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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视电影的表现方式与艺术特征

2016-04-12 14:3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一、电视电影产生与发展的社会背景

  

  电视电影首先出现在美国。20世纪60年代,美国电视业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受众被电视吸引,电视迅速成为当时最时尚、最普及的大众消费品。为了获取更多的观众和提高节目的收视率,许多电视台开始向电影发行公司购买影片在电视上播放。由于好莱坞电影业与电视进行市场竞争,加上好莱坞电影对电视播出电影这种形式多带有抵制、轻视情绪,所以在电视播出电影问题上设置了种种限制,致使观众在电视上收看到的电影多是早已放映过的旧影片或者无法在影院上映的一些质量低的影片。出于无奈,美国一些电视台、电视制作机构便着手自己拍摄一些成本颇低、但又兼具电影艺术特质的节目在电视上播出,于是,电视电影就这样在电视与电影的“竞争夹缝”中应运而生。事实证明,这种影视合流的艺术形式,后来被越来越多的电视观众看好。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美国商业电视网黄金时段的节目几乎全是电视电影,观众平均一周能看到5部,每年可看到约200多部电视电影。英国自20世纪80年代出现电视电影后,迅速成为电视传媒业一个突出的新增长点,产生了众多优秀的电视电影作品。

  

  中国电视电影产生的原因和背景,与美国当年电视电影产生的原因和背景大致相近。中央电视台《正大综艺》栏目中的“正大剧场”在20世纪90年代引进了一批美国电视电影作品,这对国人了解和接受电视电影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1995年,中央电视台第六频道——电影频道开播,这一专业化电影频道迅速吸引了观众的目光,并逐渐培育了观众在电视上收看电影的接受习惯。调查显示,中国当代电影观众的主体已经向家庭收看方面转移。

  

  为了满足广大电视观众收看电影的需要,电影频道仅在1995年底到1996年底的一年时间里,就购买了2200多部影片,约占建国后拍摄国产影片总量的61%。虽然国内各电影制片厂每年都有不少佳片新作,但与电影频道每天近20个小时的节目播出时间、日吞量约10部影片、年吞量约3600余部影片的需求相比,无疑是杯水车薪。同时国产影片也要先争取影院票房、赚取票房利润,因此也无暇顾及电视的播出需要。于是,电影频道于1999年起开始自行制作电视电影。为了促进电视电影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经国家广电总局电影事业管理局批准,电影频道于2001年设立并举办了电视电影“百合奖”,到2005年已经成功举办了五届,推出了大批优秀的电视电影,也培养出了许多年轻优秀的电视电影导演。

  

  二、电视电影的表现方式与艺术特征

  

  电影与电视在制作和表现上,有诸多的共同之处,两者都要运用摄影机或摄像机进行拍摄,两者都要运用画面语言、声音语言来完成造型和叙事,都要遵循蒙太奇的组接规律,都要注意画面的构图、用光、色彩,都要体现镜头的运动性等。与此同时,胶片与磁带的不同、电影银幕与电视屏幕的不同、播出与观看方式的不同,都决定了电影与电视之间存在诸多差异。电视电影这一特殊的艺术形式,决定了它将遵循电视和电影两种媒介的特点,在表现方式和艺术审美特征上和两者既有区别,又有共通之处。

  

  1、叙事节奏强度大

  

  由于电影和电视的播出与观赏方式的不同,它们带给人们的审美经验也存在诸多差异。电影所带给人们的审美经验是超日常的,影院环境是在一个封闭、黑暗的空间中面对巨大的银幕,银幕上人物比例都要比实际生活中大,拍摄使用的镜头与人们平时的视角不一致,所以在影院中看电影,所提供给受众的经验都是一种超乎日常生活的“奇观”似的的体验。因而电影追求视听的“奇观化”、叙事的“复杂化”,电影叙事的强度要比实际生活的节奏更加紧凑。而电视则相反,电视的观看在日常环境中,在看电视的过程中,观众可以聊天、接电话、做家务,而可以掌握着遥控器随时切换收视对象。因此,电视提供给观众的是类似于日常生活的审美经验。所以,电视剧一般不追求故事的超常性,叙事的节奏相对缓慢一些,与受众的日常生活比较接近。所以有人说电影是梦,是一种超日常经验;电视是窗,是一种日常经验。而电视电影本质上仍然是电影,因此在叙事上遵循电影的叙事和表现方式。

  

  电视连续剧时间跨度长,可以充分展开剧情,故事情节的发展和叙事节奏与日常生活比较接近,可以通过长时间的播放与观众建立日常的情感联系,让观众获得一种日常的心理体验和情感体验,从而赢得众多的固定受众群。而电视电影的时间长度与电影相似,要在90分钟左右的时间里尽量把一个故事讲述得精彩,因此应该相对简练、紧凑,和影院电影的叙事强度比较接近。同时,高度凝练、压缩的故事带给观众兴奋点的频率更高,有张力的紧张感和刺激感更容易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让观众在众多的肥皂剧中,获得一种有别于电视的奇观式的新鲜视觉和心理享受,从而吸引观众的注意力。

  

  2、视听语言修辞和表现方式上追求风格化

  

  电视剧由于播出时间长,节目制作时工作量大,加上它更加追求商业化运作,因此,在画面的构图、光线气氛的营造、环境的布置、画面之间的剪接等视听语言的制作上都不如电影的制作考究。电视电影对视听修辞的要求远远高于电视连续剧。因为电视电影长度短,不能通过长时间的连续播放来获得观众的熟悉与认同。同时,由于电视电影在电视中播出,视觉效果和声音的立体感都不如在影院里更有冲击力,因此宏大的场面和局部特写都不能发挥有效的视觉冲击力,它必须在视听语言的组织上取胜,必须依靠每一个画面、镜头和场面的精心营造来吸引观众。在国外,多数电视电影都采用胶片拍摄,力图在画质上与一般的电视剧形成区别,而且在画面的构图、镜头运动、视听节奏、音乐构成等方面营造一种电影感,形成一种风格化的形式。电视电影的制作规模、投资水准不能与电影相比,而且是在小尺寸的电视屏幕上播放,但为了争取高质量,它必须更有活力。所以在形态上,应该追求故事、人物、情节语言本身的表现力,更注重电视电影的内容和文化品味的挖掘。而对于电视电影的导演来说,都期望在电视电影这方舞台上施展自己的艺术才华,表现自己的艺术风格和追求。我国电视电影诞生以来,从组织剧本、确立导演入手,不断增强类型化意识和艺术探索精神,一批年轻的电影导演正是在电视电影的创作中锻炼了技能,发挥了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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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题材内容与表现方式追求生活化、通俗化

  

  由于电影追求一种“奇观”式的审美体验,有意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体验拉开距离,追求“陌生化”。而电视是一种时尚、通俗的大众传播媒介,这决定它在电视上播出的内容应该也具有通俗化、生活化的特点。所以,电视电影为了符合电视这一大众传播媒介和文化快餐的播出需要,在内容上和表现方式上会有一定的生活化和通俗化倾向。电视电影为了满足不同层次观众的观赏需求,在题材选择、叙事方式、思想题旨上都要有一定的“亲和性”,贴近生活,贴近百姓,是大众关心的内容,是大众喜欢的形式。

  

  首先,在题材选择上电视电影尤其关注现实生活,关注社会热点。电视是一种即时播出的现代媒介,一部电视电影在商业上是否成功主要取决于它在电视网中第一次播出时的收视率,而在观众对其艺术状况一点都不了解的情况下,能吸引观众的因素主要是其内容与公众热点的结合。电视电影没有制作拷贝、发行等过程,剧本通过审查后,一般50天就可完成拍摄、制作。因此,电视电影可以关注社会热点,拍摄大众关心的内容,可以更快更准确地反映流行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社会焦点问题,在观众中尽快引起反响,这是电视电影优越于电影和电视剧的地方。

  

  其次,在表现方式上,电影中常常使用一些隐喻手法表现深刻的思想内容,让观众在细细揣摩、不断回味之后明白其中的奥妙。而电视电影由于在电视上播放,观众在观看过程中多是希望得到精神上的放松与娱乐,而且观看过程常常被打断,所以它选择以大多数观众都能快速接受的方式来表现影片内容,这样才能争取更高的收视率。

  

  再次,电视作为大众主流媒体,会对影片的思想内容进行自动把关。电影和电视的制作发行体制的不同,因而对作品的审美意识评价、审核标准也存在差异。影院电影可以给导演充分发挥的余地,影片表达的内容可以完全商业化,也可以具有很强的人文和艺术特征;可以是前卫的,也可以是有些极端和另类。影院电影有分级制度,而在电视上,电视电影就是一个节目,不用分级,电视台这一主流媒体会自动替大众把关,对影片的道德标准、审美风格等做出规定和选择。电视电影在思想内容上比较中庸,更适合大多数观众的审美标准。与影院电影显着的文化特征相比,电视电影更像是电影快餐。

  

  4、在表现形态上,适应屏幕播出的需

  

  很多电视电影为了获得和影院电影同样高质量的画面效果,采用了传统的摄影机和胶片的制作方式。同时也有相当数量的电视电影为了节约成本,采用了与电视节目相同的制作方式。为了适应在电视的小屏幕上播出,电视电影在表现形态上也形成了自己的一套规范,与影院电影有一定区别。

  

  在镜头景别的运用上,电视电影多使用近景、特写等近距离的景别。电视电影中较少使用场面宏大的大全景,而在电影中慎重使用的特写、大特写在电视电影中则使用较多。这是因为电视的小尺寸屏幕和电影的大尺寸银幕所带给人们的视觉效果有所不同。电视屏幕尺寸小,清晰度低,因此应多使用小景别以便让观众辨认图像上事物的细微之处。在影院中,由于银幕上图像放大比例要比实际生活中看到的要大很多,所以特写和大特写会带给观众十分强烈的冲击力,使用时比较慎重。而电视电影中则不存在这个问题,所以可以多使用特写,更能凝聚观众视线去注视画面上的细节,这样更能符合电视的叙事规律和受众的观赏习惯。

  

  电视电影的制作还存在屏幕长宽比例的问题。传统胶片电影都是宽银幕的,而电视屏幕则是4:3的画面比例。在国外,当胶片电影开始在电视上播出时,曾经把电影银幕上两边的内容截掉,来适应电视屏幕的尺寸,这样就以损失一定的图像内容为代价,观众无法看到在电影银幕上两边的内容。而国外早期的电视电影拍摄时,也考虑到要在电视上播出,总是把主要的人物和图像内容放在画面的中间位置。这些做法显然有削足适履之嫌。如今,美国的电视电影制作都已采用4:3的画面拍摄。我国目前则多是用磁带录制的遮幅式,保持图像的宽银幕尺寸。

  

  在剪接节奏上,电视电影的节奏比电视剧要强,但要比普通的影院电影慢一些,在同样的时长里镜头剪接次数一般明显少于普通影片。这既是为了适应电视观众在日常环境中观赏的心理节奏,同时也是因为在小屏幕上观看影片所感受到的速度与大银幕有所不同。在大银幕上观看一个电影镜头,图像的清晰度高,影像尺寸大,视觉冲击力强,较短的时间内就能获得印象深刻的视觉和心理感受。而同样的一个镜头,在电视的小屏幕上看清晰度则大大降低,屏幕尺寸的缩小也会让观众的视线停留更多的时间才能获得同样的效果。阿里洪在《电影语言的语法》一书中曾经谈到:“当你以正常速度拍摄一场戏,然后在一幅小银幕上放映时,银幕上再现的速度是同拍摄这场戏时的速度相符的。但同样是这部片子,放映在供大量观众观看的大银幕上时,那场戏的速度就慢下来了。”特别是对于各种强调叙事因素的镜头,在电视电影上会很注意提高其清晰度,也会延长镜头的长度多一两秒钟,以便让电视机前的观众都能看清楚镜头内的内容。

  

  在其他一些表现形态上,也要适应屏幕播出的需要。对于各种视觉的叙事因素也要注意提高其清晰度。例如对于一份起着叙事重要作用的报纸新闻标题的特写镜头,电视电影可能会比普通影片多给一两秒钟,以便电视机前的观众也能看清它的内容。在夜景场面中,电视电影通常会采用比普通影片强得多的照明,用较强的轮廓光勾出主体内容的清晰形象,以适应电视收看环境光线较亮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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