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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抑或“恨”? ——《爱》的文学伦理学解

2016-05-23 08:3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托妮.莫里森(ToniMorrison,1931?)1993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以后,其作品日益经典化。帕特尔(CyrusR.K.Patell)指出,莫里森“作为经典的后现代主义作家,她的作品既是畅销书又被列人大学英语课程的主要阅读书目”(转引自王玉括2005:1),但“评论界多运用女性主义、种族主义、黑人传统文化、生态批评、后殖民主义和历史书写等批评方法对莫氏作品进行主题研究、历史和文化研究、比较研究”(史敏2013:75),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角度来研究的比较鲜见35。《爱》(Low)是莫里森的第八部作品,于2003年10月出版,获得好评如潮。《波士顿环球报》撰文指出此书:“如一见钟情般让人震惊”(Morrison2003:封面);《巴尔的摩太阳报》认为此书是“对爱的力量的深刻诠释”(同上:封底)。既然“爱就是伦理性的统一”(黑格尔语,转引自宋希仁2004:373),本文尝试用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分析小说《爱》,以期为解读这部作品寻找新的理论视角和阐释路径。

  

  1.错误的伦理选择,混乱的伦理身份

  

  莫里森在访谈中曾谈到她的写作目的:“我写爱或它的缺失”(参见Taylor-Guthrie1994::40)。爱是莫氏小说贯穿始终的主题,她在作品中表现了众多扭曲而又痛苦的爱,爱恨交织,难以选择。《最蓝的眼睛》(T?BluestEyes,1970)中,乔利因为无法表达对女儿佩科拉的怜爱而强奸了她?’《秀拉》(Swk,1973)中,伊娃放火烧死了深陷毒瘾的爱子;《所罗门之歌KSo叹ofSolomon,1977)中,露丝与父亲、奶娃和堂姐之间的乱伦;《宠儿~KBel0ved,1987)中,赛丝“爱得太浓”,手刃爱女;《爵士乐KJazz,1992)中,乔枪杀情人多卡丝;《天堂KParaiiise,1998)中,迪肯与康索拉塔发展婚外情;《慈悲》(AMercy,2008)中,母亲卖女为奴……莫里森在写“爱”的同时,也为“读者的叙事判断精心设置了伦理道德难题”(彭杰2013:75)。

  

  进人新世纪后,莫里森继续以“爱”为题,对“爱进行新的思考”(王守仁、吴新云2004:195)。《爱》的故事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主要情节发生在二战前后几十年和民权运动期间,依旧承袭莫氏一贯的多角度叙事风格,层层剥茧,慢慢披露(同上:196)。两小无猜的女主人公希德和克里斯廷儿时就结下了深情厚谊,梦想一起快乐地成长。但克里斯廷的祖父比尔?科西在见到希德后丧失理智,兽性因子失控,突破伦理禁忌,强娶年仅11岁的希德为续妻。科西续弦这条主要的伦理线索令家庭成员的伦理身份因此发生巨大的移位和变化,妻子希德、儿媳梅和孙女克里斯廷均产生严重的身份危机,引发重重矛盾,伦理结就此形成,家庭伦理关系由于家长科西有违伦常的选择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伦理身份的变化往往直接导致伦理混乱的产生”,因为“几乎所有伦理问题的产生往往都同伦理身份相关”(聂珍钊2010a:21)。由于科西再娶,伦理身份变化最大的是希德和克里斯廷,二者的伦理关系从朋友变成祖孙。克里斯廷的父亲在她5岁时就去世了,作为科西唯一的孙女,她认为自己是科西遗产的法定继承人,现在希德和52岁的祖父结婚,伦理身份由闺蜜变成祖母,令自己在家中的地位一落千丈。她恨希德的“忘恩负义”和“背叛”。她“永远不会忘记自己为希德而战斗,为了保护她,为了给她连衣裙、短裤、泳衣、拖鞋穿,为了和她单独去海边野餐,她与母亲抗争”(Morrison2003:132)。她恨母亲梅的“抛弃”,因为梅“就是那里的奴隶,她一辈子都在努力让科西家的男人得到他们想要的。父亲甚于儿子,父亲甚于她自己的女儿”。她恨祖父的“夺爱”:他不顾自己和母亲的反对,强娶希德为妻,“他把你从我这里整个拿走了”。伦理关系混乱导致两个女孩无法适应在新家中的伦理身份,她们之间爆发了多次战争,为了争夺遗产以及争夺谁是科西“最心爱的孩子”而大打出手,俩人之间的友谊彻底破裂,50年间不断争斗,势如水火。

  

  梅与希德之间的伦理关系也是一片混乱。她看不起希德,反对女儿和她交朋友,反对公公娶她为妻。一是因为希德来自上滩的约翰逊家族,家境贫寒,缺乏教养;二是希德父母把未成年的女儿嫁人就是为了攀高枝。“婆婆”希德的到来让她本来井井有条的生活陷入一团乱麻:一方面,教年幼的“婆婆”管理酒店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另一方面,在这种混乱的伦理环境下如何教育步入青春期的女儿?气愤之下,梅挑唆女儿一起对付希德,只有这时候母女俩才有一丝共同语言。克里斯廷对希德说恨你是我妈喜欢我的唯一原因”。梅在科西家没有地位,从不计较得失,生命的目的只有一个确保科西家的男人得到了想要的”(102)。即便是如此任劳任怨地付出,梅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爱,丈夫以早逝的方式抛弃了自己,女儿带着仇恨离家出走,公公不顾自己一生操劳把所有财产留给了外人,最后自己只能和最讨厌的“婆婆”留在冰冷的大宅里。

  

  导致家庭成员伦理身份发生巨大移位的科西是黑人度假胜地的老板,为什么他的两次婚姻生活如此天壤之别?伦理意识对他选择结婚对象起到什么样的作用?科西身上的伦理意识可以用斯芬克斯因子来解读。聂珍钊(2010b:5-6)指出,“所谓的‘斯芬克斯因子7其实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人性因子与兽性因子。这两种因子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其中人性因子是高级因子,兽性因子是低级因子,因此前者能够控制后者,从而使人成为有伦理意识的人。……斯芬克斯因子的不同组合和变化,将导致文学作品中人物的不同行为特征和性格表现,形成不同的伦理冲突,表现出不同的道德教诲价值”。在科西两段婚姻中,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在其身上不断地发生组合和变化,因此他的生活和事业也随之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当他身上的人性因子占主导地位的时候,婚姻美满、生活幸福、事业成功。与美丽的妻子朱丽叶郎才女貌,儿子比利聪明伶俐。他待人宽厚,给社区黑人提供很多工作的机会,在黑人中间树立了慈善家的形象,“他帮助过的黑人比政府项目四十年里帮助的还要多”。人性因子在他身上大放光芒,L评价他“心像圣诞老人一样。如果哪家无法负担葬礼,他就悄悄地与殡仪馆联系。他与治安官的友情把许多孩子从手铐下营救出来。多年来,默默无语地,他为一个中风病人付医疗费,为她孙女付大学学费。在那些日子里,忠诚献身的人压到了嫉妒猜忌的人,饭店沐浴在他的光辉里”。他是社区男人的偶像,女人争宠的对象。

  

  但是在得知“他夸耀的那个父亲其实是靠向政府告密挣钱的”之后,妻子对他的看法就改变了。妻子死后,科西把感情都寄托在儿子身上,但是儿子又突然早逝。妻儿的相继去世对科西的打击很大。此后,科西身上的兽性因子开始作祟、膨胀,脱离了人性因子的控制,他无视其他家庭成员的情感和意见,一意孤行,娶了比自己孙女还小八个月的女孩,“他是大人物(theBigMan),没有人能阻止他,他可以满不在乎,为所欲为”。科西的行为破坏了伦理禁忌,颠覆了传统的伦理规范,改变了家庭成员的伦理身份,使她们陷人伦理困境和伦理混乱,牺牲了她们一生的幸福。

  

  2. 破坏伦理禁忌,婚姻失败家庭解体

  

  黑格尔对婚姻的定义是婚姻是具有法的意义的伦理性的爱”,“婚姻作为伦理是神圣的,它的伦理性在于双方人格的同一化,以及家庭成为其实体性的目的”(转引自宋希仁2004:373)。科西选择11岁的希德为续弦对象,不是真正为家庭着想,而是迷恋少女,满足自己的处女情结,填补自己的空虚寂寞。他的再婚没有以爱为基础,是非理性的,夫妻二人在婚姻中的地位从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非但不能相濡以沫,反而琴瑟不调。科西自私而又荒唐的选择虽然遭到家人的反对,但他是一家之主,是社区黑人的偶像,没人能够挑战他的权威,“人人都原谅科西。原谅他的一切,甚至到了因为成年男人对她发生兴趣去责怪孩子的地步”。科西就是这个家庭的法律,所有的家人都以他的意志为转移,“科西就像王子,L像牧师,其他的人——希德、维达、梅、服务生、清洁工——都是大臣,只为博得王子一笑”。他从不尊重妻子的人格,不顾儿媳和孙女的内心感受,他的婚姻不是以建立幸福家庭为目的,他说女人的位置只能在“床上、厨房、庭院里、餐桌前、你脚下、你背上”。无视伦理禁忌的结果可想而知。老夫少妻情不投意难合,婚后生活很不和谐,家中女人之间战争不断。科西为此非常恼火,经常出去鬼混,生活陷入痛苦的深渊,无心经营酒店,任其衰败。他把这一切不幸归咎于家中女人的不和,将所有的遗产都留给自己的情人克莱秀。.父权制的思想使他无视自己的伦理选择给两个花季少女带来的无尽伤害,不顾自己的伦理身份对家人所应承担的责任,揭示了“父亲这一形象在男权社会中拥有终极的话语权和力量”(翟文婧2011:140)。

  

  改变了伦理身份的克里斯廷和希德无法再续童年的友谊。希德蜜月归来,试图修补与克里斯廷的关系,和她分享自己的经历,让克里斯廷试戴自己的婚戒。但是希德身份的变化使克里斯廷非常愤怒,在她看来,这是希德对自己从灰姑娘变为阔太太身份的炫耀,她认为希德利用了自己,夺走了祖父对自己的爱,她用她俩发明的秘密语言大骂希德“是个奴隶!他用一年的租金和一支糖果就把你买下了”。刻毒的话语深深地伤害了希德,从此俩人的关系冷若冰霜,克里斯廷甚至被送去寄宿学校。5年后,克里斯廷过16岁生日时,二人之间的战争再次爆发。令希德忍无可忍的是丈夫科西居然站在孙女的立场,打她的屁股,令她颜面尽失,一怒之下她放火烧了克里斯廷的床,克里斯廷从此离家出走,20多年没有回过一次家,一直在外漂泊。直到科西死亡,克里斯廷回来参加他的葬礼,童年好友再度见面,因为遗产问题,克里斯廷与希德拔刀相向,双方关系再度水火不容。混乱的家庭伦理关系给克里斯廷带来十分不良的影响,她17岁时的第一次婚姻只持续了几个月就结束了,从此她便否定了婚姻和家庭。在离家的20多年中,生活颠簸无序,两性伦理关系混乱,只与男人同居,甚至一度沧为妓女。她一生漂泊,直到老年时身无分文地回家。

  

  这场战争中受伤害最深的是希德,仅仅因为一次在朋友家玩,碰到她的爷爷,自己的一生就被改变了。当时“他摸着她的下巴,然后——不经意地,依然微笑着——摸着她的乳头,或者说她泳衣下面会长出乳头的地方”。从此,希德既失去了自己最好的朋友,也没有享受到真正的婚姻生活。过早地离开父母,在与科西30年的婚姻中,她一直称科西为“爸爸”,而不是“丈夫”。她说婚姻是“我的越战,不过我活着出来了而已”。新婚之夜,科西就出去鬼混了,后来也一直在外面有女人。但是为了维护科西的光辉形象,希德还要在众人面前强颜欢笑,“对科西先生言听计从”。在克里斯廷十六岁的生日上,希德和她之间发生了冲突,作为丈夫科西,居然“把她夹在腿间打她屁股。不重,不狠,有章法,并不情愿地打,就像你对付调皮小儿”。夫妻发生矛盾时,科西当众命令妻子别对着我摇你的小尾巴。我不想要它,我肯定不需要它”。如此这般,希德不仅要忍受科西不忠的精神折磨,还要承受他的家庭暴力。

  

  即使夫妻生活不和谐,希德也不会向娘家人寻求安慰。她恨父舟200美元就把自己卖给了科西,“婚礼刚结束,她的家人就开始一窝蜂地来吸血了”,让她颜面全无,“她不知道那么多人——尤其是自家人——正等着占他便宜”,在遭到科西的拒绝后,娘家人把愤怒都发泄在希德身上,“每次回上滩,她遭遇的都是劈头盖脸的指责和谩骂”。面对毫无出路的生活,希德也曾为之抗争,生出与人私奔的念头,只是相约的情人一去不返,因而梦想破灭。

  

  克里斯廷5岁丧父,父亲过早的缺席使得她渴望从科西身上得到更多的父爱,而非祖父之爱。希德也一样,“爸爸”科西对她有绝对的权威。伦理关系上,克里斯廷和科西是祖孙关系,希德和科西是夫妻关系,实际生活中,她们都称科西为“大爹地’’(BigDaddy)。错乱的伦理关系使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打上死结,克里斯廷离家出走,梅逐渐疯癫失常,希德试图与人私奔,一家之主科西成天鬼混,原本美好的家庭解体了,欣欣向荣的酒店歇业了。

  

  3.伦理结的解构,爱的回归

  

  由于家长科西破坏伦理禁忌,原本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失衡,伦理结形成发展近半个世纪,打成死结,祖孙关系、母女关系和姐妹关系发生了可怕的移位,众人均陷人伦理困境。克里斯廷在古稀之年还对当初的情景耿耿于怀,她对朱涅尔说我们那时候是最好的朋友。前一天我们还在海滩上堆沙堡,第二天我爷爷就把她抱在腿上了。前一天我们还在一床被子下面过家家,第二天她就睡在了我爷爷的床上了。前一天我们还在玩抓子游戏,第二天她就操起我爷爷了。……前一天这房子还是我的,第二天就成了她的了”,克里斯廷认为希德背叛了自己,科西抛弃了自己,对他们恨之入骨,然而伦理结的最终解开还是因为爱。

  

  由于家庭伦理失衡,家人之间互相憎恨,一家之主科西虽然恼火却无能为力。他临死前立下遗嘱,竟然把所有的遗产都留给自己的相好,无视妻子、儿媳以及孙女的利益,丝毫不顾自己作为丈夫、公公以及祖父对配偶和晚辈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大男子主义和父权思想使他“对家中妇女的戕害一直浑然不觉……随心所欲地剥夺她们的合法权利”(王守仁、吴新云2004:208)。这个时候是L果断地站出来阻止了科西荒唐而不负责任的行为。

  

  L这个人物是莫里森精心安排的角色,她十几岁就到科西家来干活,为他做了50年的饭,是科西家的管家和厨师。她和梅亲如姐妹,科西对她非常信任,克里斯廷和希德都对她非常依赖。她感叹说:“在那儿,如桌我是他家的仆人,她(梅)则是他家的奴隶”,“我们俩就好像钟背面的机芯。科西先生是钟面,告诉你现在是什么时间”。她和梅把一生都献给了科西的事业,科西酒店的繁荣有她们“一半的功劳”。L一生都在关心和照顾科西家的女人,正是出于对她们的爱护,她撕了科西的遗嘱,“我不会让他把家人扔到大街上”,然后在菜单上写了份假遗嘱,“给她们一个相互联系的理由”,然后就辞职离开了。L的菜单不仅使形同陌路的家人有了互相联系的理由,而且使希德能够拥有科西的房子,让克里斯廷在遍体鳞伤时能够回家疗伤,让姐妹俩免于无家可归。L为人公正,不仅帮助梅照顾克里斯廷,而且当希德遭到众人围攻时她敢于站出来为她打抱不平。当科西像打孩子一样打希德的时候,L让他给妻子道歉,并威胁科西说,如果再发生打妻子事件,她就永远离开。在克里斯廷的生日上,出于嫉妒,希德放火烧了她的床,是L把火扑灭,化解了希德的行为可能造成的火灾。她是整个家庭的“调解员"(Peacemaker),“倘若没有L这股暗流,她(希德)永远没法在那片危机四伏的水域找到方向”。L像一位正直的法官,对发生在这个家庭的不正常伦理行为做出正确的评判,并尽自己的能力让它保持伦理秩序平衡。

  

  L对科西家女人的姐妹情谊开始化解科西家的伦理结,而其最终的解构是基于希德和克里斯廷之间深厚的姐妹情谊。在克里斯廷离家的20多年里,科西去世,饭店歇业,梅的身体每况愈下。希德身上的人性因子战胜兽性因子,做出了正确的伦理选择。她放下往昔的仇恨,以德报怨,以女儿的伦理身份代替克里斯廷照顾梅,这个一直习难她,以她为敌,往她和克里斯廷之间“扔斧头”的“儿媳妇”。“梅活着就是为了折磨这姑娘,现在却得靠她扶着自己的头喝水。”希德虽然不太会做饭,但却任劳任怨。“她在梅的臀部抹肥皂,把做得很难吃的事物捣烂调成恰好的浓度。她给梅剪脚趾甲,擦掉她眼皮上的白屑。……晾晒,清洗,喂饭,擦拭,在热得让人想哭的夜里给她翻身,让她凉快一点儿。”克里斯廷在饱经风霜以后也做出了正确的伦理选择,回家解决和好友之间的问题。她不仅接过照顾妈妈的任务,而且一直给希德做饭。梅对女儿一直很少关注,生活的中心是科西父子。她经常打骂女儿,甚至把她赶出家门,母女关系降到冰点。克里斯廷多年的漂泊生活经历以及对黑人男性的失望,让她认识到黑人女性孤立无援的生存状态,最终理解了母亲,“梅所知道的世界一直在崩溃中;她在这个世界中的位置从未是安全可靠的”。选择放下积怨与母亲和解,反映了以克里斯廷为代表的黑人女性的成长。

  

  莫里森曾在访谈录中说我们有很多愤怒、邪恶。它们能轻而易举地控制我们。但令我惊奇的是我们也有很多真挚的爱”(参见Taylor-Guthrie1994:41)。最终克里斯廷和希德之间经年的仇恨在一次打开心结的倾心长谈中得到了化解。两人一起回忆当初两小无猜的美好时光,希德告诉克里斯廷,她嫁给科西的根本原因是想跟她在一起,“我以为,嫁给他就可以和你在一起了”,彰显了她对克里斯廷的姐妹情深,解开了克里斯廷认为希德就是来争夺财产的心结,多年的积怨被化解了,姐妹俩共同认识到是科西自私的伦理选择夺走了她们快乐的童年和一生的幸福,长久以来压制女性姐妹的,不是别人,正是她们“理想的丈夫,完美的父亲”科西。爱的光辉重新普照在两人的身上,她们意识到彼此对于对方是多么的重要,纠缠多年的伦理结彻底解开了。

  

  4.结语

  

  “‘伦’意味着辈分、等次、顺序;‘理’是治理、整理、条理的意思。伦理是一种客观的关系,是一种特定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对这种关系的领悟和治理”(宋希仁2004:3)。科西作为家长,没有处理好家庭伦理这个客观的关系,放任自己的兽性因子,年过半百还要娶少女为妻,让家中女性陷人伦理困境和无尽的痛苦之中,深刻揭示出黑人女性除了种族和阶级的双重压迫,还要接受来自本种族男性的性别压迫,生存状态极其艰辛。黑人女性丧失主体性的痛苦的婚姻状况在莫氏小说中频繁展现:《最蓝的眼睛》中的乔利和波琳,《秀拉》中的鲍依和伊娃,《所罗门之歌》中的梅肯和露丝,《爵士乐》中的乔和维奥莉特,《柏油孩子》(TarBaby,1981)中的森和雅丹,《慈悲》中的弗洛伦斯和铁匠……夫妻反目,恶语相向,甚至大打出手,动刀动枪。反同性之爱,特别是姐妹情谊却非常和谐,“姐妹情谊让黑人女性能够抵抗种族压迫和性别歧视”(McBryde2010:5)。姐妹情谊也是莫氏作品的主要主题之一,特别在《秀拉》、《爵士乐》和《天堂》中均有深刻的表现。

  

  黑人民族如何应对历史创伤导致的爱的缺失?黑人婚姻家庭中异化的“爱’’如何回归伦理理性?黑人男性如何平等地对待黑人女性?姐妹情谊也是黑人重建自我身份的一份重要力量?为什么这部题为“爱”的小说大多描写的是“恨”?美国伦理批评奠基人之一玛莎?纳斯鲍姆(MarthaNussbaum)认为,作家的使命就是要用恰当的艺术形式传达出自己对生活的细微体悟,引发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产生情感共鸣,并与作者一道探寻那些对共建人类群体的美好生活至关重要的伦理价值(转引自陈后亮、陈世董2013:83)。也许这些正是莫里森引导读者对爱进行的再度思考,也正是这部作品的魅力所在。

  

  史敏(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州,510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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