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伦理是不同的,商业道德教育与企业伦理学教学是不同的。伦理是社会外在的标准,是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道德是个人内在的标准,是一个与利己动机拔河的对立面价值。在商业活动中如果缺失对个人道德的制衡作用,利己动机就可能变成不择手段的自私贪婪。但是商业教育却没有把学生人格的继续发展当做教育的目的,目前的事实是MBA课程重视知识与技能的传授,个人的价值观、道德与信仰在MBA课程里是没有地位的。即使企业伦理学的内容也脱离了个人层次的道德,只研究公司层次应该有什么样的社会责任。
一、道德与伦理的不同
道德指的是一个人心中最高的是非善恶标准,将这个标准应用在商业工作生涯上,就是一个人的商业道德。伦理是一个社会公认的恰当的关系与行为的标准,将这个标准应用在商业活动中,就是企业伦理。也就是说,企业伦理是个人或公司在商业活动中与其他个人或团体互动时应有的行为规范和关系模式。伦理作为一个标准,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期望,是人与社会期望的互动,其本质是社会性的;对个人来说,伦理是外在的。道德则是个人的、内在的,是一个用来决定要不要遵循社会伦理的个人标准,反映的是人对自己的期望,是一个人与“人之所以是人”的最高标准和最低要求的互动。说一个人“简直不是人”是一句极其严重的道德批评,夸奖一个人“这才叫做活得像个人”是道德上很高的推崇。因此,道德的本质是个人内心的,是人类尊严的高度。
对中国人来说,道德就是得道,得到了宇宙运行的道,宇宙运行的规律性,与大自然的规律和谐。这规律的源头在中国人就是“天”,在西方基督教就是上帝。上帝的规律写出来就是圣经,中国人“天”的规律则保留在“公道”、“道德”里。对中国人来说,道德的“道”是“公道自在人心”的公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大道,也是孔子所说的“朝闻道夕死可矣”的道。西方伦理学用真善美来归纳道德,中国人则用“善”来统筹理解道德,就是善恶的善,是“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的善。至善(至真、至美)的极致境界在现实生活中是达不到的,是一个理想,也是一种动力,有吸引力和约束力两方面的作用。吸引力将人拉向一个善的方向,约束力阻止人滑向善的反方向。这一个使人趋善避恶的动力、理想标准,就是道德。在本文中又称这个向善的动力为“对立面的价值”,对立于人性中的利己动机。
利己动机和对立面价值互相作用所产生的价值体系,可以指导一个人的人生方向,就是一个人的人生观。换言之,一个人的人生观是动态的,不断受到外在环境变迁、个人生理与心理变化的影响,不断透过内心两个价值动力的交互作用,调整出一个新的平衡点来适应。本文把唯利是图、自私拜金的人生观视为不健康的人生观,也就是利己动机不受约束的人生观,其极端就是不择手段的自私贪婪,即使伤害别人也在所不惜,本文称之为人性中恶的倾向。相反方向的极端,是不惜牺牲自己地尊重他人、为他人创造价值,是完全的利他,本文称这个方向为人性中善的倾向。利己动机是好的,是个人发展的动力,但是没有这个价值的对立面的约束和反方向拉力,利己动机就可能变成不择手段的自私贪婪。没有这个价值的对立面,企业伦理难以维持。
对立面价值的拉力和约束力对一个人之所以有作用,是因为有奖惩的力量,也就是说一个人愿意朝着对立面的价值去做,为的是得到奖励,或者是避免惩罚,归根究底还是利己动机的作用,因此我们不能刻意敌视利己动机,反而要很好地认识它,运用它。将它导入正途的办法就是建立对立面价值。中国人活着的时候爱面子,去世的时候爱名誉;基督徒担心末日的上帝审判,中国人则担心道德审判、历史审判,要流芳百世,不要遗臭万年。总而言之,人一定要怕个什么,要追求个什么,什么都不怕的人是最可怕的。对立面价值是精神生活的最高需要,是信仰的课题,是一个人决定如何过一生、要做怎样的一个人,是最重要的需要。对立面价值的来源可以是政治信仰、宗教信仰、或是文化哲学理念的信仰。它们都是一个人内心深处最核心的动力,有人称之为灵魂,本论文用一个名词统一概括就是“对立面价值”。商业道德教育就是要协助学生在众多的价值观念资源中作出选择,建立自己的人生观,并不断发展成长。
对立面价值在现实生活中有三个层次的体现,就是法律、伦理和道德。法律是伦理的底线,有惩罚能力,无奖励能力,只能外在地约束,不能在人心中约束,更谈不上吸引人,但确实有立竿见影的吓阻作用,因此法制的社会是必要的。伦理的要求比法律高些,但伦理通常要倚赖法律来执行约束力,也可以借助舆论媒体来监督和要求,以弥补法律的不足。但是伦理的吸引力不如道德,因为伦理讲究的是公义、公平和对错,它诉诸理性,要求人与人之间的对等。但是道德要求不止是对等,不只是应该,而是要求更好、最好。道德讲究一生做人的评价。道德的力量是巨大的,既能形成远见(vision),又能激发热忱(passion),还能促成使命感(mission):道德诉诸理性之外,还有情感的吸引力,又能积极调动意志。可惜商学院教法律,也教伦理,就是不教这影响力至大的个人道德!
二、商业道德教育与企业伦理学的不同
在知识爆炸时代来临之前的时期,培养学生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是教育的首要目的,甚至可以说德育就是教育的唯一目的;不但以学生的道德人品为目的,以道德的道理为内容,而且还是个别教育[1](P178)。但是,随着知识量的增加,造成教学内容剧增和教师专长细分,再加上教育的普及、学生人数剧增,一个教师必须面对许多位学生,讲求效率的班级(由小班制发展成大班制)授课成为普遍模式,学校德育的内容变成以维持学校生活秩序为主要内容,而不再是个别学生品德的提升。德育从教育的最终目的地位被降到与“智育”、“体育”、“美育”平等,变成教育的众多目的之一[1](P31~35),甚至于德育不再是教育的目的,而只是众多科目之一、众多教育内容之一,而且是位居末尾。在这种情形下,道德教育即使仍然进行着,也落入知性德育的陷阱,将道德教育变成了关于道德知识的专门化教育,其特征是“德育课程化、课程知识化、教学灌输化”[2]。专设的道德课是以理性与知识为基础的直接道德教学,是一种以教师的讲授为主要教学手段的智育。这样以来,学生增加了关于道德的知识,但是对于改变道德不但效果不显著,甚至有反效果。然而教育界目前还没有发现道德课的替代方案[1](P178~194)。美国高校的“企业伦理学”课就是在这种大趋势下在商学院进行教学的版本,是商学院开设的道德课。
“企业伦理学”是MBA课程里常见的一门课的名称,通常也是这门课所采用的教科书书名,也指与该科目相关的学术研究。企业伦理学,或称为管理伦理学、商业伦理学的定义是“研究企业在一切经营活动中的道德现象与管理准则的科学”,研究“管理过程中的道德现象、道德评价体系、道德标准的规律”[3]。简单地说,企业伦理学是研究商业道德的一门学问,专事研究商业活动的对与错的问题,其本质是倾向关于学术的(知识性的、技能性的、关于做事的)、社会的、简单化的,主要探讨企业与个人、与社会、与政府和其他企业间的“对的”关系是什么。
商业道德教育则是为了改善商业道德而进行的教育活动(目前主要透过企业伦理学这门课进行),要促使人们在商业活动中做一个对的人,选择做对的事,其本质是倾向生命性的(就是人生观:关于如何做人,做怎样的一个人)、个人的、实务的、复杂的。换句话说,从教育的角度来看,企业伦理学的教导是手段,商业道德的改进才是目的。虽然企业伦理学的研究能够为商业道德教育提供内容,但是讲授的方法未必是商业道德教育有效果的方法。伦理学研究的是内容,教育学研究的是方法。因此,笔者主要关怀的不是企业伦理是什么的问题(whatisbusinessethics),而是关注企业伦理如何教的问题(howtoteach)。美国最畅销的企业伦理学教科书之一,毕畅与波义(TomL.Beauchamp,NormanE.Bowie)所著的“伦理学理论与商业(EthicalTheoryandBusiness)”一书,开宗明义就讲明“伦理学或称为道德哲学(ethicaltheoryormoralphilosophy)”是反思对错的本质与理由,讨论为什么对,为什么错的理论,要把对错的道理讲清楚,是一种学问[4]。
企业伦理学的社会性(相对于个人性),可以从其研究对象看得出,其研究最多的是公司企业的商业行为(而不是微观的个人问题)[5]。由于现代商业活动很大一部分是透过大公司和大政府的互动进行的,而公司是一种法人组织,制定相关财经政策的政府也是一种法人组织,学者们认为法人的道德问题是一个崭新的挑战。因此法人组织成为企业伦理学这门新学问的研究中心,个人在其间只是次要的,这与传统德育侧重于个人很不一致[5]。企业伦理学的学术性(相对于生命性),可以从其内容看出来,宏观深度理论的建设很有必要,但是对于企业界的领袖人物而言,实用性有限。即使要应用,其前提是学生必须先懂得,甚至必须先精通伦理学的基本原理法则,要求商业管理人员再学习一套不熟悉的哲学标准是不实际的。如此高层次的内容,比较适合学术界与政策制定者,但是与身处商业界的个人,尤其是中下层次初级阶管理人才的MBA学生日常工作是不接轨的。企业伦理学的丰富知识与其注重分析的特点,使得其课程设计免不了要介绍与使用这些知识,造成了知识性德育、理性德育的教学倾向。
学术研究将“伦理(ethics)”一词的分成三个性质来分析:(1)描述性伦理(descriptiveethics),指的是人类学或心理学的角度,对人类社会商业活动进行实然状况(事实是什么)的描写,是不涉及价值判断的。比如说,过节时礼尚往来的送礼物是商业界普遍的现象。又比如说,大盘供应商一般都放账给零售商店,90天后才收钱。这样的用法,是企业伦理学学术研究的起点,先描述商业活动的现况,无所谓对不对,没有好坏之分。(2)规范性伦理(normativeethics),也称为处方性伦理(prescriptiveethics),指的是理想的商业关系该是什么的应然状况(oughttobe),是一套评估对错的价值标准。比如说,行贿受贿是不对的。又比如说,赖账逾期不还是不对的。决定对还是不对的标准就叫作规范性企业伦理。(3)元伦理(metaethics)或称为分析性伦理(analyticalethics),指的是研究伦理的哲学、方法与方法论,讨论的是为什么用某一套价值评估标准。比如说,为什么行贿、赖账是不好的,好与不好是如何决定的[5](P20~21)?因此,企业伦理学的授课,应用描述伦理学就很注重训练对道德问题(moralissues)的敏感度;应用规范伦理学就重视认识道德原则(moralprinciple)是什么,以及道德原则的运用。应用分析伦理学就重视道德分析(moralreasoning)。这些就是产生知识性德育、理性德育的原因。
“商业道德教育(BusinessMoralEducation)”则是一种以改进道德为目的的教育,“企业伦理学”则是一门关于道德的学问,这两个名词属于不同层次:道德是教育的目的层次,伦理学只是教学的内容层次可能的选择之一。本文所质疑的不是企业伦理学的学术价值,而是不赞成用传授学术性知识的形式作为德育的主要的基至是唯一的手段。
参考文献:
[1]黄向阳.德育原理[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2]高德胜.知性德育及其超越:现代德育困境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21~23.
[3]苏勇.现代管理伦理学:理论与企业的实践[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3:49.
[4]Beauchamp,TomL.andNormanE.Bowie,ed.EthicalTheoryandBusiness,6thed.UpperSaddleRiver,NewJersey:PrenticeHall,Inc.,2001.
[5]DeGeroge,RichardT.BusinessEthics[M]4thed.EnglewoodCliffs,NewJersey:PrenticeHall,1995.
〔责任编辑:张家恩〕
来源:教育探索 2007年1期
作者:苏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