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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方式分析

2015-08-17 12:0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573(2012)04-0016-03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物质形态产品的保护方式。在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断遭遇现代化经济发展大潮冲击的背景下,本文拟以河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刘伶醉酿酒工艺为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问题进行分析。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通过口传心授等传统方式世代相传的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活态的文化基因,被誉为“人类精神的家园”。但是自20世纪后期以来,由于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生活现代化大潮的强烈冲击,人类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所创造的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遭遇着日益严重的危机。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内涵和意义,有助于提高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程度,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参与基础上;通过对生产与保护关系的研究,可以实现以保护为目的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进行保护的双重目标,既能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又能挖掘其现代经济价值;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与保护相结合的途径,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产业链,使公众领略传统文化的伟大,陶冶情操;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研究,总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的一般性规律和基本特点,使其具有普遍价值,推广到全国,起到尊重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文明的作用。
  二、刘伶醉酿酒工艺概述
  “刘伶醉”系刘伶醉酿酒股份有限公司酿制的特曲名酒,以刘伶饮后“一醉三年”而得名。刘伶,字伯伦,魏晋时期沛国人,晋朝“竹林七贤”之一,号称中国历史品酒第一人。刘伶到河北徐水访友张华,张华以当地佳酿款待,刘伶饮后倍加赞赏,“借杯中之醇醪,浇胸中之块垒”,著诗曰,“捧瓮承槽,衔怀漱醪”,“无思无虑,其乐陶陶。兀然而醉,豁然而醒。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睹太行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
  虽然刘伶醉得名于魏晋时期,其酿酒技艺实际始于东汉时期,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刘伶醉烧锅古窖池已连续使用近千年而未间断,是中国最早的蒸馏白酒发源地之一,经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已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名录预备单》。
  刘伶醉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刘伶醉酒,采用传统老五甑工艺,精选高粱、大麦、小麦、大米、小米、糯米、玉米、豌豆、绿豆九种粮食,经泥池老窖、固态发酵、缓火蒸馏、量质摘酒、分级贮存、精心调制而成。所谓老五甑生产工艺,是续米查配料的典型操作方法。该法以班组为单位,每个班组将所投入的糁、辅料按比例分成三份,再与酒醅配料,配料方式是窖池酒醅自上而下,先起面糟(蒸酒后作为扔糟)再起回米查、三米查、大米查、二米查,分别蒸酒后自窖池底部依次入大米查、二米查、三米查、回米查,然后封窖,整个操作过程使用五甑蒸馏,因此称为老五甑操作法。古老的传统技艺千年流芳,刘伶醉酒也因此而得以集天地灵气、采九谷精华,成为中国九粮酿酒第一家,并先后荣获“首批中国食品文化遗产”“首批中华老字号”和“中国驰名商标”等荣誉。
  三、刘伶醉酿酒工艺生产性保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市场需求的变化使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面临断裂的危险,亟需进行深入的研究与保护、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意在寻求更为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和利用途径,挽救古老的传统文化,并使之与现代需求相结合,开创文化遗产开发利用的新思路。这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以及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当地经济,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有着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起着传承民族文化血脉的重要作用,而且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较多关注文化的非物质层面,而往往忽略了从发展经济的角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做出合理规划。我们认为,不应仅仅从保护层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而应该将利用、开发有机结合,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可持续开发。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正是这样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发展经济有机结合,在经济开发中赋予非物质文化遗产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的同时,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持原有的生机和活力,使之拥有赖以生存的土壤,以确保其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方式主要适用于传统技艺、传统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这些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古代劳动人民在几千年的生产实践过程中产生的,其文化内涵和技艺价值主要体现在生产工艺环节。这些古老的生产工艺只有在生产实践过程中才能创造出基于传统技艺的物态化产品;而广大民众则通过拥有和消费这些物态化产品来分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刘伶醉酿酒工艺正是这样一种传统技艺。
  四、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刘伶醉酿酒工艺在生产性保护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生产性保护不同于传统的生产过程
  对于传统技艺、传统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其保护和传承必须与生产相结合。不与生产相结合的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保护和传承是没有意义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生产性保护的目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生产仅是为实现保护目的而采取的一种手段和工具,“生产”的最终目的是“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东阿阿胶”技艺传承人秦玉峰曾指出,“生产性保护不等于简单的产业化,而是在保证非遗核心技艺的前提下,给非遗注入新的活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过程不能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的前提是尊重,生产必须服从保护传承的需要。生产性保护的目的是在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发展规律的前提下 ,通过生产、流通、销售等方式,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现代社会的互动与融合。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单位的展示设施和传习基地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单位与一般生产企业的最大区别在于,它必须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设施和传习基地,自觉传承保护其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特点,展示设施和传习基地的建立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对于技艺相对复杂、保护性生产具有一定规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单位,可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展示室和传习所;对于技艺相对简单、保护性生产规模较小的项目和单位,可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设施和传习基地的建设;对于不具有营利能力的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纳入当地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由社区资助其建立传习所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
  (三)注意充分发挥政府的行政支持作用
  作为公共权利的代表者和行使者,政府有义务、有职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管理和支持。政府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为代表性传承人组织生产、授徒传艺、展示交流等活动创造条件,提供引导。具体方式可以包括:为代表性传承人提供技艺展示、产品销售的渠道和平台;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遗产日”活动,宣传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民俗节庆活动,支持和帮助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产品宣传;鼓励相关学会、协会制定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标准和规范,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生产合规有序运行。
  (四)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人才队伍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它主要依附于人而存在。传承人才赋予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持久鲜活的生命力。离开了传承人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存在和发展都将是短命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键之一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即传承人,核心是传承人保护和传承人才队伍建设。要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人才队伍建设,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提供高质量的人力资源。对于部分生存条件不佳、甚至经济困难的传承人,政府部门要给予保障性资助;针对部分传承人文化素养不高的问题,可由当地政府引导,对现有传承人进行系统性的教育和培训;对于部分因营利性差导致后继乏人的濒危型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设立专门的保障基金,由社区协助,培养传承人才,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有人,青春永驻。
  参考文献: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R].200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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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辛儒.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济价值的开发和利用——以河北省为例[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9,(6).
  [6]辛儒,王颜林,金剑.继续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产业化——以河北省为例[J].河北大学学报,2009,(6).
  [7]金剑,王贺敏,王建祥.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核算的相关理论问题探讨[J].河北企业,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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