻唱本身带有的怀旧光环,使得它们迎合了大众的审美趣味,从而获得了商业的利益和大众的选择
      流行音乐翻唱的意义
      海德格尔认为:历史意味着一种贯穿“过去”“现在”与“将来”的事件联系和作用联系。因此,流行音乐存在于时间之流,对它的再现,是对时代历史的纪念,翻唱也通过艺术的方式,对于时代历史进行了一种别样的展现。这种纪念,具有着积极的意义。亦如所有的艺术,流行音乐也需要传承,而被翻唱的流行音乐又往往是其中的优秀作品。那么,流行音乐的翻唱作为一种纪念也就承担起了流行音乐被传承的历史使命。在流行音乐发展,这个大浪淘金的过程中,唯有真正优秀的作品,才会被传承下去。从声乐作品本身来讲,旋律与歌词的完美结合本身就散发着永恒的光辉,具有了成为经久不衰的经典之作的可能。同时,在被翻唱的流行音乐中也频繁出现这唢呐、萧、二胡、马头琴等传统的民族器乐,这就使得翻唱歌曲的传承,有了流行音乐传承和传统民族器乐传承的双重的意义。另外,流行音乐的翻唱作为消费文化时代背景下,大众文化的一种形式,对于这种文化现象给予关注,也是对大众文化走向何方的一种窥见。我想,对于之后的声乐作品创作所给予的宝贵借鉴,才是流行音乐翻唱最具价值的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1]宗白华,《美学散步》[M],安徽教育出版社,2000年。
      [2]尹五立、方倩,《简论流行音乐的翻唱现象》[J],《大家》,2012年第2期。
      [3]齐从容,《“老歌新唱”引发的思考》[J],《音乐世界》,1992年第7期。
      [4]王云峰,《老歌新唱的启示》[J],《声屏世界》2006年第5期。
      作者简介:王婷婷(1986--),女,甘肃临洮人, 暨南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审美文化。


 

相关文章
学术参考网 · 手机版
https://m.lw881.com/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