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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性生命的让渡——真福与圣言

2015-07-07 09:4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肉性生命如何让渡给神性生命。
无归属的人是最不幸者,人的肉身最终必须让渡于“上帝”获得神性的生命,一个人的生命才算完成、才算完整;对基督教来说,这种灵性的皈依,才是生命的新生;终其原因就是罪与恶。认识恶,才领会为什么流浪,才有归家的愿望;赎罪是一种勇敢的承担,从肉身的生命模式解脱出来,洗清罪恶,踏上被最后拯救的路,还有漫长的“道”,还要背起沉重的十字架,要效法耶稣,接受考验。

“要再一次并且是真正地承担起这一切,这想法催使他这浪迹天涯者踏上回家的旅程。我们不知道,他是否会留在家园,我们只知道他又回来了。”

生命技术是否如“肉身”一样受到“恶”的攻忤,这在对旧约寓言的争议中已经得到和解,历史也从原罪的教旨困境中解脱,生命的光明在于以灵性统一肉体;修造生命更可以减少“恶”的缠绕,“上帝”一方面让人管理世界和万物,另一方面由圣灵监控和陪伴“我们”。人的肉身的“半成品”说以及怀特海“宇宙创造者的同工”说均对医学和高新生命科学的进步给与基督教语言的辩护。不是罪,而是驱恶行善。
恶的经验是我们向往另一个世界,恶使人想到神的存在,悲观主义使世界有生机和启发人对生活苦难的认识。疾病与生命缺陷是恶和苦难,欧几里德智慧提出了一个可怕的剥夺自由,本来医学中的恶就是对自由的践踏。医疗手段只要减少苦难、弥合身体缺陷、还原健康,就是善与较为善;安乐死与克隆人都存在驱恶的目的与结果,尽管实践中这是个难以把握或者极其复杂的问题;在此,技术自由、科学家自由、医学自由完全可以与驱恶相并行。WWw.lw881.com别尔嘉耶夫说:“最初的非理性的自由、无限的潜力,就是恶产生的根源,如同一切生命的根源一样。”精神傲慢是否一定产生恶,?恶是否一定居于精神的顶点?生命科学技术的更新是疾病与痛苦的逼迫结果,神怎么可能只对高尚精神极其自由发出召唤就不管物质底层的陷入疾病的罪恶呢?“我们”已被诱惑、考验、试探,曾无数次被投入痛苦的深渊,在旷野的寒风中忍受肉身的煎熬。恶不是神,我们要战胜恶,生命是摆脱恶的过程,“恶对于说明意义的理性,就是绝对非理性的界限。”因此,用境遇主义去评价高新生命科学技术,可以认识“神”的存在是“恶”存在的根源,也可理解我们为什么生病,我们为什么求助于现代医学技术,我们为什么又不满足于现状,并改变对生命、对“活”、对新的死亡形式的探索与辩护。对于被造物,我们为什么不能去解除肉身的痛苦、为什么一定限制自由、停止生命科学的脚步?克隆人没有恼怒“神”,只是触犯了制造“恶”的“神圣理论”的人。伦理学失态了吗?神学变形了吗?基督不再“爱我们”了吗?“恶的可能性被存在的模糊不清的基础掩盖着”;人的生命不会停止进化,技术进化将促进这个历史进程,哪怕我们跌入“深渊”:

“深渊不是恶,它是一切生命、一切实存的根源,其中隐藏着恶的可能性和善的可能性。原初的非理性奥秘、深渊存在于世界生命的基础中。任何逻辑都不可能把生命这个非理性的奥秘隐藏起来。”

如同黑暗衬托光明一样,恶的存在,使善显现胜利成为可能。善与恶都赖于自由,自由不偏袒任何一方,恶扭曲生命,它混淆神阶核心,“贬低高尚,抬高鄙俗,是对存在原始根源和核心的脱离,……恶首先是谎言……它在毁灭生命和存在,消灭自己,它没有任何积极的意义。”恶只有反衬出善的价值,使人向往善。健康与生命的完满是善,这是由疾病和肉体的缺欠证明的;生命的世界需要恶,这是善存在基础。来自于医学和医生的恶,是双倍的恶;因为伤害病人比伤害健康的生命更凶恶、更残忍,握持治疗的技能与知识,不去救治有病或不健全的生命,反而伤害(不管是有意伤害还是无意伤害)他们,这就是重叠的罪过和重叠的恶。


恶的激情和引诱每时每刻都在争取我们,为毁灭上帝的创造,在我们生命的土地上撒播死亡的种子,恶永远为终止生命,它与疾病的目的或作为是一致的。疾病反衬健康的可贵,疾病的恶只能导致死亡,战胜疾病,但我们又无法逃避死亡;但我们可以用爱战胜恶,使死亡脱离恶;用爱和善改变死亡的形式与情境,改变死亡的语言与意义,那原是神所暗示我们的。生命的王国是一个完整的乐园,但疾病的恶企图破坏它,并且毁灭生命的事业;而我们用医学的信仰与科学技艺抵挡这种恶行,神学制造“获救”与“复活”,医学解除肉身的痛苦,最后用一种后现代的“死亡”,使最终肉体的毁灭(这是不可避免的)成为“安乐”,这是一种真正的生命的王国的结构,是人的一种摆脱“恶”后的“归家”。
保罗•利柯将恶的象征分为忏悔型、神话型和思索型三种类型。人的忏悔被罪错的心理所驱动,为生命的最原始象征,是奴隶意志的外化,这种“最分化、最微妙、最内在”的负罪体验,还没有特定的语言中介;它形成的语言具有“无识别力、含糊多义、令人反感”的特点,淋漓地显现了人的最集中的肮脏心理并同时被内在的不断的反悔所折磨的生命过程。亚当的神话发育了基督教“恶”的隐喻,使《创世纪》从“恶”导引人的生命延异的流程。利柯通过罪的原始体验所暗示的神话已向去理解亚当神话的双重结构:一个人与一个行为。编写圣经的耶和华派,“是在有关不服从禁令而被逐出乐园的一对夫妇的非常原始的神话中,衍生出有一个祖先去代表不同种族集团的观念。”亚当吃了禁果的行为使一个清白时代永远结束,人类满带着欲望,带着罪恶,不断被诱惑所征服,并在诱惑面前经常进行有限的让步,获得暂时的自由。生命顿时丰富起来,神人关系有了伦理内容,人的灵魂与肉体,从此被导向俄耳普斯式的净化和神哲学的大门。
原罪是受难和惩罚的理由,基督教说服人为什么我们要在生命的过程中学会“禁止”,禁止使我们的生命有意义。医学中的“恶”,来自于疾病,最后以死亡相链接;我们经常遭遇“死亡”的威胁,它是最后的最彻底的“罪”的报应,“不应这样”、“不要这样做”等不应该的伦理都来自于这种威胁与报应的意识,象征就是思想,“不许”使我们不自由。

“禁止的严重性、分量都来自‘否则,你就要死’。因此,禁止本身预期了受难的惩罚,并且,禁止的道德强制本身就带着情感的面具。禁忌无非是:由于禁止而从情感上对惩罚的预期和防范。因此,禁止的力量——就它提早产生害怕而言——是一种令人难以忍受的力量。”

医学针对罪与解救这一组疾病象征的理解,疾病所导致的痛苦、煎熬、折磨、生活秩序的破坏,都渴望通过治疗中止;“上帝啊,赦免我的罪吧!”有病的基督徒哭喊着,带着原罪和后罪的悔改之心,祈求被放逐后的另一种赦罪,即治疗疾病;“血是生命”,用血通过灵魂,即在“祭牲生命”的赎罪仪式中,“病人”带着悔悟的内心认为代表他的祭牲的死亡可替代他的死。医学就是这个“祭牲”的仪式,它带有全部的“救赎”的特征。医学就应是神学。医学把避免或逃离死亡作为目的,如果非要死,无奈地把死亡化为一种安乐,这是是哲学价值论的成就。神学曾经十分犹疑,因为这毕竟是结束一个人的生命。是恶还是善,基督徒大多数一时难以判断。当生命体已经失去了基本的质量,甚至已经进入无法称为“活着”这一阶段时,尽管我们向往生命久长,但如果我们一直处于极端又无法解除的痛苦中时,我们是否可以求助于医生为我们施行“安乐死”呢?是否把死亡的恶由此变为死亡的善。如果我们果真不能保持真有和上帝赐予的福乐的肉身之躯,而又不能即刻结束生命是否可以借用技术使生命提早进入死亡,假如我们的医生用一种简洁、节约、快速、舒适或充满快感的方式催促我们死亡,这能否说是远离恶。


基督教忧虑的另一个概念是“生命质量”,神学能否接受这个测量定式。一个人的生命用社会意义来计算,对家庭、友人、事业和政治文化等的后果十分复杂,这并非都与财富有关。如对一位农民、作家、理发师、家庭主妇、医生、数学家、芭蕾舞演员、新闻节目主持人、牧师或总理,如何计算他们的价值?生命质量的定式应符合卫生经济伦理的目的,有利于卫生和其他与人类生命或生存相关的资源分配的道义。其测量应该:表述人类相互之间的体恤、照护与友爱;阐明社会特别是医学社会变革的原因与方向;将社会活动结果(产生)与实用(投入)加以比较;为直接的人类共同的政治和普世宗教目的以及卫生行政决策目标服务,即确定不被重视的人群、残疾人、穷人、不那么受到优惠的人、地区和生活领域的福利赤字;并且,能够使决策者始终如一地倾其所能致力于增加健康投资,不断地将浮华建设花费和奢侈生活消费引导到卫生公益事业中来。基督教一向倾注于爱的感召,对基督教徒的生命感受起到决定作用。坎贝尔(campbell,a.g.m)在1976年提出三项指标:个人对实际情况与自己生活目标的认知比较;对积极和消极情绪的平衡;研究和观察心理和情绪的紧张状态。布雷本((bradburn)的情绪平衡标尺可加盐积极情绪(心满意足)是否占上风,是否是一个人的情感主宰,就可以判定舒适。安德鲁斯(andrews)又创造了一个“被感知的生命质量”的二维概念模型,充分把握生活情趣的综合,就可以揭示某个对生活质量的总感觉。生活领域分角色境遇和价值两类,于是出现客观和主观的择一问题,安氏的概念与“安为”(well-being)接近,强调在情绪波动时生命质量的感受是重要的。在更为普遍的定一种,生命质量是个体的生活条件与主观舒适状态来决定,幸福永远是一种感受。基督教追求至善,为此教义学设定终止的善为最高的目标。在死亡面前,通过技术,提供咨询,进行至善与较善的比较;进入对生命的判断,选不证自明的法则,用心灵,但不对法则判断,法则比心灵更居上位;我们表述对死和生的最后渴望,进入最具推动力的神圣体验:爱与至善;“我就是道路、真理与生命”;生命是上帝赐予,真理是渴望,道路就是为什么诞生与死亡的法则。
灵魂接近上帝,记忆接近永恒,领悟明晰真理,选择爱使生命导向至善。
死亡与人的生命对峙,死亡是人生的一个部分,结束与开始都是从死亡缘起。死是一种必然的终末、结束;死是时间的过程;死亡是生命空间的关闭;死是生的一个必备条件,是生的一种形式;死亡使生命有意义;未完成的生命才美好;死亡使医学有价值。
死亡唤醒了宗教,”向死存在是人的最本质的东西,对虚无之紧迫的忧虑是人类最本真的存在方式。”死亡是属于宗教的,没有人能战胜死亡,死亡是大自然一种最后的暴力,只有上帝管理死亡;“所有人都要进入阴宅”;“无论是聪明的,愚笨的,同样受死亡的打击。”
舍勒认为,死后永生的第一个条件乃是死本身。永生是一种对于生命冲动的信仰,“精神-身体的位格之永生(fortlebendergeistig_leiblichenperson)-这些词句只有着眼于死滞现象、着眼于生存和一切生命之命运的不可摆脱,才能获得某种意义。”生命冲动与死亡的精神必须统一,我们不屈服于死,但必须与死的精神和解,,相信四是永生的开始和条件,一种死亡的信仰才可能建立。超越在于对肉身生命和灵性生命的认知上,基督徒信奉上帝,则信奉上帝所赐予的生命过程的合伦理性,而死亡正是基督教生命时间的一个必经阶段;因为有灵性生命的存在,我们为什么还要惧怕死亡呢?神学确立永生是遵循上帝的生命之道,基督教设定获得永生的条件是:放弃世界;皈信基督;做属灵的侍奉者;勇于自我牺牲;真心地认识神并照着圣灵去撒种。如此,我们的死将成为安乐,成为一种美好的归宿。“何处是归程,心安是归处,”在上帝那里,对行善的人来说,死是交转入美妙天国的驿站。



创世与创生是最伟大的工程,这项工程的关键之处在于,上帝为人的生命注入智慧与灵性;心灵官能成为人生命的旷世之器。位格式的创生,引发语言的启动,语言是保存在记忆中的肖像,它描画人的外貌与本质,让爱通过生命的语言被理会、传达和接受;人的生命之爱来自于对善的标记、记忆与领悟。创生、语言与爱三者寓于灵魂中,成为记忆、领悟和意志(选择),同时同等同实体,互相包含。
生命伦理学从圣道(圣父)、圣言(圣子)与圣爱(圣灵)中引出比彻姆四原则——尊重自主、公平正义、切勿伤害、医疗至善。生命道德哲学的三位一体—归于一个圣道。基督教道德的美德与道德义务的原则是对应的,而生命道德原则一直沿用道德义务的原则,许多生命道德原则所禁止的行为和被谴责为道德上恶的行为之间也是同样对应的。圣爱引申为尊重人、尊重生命、尊重医生的劳动、尊重病人的权利,圣爱又同时引出切勿伤害或最小伤害或最优化原则;圣爱可化生为医疗行善和医疗过程中的公平正义,这也是对应于仁慈和公平的美德。基督教德行最有价值的特性是使生土式的道德理想成为约束个人行为的价值模式,不仅追求简•亚当斯所倡导的特定的道德生活,而更重要的是向普通人详细说明道德义务如何成为我们的最低要求,而且这一切都是我们必须并容易做到的。圣人与英雄的伦理学是一种道德行动的极端,脱离普通人的道德能力;基督教就是用非圣人的义务作为原则的基础,而不是用英雄的美德作为应当的起点,因为伦理神学家认为,那是脱离平信徒的实际生活的。基督教神学义务论更高于康德的绝对命令伦理语感,因为有上帝的传言和教徒的信仰作为前提,它就更不需要追查任何目的。圣爱把宗教生活同人世间的承诺联系在一起,爱上帝必须爱邻人、爱生命,必须要在现世的爱德行动中证明自己。“因为那不爱自己所看见的弟兄的,就不能爱自己所看不见的神。”
基督教的灵魂说分析,灵魂通过上帝肖像(语言•基督)沉思圣三一本源后,最后给与科学之光的感召,实现生命至善的“三位一体”:实现、白描、言说(或诉求)。作为生命伦理学,可以借用生命的自然哲学属性探觅生命存在和产生的科学原因,引人认识圣父的万能;用形而上学认识第一始元(圣父);用数学特别是几何学,如毕达哥拉斯般地认识肖像(圣子);用物理学认识创世启示和上帝所赐给人类的生命礼物,这一切要通过圣灵来显示,并由圣灵发生作用(圣灵)。生命伦理学可以借用生命的理性哲学属性探觅理解生命的理由,引人认识圣言的智慧;用语法学表达生命的过程,讲述生命的原由和开端的状态;用逻辑学辩护生命存在的合目的性;用修辞学对人的心灵产生冲击力,用一次一次的召叫打动人心。生命伦理学主要作为一种生命的道德哲学,探觅人的生命生活的法则,引人认识圣灵的至善,用修身(monasticam)哲学暗示第一始元的非受生性,上帝没有重复性,没有后来者,他是唯一的;用齐家(oeconomicam)哲学暗示圣子的亲情与对世人的无比关爱;用政治或政策(politicam)哲学暗示圣灵的无私与慷慨,并通过教会样的组织使我们的社会充满爱的恩泽和阳光,化解仇恨,缓释纷争,改造恶人。
哲学可以评价意义,但不可能回答:为什么要有意义?托马斯•阿奎那之后,哲学成为神学的基础与前提,基督教哲学是神学与哲学之间的领域,神学是信仰的哲学。对基督教神学来说,虔信就是“意义”、爱就是“意义”…圣三一就是意义。基督教哲学与古希腊哲学从“使徒传道”开始,耶稣以“道”(上帝的话)服理(逻格斯),为消解神学(信仰)与哲学(理性)的冲突,阿奎那建立了“神哲学体系”即托马斯主义。神学为学问之最,支配着包括哲学在内的一切学问,哲学融合于神学,哲学与神学结为一体,神学即神哲学。


神哲学中善的理念源于《圣经》里的道德教诲,道德义务是神圣的命令;如康德所言:“上帝存在是实践理性或道德意识之所以可能的先决条件。”生命价值论一改对于绝对命令的无条件屈从,开始为停止生命规定条件,成为生命伦理学最大的理论反叛,延续已久的对“无条件的争论”和刘易斯的伦理情结有了一个基本的结语;我们头上的星空道明“自然界的‘必须’,而心中的道德律说明‘应该’的诚实和言语的义务,或者说,只有有信仰的人(对上主和对真理的信),才服从客观的道德律。很多人最惧怕道德相对主义,其实道德相对主义如果规范条件,即有条件的相对主义是可以缓和冲突的,而且可以允许在时间、空间和文化情境不同的场合对事实进行判断;只要不违反他人和社会的总体利益,没有必要对“道德相对主义”进行责难,道德相对主义可以从“客观的道德律”找到对“宽容”的宽容。安乐死、堕胎、同性恋、克隆人等也都能被宽容,只是,因为“相对”,就不能失去控制,成为一种无边界的、无限制的、无法规约束的“技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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