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文学论文>电视电影论文

刍议《狐侠》对《红玉》的改编艺术性分析

2015-08-01 09:4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聊斋志异》是三百多年前蒲松龄撰写的一部文言小说集,其中的许多作品都脍炙人口,流传至今。《红玉》即是其中优秀的文章之一,该作品通过对书生冯相如的悲喜际遇的描写,揭露了当时社会官绅沆瀣一气、欺凌贫弱的黑暗现实,歌颂了狐女红玉扶危济困、甘于奉献的精神。
  由于蒲松龄是生活在清代康熙年间的一介贫寒书生,他的思想观念和人生追求跟现代人相比肯定存在不少差异,再加上纸质阅读与影视观看之间的期待视野不一样,如何将《聊斋志异》中的故事搬上屏幕,让广大观众接受并喜爱它,自然成了影视编剧们十分关注的大事。1986年,以《红玉》为蓝本、由福建电视台与南昌市电影电视研究所联合拍摄而成的电视剧《狐侠》在这方面做了有益探索,主要做法是适当增删情节,变动叙述顺序,使原有故事结构更清晰、完整,主题进一步深化。
  贯通文脉,整饬结构
  小说《红玉》开篇即写道:“广平冯翁,有一子,字相如。父子俱诸生。翁年近六旬,性方鲠,而家屡空。数年间,媪与子妇又相继逝,井臼自操之。”从中知道,冯相如父子是读书人出身,都死了妻子,像汲水、舂米之类的家务活儿得要两个男人做。这些叙述为接下来红玉的出场做了铺垫,而冯氏父子为什么“家屡空”还是语焉未详,令人费解。
  为了解开这个谜团,电视剧《狐侠》在开头增加了这样一组情节:在人来人往的集镇上,靠写作书信维持生计的冯父跟前来了一位乡绅,乡绅掏给冯父五两白银,说有一个叫刘二的人父亲病危,用百亩桑园作抵押,向他借了五十两银子,待会儿过来写抵押文书,要求冯父把“抵押”改成“卖断”,“五十”改成“五千”,念给刘二听时仍按事前的抵押内容来读,因为刘二不识字,听了不会起疑心,等签字画押后,就无法否认了。冯父对乡绅欲用欺瞒手段侵占村邻桑园的行径义愤填膺,怒骂道:“就你等蝇营狗苟之辈,居然用几两银子让我跟你同流合污,去坑害良善,简直瞎了你的眼!你知道不知道?头顶三尺有神灵,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断然拒绝乡绅的无理请求,又当众奚落了他一番,使乡绅只得灰溜溜地离去。
  冯父临财不起邪念,不仅对冯氏“家屡空”的原因起到了解释作用,还有助于提升冯父的人格。小说开头用“方鲠”一词来形容冯父,“方鲠”指性格的刚正耿直,小说中有几处描写能表现出来,如:冯父发现儿子相如跟红玉幽期密约后,勃然大怒,严厉斥责二人的行为违背礼戒;当得知罢官乡居的宋氏打算以钱物诱惑儿媳时,冯父“大怒奔出”,对宋氏家人“指天画地,诟骂万端”。这些言行均可见出冯父刚烈憨直的个性特点,但人格思想未必能显现出来,即便有那么一丁点,也只是暴露了冯父信奉并恪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迂阔,增加的写作文书情节却恰好展示了冯父正义无私、疾恶如仇的可贵品格。如此一来,冯父的形象在观众眼中无疑会变得高大起来,这使小说结尾处作者对冯父的评价“其父德”中的“德”能落实在具体事件上,避免流于空疏。
  电视剧中增设的另一个情节是侠客获悉冯家受欺压之事。小说在叙述冯相如妻卫氏被抢致死、冯父呕血毙命以及冯相如无处申冤、想刺杀宋氏却无从下手等一系列事件后,并没有交代侠客如何知道冯家的冤情,而是将笔锋一转,写道:“忽一丈夫吊诸其室,虬髯阔颔,曾与无素……”这样写的好处在于使故事沿着复仇思路直接展开,不枝蔓,结构非常紧凑,但也会让读者感到突兀,甚至产生误解,认为侠客就是狐女红玉的化身。
  事实上,侠客和红玉在小说中是两个不同的人物,分担着不同的角色任务。侠客的本质在于除暴安良、扶危济困,司马迁将之描述为“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己诺必诚,必爱其躯”的一类人。小说中的“虬髯丈夫”甘冒性命危险为相如报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当相如追问姓字时,他答说“不济,不任受怨;济,亦不任受德”,其言行完全符合侠客固有的特征。狐女的特征在于柔美温顺、通人情,红玉被冯父用“女子不守闺戒,既自玷,而又复玷人”一番话训斥后,自感“亲庭罪责,良足愧辱”而放弃与相如来住以及后来关于她“袅娜如随风欲飘去”“手腻如脂”等形貌的描写,均是这种特征的集中反映。也就是说,侠客的阳刚特质与狐女的阴柔个性在小说中泾渭分明,区分得很清楚。
  侠客与狐女的另一个重要区别是一为人,一为异类,人不像异类那样拥有超能力(《聊斋志异》中的花妖狐魅通常具备变换身形、长生不死的能力)。在小说中,作者没有交代侠客如何知道冯家冤仇,只用一个“忽”字引出“虬髯丈夫”,借以表明侠客行踪不定,同时也说明了侠客神通广大、神秘莫测而几近于异类。为了避免二者的角色功能发生混淆,电视剧中增加了侠客的出场戏:狐女红玉变成一位老者,向好打抱不平的“虬髯丈夫”讲述了冯氏一家遭遇不幸的来龙去脉,“虬髯丈夫”听后愤然不平,表示“若果有此事,在下决不袖手旁观”,然后故事仍按着小说中的叙述内容继续展开。这样处理既贯通了情节,又冲淡了小说中有关侠客描写的神秘色彩,使之更具有人情味。
  凸显主题,深化立意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对自然及人本身的认识也不断得到提高,这种变化无疑会导致现代人在欣赏古代作品时将产生一定的信息障碍。《聊斋志异》里的某些观念与意识在蒲松龄所处的时代也许很正常很普遍,但在现代人眼里可能就显得有些落后和难以接受了,小说《红玉》中的几处内容即能说明这种情况。
  相如和红玉从相识到私订永好、“夜夜往来”,直至两人的私情被冯父发现,整个过程完全是红玉和冯相如自由相爱、自愿结合的过程。这一结合过程显然悖于当时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等婚恋礼教,自然也不为社会接受。因此,冯父坚决反对两人来往,不仅骂相如浮荡丧德,还训斥红玉:“女子不守闺戒,既自玷,而又复玷人。倘事一发,当不仅贻寒舍羞!”冯父认为,夫妇关系的确立应该明媒正娶才名正言顺,相如和红玉私自狎昵乃是非 礼之举。面对冯父的指责,相如和红玉没有任何抗争之力,只得洒泪告别。
红玉和相如之所以不能结合,小说里揭示的主要原因,是男女自愿结合的要求与礼教强调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可是,至于红玉和相如为什么不通过“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正当途径来解决婚姻难题,作者没有进一步追本溯源(也许作者关注的焦点不在于此),其实答案很简单,因为红玉是狐女,没有人世所谓的父母及其他社会关系。
  为了说明红玉和相如为什么无法正常地结为夫妇,电视剧没有像小说那样把封建礼教当成惟一原因,而是移入了红玉自明身份的情节。即,当两人私情被冯父发现、遭到罪责后,相如安慰红玉,希望能求得父亲原谅,将红玉明媒正娶过来,红玉却说两人根本不能成为夫妻,因为自己不是人,是狐。红玉说出身份原本放在小说的末尾,电视剧却把它安排在故事开始时的礼教与爱情冲突中,这样做的好处有二:一是将红玉和相如的婚姻悲剧归于人与异类不能通婚的普遍认识上,而不是单一的封建礼教的破坏,这既可突破小说作者道德观的局限,又考虑到了现代观众的接受心理;二是避免主题的分化,对封建礼教进行批判毕竟不是小说的主旨所在,红玉和相如不能结成夫妇的问题得到解决后,可以自然地引出相如与卫氏成婚、宋氏抢人、侠客报仇等一系列情节,反映社会矛盾,从而凸显主题。
  在深化立意方面,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电视剧增加了表明宋氏与县令为师生关系的片断。关于宋氏的社会身份,小说中这样写道:“宋官御史,坐行赇免,居林下,大煽威虐。”说明宋氏是一个因罪被免官的豪绅,尽管受到惩处却仍旧怙恶不悛,在乡里横行霸道。宋氏父子三人及一媳一婢被杀后,“宋家具状告官,官大骇。宋执谓相如,于是遣役捕生。生遁,不知所之,于是情益真”。从这些描述看,当地县令跟邑绅宋氏并不是沆瀣一气,县令之所以“大骇”,是由于被杀者人数多,案情严重;县令之所以派衙役缉捕相如,一是因为宋家执意认为相如是杀人凶手,二是根据“不杀人,何逃乎”的逻辑进行推断。相如在南山被捉拿后,说自己死不足惜,责问衙役为什么要夺走自己尚在襁褓中的孩子,扔在荒野?县令给出的答复是:“汝杀人子多矣,杀汝子,何怨?”凡此种种,说明了县令昏庸无能且残酷无情,未能见出当时官场官官相护、贪污腐败的黑暗现实。
  为弥补这一不足,电视剧增设了宋氏往县衙送银两的情节,以便解释冤案形成的社会原因。增加的情节大致为:宋氏抢走相如妻、打伤相如父子后,得知相如在县衙告了状,于是带着仆人去见县令,县令看到宋氏,开口称“恩师”,当明白宋氏因“这个穷秀才,还到处乱告状”而来,欣然收下了送来的银锭。这之后,故事继续按小说原有的情节发展。电视剧中强调宋氏与县令的师生关系,交代二人的贿赂往来,意在揭示造成相如冤案的根本原因不在于个人昏庸无能,而在于官员间的贪赃枉法,将批判的矛头直指官场恶习。这样一来,故事暴露出来的问题更有普遍性,使人们对社会对现实的认识也更加深刻。
  跟小说原文的结尾相比,电视剧在情节安排上又删减了冯家家业振兴的相关内容,而直接以红玉送还孩子、与相如团聚作结束。故事中的红玉和侠客代表着光明与正义,他们以超乎寻常的力量反抗官府和地方豪绅的贪腐强暴,为受压迫的下层百姓撑腰鸣冤,蒲松龄把这两个人物写进小说,一方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另一方面也传达了底层民众的呼声,具有广泛的认识意义与批判价值。但是,小说在叙写相如大冤昭雪之后,又详细交代红玉如何帮助相如实现“腴田连阡,夏屋渠渠”及“领乡荐”的人生梦想,未免就显得格调低了点儿,因为在多数人的观念中,功名富贵的获得须依靠个人的勤奋和努力,而不是外力尤其是神力的赐助。小说中描述的美好结局固然可以看做作者一厢情愿的设想,但这一设想明显地削弱了小说本身所具有的批判社会现实的作用,电视剧拍到相如与红玉团聚的场景时戛然而止,则不仅不影响作者原来的立意,还可以留下一定空间让观众去联想、回味。
  除了上述的情节改动或增加外,电视剧中还删减了冯父诟骂宋氏家人,增加了卫氏施粥给乞丐、相如赴县衙告状等情节。这些变动虽然作用不一,或为塑造人物形象,或为贯通情节,或为强化主题,但目的只有一个,即在不改变原作思想的基础上,融入当下的人情事理,便于观众理解和接受。当然,从中也可见出编剧的一番匠心。
  [参考文献]
  [1] 蒲松龄.聊斋志异[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2] 马以鑫.接受美学新论[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5.
  [3] 吴小如.读聊斋志异·红玉[J].名作欣赏,1985(06).
  [作者简介] 周榆华(1970— ),男,江西萍乡人,文学博士,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明清文学。

相关文章
学术参考网 · 手机版
https://m.lw881.com/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