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糊逻辑的哲学意义初探
在经典二值逻辑中,一个命题非真即伪;被讨论的对象要么属于这一类,要么不属于这一类,非此即彼,不存在超出这二值的第三种情况。这样的方法自然是精确的,早期的计算机学家们就是用二值逻辑的思想奠定了计算机电路的基础论文联盟http://。但在现实世界中大多数问题的描述具有模糊性,例如,秃头――有一根头发算不算秃?有两根呢?有几根才不算秃?高与矮――10米算不算高?30米呢?10米以下就真的矮吗?大姑娘,小姑娘;大胖子,小胖子;浅红、粉红、大红……诸如这些概念和命题如何确定,人们难以找出它们的临界点和区别标准。若我们走入大自然,这种例子更是不胜枚举:夜光虫,动物学家将之划为动物,因为它有细胞,而植物学家把它划为植物,因为它体内有叶绿素;雌雄两性是高贵而严格的,可谓神圣不可混淆,而蛏子的性别却随着条件的变化也在变化;文昌鱼虽无骨骼,但有脊索,那它属于脊椎动物还是无脊椎动物呢?诸如此类问题我们都无法仅仅通过普通的方法就将它们描述和解释清楚。
正是由于这样的不确定性,为了能够获取一种描述模糊性问题的方法,模糊逻辑于上世纪60年代诞生了。1965年,美国加利福利亚州州立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扎德(l•a•zadeh)教授发表了一篇名为"fuzzy set"的论文,在该论文中,扎德教授把类似"秃头的人"的集合中的元素用来做成一条曲线,所有代表"有点秃"、"比较秃"、"特别秃"、"极秃"等范畴都集中在这条曲线上,每一个范畴都是一个数字,这样就完全有可能将不明确的事物变换成数值加以表现。WWw.133229.coM
一、模糊逻辑解决了传统二值逻辑的缺陷问题,发展了认识论
自二值逻辑创立以来,它为人类打开了探索新知的一扇便捷的大门,但其缺陷却也无时无处不在地困扰着科学家们,致使学界长期囿于非此即彼的思维模式。扎德教授曾经说过:"比起随机性,模糊性在人类认识的机制里有着更重要的作用。"诚然,模糊逻辑是在人们对客观世界的逐渐认识中产生的,描述的是客观世界的一个重要属性。而认识论探讨人类认识与客观实在的关系。客观世界里绝大多数概念和集合例如前面说到的颜色深浅、秃头、高个子、小胖子、老人家等都是具有连续性的,而二值逻辑忽略了这种连续性。有句格言: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绿。意思是说,理论是从丰富多彩的、富有生命力的现实生活中抽象出来的概念或定义,我们常靠它来认识生活。我想如果要通过二值逻辑来指导我们的认识活动恐怕就不妥了。模糊逻辑让理论挣脱了这个二值的灰色之网。
其实二值之外的观点早就有了。古希腊哲学家季诺从一沙堆中拿走一粒沙,问别人那沙堆是否还是沙堆?"是的。"继续拿掉沙粒,并问同样的问题,直到最后一粒沙也拿掉了。到底是哪一粒沙使得沙堆变成不是沙堆的呢?麻烦之源在于我们的定义中只有是与不是。2500年后,罗素以他的理发师悖论点出了传统二值论的困境。理发师宣称"我只为这镇上不自己刮脸的人刮脸",那么,谁来刮他自己的脸呢?若是他自己,则与他的宣称不符;若他不自己刮脸,则依其宣称,他又必须给自己刮脸。所以形成了矛盾。让我们把视线转回东方,孔圣人和老子也早已洞析模糊关系。子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老子也认为:"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伏。"揭示了即事物皆有两面性,矛盾是相互依存并可互相转化的。祸福之间,没有绝对的分界线。
另外,我们似乎可以在恩格斯那里找到辩证法与模糊集合论的相通之处。恩格斯认为:"辩证法不知道什么绝对分明的和固定不变的界限,不知道什么无条件的普遍有效的'非此即彼!',它使固定的形而上学的差异互相过渡,除了'非此即彼!',又在适合的地方承认'亦此亦彼!',并且使对立互为中介;辩证法是唯一的、最高度地适合于自然观的这一发展阶段的思维方法。"
二、模糊逻辑加快了人工智能研究的进程,是真正"以人为本"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