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西方美德伦理学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复兴以来,一直遭受着各种质疑与批评。其中最新近的也是最根本的一个批评是来自情境主义对美德或者品格特征概念的质疑。情境主义者借助于当代社会心理学的实验研究成果来否认品格特征的实在性,对美德伦理学的基础构成了严峻的挑战。美德伦理学家们从两个角度对这一挑战进行了回应。总的看来,情境主义对品格特征或美德概念的实在性的否定是不成功的,但情境主义的主张也指出了美德伦理学的某些问题,对美德伦理学的发展具有启发性的意义。
一、情境主义的质疑:作为幻象的美德在‘道德哲学遇上社会心理学”一文中,吉尔伯特。哈曼借助来自社会心理学的支持,将这样一种观点引入到道德哲学中来:“根本就不存在品格这样的东西,也不存在人们通常认为存在的日常品格特征,也不存在通常的道德美德和恶德。”1"哈曼通过社会心理学的实验研究表明,对行为的解释最好是诉诸情境因素而不是我们所设想的品格特征。
哈曼这一观点的理由来自于社会心理学的经验根据,即某些社会心理学的实验结果。其中一个比较典型的实验是Milgram称之为“服从权威”的实验®。在这个实验中,实验对象被授予这样一项任务,当学习者(他实际上是实验者的助手)对所提问题回答错误或者不回答时,就对他进行逐渐增强的电击(实际上并没有产生真正的电击,但实验对象并不知情)。电击强度从15伏开始,并以15伏为单位逐渐增加,直至最高强度450伏。当强度达到300伏时,学习者开始猛烈撞击房间的墙壁,而不再回答问题。强度达到315伏时,同样如此。在更高强度时,学习者不再产生任何反应。当实验对象征求实验者的建议或者表示他不想继续下去的时候,实验者会告诉他:(1)“请继续”或者“接着干”;(2)“实验要求你继续下去”;(3)你绝对必须继续”;(4)“你没有其他选择,你必须继续”。如果实验对象被告知这四种回答后,他仍然要求停止,对他的实验就结束了。实验结果是,40个实验对象中,5个达到了300伏,这个强度被表明是“极剧电击”,学习者在这个强度开始猛烈撞击墙壁。5个达到了315伏,学习者在这个强度再次撞击墙壁。2个达到了330伏,这个时候学习者没有了任何反应。1个达到了345伏,1个达到了360伏。其余26个实验对象,即总数的65%达到了450伏。也就是说,这40个实验对象中的大多数都持续到底,对学习者进行了最高强度的电击。
Milgram实验用来验证这样一个假设:即使面临着不可抗拒的命令的压力,大多数人将保持同情心而拒绝残忍。而实验结果是大多数人服从命令。哈曼由此分析认为,Milgram的实验表明,实验对象的行为来源于他对权威的服从,而不是品格特征。
约翰。多里斯则引用了这样一个实验:实验对象A正在城郊的一个购物广场打电话。当他离开电话亭时,B(实验助手)走过来,她装满东西的文件夹掉到了地上,里面的东西散落在A的面前。A会停下来,在文件没有被前来抢购商品的人群践踏之前,帮助B把它们捡起来吗?这一实验分为两组,在第一组实验中,实验者在电话的硬币返回槽中放置了一枚硬币;而另一组实验中则没有放。因此在前一组实验中,实验对象将捡到一枚硬币,因而有一个好心情;后一组的实验对象则没有。实验结果是,在前一组16个实验对象中,提供帮助的人数是14人,没有提供帮助的是2人。后一组25个实验对象的相应数据则分别是1和24。®因此这一实验表明了,实验对象的行为似乎与品格没有关系,唯一有关系的是有没有放置硬币。
情境主义者基于这些实验提供的经验证据来支持他们的观点:决定人们行为的是相关情境,而不是品格特征,将人们的行为归因于他们的品格特征是一种“基本归因错误'对品格特征的这一攻击,“其潜台词就是道德品格观念是一个幻象,因而道德哲学最好是关注特殊情境中的解决问题的判断,而不要以为伦理学可以关注在情境中表现出来的好的品格”121。绝大多数美德伦理学家都将美德解释为某种品格特征,如果这一批评是正确的,那么美德伦理学将失去赖以存在的基础。然而,美德伦理学家们对情境主义的这一批评作出了比较成功的两种方式的回应。
二、美德伦理学的回应:
情境主义的错误与误解面对情境主义的挑战,美德伦理学家们一方面对情境主义的经验证据提出了质疑,认为这些实验的设置与结果不足以否定品格特征的存在;另一方面对传统美德伦理学的美德概念进行了澄清,认为情境主义所批评的美德概念并非美德伦理学的美德概念,美德概念能够容纳情境主义的主张。
黛安娜弗莱明认为,从方法论的观点来看,情境主义研究中所使用的实验方法非常不适合于探究品格特征的存在或影响。这一经验方法是被设计用来探究某一特定情境中那些导致行为变化的变量的,而不是用于探究较长时期内行为的连贯性。然而品格特征预测的只是较长时期内的行为趋向,而不是任一特殊情境中的行为。所以,具有一种品格特征并不意味着行动者相关方面的行为或反应在所有情境下都是绝对连贯的或可预测的。但情境主义者的实验没有考虑这些问题,因而他们使证据倾向于情境因素。换句话说,情境主义者使用的方法只能用来证明情境因素在行为选择中的作用,而不能否定品格特征的存在。而且,即使情境主义者是正确的,我们的行为大体上是由情境因素导致的,情境能够控制行为,但人们还必须具有对情境产生回应的能力,这不是由情境决定的。
情境主义由上述实验结果也不足以得出不存在品格特征的结论。上述实验结果只是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我们大多数人都不真正具有美德……它只是意味着要具有真正的美德是一个非常困难也很少能实现的成就。”14因此,实验证据不但不能说明不存在着品格特征或美德,相反它们还证明了现实社会中存在着美德,因为实验数据表明了,有少数人能够抵制情境的压力表现出美德,虽然只是少数人。情境主义者用统计学上的多数来否定少数是一种错误的分析方法。因此,情境主义者所依赖的经验证据不能支持他们的主张。
茱莉亚安娜斯从对美德概念的分析角度出发,指出了情境主义对美德伦理学的美德概念的误解从而消解了情境主义的批评。安娜斯将美德看作是出于正确的理由、以适当的方式而正确地行动的倾向。因此美德包含两个方面:情感上的与理智上的。美德的理智方面是指行动者具有一种理解力,它使得行动者能够明白在各种情境下什么是正确的行动。通过道德教育与道德修养,行动者可以在道德实践中不断学习、培养这种理解力。一旦具有了这种理解力,行动者就可以在不同的情境中对情境进行判断,作出正确的行为选择。因此,美德与习惯不同,习惯不具有这种理智因素。对美德的这种理解正是亚里士多德式的美德伦理学传统。而情境主义将内在的美德或品格特征与外在情境完全对立起来,因而误解了美德伦理学的美德概念。因此,安娜斯指出,“情境主义者误解了他们所攻击的古典的或亚里士多德式的美德伦理学(的美德概念),因此他们攻击了一个错误的靶子”。
另外,情境主义的主张还关系到道德责任的问题。如果我们将个体行为完全归因于情境因素,那么这将不仅会否认品格特征的存在,还会否定个体的道德主体性,从而也就取消了个体的道德责任。
进一步说,即使情境主义的主张是正确的,它也不能直接威胁到美德伦理学的合理性。伦理学中的情境主义实际上是一种描述性的道德心理学,它只是描述了一种道德事实。而美德伦理学的核心理念之一是提出一种道德上的“应当”,即我们应当成为具有美德的人(尽管美德伦理学是否为这种“应当”成功地找到了事实根据还是一个疑问)。我们是否能够从“事实”推导出“应当”是一个未决的问题,但至少我们不能用事实来否定应当。
三、情境主义对美德伦理学的启示
虽然情境主义对美德或品格特征的实在性的否定总体上是失败的,但它仍然具有合理的一面。这些合理因素对美德伦理学的发展以及道德实践都是有益的。
首先,情境主义强调了情境对道德行为的影响。虽然情境不是道德行为的唯一决定因素,但情境对道德行为的影响是任何一种道德理论都不应当忽视的,而且这一影响还与我们实际的道德生活有着紧密关联。然而,美德伦理学以及现实的道德生活往往低估了这一影响。诚然,我们大部分的道德行为是个人因素的产物,然而,认为品格特征对行为的作用可以完全不考虑情境因素,这种想法是天真的。应当说,在实际的道德生活中,品格特征与情境都是影响行为选择的因素。完全否认品格特征的存在是不符合事实的,而无视情境的作用则是不现实的。
虽然情境主义不能否定品格特征的存在,但它可以提醒我们:一次甚至多次道德上正确的行动不能说明行动者具有某种好的品格或美德,同样,一次甚至多次道德上错误的行动也不能说明行动者具有坏的品格,因为我们大多数人可能在相同情境下做出同样的行为。而我们在美德伦理学的传统语境下经常很轻易地将行为归因于行动者的品格。因此现实生活中常常出现这样两种现象:我们树立了许多道德楷模,而往往一些道德楷模被发现有不道德的行为;我们也常常发现被认为品格败坏的人也能做出值得钦佩的道德行为。因此,情境主义能够提醒我们不要轻易给他人贴上道德标签,树立道德楷模时要谨丨慎指责他人时要宽容。
其次,情境主义的研究方法值得美德伦理学借鉴。情境主义的方法主要是一种经验的心理学方法。对这种方法的引入将丰富和完善美德伦理学的研究方法。美德是一种内在状态,因此对美德的研究必定与心理学有着紧密的联系。当然,美德伦理学也比较注重道德心理学。比如,当代西方美德伦理学的标志性人物安斯库姆就非常强调心理学的重要性。她在《现代道德哲学》中的第一个论点就是:“就目前而言我们从事道德哲学是没有益处的;无论如何我们都应当搁置这一工作,直到我们拥有了一种充分的哲学心理学,而这正是我们所明显缺乏的。不过,道德哲学领域所使用的心理学通常是哲学心理学,而不是经验心理学。这与道德哲学家的知识背景有一定关系,或许还与他们对待经验研究的态度有一定关系。情境主义将经验心理学方法引入到道德哲学中来,虽然没有成功地否定品格特征概念,反而确证了品格特征的存在,但这对美德伦理学家而言却是一个意外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