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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运动对伦理学的影响

2016-05-28 11:5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五四运动无论从文化、政治、或社会观点而言,都是民国史上之重大史事和‘世变’。”在中国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五四运动的意义不只是表现在政治和社会结构层面上,而且对中国现代学术的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伦理学研究的角度来说,中国现代意义上的伦理学研究是迈入20世纪之后才开始的,在百年发展,历程中,五四运动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这一波澜壮阔的运动不仅促进了中国学者对西方伦理传统和思潮的了解和学习,更为重要的是,它大大推进了伦理学研究专业化和现代化的步伐。

  

  中国传统典籍中,伦理道德是非常核心的问题,从西周时期起,就引起思想家、政治家乃至普通社会成员的广泛重视,这一传统一直持续了几千年。但是,众所周知,从学科意义上来说,伦理学产生于西方,而中国古代的学术研究中则没有明确的学科划分,典籍是按照四库分类法来分类,学者们对伦理道德问题的阐述都是同心理问题、政治问题、宗教问题、经济问题、社会问题等融合在一起。由于中国古代学术研究的这一特点,“虽然《礼记》中就出现过‘伦理’这一概念,但长期以来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却未能建立起专属于伦理学的术语和范畴”。近代以前,中国一直没有独立的伦理学学科,也没有专门的伦理学著述。

  

  专门的伦理学研究在中国最初是“伴随世纪之初新式学堂的兴建和对教科书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在满足现代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的需要这一目的的驱动下,中国传统的兼容并包式的学术研究模式不再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在借鉴西方而建立起来的教育体制和学科设置中,引进西方的学科分类体系和研究模式便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中国专业的伦理学教学和研究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诞生的。据有的学者统计,从1901年到1911年,由中国人翻译的国外伦理学著作有20多部,其中约80%在国外原本就是教科书,而其他不是教科书的著作,也都不同程度地在各级学堂中被作为教学参考书来使用。而同一时期由国内学者所撰写的伦理学教科书或者著作,其目的,也基本上都是“以供学校教授之用”("胃1》。专门的伦理学科目在各级学堂中设置,以及伦理学译作和著作的编纂,直接推动了中国现代伦理学研究的兴起。随着教学活动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中国学者在借鉴西方研究的基础上,自觉地接受并开始传授专属于伦理学的术语、范畴、理论和研究方法,并有意识地着手探索和建立同中国的文化传统和现实国情相一致的专门的伦理学知识体系。

  

  学院化是伦理学研究走向专业化的重要一步,它不但使研究的问题更加明确、具体,专业资料和研究人员更加集中,而且造就了一批专业化的研究人才,从而使得对伦理道德问题的探讨、阐述不再是训诫式或者空谈式。然而,在专业化的伦理学研究刚刚出现之时,由于来自学术研究内部和外部的因素的影响,仍然受缚于重重枷锁之中,专业化还非常不彻底。

  

  束缚伦理学研究专业化程度的枷锁之一,来自于政治制度,最初的伦理学研究作为政教之附庸的痕迹还非常明显。伦理学专业化初始之时尚处于清朝末年,虽然在教育和学术研究上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借鉴西方的经验和模式,但那时的学堂教育仍然是以维护皇权统治的稳定性为主要目标的,这就使得形式上以独立的科目出现的伦理学难以真正摆脱政教之附庸的地位。例如,1905年两江总督魏光焘请求编纂《中国伦理教科书》的奏疏中,曾明确表明:“近年日本骤致强盛,实由全国人皆有忠君爱国之心。……中国近年学生,往往习于嚣张恣肆,殆于圣贤根本,先未讲求,于蒙养之年,无以育成其孝悌忠信之气质。微臣愚见,拟请将中国经书、《小学》及日本所著伦理书,互相参酌,择要编辑,定为中国伦理教科书。”

  

  与辅弼政教的目的相联系,当时国内学者自己撰写的伦理学教材或著作,在内容上虽然多多少少受到西方伦理观念的影响,但从根本上说仍然无法摆脱传统忠孝节义等道德观念的束缚,这是影响伦理学专业化程度的另一重要原因。在专门的伦理学教学和研究出现初期,教育者和研究者大多声明自己的教学或研究与中国先贤的道德教训是一致的。曾任京师大学堂伦理学教习的张鹤龄在《京师大学堂伦理学讲义》中,直接表明了自己编辑伦理学讲义的目的,在于“考求伦纪,归宗六经,参以先贤之讲说,证以史家之事迹,即咨环球立国之道,返求圣人先得之理。理为经焉,法为纬焉”m#2—943)。在刘师培的《伦理教科书》一书的“序例”中,也声称自己的著作是“汇集前儒之说,萃为一编”則,"1)。

  

  辛亥革命之后,由于社会动荡一时难以平息,伦理学研究中的这些束缚并没有随着皇权的倾颓而马上被打破。经过了五四运动的洗礼,伦理学研究才逐渐摆脱了专业化之初的种种弊端,从而真正走向独立化和现代化。

  

  本文中所谓的“五四运动”是从广义上来说的。从广义上说,“‘五四运动’当然不只指1919年5月4号这一天的运动,乃是指中国接触了西洋文化所孕育的一段文化历程,‘五四’不过是这个历程中的一个指标”。从文化和学术意义上说,五四运动和新文化运动是联结在一起不可分割的。换句话说,“广义的五四,是指1919年前后几年,由中国知识分子所发起的新文化运动”。

  

  五四运动对伦理学研究的推进,首先在于它使研究者开阔了视野、更新了观念。这一运动期间,新兴的知识分子在民主和科学的旗帜下,大量、公开地介绍西方的政治制度、科学技术、学术思想和社会思潮,使得人们不仅更加清晰地看到一种与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不同的思想传统,而且也促进了人们对自己固有的文化传统、思维方式以及学术研究模式的反思。在新文化的鼓舞下,思想开放的学者们认识到:“近世科学的发达和资本主义的进展把整个地球打成一片;无论愿意与否,现在中国巳是世界的一部,巳不能再享受闭关自守的桃花源生活了。世界已是整个的世界,中国社会一切的转移,也只是受世界巨潮底动向所激荡。因之,现代中国学术思想的推移,也不过是跟着世界学术思潮的蜕变而转折吧。”为了将“闭关自守的中国文化”尽快地“并合到世界文化的潮流中”,一些学者以西方的理论为基础,对中国传统的伦理观念和思维方式展开了激烈地批判。“在这一运动期间,新兴的知识分子不仅公开主张需要介绍西方科学技术、法律及政治制度,而且也宣称:中国的哲学、伦理观念、自然科学、社会学说和制度,都应该彻底重估,参考西方的这些部门,重新创造。这不同于前些时候鼓吹的那种有心无意的改革或是局部革新,它是一种广泛的、热烈的企图,要推翻那停滞不前的旧传统的基本因素,而以一种全新的文化来取代它。”在这一潮流下,中国传统的伦理教条、风俗习惯等,都遭受到猛烈攻击。而无论从动力上还是武器上,这些攻击都与西方的民主和科学等观念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些攻击的动力多是从西洋的自由主义(liberalism)、实验主义(pragmatism)、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无政府主义(anarchism),以及各式各样的社会主义(socialism)思想而来”;“实验主义、怀疑主义和不可知论是改革者批判传统伦理与思想的主要方法”。在猛烈的攻击下,中国传统伦理中的忠孝节义等核心观念被褪去了神秘和神圣的外衣,使得伦理学研究最终能够摆脱传统观念和思维方式的束缚,为其专业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扫清了一重障碍。

  

  五四运动

  在20世纪初期特殊的学术研究背景下,伦理学研究专业化和独立化的一个重要的任务是使学术研究摆脱非学术因素,尤其是政治因素的影响,从而使其成为独立自主的学问,摆脱政教之附庸的地位。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兴起,也为这一目标的实现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一方面,五四运动中,中国人对民主的理解不再限于社会成员的政治参与,人本身的解放和价值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对独立的个体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的肯定,必然要求个人在肉体和精神上的独立化。这一精神不仅深深体现于五四时期对社会结构和政治制度的批判,而且渗透于对学术研究的目标和方法的反思与重构中。人不再被看作家族或政治的附庸,对伦理道德问题的思考也就不再仅仅以培养具有同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德性的社会成员为目的,从而使得一门“以研究学理为的”的伦理学的建立成为可能。另一方面,五四时期对科学的介绍也促进了伦理学研究摆脱各种非学术因素的影响从而推进了其专业化程度的提高。“科学不只是一套‘技艺’,而且是一套思想方法。同时,在价值上,他们的强调科学也有助于在中国建立知识生义的权威,弥补传统对纯知识所缺乏的尊重。”知识和知识分子地位的提高,是伦理学研究从政治等其他因素的制约下摆脱出来的必要前提,也是伦理学走向独立化和专业化的重要一环。除此之外,五四时期的“赛先生”对于伦理学研究专业化的贡献,还体现在它为这门学科的研究提供了一套科学的研究方法。“‘赛恩斯’——科学——的重要,不是只限于机器的一方面;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方法比其他一切的科学的结果更为有价值。所以介绍科学的方法,是新文化运动者的责任。”实验主义、怀疑主义,尤其是唯物辩证法,都对伦理学研究的深化产生了巨大的推进作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民主和科学是两面最鲜明的旗帜。正是在这两面旗帜下,伦理学逐渐摆脱了各种非学术因素的束缚,成为独立自主的学问。

  

  与束缚解除相伴的,是伦理学研究的眼界更加开阔、分析更加科学、思维更加理性。经过五四运动的洗礼,研究者们在伦理学研究中所秉承的宗旨是:“我们对于一切道德行为,一切道德行为的标准,一切判断道德行为的标准,应该放大眼光,打破畛域,不论是新是旧,是中是外,所有道德的习俗,道德的学说,皆取得来做研究的对象,为之一一判别其利弊,评定其价值。不一定舍己从人,也不一定强人就我;要看前后递嬗的线索怎样,远近交通的行迹怎样;总要加上一番人工,求自动的适合。他们不但对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在新的高度上进行了反思和挖掘,更为显著的是对西方伦理思想展开了广泛地吸收和借鉴,使得伦理学研究迅速迈上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不仅表现在当时专门的伦理学著作和译作数量的增加,以及国内学者伦理学研究水平和著作质量的提高,而且这一时期的积淀也为20年代中期一直到40年代伦理学研究的繁荣局面的出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四运动时期,中国专门的伦理学研究刚刚起步不久,不但没有——也不可能——为中国发展和现代化进程中存在和出现的伦理问题提供最终的科学答案,而且在方法上也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在肯定五四运动对伦理学研究的巨大推动作用的同时,反思当时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是五四之后的学者们一直在做的一项工作。这项工作对于伦理学研究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样具有积极的意义。

  

  五四时期伦理学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往往同对现实的伦理问题的认识和不同伦理文化的评价直接相关。毛泽东谈到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曾经说五四运动本身也是有缺点的。那时的许多领导人物,还没有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精神,他们使用的方法,一般地还是资产阶级的方法,即形式主义的方法。……他们对于现状’对于历史,对于外国事物,没有历史唯物主义的批判精神,所谓坏就是绝对的坏,一切皆坏;所谓好就是绝对的好,一切皆好。这种形式主义地看问题的方法,就影响了后来这个运动的发展。这种“形式主义地看问题的方法”,在伦理学领域中最典型地体现为对待中国传统伦理文化和西方伦理思想的态度上。虽然五四新文化运动中一直强调思维要清晰,方法要科学,但总体来说,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批判性研究只停留在口头而实践中却做得很不够”。

  

  近代以来,对中国落后的封建伦理文化批判同对传统文化的维护始终是纠结在一起的两股潮流。但到五四时期,维护传统文化的保守主义者完全处于下风,对中国旧有伦理文化的批判成为主流。“以打倒孔家店为当代英雄,以穿破宋理窟为盖世的能手,必欲举五千年来的礼经、学案,付之一炬;必欲举一切社会相传下来的习惯风俗,根本划除,廓清榛莽,另植新谷。种则取诸邻邦,果当获于中土。以为不如此,绝不足以应变而图存。”当热情代替了理性和科学的分析,对学术研究的正常发展则难免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一方面,过于简单和浮浅的批判对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继承和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在批判中国旧传统时很少有改革者对它进行过公'正的或者是同情的思考。他们认为几千年来社会的停滞给进步和改革留下了许多障碍。为了清除这些障碍,就会不可避免地过分攻击整个传统并且低估传统的价值。这样,儒家学说和民族遗产中的许多优秀成分被忽视或者避而不谈。”“割断历史”的简单化的做法,从长远来看,不但影响了伦理学研究的民族化和本土化,而且还因损伤了民族自信心而对道德建设实践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另一方面,五四时期对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反思,大部分是在西方思想的影响下进行的。在西方强势文化的光芒映照之下,许多人因为立场和指导思想的原因,不能对西方思想进行科学地、辩证地分析,甚至不顾中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以及中西方之间的文化、社会差异,企图把西方的理论移植到中国这片土地上。这种在西方文化的旗帜下“一心一意的走上世界化的路”的主张,由于对西方文化的过度自信而导致对中国自身伦理建设缺乏必要的恒心和耐心’自然也经不起实践和历史的考验。

  

  对待现实伦理问题和中西伦理文化的这种“形式主义的方法”,反映在伦理学的理论研究中,直接导致的后果是限制了既具有时代性和科学性又具有民族性和本土性的完整的伦理学理论体系的生长,以致到20世纪40年代时还有学者慨叹,在中国人自己的“新伦理学”著作中,“或仅研究道德理论,或仅讨论道德规律:极少能将道德理论与道德规律作有系统的研究;不是无头,便是缺足。而研究道德理论的人,又或仅介绍西洋伦理学说,或仅叙述中国伦理思想,甚少能将中西伦理学说做综合的介绍与检讨。至于讨论道德规律的人,又多以个人感觉为依据,极少能树立一个善恶标准,再由这个标准将各方面行为作整个的分析。这种偏缺不全的新伦理学,自不能为伦理建设的基础。”

  

  五四时期伦理学研究中存在的这种不足,既是缘于中国独立的伦理学研究的稚嫩,也同民族所面对的现实局面和时代任务直接相关。“独立之学术研究则需要理性主义之开放社会。处浪漫之革命时代,学术很难不受外界之干扰。”当时中国面对的内忧外困的严酷局面,与西方伦理学研究上的巨大差距,都难免使学者们产生一种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从而导致急切的情绪和心理。对于年轻的伦理学研究事业来说,自然不能过多地苛求。我们今天对五四时期的伦理学研究进行评价的时候,也不要忘记当时独立的伦理学研究才刚刚起步这一事实。虽然那时的伦理学研究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它为伦理学研究日后的发展准备了条件,开辟了道路,对中国现代伦理学事业的发展所具有的积极作用,是不容抹煞的。


    赵清文(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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