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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伦理学与道德建设六十年发展历程

2016-03-11 13:4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中国伦理学历经六十年发展历练,已经成为一个有相对成熟学术底蕴和比较合理的学科布局的理论领域。我们建立起了既传承中华民族伦理精华、适合中国国情,又开始具有和世界对话能力的中国特色的伦理学体系。在这个理论体系中已积累了比较深厚的道德理性沉思和伦理智慧,为中国也为世界提供着伦理学学科独特的人文资源和思考视野。

  

  一、新中国伦理学体系形成与发展脉络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社会不断发展变迁,人们的思想道德观念也不断发生着变化。伦理学作为一门具体的社会科学,其理论体系的建构也跟随时代发展的步伐,经历了从初步形成到基本确立和发展完善几个阶段。

  

  (一)社会主义伦理学体系初步形成阶段(20世纪50年代初期至60年代中期)新中国成立之初,为进一步确立社会主义制度,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的改造工作也蓬勃展开。在思想道德方面,为了改造旧观念,确立新的道德观,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觉悟,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党和政府做了大量工作。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致通过的《共同纲领》,在确立人民作为国家主人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的同时明确提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国民的公德”1950年,为了緬怀英烈,培养国民爱国主义精神,毛泽东亲自撰写了人民英雄纪念碑碑文,使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而牺牲的英烈成为中国人民永远学习的榜样。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进一步确立了妇女的平等权利,为新型家庭伦理关系和社会道德风尚提供了法律保障。1956年,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一文,对集体主义原则做了具体说明,指出在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问题上,三者利益必须兼顾,不能只顾一头。1956年党的八大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中特别强调,为了加强党的领导,必须反对主观主义,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教育,必须在全体干部和党员中反复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教育。至此,集体主义和为人民服务等道德思想已明确提出。

  

  党和政府对思想道德领域的重视以及开展的诸多工作,为共产主义道德研究和社会主义伦理学研究提供了有利条件。这一时期的理论工作者结合《共同纲领》、《婚姻法》、《论十大关系》及党的八大报告等,对新中国国民道德观、新爱国主义、共产主义道德、为人民服务、集体主义等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阐释和研究,发表了较多探讨文章和专著。

  

  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到60年代中期,苏联开始恢复伦理学的教学科研工作。苏联学者施什金先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教学提纲》、《共产主义道德概i论〉先后在苏联出版后,很快在中国也被翻译出版。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公有制的经济基础急需探索适合新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理论。党的八大报告、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及党和政府开展的“向雷锋同志学习”、“向科学进军”、“艰苦奋斗教育”和“热爱劳动教育”等一系列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都为进行共产主义道德的提炼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研究,提出了基本指导方针和相应时代内容。1950年相关部门和一些学者根据苏联恢复伦理学教学和研究的情况,结合我国的社会现实和文化传统特点,开始讨论在中国恢复伦理学学科的问题。

  

  至此,建立伦理学的教学和科研机构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1960年,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率先筹建了新中国第一个伦理学教研室,开设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课程。同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设立了伦理学研究组,并于1963年招收了首批硕士研究生。一些学者围绕道德的本源、道德的阶级性和继承性以及道德中的善恶等问题,在《人民日报》、《哲学研究》、《新建设〉和《教学与研究》等报刊上陆续发表文章。中国社会科学院李奇在《新建设》、《光明日手报〉上发表了系列文章,如《马克思主义对伦理学的革命变革》、《论无产阶级道德原则和功利主义》、《道德的起源及其社会作用》、《关于道德的继承性和阶级性》、《论物质生活与道德的关系》、《动机和效果的辨证关系》等,明确提出了建设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重要性,论述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特征、任务、方法和基本内容。周原冰出版的《道德问题论集》(1964)集中反映了4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对道德科学研究的成果,对我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建立产生了重要影响。张岱年出版了《中国伦理思想发展规律的初步研究》(957)—书,发表了《道德的阶级性继承丨性〉等文章。吴晗发表了掀起关于道德讨论热潮的系列文章《说道德》、《再说道德》、《三说道德》。周辅成编译了《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1964),以及《西方人道主义、人性论言论选辑》(1966),李凡夫出版了《论共产主义道德》(1963)。许启贤、江峰等人连续发表了关于道德阶级性和继承性的讨论文章,其他还有如叶秀山的《康德的道德哲学》(《新建设》,1964年第6期),李之畦的《从〈幸福论〉谈费尔巴哈的伦理思想》(光明日报》,1962年3月20日),滕大春的《批判杜威的道德论》(《哲学研究》,1957年第4期)等,这些研究成果在当时产生了很大影响,也为后来伦理学学科体系初步形成和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1962年,罗国杰主持编写的新中国第一部伦理学教学大纲,即《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教学大纲》,为社会主义伦理学学科体系建构进行了初步探索,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伦理学理论体系的初步形成。

  

  (二)伦理学理论体系化及其标志性成果(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末期)

  

  社会主义伦理学学科的发展在“文革”时期出现了停滞。随着“文革”的结束和改革开放思路的确立,与其他很多被中断的学科需要“补课”一样,伦理学学科也重新恢复并获得迅速发展。

  

  1978年,中国人民大学率先恢复了伦理学课程。1979年,教育部正式将伦理学列为大学哲学系课程。1980年正值全国人生观大讨论之际,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北京大学哲学系、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和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等单位,在江苏无锡联合举办了第一次全国伦理学研讨会暨中国伦理学学会成立大会。1982年,中国伦理学会创办了伦理学的第一个专业刊物《伦理学与精神文明》(985年更名为《道德与文明》)。1984年中国人民大学建立了全国第一个伦理学博士点。这些都大大促进了我国伦理学学科的恢复和社会主义伦理学事业的发展。

  

  在伦理学理论体系建设方面,1982年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罗国杰主编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该书成为新中国第一本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教科书,之后在此书的基础上又组织编写了《伦理学教程》,建构了一个以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为基本问题,以道德基本理论、道德原则规范和道德实践活动为基本内容的相对完整的伦理学体系。随着伦理学研究的发展,也为适应教学工作需要,以该体系基本框架为蓝本的伦理学教科书纷纷出现。具有代表性的有唐能赋、唐凯麟主编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原理》(1982),张善城编著的《伦理学基础》(1983),魏英敏、金可溪编著的《伦理学简明教程》(1984),包连宗编著的(〈伦理学概论》(1985),张培强、陈楚佳主编的《伦理学概论》(1985)等。这一时期朱伯崑的《先秦伦理学概论》(1984),李奇的《道德与社会生活》

  

  (1984),章海山的《西方伦理思想史〉>(1984),陈瑛、刘启林等编著的《中国伦理思想史》(1985),沈善洪、王凤贤合著的《中国伦理学说史》(1985),罗国杰、宋希仁编著的(〈西方伦理思想史》(1985),臧乐源的(〈道德和精神文明》(1985),张岱年的《中国伦理思想研究》(1986),石毓彬、杨远的《二十世纪西方伦理学》(1986,新中国第一部系统介绍和研究现代西方伦理学的著作),刘启林的《伦理道德漫谈》(1986),周辅成的《西方著名伦理学家评传》(1987),朱贻庭的《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1989)等成果,都成为改革开放后我国伦理学理论体系建构和伦理学事业发展的重要成就,也为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推进提供了基本的道德理论资源。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改革实践中新事物新问题不断涌现。1985年,在广州召开的全国伦理学第四次讨论会上,与会学者普遍认识到,社会的变革发展要求思想道德观念和伦理学理论随之发展。1986年党的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决议>〉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道德的概念,指出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明确了社会主义道德和共产主义道德的关系,提出了社会主义道德、共产主义道德发展的规律。伦理学学者围绕相关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并开始对社会主义道德和伦理学理论进行进一步研究。此时期代表性的成果主要有宋希仁等主编的《伦理学大辞典》(1989),陈瑛、许启贤主编的《中国伦理大辞典》(1989),徐少锦、温克勤主编的《伦理百科词典》(1999),罗国杰在原《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和《伦理学教程》的基础上又组织重新修订编写的《伦理学》(1989年)。罗国杰的《伦理学》一书在伦理学体系和理论上都有了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道德规范也进行了层次划分。它所构建的体系,以坚持道德由经济关系决定为根本,以强调社会整体利益和价值的重要性为特征,以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为基本内容,以道德实践研究为旨归,形成了一个逻辑性、系统性都比较强的理论架构。它是老一辈伦理学者集体理论智慧的结果,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伦理学理论体系基本确立。至此,我国社会主义伦理学理论体系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三)伦理学体系及理论研究进一步深化和繁荣(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

  

  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改革开放步伐大大加快。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在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人们的思想道德观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何使伦理学理论与时俱进,及时解决社会变革中提出的新问题和人们的观念困惑,成为新时期伦理学界面临的新课题。

  

  1996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针对新形势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决议》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到更加突出的地位,明确提出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框架,以及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体系。《决议》强调: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思想道德建设的原则要求是把先进性要求同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是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引导人们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是道德教育与法制相结合;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对象是青少年。《决议》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道德规范体系的科学概括,不仅为新时期的思想道德建设做了具体部署,同时也为新时期社会主义伦理学理论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老中青三代伦理学学者在继承原有伦理学理论体系特色的前提下,大胆创新,取得了大量研究成果。新的伦理学教科书不断推出,理论研究也硕果累累,伦理学很快成为当代社会科学中的一门“显学”。学者们围绕伦理学面临的主要理论问题,如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方法、功能,伦理学以及道德观念和市场经济的关系,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道德建设,公平与效率,道德权利与义务,中国传统伦理思想,西方伦理思想,各种当代伦理思潮,应用伦理学等等,发表了大量出版成果和研究论文。在此仅以论文成果量为例,在中国学术期刊网,以“伦理”为题检索的结果表明,仅1979—1989十年间,大致有成果1700多篇(包括博士、硕士论文等),1990—1999年发表成果近5000篇,2000—2009年发表的成果则增加到近18000篇。


  虽然这只是一个伦理学理论成果发表的大致数据,但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伦理学理论研究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

  

  理论研究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伦理学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也为建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体系积淀了厚实的理论基础。

  

  二、新中国伦理学研究和发展中的理论热点

  

  伦理学学科体系的构建,始终是新中国伦理学发展的一个轴心或重点。中国拥有几千年积累下来的伦理文化,但直到20世纪才开始真正拥有了系统化和独立化的伦理科学,而社会主义伦理学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则完全是伴随新中国的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20世纪50年代,伦理学者就在着手构建伦理学理伦体系,虽然当时受苏联伦理学体系影响较大,体系构建在某些方面还不够完善,但伦理学理论工作者一直在做构建伦理学学科体系的努力。随着社会的发展,伦理学理论队伍和理论研究工作也不断发展,伦理学体系渐渐构成,并一步步走向深入走向完善。

  

  其次,是关于道德本质问题的讨论。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伦理学发展的前30年中,道德本质大多被理解为:道德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服务,在阶级社会中具有明显阶级性的一种社会规范。改革开放以来,道德本质问题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在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中出现了更多的见解和观点,这些观点主要可归结为规范论、主体论、主体与规范统一论等。规范论认为道德是调节个人利益与社会集体利益矛盾关系的社会规范,道德要求关注个人利益的满足,但也要维护社会的秩序和他人、集体利益的实现。规范论强调道德的社会性,突出道德在社会生活中的规范约束作用。主体论认为道德本质不在于规范约束,而在于肯定发展自我的主体性。第三种观点认为,人既是道德的客体又是道德的主体,一方面人要接受社会规范的约束,另一方面人又是能动的主体道德的本质在于规范性和主体性的统一。

  

  第三,是关于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讨论。自1961年冯友兰发表《关于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后,这个问题就一直在争论。改革开放后,随着伦理学研究的深入,这一问题重新成为理论热点。有学者评论这个基本论题的争论“实属新中国伦理学事业整个画面的重彩之笔”。关于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如下几方面,一是认为“利益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二是认为“善与恶的关系问题”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三是认为“现有与应有的关系问题”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四是认为“社会存在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五是认为道德主体的意志自由与道德规范必然性之间的关系问题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

  

  第四,是道德的批判性和继承性问题的讨论。道德的批判性和继承性问题在我国理论界讨论多年。一些学者认为传统道德在社会主义时代应该批判地继承,一些人则认为社会主义道德与剥削阶级道德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这种争论在1978年以前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时代,后一种观点基本占据上锋,许多人强调道德的阶级性而否定道德的继承性,认为社会主义道德与以往的剥削阶级道德应该严格划界。受政治和思想领域极“左”思潮的影响,这种学术领域的争论甚至演变为政治领域的思想批判和斗争。前一种观点被视为反动的道德观,持前一种观点的人则被扣上修正主义的帽子,传统道德的继承性问题一度成为一个理论禁区。1978年以后,随着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和思想理论上拨乱反正的推进,道德的阶级性和继承性问题重新被理论界热议。上世纪80年代初,相关讨论初步形成了共识: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仍然需要批判地继承包括剥削阶级道德在内的传统道德成果。此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随着文化学和国学研究的展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关系成为一个中心议题,其中传统道德文化的继承问题也是一个重要话题。经过多年研讨争论,目前理论界在这个问题上已基本达成共识,即认为人类历史上各阶级的道德文化的发展,总是在适应社会经济关系的同时,遵循批判继承发展的规律。

  

  第五,是关于道德起源问题的讨论。关于道德的起源,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形形色色的解释,如神启论、天赋论、情感论、禁忌论、本能论等等。新中国伦理学界关于道德起源和产生基础的讨论,是在批判各种唯心主义道德起源论的基础上展开的。在论及道德起源与产生的基础时,一般都归结为人类物质生活条件或一定的社会关系。改革开放以后,有些学者重新思考道德起源问题,认为道德的产生并不是由单一原因决定的,而是几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包括人的共同本性、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对某种行为进行约束的必要性等,甚至有学者把道德的起源完全归为人性。也有一些学者反对从人性中寻找道德起源的基础,认为抛开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仅从抽象的人性上去谈论道德,最终必然否定道德的时代性和阶级性,使伦理学钻入死胡同。20世纪90年代之后,道德的起源和产生的基础问题仍然是学者们关注的伦理学基本理论问题之一,并陆续有新的观点和独到见解提出。

  

  第六,是关于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研究。上世纪60年代初,就有伦理学者研读马列原著,对其中的伦理思想进行初步梳理和研究。改革开放之后,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研究进一步开展。学者们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马克思主义者的伦理思想进行了比较广泛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些系统性研究成果。除此之外,多所高校近三十年来一直开设“马恩伦理思想”或“马恩伦理思想及原著选读”课程,学者们在进行教学的同时,对马恩伦理思想的研究也逐步深入。进入新世纪,学者们对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者伦理思想的研究开始加强,如对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伦理思想,以及中央重要决策文件中道德思想的研究成果开始增多。中共中央在《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2004)中,也决定实施历时十年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其主要任务包括:加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的编译和研究工作,准确阐述经典著作中的基本观点;深入研究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在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上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组织编写一批教材,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建设。罗国杰等主持编写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林(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已于2006年正式出版,万俊人主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伦理学〉教材的编写工作正在进行中。另外,其他一些相关教材的编写工作,如《中国伦理思想史》、《西方伦理思想史》等,也在进行之中。

  

  第七,是关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的理论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为我们提出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的崭新课题。市场经济使道德领域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市场经济的运行方式及其特点使社会道德建设面临新的挑战;二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一些新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与以往的道德观念发生冲突;三是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西方社会思潮特别是伦理思潮的涌入,也使我国道德发展面临重大挑战,存在主义、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消费主义等思潮都对我国社会生活造成一定的冲击和影响;四是社会公平和经济效益之间的理论把握问题,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伦理学给予新的理论解说,而学界也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问题给予了充分关注。

  

  此外,关于道德定义也有比较集中的讨论。上世纪50年代始,我国伦理学研究基本认为“道德就是调整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这个比较传统的定义在改革开放后也有了更多的研究。学者们在反思传统道德定义之不足的同时,也都提出了自己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其他如道德结构与功能问题、道德权利与义务问题、道德评价问题、道德教育和修养问题、应用伦理学问题等,都逐步展开了相关研究和讨论。其中许多问题的讨论相互交织在一起,如对“道德本质”的研究实际上是与道德起源、道德定义等问题密切相连的,而“伦理学基本问题”又决定着对道德本质问题、道德功能问题、道德原则和规范问题的理解解以及对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的把握。伦理学界的问题意识和讨论,使中国伦理学获得了迅速发展。

  

  三、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发展之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伴随着新中国发展的步伐而发展起来的,也和社会主义伦理学理论的发展密切相关。

  

  (一)建国初期的道德风尚建设新中国的成立使中国社会实现了翻天覆地的制度变革中国人民的精神面貌也焕然一新,这些都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供了深厚的社会土壤。新的时代需要新的精神、新的信仰、新的道德。中国共产党人长期以来形成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奋发进取、昂扬向上的革命激情,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加之严明的组织纪律等,给当时的中国社会带来了全新的精神风貌。

  

  建国前夕的《共同纲领〉已把“五爱”明确规定为全体公民都应当遵守的社会道德规范。1956年毛泽东在谈到农业合作化问题时,又强调要把集体主义原则作为认识和处理人和人之间关系的重要原则。同时,作为党的宗旨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始终贯穿于新中国道德建设的始终,至今仍是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价值所在。反映当时社会精神面貌的“雷锋精神”、“铁人精神”和“焦裕禄精神”等,不仅是革命道德精神的继承和发扬,也是新中国社会主义道德精神的集中体现。在这些精神引领下,新中国形成了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和团结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对我国上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的社会主义建设产生了重要推动作用。与之相伴随的是社会主义新道德的培育和建立。在新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思想文化推动下,新中国社会道德风貌开始呈现出一些新景象。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通过党性教育和“三反”运动、整风运动,整肃贪官污吏,促使广大党员和国家干部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讲求民主平等、团结互助、勤政廉洁、发奋进取、崇尚科学、热爱劳动、艰苦创业等新社会风尚也开始形成。在日常生活领域人们逐渐告别陈旧落后的生活习俗,移风易俗之举随处可见。1952年开始的“爱国卫生运动”,1955年开始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运动,以增强人民体质为宗旨的“新体育”活动,在培育人们新思想和新生活方式方面都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建国初期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的普及教育

  

  建国初期,我们党很重视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的教育,其目标是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对社会主义的信心,自觉地改造和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思想。

  

  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党和国家围绕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通过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在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各地采取新旧社会对比等形式,宣传社会主义合作化的优越性,引导人们处理好国家、合作社、社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反对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的倾向。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教育私营工商业者放弃剥削思想,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对知识分子也进行了相关教育。1956年中共中央召开知识分子专题会议,周恩来代表中央作的(〈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充分肯定了建国以来知识分子的进步,提出了“知识分子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的论断。这次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活动不但涉及范围广,而且效果显著。

  

  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特别是“文革”十年我国的道德建设经历了曲折发展的过程。在当时极左思想特别是“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影响下,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被脱离实际地拔高,有些变成了空洞口号。抓“阶级斗争”在很大程度上也破坏了社会主义团结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和道德风尚。邓小平在1979年总结这一段历程时曾说:我国建国以后的十多年中,由于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社会风气是健康的。在党的教育下成长起来的青少年绝大多数怀抱崇高理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捍卫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处处表现良好的献身精神和守纪律精神。青少年的这种风气和整个社会的风气互相影响,互相促进,受到全国人民和各国人士的赞许。但是,过去的十来年中,林彪、‘四人帮’把我们的党和政府搞乱了,把我们的社会搞乱了,也把不少青少年毒害了,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学界也认为,从新中国成立到“文化大革命”开始前,是我国道德建设的一段富有成果的时期,雷锋精神、铁人精神、焦裕禄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等,最能够代表这一历史时期的精神面貌。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也进入了一个新时代。

  

  (三)精神文明建设思路及实践

  

  新中国成立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我国虽未明确提出精神文明建设的概念,但当时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建设实质上也是精神文明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总结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明确地提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要在建设高度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1986年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92年党的十四大强调提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1996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又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对未来十五年的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做了新的理论思考,标志着国家层面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认识提到了新的高度。

  

  2001年江泽民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了“政治文明”概念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把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420^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在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四位一体的战略目标。

  

  总之从党的十二大提出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文明”,到十六大提出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

  

  和政治文明“三个文明”再到十七大提出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四个文明”协调发展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文明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四个文明”的提出和建设,将极大地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对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宏伟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四)公民道德建设思路及实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在一定范围内滋长,一些人唯利是图、诚信丧失,青少年道德状况也有令人担忧的问题,社会上下开始重视道德建设。1996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第一次专门研究并全面阐述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问题,并对青少年道德教育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作了规定。

  

  2001年10月,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纲要》强调公民道德建设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强调要把先进性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坚持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相结合,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中的机制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

  

  公民道德建设作为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对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以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民道德”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概念”本身就带有新时代的诸多元素。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着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有利于经济建设与道德进步相互促进,也有利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五)德治与法制相结合建设思路与实践

  

  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思想,是我们党和我国人民六十年来在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及其思考的基础上,在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经验基础上得出的建设思路。新中国成立伊始,我们党就开始了对治理国家方略的思考和实践。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法治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而他本人更是法治的倡导者,亲自领导和主持制定了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条例命令。但在十年“文革”期间,法律虚无化曾发展到极端地步。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全面反思并纠正了文化大革命中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为全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进行了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探索,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在强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再三强调精神文明建设要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相结合。

  

  1996年,江泽民在中央举办的法制讲座结束时的讲话中,对“依法治国”的内涵、基本要求、现实意义作了进一步的阐释。这篇讲话被我国法学界人士称之为“中国法制建设的里程碑”。外电评论“这是中国第三代党中央的核心人物关于未来治国方略和政治走向的一次公开宣示'在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我们党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一条基本方针,明确地载入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在强调依法治国的同时,我们党不断进行理论探索和创新,又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思想,使中国的治国方略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思路与实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德建设的又一重要创新成果,也是党和人民在社会主义实践和理论思考中,对新中国治国方略的更深刻的认识和把握。

  

  建国初期,执政党带领全国人民进行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领域的建设工作,确立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共产主义理想、道德和社会主义价值观,以及为人民服务的道德风尚也随之生成。“文革”时期社会价值观体系曾一度出现单一化、绝对化等极左偏差。改革开放初期首先变革的就是极左的价值观和僵化的思想观念。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中国社会快速崛起,人们的价值观也发生着积极变化。同时一部分人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放弃正确的价值追求,唯利是图,严重影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健康发展。因此,先进文化和价值观建设被放到了突出的位置。

  

  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决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部分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突出强调了思想道德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又明确指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社会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对于整合社会主义先进价值观与其他价值观的合理关系,对于整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大众文化的和谐关系,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纵观六十年来中国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伦理学理论体系也不断发展和完善,并在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中国模式发展道路中有伦理学的印记,伦理学也会随着社会发展而有更大的发展。在中国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伦理学应该发挥更大的社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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