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D电视的热潮是在3D电影热潮之后产生的,人们在看到3D电影的成功后盲目预见了3D电视的发展前景。所以在2010年后3D电视迅速发展,无论是扩大生产规模,还是商场的热销。在2012年中央电视台也开通了3D频道。可是3D电视仍然继承了传统二维电视的传播模式,这是否会成为3D电视嫌弃第二波3D的热潮。
1电影与电视的阅读环境不同
1.1电影的影院观影模式
电影创作者是在电影影院的屏幕意识下进行创作的。电影创作者们明确的知道观众来到影院看立体电影是为了追求一种与现实隔绝的感觉。所以无论在叙事手法上还是在表现手法上都是为了让观众逃离“现实”。“所谓现实除了作为个人经历的现象,是没有什么其他意义的”。也就是说电影叙事本身所追求的是艺术化的真实。即本质的真实而不是现象的真实。电影影像阅读行为的本质就是把观众从影像文本中得到的与现实的关系中,将我们从在现实的经历中剥离出来。传统的电影院在设计上就是将人们的听觉感官和视觉感官限制在对屏幕声像的输入上,人们的感官被屏幕上影像包围着,因为承载这些影像的屏幕足够大,所以人们看到的影像是大于现实生活的。
根据美国人类学家爱德华·蒂 ·霍尔的“空间传播理论”:传播的“‘距离’和‘方位’是构成‘空间语言’的两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空间范围的区域距离,指的是“社交场合中,人与人身体之间所保持的距离。区域距离按照大小分为四个区域:一是距离在15cm~46cm之间的密切区域;二是距离在46cm~120cm之间的个人区域;三是1.2m~3.6m之间的社交区域,距离在2.1m以内的是近社交区域,距离在2.1m以外的是远社交区域。距离间隔超出3.6m的是公共区域。传统电影的空间传播区域是依托于影院的,即便是第一排观众也属于3.6m以外的公共区域。”立体技术使得立体电影充满了距离上的拉近感。其魅力就在于让观众在超出了3.6m的公共区域内享受到了接近于46cm~120cm的个人区域甚至更近。立体技术让传统电影中利用错觉产生的深度可以用视觉感知直接进行认识。较之观众在传统意义上的观影感受到的“包围”更加充分、更加紧密、更加完满。立体技术使得影像突破了屏幕的二维画框,创造了“视野融合”。这种融合是相对于传统屏幕对现实的分切而言的。在这种“视野融合”下立体电影对影像做了两次的转换,第一次是传统电影的影像转换,即将现实世界的客体本然性的存在转化为二维平面下的影像性的存在,立体技术使得影像二维平面下的存在再次转化为影像三维“体”的存在,这种三维影像“体”的存在具有双重性质,首先它具有了影像的真实,其次还被赋予了空间的真实。所以观众在立体影院的环境下会对 “虚幻”的影像产生一种触手可及的感觉。
然而所有这一切都是在传统的影院系统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与立体电视相比,立体电影的影院观赏模式天然具有“混淆现实”的优势。又或者说立体电影要把观众推入虚幻的世界中去。心理学研究表明,如果一个物体(尤其是可移动的物体)看起来大,它就是大的或近的,而大或近则是引起注意的原因。大图像比小图像更具激发性,激发性更高意味着更好的记忆,如大屏幕上的信息可以被更好地记忆。而方便记忆又恰好是友好界面的一个重要表征,即真正地融入画面。很明显,我们愿意为此付出很多。对于人机交互来说,真正的友好界面应当是观众置身于虚拟的影像现实中,身临其境,完全沉浸于其中,从而消除人和机器的边界,实现面对面的直接交流。
1.2电视的家庭阅读环境
电视的播放环境是我们周围现实生活大环境下的一部分。电视的传播空间在1.2~3.6之间的社交区域。即使在看电视的时候,我们仍然会与这个大环境密切相连。电视作为家庭用品必须要适当地嵌入家庭的社会环境中,电视的音响和画面必须与家庭环境并存。即便影视剧等电视节目能够像文学作品和电影那样吸引我们,但是时常会被电视广告打断,并将我们拖回现实世界。生活中其他的事情会让我们随时离开电视。去别的的地方。所以我们很难将电视世界与非电视的现实世界分离开来。并且显示屏幕具有物理上的存在意义,同时也是信息传播界面的媒介意义。电视的界面是在电视节目的传播过程中,担负着媒体和听众、观众进行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2 3D电视不能成功复制3D电影的模式
1)根据“空间传播理论”立体技术使得电视的空间传播跨度从1.2米—3.6米的社交区域跨进了个人区域,这个区域的跨度显然要比立体电影对传统距离的颠覆跨度小,同时也说明观众对于立体电视的“拉近感”远远小于立体电影。这是立体电视不能超越或与立体电影相提并论的原因之一。
2)立体电视是电视在经历了大屏幕、高清、超高清超薄、节能之后成为电视产业又一个屏幕界面的竞争环节。立体电视的播放环境仍然以家庭播放环境为基础。立体电视作为家用电器势必与家庭环境脱离不开,家庭环境是比较明亮,光线充足。这就大大削弱了立体观影体验的观感。
3)家庭环境下观看立体电视大都与若干家人一起在家庭这种比较轻松的氛围内进行收看,一同观看者随时都有可能进行交流,而立体电视在家庭环境不允许具备像立体电影那样的一个足够大的屏幕,比如IMAX的巨幕。也就意味着立体电视所带来的沉浸感是不可与立体电影相提并论的。或者说电视增加了立体显示功能不过是电视厂家的一个噱头。立体电视仍然作为家庭用品且必须适当地嵌入这个家庭的社会环境,其音响和画面必须与这个家庭并存,与其他周围正在发生的事情并存。这种播放环境意味着立体电视更接近你我之间“面对面”交流的关系,而不是立体电影影院中的“视野融合”。
3 结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即便是看立体电视,其实仍然是一种社交行为而不是自我埋没。即使在看电视时,我们仍然会与这个大环境密切相连。当一个人“收看电视”并不意味着仅仅是在“看”,更多的时候“看”电视的人在电视机前做着其他的事情,耳朵听着从电视机里发出的声音,随时根据声音信号判断是否有“看”的必要。也就是说观众在家庭环境下大多的时候是在“听”电视。但是,立体电视最基本是建立在“看”立体影像的基础上,如果连“看”都成为有选择性的,那么立体影像在电视中的存在的必要性也必将成为奢望。
作者:刘乃菁 来源:科技传播 2013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