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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婚丧嫁娶看儒学对土家伦理道德的渗透

2015-03-20 16:1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要:尽管儒学思想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土家文化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但是仍然在缓缓渗透着。儒学思想影响着土家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特别的土家族的婚丧嫁娶。

  关键词:婚丧嫁娶;伦理道德;土家文化

  在湘、鄂、黔、渝交界的一块土地上,逶迤的崇山峻岭之间,世世代代生活着一个智慧、勇敢、朴实的民族,他们就是土家族。这些辛勤的男男女女往返于潺潺的山涧溪谷与玲珑秀丽的吊角楼之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经受了一定的时代洗礼,创造了堪为瑰丽的民族文化。这些深厚的人文意蕴与武陵山区绝妙的自然风光浑然一体,就如同陶翁笔下那令人神往的桃花源,散发着不可抗拒的的独特魅力。千百年来,他们曾像深谷幽兰一样自开自败,不为外人知。

  然而,当历史的河流在交汇处掀起重重波浪的时候,这个古老封闭的民族毫无疑问地接受了扑面而来的新空气。民族的融合使新的思想融入到它的四肢百骸,并不露痕迹地合为一体。作为中国传统思想之首的儒家思想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融入到土家文化的河流之中。

  自从秦王朝席卷天下,四海归一之后,这块土地便被纳入到统一的封建王朝的政治版图之中。而当秦亡汉立之后,作为汉代文化核心的儒学就开始传入到封闭的土家山区。尽管儒学思想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土家文化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但是仍然在缓缓渗透着。从清王朝推行改土归流后,儒学便以其巨大的文化势能全面影响土家地区.而传播的途径首推学校教育。

  土家族地区在秦汉以后逐渐有了学校教育,特别是西汉确立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汉族统治者不断以儒学影响土家族地区。土家族的学校教育从东汉开始,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其教学内容基本上以儒学为主。封建时代,土家族教育的基本思想有两方面:科举取士,立德立言,培养统治人才;道德教化,奴役人民,维护封建统治。儒学在土家族地区广泛传播深刻地影响到土家族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家族教育的基本思想对当代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当代土家族大都以学校输送多少人才走出山门为主要目标,长期应试教育,实际上是受到传统科举取士的影响;长期儒家道德教化的灌输,加上小农经济伴随的农耕文化的影响,也会使土家族人民形成一些如自给自足、重农抑商等落后的心理积淀。

  儒学是中国漫长封建社会的官方意识形态,它所形成的“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为核心的伦理道德观是儒学的核心,也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核心范畴。“仁”即如何处理和调适人际关系,而“礼”是“仁”的具体表现。清改土归流之后,土家族地区的一些封建官僚纷纷以儒学伦理规范建章立制来规范土家人的言行和思想。曾经一位土家地区的知府下文告示:“人秉五常,一举一动皆有规矩”。经过较长时间的耳濡目染及地方官员的主导,土家人的婚丧嫁娶等礼仪等被深深打上了儒学伦理道德的烙印。

  土家族的婚姻在“改土归流”之前是比较自由的。未婚男女只要相亲相爱,经过土司作证即可成亲。不受任何礼仪限制,也不要男女任何钱财,婚礼程序也很朴实。有载道:“至于婚丧,亦俭约不奢”。那时侯,土家青年男女的交往是比较自由的,甚至可以通过“女儿会”以歌传情、私定终身。“土司地处万山中,凡耕作出入,男女同行,无拘亲疏,道路相遇,以歌为媒,虽亲夫当前,无所畏避。”但改土归流之后,土家地区受儒学礼教的影响,不仅限制男女交往,同时以包办婚姻代替了土家旧俗。有记载“男子十岁以上,不许擅入中门。女子十岁以上,不许擅出中门,载在典礼,所以严内外之别也。”又令“凡一切不经之言,对女无轻出诸口,女子说不应该之话,即戒息之,毋令与男子同坐,以礼约其身,久久习惯,自尔端庄矣。”可见当时礼教已经比较森严。

  而古朴纯真的婚姻习俗、礼仪方式受到冲击和影响,自由婚姻也受到封建礼教的桎梏,染上“周公六礼”的痕迹,男婚女嫁需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求“门当户对”。“篾门对篾门,板门对板门”在官宦,土司、士绅人家便成了不可逾越的清规戒律。“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下无媒不成亲”,似乎成为勿庸置疑的信条。所以即使是平民百姓中的自由恋爱联姻,表面上的“媒妁之言”也是少不了的。官府曾下令:“男女人道之始,不娶同姓……然后请凭媒约,两家通知明白,依礼聘家……此定礼也”。“至于选婿,祖父母、父母主持之,不必问女子之愿否。或女子无耻,口称不愿,不妨依法决罚。一与聘定,终身莫改”。总之“婚姻为人之首”,土家人对于“事宗庙,继后世”的婚姻大事,十分慎重,相当认真。其基本礼仪深深表现出儒家文化“礼”的传统,儒家以婚嫁作为“礼之本”,从议婚到完婚过程中必须遵循“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程序不能混淆,也不能减免。土家族的婚嫁程序基本上遵循了儒家的礼仪制度。但是,经过长期积淀的一个民族的习俗,仍然顽强地展示出自己独有的特征。土家族青年男女,始终把自由相爱而结合,建立美满幸福家庭的婚姻,作为他们追求的理想境界,土家族大量的情歌,都洋溢着对这种自由婚姻执着追求的精神,迸发出强烈的呼声。有歌为证:“十八姑娘三岁郎,天天洗脚抱上床。要是不怕公婆骂,一脚把你蹬下床。”“十七八岁正当春,妻大夫小配不成,媒婆起了害人心,喊声地来喊声天”这些歌曲都表达了他们的反抗意识,倾诉了他们渴望自由的心声。

  儒家一贯重视丧礼、葬礼。特别是父母的丧事,被看作是至关重要的大事。“以丧礼哀死亡”形成了一套严格、完整的礼制。土家人的丧事虽然没有那么繁复,但也有许多讲究,其基本内容仍是儒家礼制。改土归流之前,土家地区有火葬习俗,丧葬仪式由老土司主持,且极为简朴。改土归流后,火葬习俗被废止,普遍推行土葬,同时严格限制土司职权,办丧事由道士取代土司。

  湘西土家族的丧葬,对老人和长辈比较讲究,青年人则随便些。人死后,由死者的长子或长女(无儿无女者派其他晚辈),到水井取一茶罐或一竹筒新鲜水,烧热后给死者洗澡,然后穿上寿衣和大红寿鞋,腰上要捆一支白纱(按死者享年,一岁一根),用门板放在火炕的房中,脸上盖张白纸,胸口压一个鼎罐盖,脚边点上清油灯。这时,把死者病中睡过的床铺草在屋外十字路口烧掉。死者病中睡过的被盖,穿过的衣服都要洗晒。将棺材放在堂屋正中,从七至九户邻居家中取来火坑灰撒在棺材内,铺上皮纸,就入殓,待亲人看过后再密封。死者的孝男孝女, 孝子孝孙,都要戴孝,近亲属要戴白麻布者白布头巾,要穿不钉扣子,以布条相结的白长衫,叫孝衣。孝帕要连续戴满三年。死者的亲生儿子在死者安葬后三个月内不剃头发,以表哀思。在“改土归流”前,由土司举行葬礼。这些无疑都渗透着儒家最重要的“孝”的观念。“改土归流”后改为道士开路和举行葬礼。死者一般要停柩三至七天才上山,在堂屋中设灵堂。这几天内选择一吉日为“火葬日”举行葬礼,给死者杀猪宰牛作祭奠。白天要道士或土老司“解结”和“超度亡魂”。出丧时,邻寨青壮年男子,自愿抬灵柩上山。开吊期间,每晚所唱的孝歌歌词内容大部分为死者的生平待人处事,唱词多取自儒学历史故事。如《徐母骂曹》《岳母刺字》《孟母三迁》《孟仲哭竹》《王祥卧冰》等。整个唱词突出了忠信仁义的主题。不仅赞扬亡者,而且也是用儒教忠孝考节义观念教育诱导生者。

  除了婚丧嫁娶之外,在其他的各个方面,例如人际交往中,儒学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须遵循的天条。而且,随着儒学对土家地区的全面侵染,土家族社会中,忠孝、行善、正义、勇敢、勤劳、助人为乐等都贯穿于青少年教育的始终,并逐渐成为传统沉淀于土家族心理意识之中,成为浓厚的家风、寨风和社会风气。

  当然,在众多方面中,以伦理为核心的儒学对土家伦理道德的影响是最为主要的。事物往往是两面性的,在儒家文化对土家文化产生积极的、进步影响的时候,毫无疑问地也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土家人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认真理清传统伦理道德资源,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土家文化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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