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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对女性生命的漠视的现象和深层次原

2015-08-29 14:0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作者简介:王丽(1987-)女,山东人。现为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字学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主要为古代汉语。
  摘 要:《水浒传》中塑造了不少引人诸多争议的女性形象,这些女性形象有着特殊的社会文化意义,同时也是反映作者妇女观的重要资料。《水浒传》塑造的英雄女性形象、祸水女人形象既是美的又是丑的,通过思考品评一系列的女性形象和探究其人物塑造原因,我们发现《水浒传》的妇女观是如此的腐朽、落后。
  关键词:妇女观;漠视;落后
  中图分类号:207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2)12-0000-01
  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国传统妇女观是维护以男性为中心的封建宗法制度的,它的核心文化观念中关于善恶向背取舍的标准总是同男性和男性气质理想联系在一起的。据学者统计,《水浒传》全书一百二十回共写了76个妇女,其中略微提及但不作具体描写折有29人,具体展开描写的有47人,这些女性形象却有着特殊的社会文化意义,她们是研究《水浒传》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窥探作者妇女观,反映当时社会历史文化的重要资料。
  一、对女性生命的漠视
  《水浒传》中的女性生活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宋代——封建统治阶级集腐朽反动的妇女观之大成的时代。皇权、神权、族权、夫权四条绳索紧紧地套在中国女性的脖子上,妇女的命运已经降到了前所未有的低度,社会不能她们出路,作者同样也没有给她们出路,作者对女性、对女性生命是极度漠视的,视女性生命如草芥虫蚁。
  《水浒传》第四十二回写李逵下山接老母上梁山“快活”,谁知半路母亲被老虎吃掉,李逵悲愤交加,深入虎穴杀四虎,回山寨后,“诉说假李逵剪径事,众人大笑,又诉说杀虎一事,为取娘到沂岭,被虎吃了,说罢流下泪来”。此时众人不仅没有陪同李逵流泪,没有对他安慰。相反,“众多好汉大喜”,尤其让有不可思议的是因孝而享誉天下的宋江竟也“大笑了之”。在他们看来,李逵老母的命和一只虎没有多少区别。虎伤人,人杀虎,二者扯平了,所以大虫吃人的悲惨故事就被他们过滤成了侑酒助兴的笑料与谈资了。这里体现了近乎丧失人伦、人性的对人体生命的漠视。
  同时作者这种对人的生命的漠视也体现为好汉们杀戮妇女时所采取的欣赏态度。武松杀嫂、杨雄杀妻都是剖胸挖腹,令人不忍卒看。燕顺杀刘高夫人时是“一刀挥为两段”卢俊义杀贾氏是“割腹剜心,凌迟处死,抛弃尸首”,令人毛发倒竖。史进杀妓女要睡兰一家时,更是“把虔婆老幼一门大小碎尸万段”。如果说上述女子被杀事出有因,那么武松在鸳鸯楼上大开杀戒,滥杀无辜,把使女、丫环、夫人、唱曲儿的不分青红皂白,一刀一个,则完全是赤裸裸的强盗行为。此时武松简直几近恶魔。即使是人人称赞追随的宋江,对女性也是极不尊重的。为逼秦明入伙落草,宋江居然令小卒扮秦明模样引人马打城子,不仅把许多好百姓杀了,把许多房屋烧了,还断送了秦明一家妻小人口,在被问及此事时答道:“不恁地时,兄长如何肯死心塌地?若是没了嫂夫人,花知寨自说有一令妹,甚是贤慧,他情愿赔出,立办装奁”。这里,宋江不把秦明妻小人口当回事,还让花荣的妹妹做了他的棋子,以仁义著称的宋江居然能如此作为,女性地位可见一斑。
  尤为可怕的是,作者在叙述妇女被杀戮的场面时,几乎是带着欣赏的眼光,作为一个兴高采烈的旁观者在津津有味地品咂着。武松杀嫂“见势头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挖开胸脯,抠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喀嚓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血流满地。”这里武松动作流畅娴熟,姿态潇洒自然。作者不让潘金莲痛快死去,却让她尸首分离,既是因为对淫荡女性的深恶痛绝,也表明了作者对女性生命的漠视。写王婆被剐“上坐,下抬;破鼓响,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从句式的有序变化上可以看出同样明显的观赏神色。所以张青夫妇听了武松杀嫂的故事以后,“夫妻两个,欢喜不尽”,卢俊义杀贾氏“众头领皆作贺,称赞不已”。他们“欢”,“称”既是因为“淫妇”受到了惩罚,更是对她们临死前所承受的万般苦楚的欣赏。这正如李达在《女子解放论》中说的“世界女子过去一大部分的历史,是被男子征服的历史,在这时期,道德上、习惯上、风俗上、法律上、政治上、经济上,一切种种,凡是女子所处的地位,无一不在男子的下层。男子好像天神,是主人。”①
  二、探究作者对女性如此态度的原因
  “作者笔下的两类妇女形象,一是几位不受丈夫羁縻的女英雄,她们的粗豪性格里,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属于女性本身的特质,另一类淫妇的形象,她们则被视为‘孽根祸水’,这两类妇女形象,虽然也有真实性,却都缺少美感。”②作者为什么在《水浒传》中如此塑造安排这些女性形象呢?
  首先,传统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男权文化和“女人祸水论”对女性有一种本能的歧视。在潘金莲没有表现出越轨行为时,作者就以鄙视的基调来叙述,书中写“为婆娘倒诸般好,为头的爱偷汉子”,并题诗一首“金莲容貌更堪题,笑蹙青山八字眉。若是风流清子弟,等闲云雨便偷期”,与她不从张大户时表现出来的性格有着矛盾之处。后来,潘金莲向武松示爱,作者又题诗骂到“泼贱操心台不良,贪淫无耻坏纲常,席间尚且球云雨,反被都头骂一场”。这里可以说是作者用主观的想法对潘金莲作了定性,把她作为淫恶的化身,不管开始的时候有没有做违背“三从四德”的出墙之事,这里可见作者深受宋儒理学的妇女观的影响,这些观点散发着陈腐、发霉的封建秘气息。
  其次,错误的“养生”观念作祟。宋江就曾说过:“但只好汉犯了‘溜骨髓’三个字的好生惹人耻笑。所谓‘溜骨髓’,也就是‘好色’,在江湖中人看来,一个英雄好汉,可以不守王法,可以杀人越货,可以占山为王,可以转变立场、受招安投降、另攀 高枝,但有两条规矩却不可逾越,一是不可出卖朋友,二是不能贪好女色”③比如说晁盖,他是个财主,有钱,东溪村保正,仗义疏财,结交天下好汉,不娶妻子,只爱使枪弄棒,整日打熬筋骨。
  另外,《水浒传》集体创作的性质决定了书中带有浓厚了传统的世俗的妇女观,施耐庵是在《宣和遗事》一书及民间口头传说、话本、杂剧中水浒故事的基础上加工创作《水浒传》的,所以群众的、剧作家的、说书艺人的世俗观念、传统观念和封建思想必然渗透其中。
  纵观《水浒传》全文,女性形象只是男人世界的陪衬,即使书中有描写的英雄女性形象,她们给读者感受到的实际形象或客观效果都是丑陋的,结局大都是悲惨的。这些女人在作品中的所作所为和人生悲剧。这是极违背生活真实的,也是极不公正的。如鲁迅所说“历史上亡国败家的原因,每每归咎女子,糊糊涂涂地代担全体的罪恶,已经三千多年了”。④
  注释:
  ① 李达《女子解放论》《山东文学》2005年第10期P154
  ② 欧阳健《水浒新议》.重庆出版社.1983年P336
  ③ 易中天《易中天作品全集》上海文艺出版社.2005年.P235
  ④ 李殿元、王珏《水浒传之谜》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年.P37
  参考文献:
  [1] 欧阳健.水浒新议[M].重庆:重庆出版社,1983.
  [2] 侯忠义、鲁玉川.水浒传会评本[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1年.
  [3] 李光阁.帝国潮流——水浒灰社会解密[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6年.
  [4] 李殿元、王珏.水浒传之谜[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年.
  [5] 易中天.易中天作品集[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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